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章 一见钟情,再见欢喜
我是穿越回过去,不是复刻人生,所以过去和现在故事的时间点虽大致相同,但此时的我和过去的我思维方式早已不同,故事的走向也就不完全一样了。
十年前的第三场小组赛,也就是我和许哲凯初次交锋那场比赛之后的一周,许哲凯就被系里派往深圳参加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了。
他是哲学系的门面,虽是大二,但在全校也算小有名气,形象好,气质佳,口才一流,参加演讲比赛再合适不过,何况国家级比赛肯定要比校级辩论赛更有含金量,他当然会去。
他走之后,哲学系派了一个大三的学长接替他,这位替补虽逻辑严谨,但语言乏味,哲学系最终没有进入半决赛。我们教育学院也在半决赛中输给了法律系,无缘决赛。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古人的话果然靠谱。在败给法律系的那天晚上,正在寝室“”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的“食补疗伤”的我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
当许哲凯报出名字的时候,我惊讶极了,忙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的,他说:
“辩论赛参赛报名表有你填的基本信息,就算没填信息,随便抓一个你们系的人问一下就好了,你们系谁不认识你啊?”
“听你这话的意思,我是恶名远扬了?”
“那不可能,只能说是流芳百世。”他在电话另一端边说边笑了起来。
“可惜了了,我今天半决赛输了,没有流芳的机会了。”这虽是我和许哲凯第一次打电话,却完全不是没话找话的尬聊,我自然而然地谈到了我们队的失利。
“我听说了啊,所以现在邀请你出来散散心应该不算冒昧吧?”
“散心可以,不过从北京飞去深圳散心成本太高,我还是自己先在这边散着吧!”我笑着说。
“你居然知道我去了深圳?”他的语气也透着惊讶。
“臭名昭著的不光是我,你也一样一样的,你不走你们系怎么会输。”我调侃道。
“谬赞!谬赞!哈哈!我刚到寝室放好行李,三十分钟后东门见。”他的声音里充满欢快。
“啊?你说什么?!”我彻底惊着了。
“我说半小时后校东门接头,到时再跟你解释。”
“好!”
挂了电话,我“嗷”地一声叫出来,把手机往床上一甩,冲着小茹她们仨大声欢呼:“姐妹们!哲学系小白杨约我啦!哇哈哈哈!”
“你说啥?!”她们仨显然也被惊吓到了。
“许哲凯、男神、小白杨从深圳回来了!并且约我出去!现在!”我一字一顿的大声重复。
“啊啊啊!”
“天哪!我的妈呀!”
“这不科学!”
这仨疯子兴奋得鬼哭狼嚎的过程中,我已经收拾妥当,准备出门了,跨出寝室门的瞬间,我嗲嗲地说:“小白杨,别着急,人家来了啦!”
“滚!”仨疯子异口同声的吼道。
从寝室走向东门的路上,我很惊讶,很兴奋,甚至有一些隐隐的期待。但我并没有盛装打扮,那样显得心思过于明显,不够矜持。
虽然我第一次见到他之后就向小茹她们仨单方面宣布“从此之后许哲凯就是我男神,这棵小白杨就在我心里扎根了!”但我一直也没有什么具体行动。
我在其他事情上可以张扬、主动,但在感情上我还是比较传统和被动,不了解对方的心意,我绝不会主动表白,了解对方的心思,我也要让他先跟我表白,我有我奇怪的骄傲。
好在从小到大我还没有对哪个男生如此东西,也就从根本上避免了这种在外人看来欲拒还迎的矫情。
从初中开始身边“早恋”的同学就渐渐多了起来,虽然父母、老师一再强调早恋的危害,但少男少女们谁又能拒绝得了那甜蜜的诱惑。奇怪的是初中和高中阶段我从来没有萌发过早恋一场的念头,就好像我天生缺这根筋。
我和男生女生相处的都很好,天生假小子性格使得我和男生都称兄道弟,打成一片,别人父母经常担心自己孩子早恋,我爸妈却总担心我过于男孩子气嫁不出去,真是同一个世界,不同一个梦想。
到了大学之后,也许是年纪增长了一些,我的穿着打扮开始女性化不少,但性格依然风风火火,虽然一如学时也有不少师哥被我还算可以的外表迷惑了一阵,但最终还是被我火爆的性格劝退,于是追求者变兄弟这事儿在我这里基本属于常态,本也没有令我动心之人,当哥们儿处着反倒轻松。
当然,许哲凯是个意外。
遇到他之前,我从未见过如此清俊、绅士、沉稳、出色的男孩子,在他面前我突然就有了小女生的慌乱和羞涩,也从未有过的萌生出了一丝自我怀疑:我是否配得上这样的男孩。
而当他在电话那端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我甚至产生了中彩票一般的喜悦,虽然生平中过最大奖就是二十块钱。许哲凯可比二十值钱多了。
那晚我梳了个马尾,穿一条水洗蓝高腰牛仔裤,上身一件厚厚的、绒绒的、宽松的鹅黄色兔毛衣,。。整个人看上去暖洋洋的。
许哲凯已经提前到了,卡其色连帽中长款风衣,黑色低帮切尔西靴,深色牛仔裤,白衬衫下摆束进裤腰。比穿西服时多了些活泼的气质,不过,挺拔依旧。
