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王牌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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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斗兽场

    夜幕降临,一身黑衣,带着小丑面具的雷戈,如约来到黑金会所的后台。

    “哟!小平头,你来啦!”一见到雷戈,马浮云马上满脸堆笑的迎了上来。

    “嗯!走吧。”雷戈点点头,示意马浮云可以出发了。

    马浮云笑着客套道:“不急,坐下喝杯茶歇息一下。”

    “不了。”雷戈摆摆手,平静道:“我这个人不喜欢墨迹,生死由命,打完回家,死了认命。”

    “好!我就喜欢你这性子。”马浮云佩服道:“小平头,我马浮云墙都不扶,就服你。”

    马浮云是真心佩服雷戈,小小年纪有这样的勇气,实属不易。虽说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这般年纪便胆敢答应去打斗兽场!就冲这一点,马浮云连自己都不服,就服眼前这个小平头。

    随后,马浮云领着雷戈走出黑金会所,来到了地下车库。来到一辆名牌悬浮跑车前,马浮云打开车门,示意雷戈上车。

    上车后,马浮云开着车直奔东城区开去。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东城区一家豪华的会所前。

    金碧辉煌的装修,正中央那灯光闪烁的巨大招牌上,印着四个大字“帝豪会所”。

    而门口的广场上,豪车密布,简直就是一个豪车博览,直看得人眼花缭乱。马浮云那辆有些名次的跑车搁那一放,顿时黯然失色。

    马浮云停好车后,督见雷戈面具下的眼神,明白他在想什么,有些尴尬。虽然自己这些年靠着雷戈在黑金会所捞到一点钱,但和来这里的人相比……额!比什么啊!有的比吗?根本就没得比好吗。

    马浮云回过神来,向雷戈说道:“走吧,我们进去。”

    “嗯!”雷戈点点头。

    下了车,穿过停满豪车的广场,两人来到会所门口。

    门口处有四名身穿制服,体格强壮,面相凶恶的门卫,在见到马浮云后,都客气的上前打招呼。

    看的出来,马浮云在这里有些威望。进到会所后,雷戈不由得为这里的豪华而感叹。

    整个大堂让人的感觉仿若宫殿,宏伟、壮观,它的内部陈设和装潢富于艺术魅力。处处金碧辉煌,豪华奢侈,内部装饰以雕刻、巨幅油画及挂毯为主,配有造型超绝、工艺精湛的家具。大堂内还陈放着来自旧文明时世界各地的珍贵艺术品,其中还有华夏古代瓷器!

    “小马!”

    就在雷戈感叹这里的豪华奢侈时,这时来了一个看起来能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的额头上有两道疤,看起来有些渗人。

    “大b哥,人我带来了,就是他,小平头。”接着马浮云转向雷戈道:“小平头,这位就是帝豪会所的负责人,大b哥。”

    雷戈向对方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对方也礼貌式的回应一下,接着上下打量了雷戈一番。

    “来吧,比赛等会就要开始了,我带你们去场地。”

    大b哥说完带着雷戈他们来到了一楼的一个房间内。接着,他不知道摁了什么机关,然后一处墙壁缓缓的分开。

    马浮云见状,朝着身边的雷戈微微一笑,然后随着大b哥走了进去。等到他们全部走进去以后,墙壁缓缓的关闭。

    沿着楼梯慢慢的走下去,一直走到出口。接着,雷戈在对方的带领下,来到一间房间,进到里面后才发现这里很宽敞。进门后一旁是个武器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兵器。四米外是一块巨大的玻璃板隔着,玻璃板的另一面是个空旷的场地,这是足有五十米直径的空地,四周的墙壁是黑色金属通体打造。

    场地墙壁两米外的上方,全部都铺满了玻璃,一格格的分布着。雷戈知道那是观众席,那些玻璃能从里面看到外面,而外面却看不到里面,就像这间房间一样,一格代表一个包厢。

    这看台,还有这场地,怎么感觉像历史书里记载的古罗马竞技场。雷戈心里暗自想到。

    这里就是激流城内传说中的斗兽场!确实像传闻中说的那样,排场非常的大,光座位就有数千个。

    “坐一下,喝口茶,比赛还有半个小时才开始。”

    大b哥在旁边的沙发坐下,示意雷戈和马浮云也坐下,开始煮水准备泡茶。

    “小兄弟,想必斗兽场的规则你都清楚吧?”

    大b哥拿出来一盒雪茄,给马浮云和雷戈发了一支。

    “嗯!”雷戈接过雪茄,点了一下头,表示明白。

    斗兽场的规则其实很简单,弱肉强食,强者为王。一旦走入斗兽场,除非对手死亡,或者倒地不起,不然比赛不会结束。

    参赛选手在进入斗兽场前可以选择一把武器,进入斗兽场后,打败变异兽,或者被变异兽吃掉,这样才算比赛结束,这就是规则。

    “行,明白就行了,我们抽烟喝茶吹牛皮,等比赛开始。”

    大b哥点着雪茄后,把打火机递给了雷戈。

    雷戈接过打火机,点燃雪茄后,抽了一大口,就像平时抽烟一样直接入肺……靠!差点没呛死!再看看旁边的马浮云,喝!跟自己一个鸟样,呛得脸都红了。再看对面的大b哥,虽然没有像马浮云那样被呛到,但他却也是皱了下眉头,有些嫌弃的看了眼手中的雪茄。

    切!什么鸟东西,我还以为雪茄有多稀罕呢!比我平时抽的5块一包的大前门都不如。

    抽了一口雪茄后的雷戈,嫌弃的放下手中的雪茄,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有钱人个个喜欢抽这玩意?这东西的味道明明跟屎一样,还特么抽一口就一脸飘飘欲仙的表情!难道那些有钱人都喜欢吃屎?

    其实有这样的想法的不止雷戈,马浮云和大b哥也是同样的想法。

    大b哥平时并不抽雪茄,只是有客人时才会拿出来装装逼,显摆一下自己的逼格。他第一次抽雪茄时也是像马浮云现在一个鸟样,被呛得半死,而且那股味道也让他受不了,还不如他平时抽的香烟。

    而有这样的想法,那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抽雪茄的原因。

    雪茄,只吸到口,不吸于肺。

    抽雪茄不同于吸烟,一吸烟就把烟吸到肺部。抽雪茄是种享受,不能狂抽,避免雪茄烧的太快或太热。有规律的每次一小口的抽,慢慢享受,不要将雪茄变成一团火球。保持雪茄稳定火候,才能尽情发挥其芳香。一次抽不完的雪茄,留下次再抽,不是不体面的事。

    温和型的雪茄,特别是采用浅色茄衣的,一旦储放过久便会失去香味。所以一般先抽淡色的雪茄,再享受深色的雪茄。成熟良好的茄衣刚开始时显得油腻,成熟后会变得更加滑润,色泽也更深。

    刚品尝抽雪茄的人,最好先选择如minuto或carolina之类的小型雪茄,之后再该抽口感温和、较粗大的雪茄,如哈瓦那出口的h.upmann。大多数人在早晨或中午用过简餐后,较偏好口感温和的迷你型雪茄。

    懂得抽雪茄的人,是不会将雪茄末端的烟灰弹掉的,因为一定长度的烟灰有助冷却雪茄。此外,他们不会用力喷出烟雾,只是轻轻吐出,让烟雾将自己包围,皆可品闻那飘浮的香味。

    而不是像雷戈他们这帮土老帽一样把雪茄当香烟,一口猛吸入于肺,简直就是糟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