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村里最好的剑
“一个梦想是成为猎魔人的少年,在见到魔法学院的老师的时候,怎么可能出现发呆这样的事情,忍不住去问学校和魔法的事情才是正常的吧?”
晴云突然停下,手掌按在阿虚的肩膀上:
“不要小看你的老师啊,李若虚同学。”
所谓“炼剑”,就是在不出剑的时候,在精神世界在演练剑法。
这样,剑客在现实中出剑的时候便能发挥出最好的状态。
“你要和人打架?”
“嗯。”
“对手很强?”
“没有人认为我会赢。”
少年的语气很沉重,这不仅是因为他在炼剑的原因,而是因为他能感受到来自嬴秋的压力。
按照李玄风的想法,他明天上去只是让嬴秋在擂台上蹂躏一顿,区别只在于被揍的有多惨,那确实没什么压力。
但是,阿虚想赢。
阿虚是一个剑客,嬴秋也是一个剑客。
剑客之间的战斗,没有认输。
“唉,虽然我知道你不想输,但是你这样根本不可能会赢。”晴云叹了口气,然后收回了按在阿虚肩膀上的手。
一个会炼剑的人,绝对是想赢的人。
晴云能够感受到阿虚身上旺盛的斗志,但他更能够感受到阿虚其实并没有信心,显然少年也知道自己没什么胜算。
“你对自己缺少信心。”
阿虚沉默了。
“如你所说,你的对手确实很强。但面对一个比你强的人,越是没有信心,便越不可能赢。”
“那不行啊,对我们北辰学园的学生来说,信心是第一位的。”
“我……”阿虚心中咯噔了一声,北辰学园可是唯一肯收他的魔法学院,眼前这位可是这次的招生老师,如果因为他的表现不满意,不收他了怎么办。
“那就由我这个老师来给你信心吧。”
阿虚抬起头,这才发现晴云停了下来,原来两人已经走到了晴云住的酒店。
而这个喜欢吃烤鸭,会跟他玩英雄联盟这种五百年前的老古董游戏的神秘老师,住的居然是五星级酒店。
为了知道晴云说的要给他信心是怎么回事,阿虚跟着晴云上了酒店的电梯。
晴云的房间在酒店的顶层,占据了这一层的足足半个楼面,内部空间更是大得吓人,设计上将现代风格、家庭气氛和艺术性融合为一体。
阿虚知道这样的住房已经不是普通的酒店住房了,它有另一个名字:总统套房。
阿虚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北辰学园这么有钱的吗?招生老师出差居然报销这么贵的房间。”
“哦,我们学校确实是挺有钱的。不过,财务部好像对我有些意见,每次都不肯给我报销房费。”
听着晴云不满的话,阿虚心道,给你报销才是真的没天理。
不对啊,学校不给报销,那岂不是说晴云是用自己的钱包下了这间总体套房?
这么说来能住这么奢华的房间不是学校有钱,而是这位招生老师晴云有钱。
“还好我作为一个猎魔人还有些积蓄,不然想住个舒服点的房间都没钱。”晴云感慨地说道。
“晴云老师,你是猎魔人?”
一听到”猎魔人”三个字,阿虚便来了精神。
“没错,像我们做猎魔人的,留在身上的只有半条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在哪次任务里。”
“所以啊,我的作风就是,在活着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享受生活。”
“这就是猎魔人的生活啊。”阿虚的眼睛中都快要冒出小星星了,这正是他所憧憬的猎魔人的生活!
两人隔着一张茶几坐下,阿虚便迫不及待地问道:“晴云老师,你在楼下说的是怎么回事。”
“我对炼剑其实了解的不多,但我听一个很厉害的剑客说起过,一个真正的剑客只要握住手中的剑,便绝对不会没有信心。”
“所以,你缺的是一把剑。”
“一把剑。”阿虚喃喃自语,重复着晴云的话。
阿虚练剑十年,他不知道自己的剑术到底什么水平,但他并不缺少自己作为剑客有的傲气。
单纯从剑术上来讲,阿虚还真没见过年轻一代比自己强的。
但练剑的时候,阿虚一直觉得自己缺了什么。
当晴云从卧室中带着一把长剑出来的时候,阿虚终于明白自己缺的是什么。
他缺的是一把剑,一把属于自己的剑。
那是属于剑客的灵魂。
“晴云老师……”
阿虚看着晴云手中的剑的眼里充满了渴望,心底一个声音在疯狂地呐喊:“这把剑是我的,我一定要得到他!”
