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天才姐妹的中场轶事
——首日,17:03,车厢内。
看着戎黎被独自留在监狱,露出了像是被遗弃的小狗的表情时,我的心底还是觉得蛮有趣的。
呵,区区戎黎,尽管在监狱里忍受折磨,给囚犯讲故事吧。
看到这个家伙倒霉,我本以为我会很痛快。
结果我发觉,和戎黎分开之后,我竟然会这么无聊。
“区区戎黎......”
身体进入了待机态。
我试着拼凑一些碎片来唤醒大脑,却发现我引以为傲的理性宛若透明。该怎么说呢?好似在我的脑海里,理性变成了一只钻来钻去的小老鼠,藏在我触手可及的某处,每当我险些抓住它时,它就变成稍纵即逝的幻象,瞬间消失在我的脑海。当我想再度出手寻觅它时,却再也找不到它的踪影了,空留一团莫名的念想。
我试着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胡思乱想,做一些公主梦,结果却被合理性、逻辑性、概率等多种的因素所叫停。就这样,无从拼凑的少女心被理性思维所限制,最终变成了鸢伯劳意象结构的某种虚无。
“……呿!”
这就是我憎恨无聊的原因。
我的大脑是一个飞速运转的机器,对我来说,没有逻辑且毫无意义的混沌是无法加工的存在,它们只会让我的大脑难以运转。与之相对的,那些破碎但相互关联的事件,能真正地让我的大脑运作。
例如——
汽车突然颠簸了一下。
我仔细回忆刚才的颠簸,车身先是下坠,而后上弹,很明显是经过了一道排水渠。
不过,这样的判断实在浅显无趣,毫无意义。为了让它更有挑战意义,我试着给自己加大难度——在不看车窗外的情况下,判断出车子行经的位置。
刚才的颠簸幅度较大,证明车速较快。现在是傍晚,市中心地带肯定人来人往,车辆不可能快速行驶,首先排除这里是市中心的可能。
继续从颠簸上面找线索,刚才的颠簸幅度虽然很大,但整个过程却显得十分平缓,很明显,排水渠的边缘并不锋利,这是由于车辆长期通过这里,磨平了砖块的棱角所导致的,考虑到新城镇的建设与翻修,我们应该行驶在老城区上。
翡翠湾有很多老城区,但具体到某一点并不困难,一路上,我没少听见海鸥的声音,能判断出这里沿海不过一公里,鼻尖嗅到了一些香味,那是一家连锁面包店秘制的香料味,在脑海中寻觅建立在老城区的沿海面包店,最后确认我们途径的地方是煤气镇。
睁开眼看向窗外,果不其然,这里就是煤气镇,到处都是朋克风的蒸汽设备。
就这样,让空虚的大脑转了一会儿后,我再度陷入了无聊的泥潭之中。
算了,与其被无聊折磨,不如做点事情。就这样,我一边坐车,一边哼起了《丢失一分钱的愤怒》。稍稍回过神,发现平时热衷于卓别林默剧的我,哼唱贝多芬的钢琴曲也蛮有趣的。哇,明明有要案在身,居然优哉游哉地哼小曲儿?我该不会已经变得非常糟糕了吧?我感觉有些好笑。
“……我第一次听见你哼小调。”
一个女人的声音冲入了我的脑海。
没错,说话的人正是筱云雀,我那同父异母的姐姐。
一张媲美女神的脸,举手投足间散发的贵族气质,总会让第一眼见到她的人暗暗惊叹,将她想象成清高傲然的善良贵族。但事实截然相反,我的姐姐不仅是个混迹官场的俗人,最擅长的东西也不是慈悲而是算计,她从小就有一种魔力,能让那些被她算计的人,打心底以为是自己赚得多。
还好,我的智商比她要高不少,所以我是为数不多能从她手里赚取真正利益的人。
“我总是哼歌的,你没听过,是因为你不怎么注意我。”
“哎呀,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好歹是你的姐姐啊。”
城府太深。
或者说,我很难明白,姐姐所表露出的情感,有几分真,几分假。
比如说现在,她摘下了手套,笑眯眯地抚摸着我的脑袋,麻酥酥地很舒服。不过,我没能在她的眼神深处看到半点暖意,她的眼里只有一种冰凉的、有如审视故障机械的寒意。
“……这是我第一次被你摸脑袋。”
“我总是摸你的哦,但那是等你睡着之后的事情了,噗噗。”
她嗤嗤地笑出了声,算是罕有的真情流露。不过,我依旧没法判断,她说的话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我拍开了她的手,而后拨开了一撮遮住视线的刘海。
“呜呀,小鸢妹妹好冷淡,坏孩子!”
