第三百三十四章 击毙
“这人比我们还混蛋啊?”
秦风看到了赵峰剑的丑态,李桀等人自然也见到了,不光是他们,那些吃宵夜的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那不就是有钱的老板吗?”
秦风抬起头往夜总会门口看了一眼,嚷嚷道:“那就是赌石的老板,他钱可多了,包里都是一叠一叠的钞票,妈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一刀捅死……”
说完这番话后,秦风似乎不胜酒力,只听“砰”的一声,却是秦风一头撞在了那塑料桌子上,嘴里已然是响起了打鼾的声音。
“废物,真他妈的废物,喝这么点酒就不行了……”
李桀看了一眼烂醉如泥的秦风,嘴角不屑的撇了撇,原本他还想着以后将秦风收为小弟呢,现在却是绝了这个心思。
“疤哥,干不干?按这小子的说法,那人包里有十多万呢。”
东子凑了过来,说道:“他们就两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咱们只要抢了包跑就行,回头租个车,直接去羊城做火车回家,谁知道是咱们干的啊?”
在粤省混了两年,总共才搞了几万块钱,眼下有个机会一下子搞到十多万,东子等人早就眼红了,要是李桀这老大说不干,估计他们都能立马翻脸。
“干,当然要干了,不过咱们要计划一下。”听到东子的话后,李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作为这个团伙的首脑人物,李桀对东子抢了他的话。很是不满意,按照一般规律而言,像这种战前动员和战后安排,都应该是他来发布的。
看到李桀慢条斯理的样子。另外一人也有些急眼了,按着桌子就站了起来,说道:“疤哥,还计划什么啊?那俩人一会要走了怎么办?”
“嗯。是不能等了。”
李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说道:“东子,你带着老三去抢那大个子的包,我和二毛照顾那个喝醉酒的,东西到手马上就跑,然后到老地方集合……”
李桀显然深得做老大的精髓,那就是柿子捡软的捏,那个没喝多的黑脸男人肯定不好对付,这样的事交给手下办就行了。
“好。就按疤哥说的办。老三。活干的麻利些……”
要不说东子在这个团伙里只能做老二,原因就在于他的智商比李老大还是要差上一些的,早就被那十多万的数字刺激的热血沸腾的东子。还还顾得上那么多?
招呼了一声老三,东子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十几米的距离,也不过就是三五个跨步,一转眼的功夫,东子就来到了窦健军的面前。
一把抓住了窦健军夹在胳膊肘子下面的手包,东子使劲往外一扯,也不顾后面的人如何,径直就往前面的马路跑去。
这个夜总会是建在马路边上的,出了绿化带就是一条宽敞的马路,沿着马路四五十米都在夜总会的范围,要跑出去五十米,才能拐入到小巷子里去。
此时就看出了各人的天赋来了,要说东子不去练短跑真是可惜了,还没等窦健军口中喊出抢劫两个字眼来,东子已经在二三十米外了。
“妈的,竟……竟然有人敢抢老子?”
这些年横行惯了的窦健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傻了眼,还是他旁边一位刚从夜总会里出来的客人喊了一句“抢劫”。
“我操,动作这么快?”
傻眼的不止是窦老大,连李桀都愣住了,他显然低估了东子的渴望发财的心理,他们哥三个这会还没能跑出大排档,东子的活居然都已经干完跑路了。
“妈的,还都他娘的愣着干什么?快点上啊!”
深感自己老大位置有些危险的李桀,伸手在二毛头上拍了一记,三个人同时跳出了大排档,往夜总会门口冲去。
刚刚才见到抢劫一幕的众人,没想到还有后手,还站在原地有些发呆的窦老大,冷不防自己手里的手机和脖子上的金项链,都被人一把给拽走了。
干这事的人是老三,他和刚才的东子一样,得手之后头也不回的追着东子跑开了,虽然天赋没有东子好,不过速度也不慢,扎眼之间也就只能看到个人影了。
反倒是这边捡软柿子捏的李桀和二毛,遇到了一些麻烦。
因为赵峰剑虽然喝多了,但却是将那包死死的抱在怀里,李桀一拉没拉出来不说,反而将赵峰剑的身子拉转了过来,迎面被赵峰剑吐了一脸。
“我操你大爷!”闻着那股子怪味,强忍着想要吐出来的冲动,李桀心里那叫一憋屈,重重的一拳打在了赵峰剑的脸上。
只是李老大忘了,酒精有麻痹神经的作用,虽然这一记直拳打掉了赵峰剑的两颗牙齿,不过赵峰剑的双手,还是死死的抱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
“你他妈的傻了啊,快点把他的手掰开……”
李桀冲着二毛发出一声怒吼,他已经决定了,回头分赃的时候,给二毛两千块就行了,这小子简直比喝醉酒的那“老乡”还要废物。
“是,疤哥,我……我掰他的手……”
二毛是李桀做传销时招揽到了手下,原本也是个善良孩子,平时跟在李桀后面狐假虎威还行,不过这干真格的,他顿时感觉有些手脚发软。
“干什么的?警察,都给我住手!”