见面的瞬间,我突然有种不真实感,我俩一共就见过一次面,还是在赛场上,抛开辩论赛,基本没太多交流,就连他退赛去深圳比演讲还是听郁涵八卦给我的。可是此时此刻,我却和他单独站在一起,心底慌乱,脸上故作镇定。
“你好,对方辩友,我们又见面了。”还是他先开口了,说完他又习惯性的嘴角上扬,笑意浮现在脸上。
“你好,逃跑的对方辩友!”我也笑着调侃他。
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天哪,怎么会有笑得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我们一边沿着马路随意走着,一边交谈着。他告诉我说,演讲比赛今天上午结束的,他得了演讲金奖和最受欢迎奖两个奖项,学校派出的其他人成绩也不错,所以带队领导临时决定所有队员明天在深圳多玩儿一天,以表庆祝。而他想今天回来看我的半决赛,结果请假乘最早的航班回来也没赶上比赛,只是听他室友说我们队输了,猜到我心情可能不太好,就突然想见见我。
他又说,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对我很有好感,不单是因为我漂亮,更主要是我身上的某种说不清的感觉,向日葵一样的女孩儿,阳光、朝气,爽朗清澈。
我告诉他,没有哪个女孩儿会高兴别人说自己是向日葵,因为向日葵的脸盘儿太大!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说,一路不停大笑,二次相见仿佛已是旧相识,初次表白却好像闲话家常。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很喜欢听他说话,他有好听的嗓音,说话节奏也很适中,让人有听下去的耐心。我一直对男生的声音很挑剔,娘娘腔自然是不行的,普通话不标准是减分的,播音腔也不太可以,许哲凯这样的最完美。
我没有告诉他,我也早在第一次遇见后就把他定为男神,并在寝室私下叫他“小白杨”,我怕他嘚瑟。
我也没有告诉他接到她电话的惊讶与喜悦,更不会告诉他“614四贤”的兴奋咆哮,我怕他后悔,发现向日葵其实是狮子头,嗯,都是圆脸盘儿一圈毛,性格可差太远了。
因为约出来就已经晚上八点半了,所以我们并没有走太远,只是从东门外的马路绕着学校走,途中经过麦当劳时买了第二只半价的两个甜筒,走了一圈又回到校园里继续溜达到教九花园的长椅上坐着继续聊彼此的室友、系里的趣事。
从我的口中他知道了“614四贤”,也对其他三贤的“非人”行为有了初印象,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他的父母都是律师,他不想再学法律便选了哲学。他说他父母的感情特别好,他的母亲在外一副律政女强人的干练模样,在家却是个傲娇公主,经常向他们父子二人撒娇以躲避家务活。将近五十岁的还能撒娇的女子该是生活在爱里的吧。
路灯昏黄,微风中,长椅旁的银杏树偶尔摇下几片扇形落叶,我们就那么不紧不慢的谈着各自的室友、各自的父母,各自从小到大的求学经历,期间结束自习结伴回寝的学生三三两两的从我们身边经过,偶尔也有一些情侣在小花园角落里的长椅上坐下来亲昵的依偎、絮语。
与校外的车水马龙不同,夜晚的大学校园好似世外桃源。入秋的夜,怡人的景,心动的人,所谓的岁月静好大抵就是如此这般的模样吧。
就这样,我的初恋在二零零七年的那个灿烂金秋的夜晚开始了,如同初秋的晚风一样不疾不徐,如同那夜路灯下飘飞的银杏叶一样恣意美好。
最爱的季节和最爱的人同时出现了,实属人生之幸事。
十年前的第三场小组赛,也就是我和许哲凯初次交锋那场比赛之后的一周,许哲凯就被系里派往深圳参加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了。
他是哲学系的门面,虽是大二,但在全校也算小有名气,形象好,气质佳,口才一流,参加演讲比赛再合适不过,何况国家级比赛肯定要比校级辩论赛更有含金量,他当然会去。
他走之后,哲学系派了一个大三的学长接替他,这位替补虽逻辑严谨,但语言乏味,哲学系最终没有进入半决赛。我们教育学院也在半决赛中输给了法律系,无缘决赛。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古人的话果然靠谱。在败给法律系的那天晚上,正在寝室“”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的“食补疗伤”的我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
当许哲凯报出名字的时候,我惊讶极了,忙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的,他说:
“辩论赛参赛报名表有你填的基本信息,就算没填信息,随便抓一个你们系的人问一下就好了,你们系谁不认识你啊?”
