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过往
“是这样啊。”严贤妃两涂着蔻丹的指甲掐着一封书信,草草扫了一眼后,将它丢在炉火上,“我明白了,殷明壑的女儿,女伴男装的小娘子,我会留意。”
“公子说了。”送信的那个人忙道,“这一类的人,最会先以男装出现各大场合,然后在换上女装跟着一些王公贵族正式出场。若是此女傍上了秦王殿下,还请贤妃娘娘略施小惩。”
严贤妃舔了舔朱唇,唇角被唾液沾湿,薄唇红润,清冷间露出了几抹媚态:“我明白了,若是她来到此次琴会,我就要好好玩玩她。”
……
“这么说,我几乎可以肯定我是被安山旭盯上了。”殷乐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脸,“若不是早已决定顶着这张原本的样貌行事,我真该好好画一张毫无特色的脸。”
“其实不改变相貌,只要在细节上略加修饰,阿乐便不会如此显眼。”宋玉端详着殷乐的面容,忍不住道。
殷乐讶异,立时放下酒杯,干净利落起身向屋外走去。
不一会儿,即墨再度捧着一盘子瓶瓶罐罐和大小不一的绘面笔出现在了门口。
殷乐打开药粉,将他们与毛笔尽数检查一遍,确认没被掉包,合盘端到了宋玉面前:“夫子,我虽练习过易容,可那是在有面具的基础上进行修饰,对于直接掩盖,我不会。”
她承认得干脆,就差把脸递过去。宋玉无奈地取了药粉兑水化开,将一支稍大的绘笔当着殷乐的面悬起。
“今日,我替你画一次,此后的易容,你自己来。”
“多谢夫子示范。”殷乐笑道,乖乖闭起眼睛。
宋玉的毛笔沾上湿粉,点在殷乐鼻翼。他看见少女的睫毛轻轻颤了颤,随即,殷乐闭目开口道:“夫子,可以继续与我说了。”
“说什么?”
“自然是,说夫子的故事。”
湿润的毫毛点在殷乐的脸颊上,殷乐听见宋玉的声音:“原来你还记得要问?”
“有关夫子的,我怎么可能忘?”殷乐反问了过去。
宋玉将殷乐另一侧的面庞画好,收了手,去了一支稍小的狼毫,道了声:“我换笔了。”
殷乐睁开眼,确认了绘笔的型号。那是一支绘眉笔,眼下却沾上白粉,被用来点去殷乐眼角的一颗小痣。
“我的父亲,我至今也未曾知晓。”她听见宋玉说。
她略有些惊讶,正待开口,宋玉已经又换了支绘笔。她一边听着宋玉讲述,一边迅速地将用的绘笔与落笔的皮肤记了下来。
“但我小时候听我的养母提起过,我的母亲,是宋家家主宋玄感的长姐,宋玄瑶。”
“我来长安,本来也有寻她的意思。只是等我向宋玄感打听宋玄瑶时,才得知她早就在数年前死去了。”
“我没有对母亲的记忆,从有记忆时,就只有养母带着我不断逃亡的情景。”
“每隔十天半个月,我与养母就会被迫换一处地方。有一次,我差点儿被人抓住,养母才和我说起那群人的身份。”
“他们是京华宋氏的人,而我的养母则是宋家曾经驯养的暗卫。因为不服从吩咐,差点儿被打死,所幸被我母亲救起。等她跟了我母亲后,便开始专心为母亲办事。”
宋玉的养母,胸无点墨,空有一身绝学,于是,她将自己的武功全部传给宋玉,并且常常带着宋玉去各大书院偷听、偷书、半夜偷老师。
宋玉的名字到底怎么写,还是从老师那儿知道的。当他一脸震惊地询问养母为何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养母不好意思地笑笑,用蹩脚的外乡话道:“你母亲给你的这个小牌牌,是玉做的,我觉得她留给你的这个一定是好东西,就这么给你起名了。”
宋玉昏倒。
宋玉记性好,也学得快,又偶尔会有真人指导,在这种逃亡般的日子里,竟然囫囵吞枣地积攒了满腹经纶。
只是这种逃亡,终究是太累了。等他好不容易长到十岁时,他的养母终于撑不住了,在一次躲避宋家眼线中,抱着他掉下悬崖,替他死了。