就在二毛刚想下手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吓得他脚下一个踉跄,也顾不得去抢包了,转身就往马路上跑。
“疤哥,快跑吧,警察来了。”
二毛跑出了十几米,才想着李桀还没走,不过这会他哪里还顾得上老大,扔下一句话后,直接就逃之夭夭了。
“警察?警察也他娘的不能耽误老子发财?”
李桀闻声回头看了一眼,他发现二三十米外,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一边发出警告声,一边正在往这边跑着。
只是那警察看上去岁数应该不小了,加上又是一个啤酒肚,虽然是在跑,但实在比走快不了多少,李桀感觉自己完全可以得手后从容逃离。
“妈的,快点松手啊……”情急之下,早已红了眼的李桀,冲着赵峰剑脸上又是重重的打了几拳。
不知道是感觉到了疼痛,还是刚才那个警察喊的住手让赵峰剑产生了错觉,赵老板的手还真的松开了,李桀一把将包抢在了手里。
“快点跑……”抢到包后的李桀,拔腿就想跑,不过他脑子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脚步又停了下来。
“抢了他的钱,一刀捅死他!”一个魔鬼般的声音在李桀脑海里响了起来,已经抢到了包的李桀,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
本能告诉李桀,抢钱走了就可以了,但是那魔鬼一般的声音,却是让李桀完全迈不开脚步,似乎只有捅死面前的这个人,他才能安心离去一般。
“捅死他,捅死他!”
这个声音不断在李桀脑子里回荡着,左手拿着包,李桀的右手,不知道在何时已经将腰后面插着的那个匕首拔了出来。
“钱,我的钱,抢……抢劫啊!”
被重重的打了几拳,赵峰剑终于清醒了过来,不过脑子清醒了不代表身体也听指挥,此时全身瘫软在地上的他,只能用双手抱住了李桀的小腿。
“放屁,这是老子的钱,都是老子的!”
正被脑海中那“捅死他”的声音搞得一片混乱的李桀,在听到赵峰剑的喊声后,顿时大怒,捅死他的声音在脑海中却是占了上风。
“妈的,是你找死啊!”李桀口中发出一声嚎叫,蹲下身子一刀就插在了赵峰剑的后心处。
拨出匕首后,李桀遵循着脑海中“捅死他”的命令,对着赵峰剑的脖子又是死命的捅了进去,随着匕首的拔出,一股鲜血喷了他一头一脸。
“舒服啊,终于被我捅死了。”
在这一刻,李桀心中居然有种很舒畅的感觉,就像是夏天睡觉时蚊帐里进了蚊子,耗费几个小时也要把蚊子打死,那觉才能睡的安稳。
“我这是在干什么啊?”
舒服过后,李桀的嘴中感觉到了一股腥味,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和脸上,全都是红殷殷的鲜血。
“我这是在抢劫?”
李桀的大脑终于恢复了正常,一脚踹开了正在地上抽搐着的赵峰剑,挥舞着匕首,李桀就冲了出去,杀人之后的兴奋,让李老大感觉自己无所不能。
不过要说李老大也够悲催的,他被赵峰剑脖子上喷出来的血蒙住了眼睛,这撒腿跑的方向,却是跑反了,冲着那迎上来的警察一头就撞了过去。
“把匕首放下,我是警察!”
一个声音传到了李桀的耳朵里,李桀左手抹了一把脸,只是鲜血黏住了眼皮子,他怎么都看不到和听不清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砰!砰砰!”
随着接连响起的三声枪响,所有目睹了这一幕的人都看到,那个满身是鲜血、张牙舞爪挥动着匕首冲向警察的歹徒,被干净利索的放倒在了地上。
ps: ps:第二更,求月票!!!