“听你这话的意思,我是恶名远扬了?”
“那不可能,只能说是流芳百世。”他在电话另一端边说边笑了起来。
“可惜了了,我今天半决赛输了,没有流芳的机会了。”这虽是我和许哲凯第一次打电话,却完全不是没话找话的尬聊,我自然而然地谈到了我们队的失利。
“我听说了啊,所以现在邀请你出来散散心应该不算冒昧吧?”
“散心可以,不过从北京飞去深圳散心成本太高,我还是自己先在这边散着吧!”我笑着说。
“你居然知道我去了深圳?”他的语气也透着惊讶。
“臭名昭著的不光是我,你也一样一样的,你不走你们系怎么会输。”我调侃道。
“谬赞!谬赞!哈哈!我刚到寝室放好行李,三十分钟后东门见。”他的声音里充满欢快。
“啊?你说什么?!”我彻底惊着了。
“我说半小时后校东门接头,到时再跟你解释。”
“好!”
挂了电话,我“嗷”地一声叫出来,把手机往床上一甩,冲着小茹她们仨大声欢呼:“姐妹们!哲学系小白杨约我啦!哇哈哈哈!”
“你说啥?!”她们仨显然也被惊吓到了。
“许哲凯、男神、小白杨从深圳回来了!并且约我出去!现在!”我一字一顿的大声重复。
“啊啊啊!”
“天哪!我的妈呀!”
“这不科学!”
这仨疯子兴奋得鬼哭狼嚎的过程中,我已经收拾妥当,准备出门了,跨出寝室门的瞬间,我嗲嗲地说:“小白杨,别着急,人家来了啦!”
“滚!”仨疯子异口同声的吼道。
从寝室走向东门的路上,我很惊讶,很兴奋,甚至有一些隐隐的期待。但我并没有盛装打扮,那样显得心思过于明显,不够矜持。
虽然我第一次见到他之后就向小茹她们仨单方面宣布“从此之后许哲凯就是我男神,这棵小白杨就在我心里扎根了!”但我一直也没有什么具体行动。
我在其他事情上可以张扬、主动,但在感情上我还是比较传统和被动,不了解对方的心意,我绝不会主动表白,了解对方的心思,我也要让他先跟我表白,我有我奇怪的骄傲。
好在从小到大我还没有对哪个男生如此东西,也就从根本上避免了这种在外人看来欲拒还迎的矫情。
从初中开始身边“早恋”的同学就渐渐多了起来,虽然父母、老师一再强调早恋的危害,但少男少女们谁又能拒绝得了那甜蜜的诱惑。奇怪的是初中和高中阶段我从来没有萌发过早恋一场的念头,就好像我天生缺这根筋。
我和男生女生相处的都很好,天生假小子性格使得我和男生都称兄道弟,打成一片,别人父母经常担心自己孩子早恋,我爸妈却总担心我过于男孩子气嫁不出去,真是同一个世界,不同一个梦想。
到了大学之后,也许是年纪增长了一些,我的穿着打扮开始女性化不少,但性格依然风风火火,虽然一如学时也有不少师哥被我还算可以的外表迷惑了一阵,但最终还是被我火爆的性格劝退,于是追求者变兄弟这事儿在我这里基本属于常态,本也没有令我动心之人,当哥们儿处着反倒轻松。
当然,许哲凯是个意外。
遇到他之前,我从未见过如此清俊、绅士、沉稳、出色的男孩子,在他面前我突然就有了小女生的慌乱和羞涩,也从未有过的萌生出了一丝自我怀疑:我是否配得上这样的男孩。
而当他在电话那端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我甚至产生了中彩票一般的喜悦,虽然生平中过最大奖就是二十块钱。许哲凯可比二十值钱多了。
那晚我梳了个马尾,穿一条水洗蓝高腰牛仔裤,上身一件厚厚的、绒绒的、宽松的鹅黄色兔毛衣,。。整个人看上去暖洋洋的。
许哲凯已经提前到了,卡其色连帽中长款风衣,黑色低帮切尔西靴,深色牛仔裤,白衬衫下摆束进裤腰。比穿西服时多了些活泼的气质,不过,挺拔依旧。
见面的瞬间,我突然有种不真实感,我俩一共就见过一次面,还是在赛场上,抛开辩论赛,基本没太多交流,就连他退赛去深圳比演讲还是听郁涵八卦给我的。可是此时此刻,我却和他单独站在一起,心底慌乱,脸上故作镇定。