自此,宋玉没了依靠。从养母的血肉上爬起来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他得给自己找一条路。
一条不再每日担惊受怕的,能有朝一日走向长安的路。
因此,当他一瘸一拐地走在路边,看见一对赶路的父子时,他的眼睛忍不住亮了。
那对父子似乎是丢了盘缠,再加上连夜赶路,有些体力不支。此时,正蛮横地从一名少年手里抢夺一只黄狗,黄狗惨叫连连,那个儿子似乎恼了,一刀剁了那黄狗的脑袋。
少年哭喊一声,扑向了儿子。
宋玉趁着没有引起注意,取出了养母留给他的弩箭。
关于杀人,养母教过他,但实践起来,却还是第一次。
第一次杀人,他的心快从嗓门眼跳了出来。他先是利用弩箭射中了父亲的喉咙,趁着那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还未反应过来,反手掏出匕首,一刀割喉。
宋玉第一次杀人,手中就染满了鲜血。他的动作干净利落,自那两人倒在自己脚边,目光中都从未有一丝波动。
杀了人,他便开始搜尸。自始至终,在一旁的小少年除了发抖,根本做不出任何动作。
终于,宋玉在两人身上发现了好东西——一块令牌,上面刻着取意堂的字样。
取意堂,他的养母曾经和他提到过,是在大周朝举足轻重的一个组织。
他不由得狂喜,喜悦之余,回眸瞥了一眼仍在瑟瑟发抖的少年。
“你……”那少年比他还要小,此前的生活似乎比他过得还要凄惨,“要不要跟着我。”
“啊?”少年傻在地上,手里还抱着黄狗的尸体。
“你人不错。”宋玉的目光停留在黄狗上,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如果愿意陪着我,我不会丢下你。”
少年坐在地上,似乎迟钝了半天,才像是捡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扑向了宋玉:“我,我愿意!”
那个人,后来叫即墨。
“公子说了。”送信的那个人忙道,“这一类的人,最会先以男装出现各大场合,然后在换上女装跟着一些王公贵族正式出场。若是此女傍上了秦王殿下,还请贤妃娘娘略施小惩。”
严贤妃舔了舔朱唇,唇角被唾液沾湿,薄唇红润,清冷间露出了几抹媚态:“我明白了,若是她来到此次琴会,我就要好好玩玩她。”
……
“这么说,我几乎可以肯定我是被安山旭盯上了。”殷乐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脸,“若不是早已决定顶着这张原本的样貌行事,我真该好好画一张毫无特色的脸。”
“其实不改变相貌,只要在细节上略加修饰,阿乐便不会如此显眼。”宋玉端详着殷乐的面容,忍不住道。
殷乐讶异,立时放下酒杯,干净利落起身向屋外走去。
不一会儿,即墨再度捧着一盘子瓶瓶罐罐和大小不一的绘面笔出现在了门口。
殷乐打开药粉,将他们与毛笔尽数检查一遍,确认没被掉包,合盘端到了宋玉面前:“夫子,我虽练习过易容,可那是在有面具的基础上进行修饰,对于直接掩盖,我不会。”
她承认得干脆,就差把脸递过去。宋玉无奈地取了药粉兑水化开,将一支稍大的绘笔当着殷乐的面悬起。
“今日,我替你画一次,此后的易容,你自己来。”
“多谢夫子示范。”殷乐笑道,乖乖闭起眼睛。
宋玉的毛笔沾上湿粉,点在殷乐鼻翼。他看见少女的睫毛轻轻颤了颤,随即,殷乐闭目开口道:“夫子,可以继续与我说了。”
“说什么?”
“自然是,说夫子的故事。”
湿润的毫毛点在殷乐的脸颊上,殷乐听见宋玉的声音:“原来你还记得要问?”