秦风看到了赵峰剑的丑态,李桀等人自然也见到了,不光是他们,那些吃宵夜的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那不就是有钱的老板吗?”
秦风抬起头往夜总会门口看了一眼,嚷嚷道:“那就是赌石的老板,他钱可多了,包里都是一叠一叠的钞票,妈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一刀捅死……”
说完这番话后,秦风似乎不胜酒力,只听“砰”的一声,却是秦风一头撞在了那塑料桌子上,嘴里已然是响起了打鼾的声音。
“废物,真他妈的废物,喝这么点酒就不行了……”
李桀看了一眼烂醉如泥的秦风,嘴角不屑的撇了撇,原本他还想着以后将秦风收为小弟呢,现在却是绝了这个心思。
“疤哥,干不干?按这小子的说法,那人包里有十多万呢。”
东子凑了过来,说道:“他们就两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咱们只要抢了包跑就行,回头租个车,直接去羊城做火车回家,谁知道是咱们干的啊?”
在粤省混了两年,总共才搞了几万块钱,眼下有个机会一下子搞到十多万,东子等人早就眼红了,要是李桀这老大说不干,估计他们都能立马翻脸。
“干,当然要干了,不过咱们要计划一下。”听到东子的话后,李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作为这个团伙的首脑人物,李桀对东子抢了他的话。很是不满意,按照一般规律而言,像这种战前动员和战后安排,都应该是他来发布的。
看到李桀慢条斯理的样子。另外一人也有些急眼了,按着桌子就站了起来,说道:“疤哥,还计划什么啊?那俩人一会要走了怎么办?”
“嗯。是不能等了。”
李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说道:“东子,你带着老三去抢那大个子的包,我和二毛照顾那个喝醉酒的,东西到手马上就跑,然后到老地方集合……”
李桀显然深得做老大的精髓,那就是柿子捡软的捏,那个没喝多的黑脸男人肯定不好对付,这样的事交给手下办就行了。
“好。就按疤哥说的办。老三。活干的麻利些……”
要不说东子在这个团伙里只能做老二,原因就在于他的智商比李老大还是要差上一些的,早就被那十多万的数字刺激的热血沸腾的东子。还还顾得上那么多?
招呼了一声老三,东子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十几米的距离,也不过就是三五个跨步,一转眼的功夫,东子就来到了窦健军的面前。
一把抓住了窦健军夹在胳膊肘子下面的手包,东子使劲往外一扯,也不顾后面的人如何,径直就往前面的马路跑去。
这个夜总会是建在马路边上的,出了绿化带就是一条宽敞的马路,沿着马路四五十米都在夜总会的范围,要跑出去五十米,才能拐入到小巷子里去。
此时就看出了各人的天赋来了,要说东子不去练短跑真是可惜了,还没等窦健军口中喊出抢劫两个字眼来,东子已经在二三十米外了。
“妈的,竟……竟然有人敢抢老子?”
这些年横行惯了的窦健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傻了眼,还是他旁边一位刚从夜总会里出来的客人喊了一句“抢劫”。
“我操,动作这么快?”
傻眼的不止是窦老大,连李桀都愣住了,他显然低估了东子的渴望发财的心理,他们哥三个这会还没能跑出大排档,东子的活居然都已经干完跑路了。
“妈的,还都他娘的愣着干什么?快点上啊!”
深感自己老大位置有些危险的李桀,伸手在二毛头上拍了一记,三个人同时跳出了大排档,往夜总会门口冲去。
刚刚才见到抢劫一幕的众人,没想到还有后手,还站在原地有些发呆的窦老大,冷不防自己手里的手机和脖子上的金项链,都被人一把给拽走了。
干这事的人是老三,他和刚才的东子一样,得手之后头也不回的追着东子跑开了,虽然天赋没有东子好,不过速度也不慢,扎眼之间也就只能看到个人影了。
反倒是这边捡软柿子捏的李桀和二毛,遇到了一些麻烦。
因为赵峰剑虽然喝多了,但却是将那包死死的抱在怀里,李桀一拉没拉出来不说,反而将赵峰剑的身子拉转了过来,迎面被赵峰剑吐了一脸。
“我操你大爷!”闻着那股子怪味,强忍着想要吐出来的冲动,李桀心里那叫一憋屈,重重的一拳打在了赵峰剑的脸上。
只是李老大忘了,酒精有麻痹神经的作用,虽然这一记直拳打掉了赵峰剑的两颗牙齿,不过赵峰剑的双手,还是死死的抱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
“你他妈的傻了啊,快点把他的手掰开……”
李桀冲着二毛发出一声怒吼,他已经决定了,回头分赃的时候,给二毛两千块就行了,这小子简直比喝醉酒的那“老乡”还要废物。
“是,疤哥,我……我掰他的手……”
二毛是李桀做传销时招揽到了手下,原本也是个善良孩子,平时跟在李桀后面狐假虎威还行,不过这干真格的,他顿时感觉有些手脚发软。
“干什么的?警察,都给我住手!”