“你太恶心了,快去死几次冷静冷静。”
“开个玩笑而已~我们的的神探小妹妹是不会生姐姐气的,对吧?”
“你今天有点不正常,到底怎么了?”
我瞪了她一眼,希望她有事说事。
“唔,只是工作有点累。你知道吧,哀冬公爵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我花了好大功夫才封锁了消息,真是累坏我了……那你呢,你今天除了进监狱之外,还有什么收获吗?”
“算是收获吧。我清楚了高贵林港究竟发生了什么。”
“真的么!?”姐姐她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我本以为那场灾难会成为永远的疑点,没想到你第一个解决的便是这个……”
“也算不上解决,只是弄清了真相而已——”
就此,我开始阐述哀冬公爵所用的手段。
两周前,也就是11月30日,高贵林港发生了大型火灾。消防队员声称,当地的居民都被恶魔附身,发疯且自残。
然而,让人们发疯并不需要什么黑魔法,最简单的手段,便是释放毒品。
“哝,看这个。”
我开始在裙摆的荷叶边里翻弄起来,翻开第一层,没找到,而后翻第二层——拿出了一小袋白色的晶体粉末。
“这是什么?”筱云雀挑起了眉毛。
“这是伪麻黄碱。”我取出了一小些给筱云雀看:“这玩意儿经过氧化加工后,可以制成甲卡西酮,就是这个——”
说完,我又从裙摆里抽出了甲卡西酮,一种形似细盐的药品。
“甲卡西酮?”筱云雀对化学一无所知,只能机械化地反刍药品名称。
“它是一种精神类药物,效果就是让人发疯。”
凭借着脑内博士级别的化学知识,我大概能推算出哀冬公爵的阴谋。
不得不说,炼金术师查理还算聪明,他开发出了甲卡西酮的制备手段,用伪麻黄碱以及一些基础原料进行批量制备,而哀冬公爵则利用他的成果,在高贵林港进行犯案。
让毒品扩散的手段很简单,加热便可。在高贵林港附近屯放毒品,然后放火,使得毒品雾化,赶来救火的居民们会吸入毒气,五分钟后便会见效,他们会头晕恶心,然后产生幻觉,最后发疯致死。
于是,人们全部中毒,火情无法控制,直到消防队员赶来为止。
“请等一下,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之后赶去的消防队员没有人中毒呢?”
筱云雀问了一个刁钻的问题,但对我来说这并不难解释:
“这是地理问题,哀冬公爵考虑到了这一点。要知道,沿海地区有特殊的气候系统,海陆之间总有明显温差,形成海陆风,在这种条件下,毒雾会被带到海洋,然后返回高贵林港,进行一个死循环,不会让雾气扩散至其他地方。”
筱云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而后从我的手上拾起了那袋甲卡西酮。
“……就是这种药,谋害了几百条人命?”
她下意识地将甲卡西酮凑到脸边,眼神充满了好奇。
我见状,突然想捉弄她一下,作为我无聊生活的一点点娱乐。
“……这个东西,首次服用0.3克,效果非常显著。”我坏心眼地提醒道:“服用后,确保周围没人就行。”
“什、什么?”姐姐露出了一副慌张的模样,浑身打了个哆嗦:“我又没想吸食它,话说,你怎么对药量这么了解?确保周围没人又是怎么回事啊?”
她有些慌张,但这种慌张源自于担心,她似乎以为我在吸毒。
“你的问题真多。”我叹了口气:“这样说吧,以前我合成过这个药品,并且尝试过静脉注射。”
“天、天啊!”姐姐有些恼怒:“你真的在吸毒!?”
“才没吸毒,我的本意是测试它的药理,看它能否作为精神药物,结果啊——”
“结果?”姐姐满脸好奇地追问,彻底上钩了。
我按捺心中的坏水,不动声色,继续说了下去:
“结果啊,我给自己注射了0.2克的甲卡西酮。不出三分钟,我的身体就有了反应。”我顿了顿,严肃道:“我很快便湿得一塌糊涂,那天我简直是在梦里度过的。”
“……呜哇——!”
姐姐她愣了好一会儿,最后突然领会我的语意,发出了珍兽般的惊叫。她慌乱地捂住了脸,把那袋甲卡西酮扔到了一边儿:“你你你你你!你在说什么呢?真是不矜持!”