“有关夫子的,我怎么可能忘?”殷乐反问了过去。
宋玉将殷乐另一侧的面庞画好,收了手,去了一支稍小的狼毫,道了声:“我换笔了。”
殷乐睁开眼,确认了绘笔的型号。那是一支绘眉笔,眼下却沾上白粉,被用来点去殷乐眼角的一颗小痣。
“我的父亲,我至今也未曾知晓。”她听见宋玉说。
她略有些惊讶,正待开口,宋玉已经又换了支绘笔。她一边听着宋玉讲述,一边迅速地将用的绘笔与落笔的皮肤记了下来。
“但我小时候听我的养母提起过,我的母亲,是宋家家主宋玄感的长姐,宋玄瑶。”
“我来长安,本来也有寻她的意思。只是等我向宋玄感打听宋玄瑶时,才得知她早就在数年前死去了。”
“我没有对母亲的记忆,从有记忆时,就只有养母带着我不断逃亡的情景。”
“每隔十天半个月,我与养母就会被迫换一处地方。有一次,我差点儿被人抓住,养母才和我说起那群人的身份。”
“他们是京华宋氏的人,而我的养母则是宋家曾经驯养的暗卫。因为不服从吩咐,差点儿被打死,所幸被我母亲救起。等她跟了我母亲后,便开始专心为母亲办事。”
宋玉的养母,胸无点墨,空有一身绝学,于是,她将自己的武功全部传给宋玉,并且常常带着宋玉去各大书院偷听、偷书、半夜偷老师。
宋玉的名字到底怎么写,还是从老师那儿知道的。当他一脸震惊地询问养母为何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养母不好意思地笑笑,用蹩脚的外乡话道:“你母亲给你的这个小牌牌,是玉做的,我觉得她留给你的这个一定是好东西,就这么给你起名了。”
宋玉昏倒。
宋玉记性好,也学得快,又偶尔会有真人指导,在这种逃亡般的日子里,竟然囫囵吞枣地积攒了满腹经纶。
只是这种逃亡,终究是太累了。等他好不容易长到十岁时,他的养母终于撑不住了,在一次躲避宋家眼线中,抱着他掉下悬崖,替他死了。
自此,宋玉没了依靠。从养母的血肉上爬起来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他得给自己找一条路。
一条不再每日担惊受怕的,能有朝一日走向长安的路。
因此,当他一瘸一拐地走在路边,看见一对赶路的父子时,他的眼睛忍不住亮了。
那对父子似乎是丢了盘缠,再加上连夜赶路,有些体力不支。此时,正蛮横地从一名少年手里抢夺一只黄狗,黄狗惨叫连连,那个儿子似乎恼了,一刀剁了那黄狗的脑袋。
少年哭喊一声,扑向了儿子。
宋玉趁着没有引起注意,取出了养母留给他的弩箭。
关于杀人,养母教过他,但实践起来,却还是第一次。
第一次杀人,他的心快从嗓门眼跳了出来。他先是利用弩箭射中了父亲的喉咙,趁着那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还未反应过来,反手掏出匕首,一刀割喉。
宋玉第一次杀人,手中就染满了鲜血。他的动作干净利落,自那两人倒在自己脚边,目光中都从未有一丝波动。
杀了人,他便开始搜尸。自始至终,在一旁的小少年除了发抖,根本做不出任何动作。
终于,宋玉在两人身上发现了好东西——一块令牌,上面刻着取意堂的字样。
取意堂,他的养母曾经和他提到过,是在大周朝举足轻重的一个组织。
他不由得狂喜,喜悦之余,回眸瞥了一眼仍在瑟瑟发抖的少年。
“你……”那少年比他还要小,此前的生活似乎比他过得还要凄惨,“要不要跟着我。”
“啊?”少年傻在地上,手里还抱着黄狗的尸体。
“你人不错。”宋玉的目光停留在黄狗上,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如果愿意陪着我,我不会丢下你。”
少年坐在地上,似乎迟钝了半天,才像是捡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扑向了宋玉:“我,我愿意!”
那个人,后来叫即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