晴云将阿虚眼中的占有欲看在眼里,不慌不忙地道:“我不是说过吗?这趟来帝都,你招待我,我给你带来了一份礼物。”
听到这事晴云要送给他的礼物,阿虚的呼吸变得更加急促起来。
阿虚迫不及待的接过晴云手中的长剑。
剑鞘通体漆黑,和露在剑鞘外的剑柄都是由黑檀木打造,造型极为古朴,大气典雅,护手上猛禽雕饰的双睛用的是猫眼石,显得极为灵动。
慢慢地将剑身从剑鞘中抽出,一道秋水一般的亮光照在他的眼睛上,他双眼微微眯了一会儿,适应之后才发现剑身纹有精美的花纹,在靠近护手的地方,一个“影”字铭文若隐若现。
“怎么样,这把剑不错吧。”
阿虚正要细细端详,一道响声突然响起,还不及反应,阿虚本能的便挥动手中的剑斩去。
“晴云老师,你这是什么意思。”
此时,晴云身子微微侧着,右手握着一只银色的手枪,比阿虚所知道的沙漠之鹰系列还要大上几分。
“不错,这把剑确实和你很合拍。”
“叮。”
一颗子弹滴溜溜的落在两人之间的茶几上,若不是阿虚刚才亲眼看到晴云对他开了一枪,简直不敢相信风衣中居然藏着这么一把凶器,更难以想象这个一直眯着眼的青年居然会突然对他开枪。
“晴云老师,这是什么意思。”
晴云笑道:“喂喂,你没玩过游戏吗?就算是勇者想拿走‘村里最好的剑’,也得先做新手任务啊。”
“所以,你想要这把剑,就乖乖地从我的手里赢走。”
“怎么赢?”
“我们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月了吧?我记得,我们之间的友谊赛你一场都没有赢过吧?很简单,到明天早上为止,只要你能赢我一把,这把剑就是你的了。”
阿虚呆立在原地,他觉得自己完全跟不上这个人的节奏,这把剑虽然他不知道来历,但他肯定这绝对是一把名剑级别的宝剑。
这样的宝剑居然被当做礼物送给一个刚刚认识的人,更扯淡的是居然用一场游戏决定这把剑的归属。
英雄联盟到底给了你多少广告费,我刀塔出双倍啊!
晴云突然停下,手掌按在阿虚的肩膀上:
“不要小看你的老师啊,李若虚同学。”
所谓“炼剑”,就是在不出剑的时候,在精神世界在演练剑法。
这样,剑客在现实中出剑的时候便能发挥出最好的状态。
“你要和人打架?”
“嗯。”
“对手很强?”
“没有人认为我会赢。”
少年的语气很沉重,这不仅是因为他在炼剑的原因,而是因为他能感受到来自嬴秋的压力。
按照李玄风的想法,他明天上去只是让嬴秋在擂台上蹂躏一顿,区别只在于被揍的有多惨,那确实没什么压力。
但是,阿虚想赢。
阿虚是一个剑客,嬴秋也是一个剑客。
剑客之间的战斗,没有认输。
“唉,虽然我知道你不想输,但是你这样根本不可能会赢。”晴云叹了口气,然后收回了按在阿虚肩膀上的手。
一个会炼剑的人,绝对是想赢的人。
晴云能够感受到阿虚身上旺盛的斗志,但他更能够感受到阿虚其实并没有信心,显然少年也知道自己没什么胜算。
“你对自己缺少信心。”
阿虚沉默了。
“如你所说,你的对手确实很强。但面对一个比你强的人,越是没有信心,便越不可能赢。”
“那不行啊,对我们北辰学园的学生来说,信心是第一位的。”
“我……”阿虚心中咯噔了一声,北辰学园可是唯一肯收他的魔法学院,眼前这位可是这次的招生老师,如果因为他的表现不满意,不收他了怎么办。
“那就由我这个老师来给你信心吧。”
阿虚抬起头,这才发现晴云停了下来,原来两人已经走到了晴云住的酒店。
而这个喜欢吃烤鸭,会跟他玩英雄联盟这种五百年前的老古董游戏的神秘老师,住的居然是五星级酒店。
为了知道晴云说的要给他信心是怎么回事,阿虚跟着晴云上了酒店的电梯。
晴云的房间在酒店的顶层,占据了这一层的足足半个楼面,内部空间更是大得吓人,设计上将现代风格、家庭气氛和艺术性融合为一体。
阿虚知道这样的住房已经不是普通的酒店住房了,它有另一个名字:总统套房。
阿虚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北辰学园这么有钱的吗?招生老师出差居然报销这么贵的房间。”
“哦,我们学校确实是挺有钱的。不过,财务部好像对我有些意见,每次都不肯给我报销房费。”
听着晴云不满的话,阿虚心道,给你报销才是真的没天理。
不对啊,学校不给报销,那岂不是说晴云是用自己的钱包下了这间总体套房?