虽说是个狠角色,但我的姐姐筱云雀却意外地纯情,她打小就听不得这种事情,每次看爱情小说,她都会害羞好一阵子。
“没办法,药物作用便是如此,既然无法抗拒,那就只好享受咯~”我合上了眼,一字一句道:“那天晚上可真是难熬啊,只能用手指蘸着唾液来让自己满足,最后我彻夜未眠,大概去了十多次,待到我彻底清醒时,整个房间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靡气息。”
“呜哇啊啊啊,不要再说了啊……”她抱住了脑袋,一副不听不停王八念经的架势。
哼,有意思。
我最喜欢看她慌里慌张的样子。
不过,欺负人的行径就到此为止吧,我更喜欢办正事。
“咳咳……今天早上,哀冬公爵的走狗和我们发生了武力冲突。”
我望着姐姐那张羞红的脸,张口说道:
“他们想要焚毁查理的工房,销毁证据。”
“销、销毁证据?”她将捂住脸的手指分开,露出了两只眼睛:“哀冬公爵?”
“是啊。很明显,查理是一个实现了哀冬公爵计划的科学家,他的成果便是哀冬公爵的黑魔法,为了让黑魔法的神秘永存,哀冬公爵肯定会派人灭口。”
“那么……小鸢妹妹,你现在要去研究查理的试验,破解黑魔法么?”
“暂且不必,破解他手段的意义不大……我晚上还有其他事要做,送我回家好了。”
没有客套,没有建议,姐姐对我的安排没有半点迟疑,她让司机加快速度,很快便把我送到了家门口。
和姐姐打交道的优点在于,她总能为你提供最好的后援。
“……注射用量是0.3克,别给忘了。”
“唔唉!?”
姐姐她再次慌了神。
就这样,我告别了这个害羞鬼,转身回到了屋里。
戎黎还在监狱里呆着,所以家里只有我一人。我卸下了裙摆里的药品,而后脱掉了这身玫红色的礼服。
走到我的房间里,我换上了前段时间新订的内衣。白色的蕾丝边中间绣着数朵小小的蔷薇花,穿在身上,只感觉肌肤一阵清爽,舒适又光滑。配套的内裤也是恰到好处,正好覆盖我的小屁股。为此,我相当得意。
打开了自己的衣柜,取出了自己很欢喜的黑色正装,抽屉里的红色领带早都被戎黎扎好,只要我套在脖子上系紧就行,蹬上皮靴,准备完毕。
“现在,只要等戎黎出来就行了……”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七点整。
此刻,克林格尔一定察觉到了戎黎的困境,并且展开了“营救”计划,戎黎应该会在十分钟内离开那个监狱。
按照我对戎黎的了解,他出狱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家,而是生我的气。为此,他会尝试证明自己的实力,展开独自调查,而他调查的第一步,便是回到查理的工坊,对尸体进行尸检。
不得不承认,戎黎对尸体的考量能力比我强太多,他对尸体有一种清晰的、直观的理论框架,十分清楚尸体与线索的对应关系,而他今天早上所说的昆虫学知识,更是让我脑袋发懵。
昆虫学?那是什么学说?
真是让人生气,区区戎黎,竟然有比我强的地方。
不愉快!不愉快!不愉快!
一想起来就生气!戎黎这家伙,可以凭借恶心的蛆虫来判断死亡时间,他是流浪汉么?这是多么令人作呕的平民手段?
“决不能让他得手……”
我站起了身,做出了下一步的计划——
“我得跟踪戎黎,看看他的调查重点放在了哪里……”
我必须要和他平起平坐,不然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要让他明白——
“只是个蠢货罢了,蠢货再怎么出息,还是蠢货!”
看着戎黎被独自留在监狱,露出了像是被遗弃的小狗的表情时,我的心底还是觉得蛮有趣的。
呵,区区戎黎,尽管在监狱里忍受折磨,给囚犯讲故事吧。
看到这个家伙倒霉,我本以为我会很痛快。
结果我发觉,和戎黎分开之后,我竟然会这么无聊。
“区区戎黎......”
身体进入了待机态。
我试着拼凑一些碎片来唤醒大脑,却发现我引以为傲的理性宛若透明。该怎么说呢?好似在我的脑海里,理性变成了一只钻来钻去的小老鼠,藏在我触手可及的某处,每当我险些抓住它时,它就变成稍纵即逝的幻象,瞬间消失在我的脑海。当我想再度出手寻觅它时,却再也找不到它的踪影了,空留一团莫名的念想。
我试着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胡思乱想,做一些公主梦,结果却被合理性、逻辑性、概率等多种的因素所叫停。就这样,无从拼凑的少女心被理性思维所限制,最终变成了鸢伯劳意象结构的某种虚无。
“……呿!”