就在二毛刚想下手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吓得他脚下一个踉跄,也顾不得去抢包了,转身就往马路上跑。
“疤哥,快跑吧,警察来了。”
二毛跑出了十几米,才想着李桀还没走,不过这会他哪里还顾得上老大,扔下一句话后,直接就逃之夭夭了。
“警察?警察也他娘的不能耽误老子发财?”
李桀闻声回头看了一眼,他发现二三十米外,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一边发出警告声,一边正在往这边跑着。
只是那警察看上去岁数应该不小了,加上又是一个啤酒肚,虽然是在跑,但实在比走快不了多少,李桀感觉自己完全可以得手后从容逃离。
“妈的,快点松手啊……”情急之下,早已红了眼的李桀,冲着赵峰剑脸上又是重重的打了几拳。
不知道是感觉到了疼痛,还是刚才那个警察喊的住手让赵峰剑产生了错觉,赵老板的手还真的松开了,李桀一把将包抢在了手里。
“快点跑……”抢到包后的李桀,拔腿就想跑,不过他脑子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脚步又停了下来。
“抢了他的钱,一刀捅死他!”一个魔鬼般的声音在李桀脑海里响了起来,已经抢到了包的李桀,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
本能告诉李桀,抢钱走了就可以了,但是那魔鬼一般的声音,却是让李桀完全迈不开脚步,似乎只有捅死面前的这个人,他才能安心离去一般。
“捅死他,捅死他!”
这个声音不断在李桀脑子里回荡着,左手拿着包,李桀的右手,不知道在何时已经将腰后面插着的那个匕首拔了出来。
“钱,我的钱,抢……抢劫啊!”
被重重的打了几拳,赵峰剑终于清醒了过来,不过脑子清醒了不代表身体也听指挥,此时全身瘫软在地上的他,只能用双手抱住了李桀的小腿。
“放屁,这是老子的钱,都是老子的!”
正被脑海中那“捅死他”的声音搞得一片混乱的李桀,在听到赵峰剑的喊声后,顿时大怒,捅死他的声音在脑海中却是占了上风。
“妈的,是你找死啊!”李桀口中发出一声嚎叫,蹲下身子一刀就插在了赵峰剑的后心处。
拨出匕首后,李桀遵循着脑海中“捅死他”的命令,对着赵峰剑的脖子又是死命的捅了进去,随着匕首的拔出,一股鲜血喷了他一头一脸。
“舒服啊,终于被我捅死了。”
在这一刻,李桀心中居然有种很舒畅的感觉,就像是夏天睡觉时蚊帐里进了蚊子,耗费几个小时也要把蚊子打死,那觉才能睡的安稳。
“我这是在干什么啊?”
舒服过后,李桀的嘴中感觉到了一股腥味,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和脸上,全都是红殷殷的鲜血。
“我这是在抢劫?”
李桀的大脑终于恢复了正常,一脚踹开了正在地上抽搐着的赵峰剑,挥舞着匕首,李桀就冲了出去,杀人之后的兴奋,让李老大感觉自己无所不能。
不过要说李老大也够悲催的,他被赵峰剑脖子上喷出来的血蒙住了眼睛,这撒腿跑的方向,却是跑反了,冲着那迎上来的警察一头就撞了过去。
“把匕首放下,我是警察!”
一个声音传到了李桀的耳朵里,李桀左手抹了一把脸,只是鲜血黏住了眼皮子,他怎么都看不到和听不清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砰!砰砰!”
随着接连响起的三声枪响,所有目睹了这一幕的人都看到,那个满身是鲜血、张牙舞爪挥动着匕首冲向警察的歹徒,被干净利索的放倒在了地上。
ps: ps:第二更,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