这么说来能住这么奢华的房间不是学校有钱,而是这位招生老师晴云有钱。
“还好我作为一个猎魔人还有些积蓄,不然想住个舒服点的房间都没钱。”晴云感慨地说道。
“晴云老师,你是猎魔人?”
一听到”猎魔人”三个字,阿虚便来了精神。
“没错,像我们做猎魔人的,留在身上的只有半条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在哪次任务里。”
“所以啊,我的作风就是,在活着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享受生活。”
“这就是猎魔人的生活啊。”阿虚的眼睛中都快要冒出小星星了,这正是他所憧憬的猎魔人的生活!
两人隔着一张茶几坐下,阿虚便迫不及待地问道:“晴云老师,你在楼下说的是怎么回事。”
“我对炼剑其实了解的不多,但我听一个很厉害的剑客说起过,一个真正的剑客只要握住手中的剑,便绝对不会没有信心。”
“所以,你缺的是一把剑。”
“一把剑。”阿虚喃喃自语,重复着晴云的话。
阿虚练剑十年,他不知道自己的剑术到底什么水平,但他并不缺少自己作为剑客有的傲气。
单纯从剑术上来讲,阿虚还真没见过年轻一代比自己强的。
但练剑的时候,阿虚一直觉得自己缺了什么。
当晴云从卧室中带着一把长剑出来的时候,阿虚终于明白自己缺的是什么。
他缺的是一把剑,一把属于自己的剑。
那是属于剑客的灵魂。
“晴云老师……”
阿虚看着晴云手中的剑的眼里充满了渴望,心底一个声音在疯狂地呐喊:“这把剑是我的,我一定要得到他!”
晴云将阿虚眼中的占有欲看在眼里,不慌不忙地道:“我不是说过吗?这趟来帝都,你招待我,我给你带来了一份礼物。”
听到这事晴云要送给他的礼物,阿虚的呼吸变得更加急促起来。
阿虚迫不及待的接过晴云手中的长剑。
剑鞘通体漆黑,和露在剑鞘外的剑柄都是由黑檀木打造,造型极为古朴,大气典雅,护手上猛禽雕饰的双睛用的是猫眼石,显得极为灵动。
慢慢地将剑身从剑鞘中抽出,一道秋水一般的亮光照在他的眼睛上,他双眼微微眯了一会儿,适应之后才发现剑身纹有精美的花纹,在靠近护手的地方,一个“影”字铭文若隐若现。
“怎么样,这把剑不错吧。”
阿虚正要细细端详,一道响声突然响起,还不及反应,阿虚本能的便挥动手中的剑斩去。
“晴云老师,你这是什么意思。”
此时,晴云身子微微侧着,右手握着一只银色的手枪,比阿虚所知道的沙漠之鹰系列还要大上几分。
“不错,这把剑确实和你很合拍。”
“叮。”
一颗子弹滴溜溜的落在两人之间的茶几上,若不是阿虚刚才亲眼看到晴云对他开了一枪,简直不敢相信风衣中居然藏着这么一把凶器,更难以想象这个一直眯着眼的青年居然会突然对他开枪。
“晴云老师,这是什么意思。”
晴云笑道:“喂喂,你没玩过游戏吗?就算是勇者想拿走‘村里最好的剑’,也得先做新手任务啊。”
“所以,你想要这把剑,就乖乖地从我的手里赢走。”
“怎么赢?”
“我们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月了吧?我记得,我们之间的友谊赛你一场都没有赢过吧?很简单,到明天早上为止,只要你能赢我一把,这把剑就是你的了。”
阿虚呆立在原地,他觉得自己完全跟不上这个人的节奏,这把剑虽然他不知道来历,但他肯定这绝对是一把名剑级别的宝剑。
这样的宝剑居然被当做礼物送给一个刚刚认识的人,更扯淡的是居然用一场游戏决定这把剑的归属。
英雄联盟到底给了你多少广告费,我刀塔出双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