这就是我憎恨无聊的原因。
我的大脑是一个飞速运转的机器,对我来说,没有逻辑且毫无意义的混沌是无法加工的存在,它们只会让我的大脑难以运转。与之相对的,那些破碎但相互关联的事件,能真正地让我的大脑运作。
例如——
汽车突然颠簸了一下。
我仔细回忆刚才的颠簸,车身先是下坠,而后上弹,很明显是经过了一道排水渠。
不过,这样的判断实在浅显无趣,毫无意义。为了让它更有挑战意义,我试着给自己加大难度——在不看车窗外的情况下,判断出车子行经的位置。
刚才的颠簸幅度较大,证明车速较快。现在是傍晚,市中心地带肯定人来人往,车辆不可能快速行驶,首先排除这里是市中心的可能。
继续从颠簸上面找线索,刚才的颠簸幅度虽然很大,但整个过程却显得十分平缓,很明显,排水渠的边缘并不锋利,这是由于车辆长期通过这里,磨平了砖块的棱角所导致的,考虑到新城镇的建设与翻修,我们应该行驶在老城区上。
翡翠湾有很多老城区,但具体到某一点并不困难,一路上,我没少听见海鸥的声音,能判断出这里沿海不过一公里,鼻尖嗅到了一些香味,那是一家连锁面包店秘制的香料味,在脑海中寻觅建立在老城区的沿海面包店,最后确认我们途径的地方是煤气镇。
睁开眼看向窗外,果不其然,这里就是煤气镇,到处都是朋克风的蒸汽设备。
就这样,让空虚的大脑转了一会儿后,我再度陷入了无聊的泥潭之中。
算了,与其被无聊折磨,不如做点事情。就这样,我一边坐车,一边哼起了《丢失一分钱的愤怒》。稍稍回过神,发现平时热衷于卓别林默剧的我,哼唱贝多芬的钢琴曲也蛮有趣的。哇,明明有要案在身,居然优哉游哉地哼小曲儿?我该不会已经变得非常糟糕了吧?我感觉有些好笑。
“……我第一次听见你哼小调。”
一个女人的声音冲入了我的脑海。
没错,说话的人正是筱云雀,我那同父异母的姐姐。
一张媲美女神的脸,举手投足间散发的贵族气质,总会让第一眼见到她的人暗暗惊叹,将她想象成清高傲然的善良贵族。但事实截然相反,我的姐姐不仅是个混迹官场的俗人,最擅长的东西也不是慈悲而是算计,她从小就有一种魔力,能让那些被她算计的人,打心底以为是自己赚得多。
还好,我的智商比她要高不少,所以我是为数不多能从她手里赚取真正利益的人。
“我总是哼歌的,你没听过,是因为你不怎么注意我。”
“哎呀,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好歹是你的姐姐啊。”
城府太深。
或者说,我很难明白,姐姐所表露出的情感,有几分真,几分假。
比如说现在,她摘下了手套,笑眯眯地抚摸着我的脑袋,麻酥酥地很舒服。不过,我没能在她的眼神深处看到半点暖意,她的眼里只有一种冰凉的、有如审视故障机械的寒意。
“……这是我第一次被你摸脑袋。”
“我总是摸你的哦,但那是等你睡着之后的事情了,噗噗。”
她嗤嗤地笑出了声,算是罕有的真情流露。不过,我依旧没法判断,她说的话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我拍开了她的手,而后拨开了一撮遮住视线的刘海。
“呜呀,小鸢妹妹好冷淡,坏孩子!”
“你太恶心了,快去死几次冷静冷静。”
“开个玩笑而已~我们的的神探小妹妹是不会生姐姐气的,对吧?”
“你今天有点不正常,到底怎么了?”
我瞪了她一眼,希望她有事说事。
“唔,只是工作有点累。你知道吧,哀冬公爵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我花了好大功夫才封锁了消息,真是累坏我了……那你呢,你今天除了进监狱之外,还有什么收获吗?”