“你好,对方辩友,我们又见面了。”还是他先开口了,说完他又习惯性的嘴角上扬,笑意浮现在脸上。
“你好,逃跑的对方辩友!”我也笑着调侃他。
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天哪,怎么会有笑得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我们一边沿着马路随意走着,一边交谈着。他告诉我说,演讲比赛今天上午结束的,他得了演讲金奖和最受欢迎奖两个奖项,学校派出的其他人成绩也不错,所以带队领导临时决定所有队员明天在深圳多玩儿一天,以表庆祝。而他想今天回来看我的半决赛,结果请假乘最早的航班回来也没赶上比赛,只是听他室友说我们队输了,猜到我心情可能不太好,就突然想见见我。
他又说,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对我很有好感,不单是因为我漂亮,更主要是我身上的某种说不清的感觉,向日葵一样的女孩儿,阳光、朝气,爽朗清澈。
我告诉他,没有哪个女孩儿会高兴别人说自己是向日葵,因为向日葵的脸盘儿太大!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说,一路不停大笑,二次相见仿佛已是旧相识,初次表白却好像闲话家常。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很喜欢听他说话,他有好听的嗓音,说话节奏也很适中,让人有听下去的耐心。我一直对男生的声音很挑剔,娘娘腔自然是不行的,普通话不标准是减分的,播音腔也不太可以,许哲凯这样的最完美。
我没有告诉他,我也早在第一次遇见后就把他定为男神,并在寝室私下叫他“小白杨”,我怕他嘚瑟。
我也没有告诉他接到她电话的惊讶与喜悦,更不会告诉他“614四贤”的兴奋咆哮,我怕他后悔,发现向日葵其实是狮子头,嗯,都是圆脸盘儿一圈毛,性格可差太远了。
因为约出来就已经晚上八点半了,所以我们并没有走太远,只是从东门外的马路绕着学校走,途中经过麦当劳时买了第二只半价的两个甜筒,走了一圈又回到校园里继续溜达到教九花园的长椅上坐着继续聊彼此的室友、系里的趣事。
从我的口中他知道了“614四贤”,也对其他三贤的“非人”行为有了初印象,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他的父母都是律师,他不想再学法律便选了哲学。他说他父母的感情特别好,他的母亲在外一副律政女强人的干练模样,在家却是个傲娇公主,经常向他们父子二人撒娇以躲避家务活。将近五十岁的还能撒娇的女子该是生活在爱里的吧。
路灯昏黄,微风中,长椅旁的银杏树偶尔摇下几片扇形落叶,我们就那么不紧不慢的谈着各自的室友、各自的父母,各自从小到大的求学经历,期间结束自习结伴回寝的学生三三两两的从我们身边经过,偶尔也有一些情侣在小花园角落里的长椅上坐下来亲昵的依偎、絮语。
与校外的车水马龙不同,夜晚的大学校园好似世外桃源。入秋的夜,怡人的景,心动的人,所谓的岁月静好大抵就是如此这般的模样吧。
就这样,我的初恋在二零零七年的那个灿烂金秋的夜晚开始了,如同初秋的晚风一样不疾不徐,如同那夜路灯下飘飞的银杏叶一样恣意美好。
最爱的季节和最爱的人同时出现了,实属人生之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