“算是收获吧。我清楚了高贵林港究竟发生了什么。”
“真的么!?”姐姐她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我本以为那场灾难会成为永远的疑点,没想到你第一个解决的便是这个……”
“也算不上解决,只是弄清了真相而已——”
就此,我开始阐述哀冬公爵所用的手段。
两周前,也就是11月30日,高贵林港发生了大型火灾。消防队员声称,当地的居民都被恶魔附身,发疯且自残。
然而,让人们发疯并不需要什么黑魔法,最简单的手段,便是释放毒品。
“哝,看这个。”
我开始在裙摆的荷叶边里翻弄起来,翻开第一层,没找到,而后翻第二层——拿出了一小袋白色的晶体粉末。
“这是什么?”筱云雀挑起了眉毛。
“这是伪麻黄碱。”我取出了一小些给筱云雀看:“这玩意儿经过氧化加工后,可以制成甲卡西酮,就是这个——”
说完,我又从裙摆里抽出了甲卡西酮,一种形似细盐的药品。
“甲卡西酮?”筱云雀对化学一无所知,只能机械化地反刍药品名称。
“它是一种精神类药物,效果就是让人发疯。”
凭借着脑内博士级别的化学知识,我大概能推算出哀冬公爵的阴谋。
不得不说,炼金术师查理还算聪明,他开发出了甲卡西酮的制备手段,用伪麻黄碱以及一些基础原料进行批量制备,而哀冬公爵则利用他的成果,在高贵林港进行犯案。
让毒品扩散的手段很简单,加热便可。在高贵林港附近屯放毒品,然后放火,使得毒品雾化,赶来救火的居民们会吸入毒气,五分钟后便会见效,他们会头晕恶心,然后产生幻觉,最后发疯致死。
于是,人们全部中毒,火情无法控制,直到消防队员赶来为止。
“请等一下,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之后赶去的消防队员没有人中毒呢?”
筱云雀问了一个刁钻的问题,但对我来说这并不难解释:
“这是地理问题,哀冬公爵考虑到了这一点。要知道,沿海地区有特殊的气候系统,海陆之间总有明显温差,形成海陆风,在这种条件下,毒雾会被带到海洋,然后返回高贵林港,进行一个死循环,不会让雾气扩散至其他地方。”
筱云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而后从我的手上拾起了那袋甲卡西酮。
“……就是这种药,谋害了几百条人命?”
她下意识地将甲卡西酮凑到脸边,眼神充满了好奇。
我见状,突然想捉弄她一下,作为我无聊生活的一点点娱乐。
“……这个东西,首次服用0.3克,效果非常显著。”我坏心眼地提醒道:“服用后,确保周围没人就行。”
“什、什么?”姐姐露出了一副慌张的模样,浑身打了个哆嗦:“我又没想吸食它,话说,你怎么对药量这么了解?确保周围没人又是怎么回事啊?”
她有些慌张,但这种慌张源自于担心,她似乎以为我在吸毒。
“你的问题真多。”我叹了口气:“这样说吧,以前我合成过这个药品,并且尝试过静脉注射。”
“天、天啊!”姐姐有些恼怒:“你真的在吸毒!?”
“才没吸毒,我的本意是测试它的药理,看它能否作为精神药物,结果啊——”
“结果?”姐姐满脸好奇地追问,彻底上钩了。
我按捺心中的坏水,不动声色,继续说了下去:
“结果啊,我给自己注射了0.2克的甲卡西酮。不出三分钟,我的身体就有了反应。”我顿了顿,严肃道:“我很快便湿得一塌糊涂,那天我简直是在梦里度过的。”
“……呜哇——!”
姐姐她愣了好一会儿,最后突然领会我的语意,发出了珍兽般的惊叫。她慌乱地捂住了脸,把那袋甲卡西酮扔到了一边儿:“你你你你你!你在说什么呢?真是不矜持!”
虽说是个狠角色,但我的姐姐筱云雀却意外地纯情,她打小就听不得这种事情,每次看爱情小说,她都会害羞好一阵子。
“没办法,药物作用便是如此,既然无法抗拒,那就只好享受咯~”我合上了眼,一字一句道:“那天晚上可真是难熬啊,只能用手指蘸着唾液来让自己满足,最后我彻夜未眠,大概去了十多次,待到我彻底清醒时,整个房间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靡气息。”
“呜哇啊啊啊,不要再说了啊……”她抱住了脑袋,一副不听不停王八念经的架势。
哼,有意思。
我最喜欢看她慌里慌张的样子。
不过,欺负人的行径就到此为止吧,我更喜欢办正事。
“咳咳……今天早上,哀冬公爵的走狗和我们发生了武力冲突。”
我望着姐姐那张羞红的脸,张口说道:
“他们想要焚毁查理的工房,销毁证据。”
“销、销毁证据?”她将捂住脸的手指分开,露出了两只眼睛:“哀冬公爵?”
“是啊。很明显,查理是一个实现了哀冬公爵计划的科学家,他的成果便是哀冬公爵的黑魔法,为了让黑魔法的神秘永存,哀冬公爵肯定会派人灭口。”
“那么……小鸢妹妹,你现在要去研究查理的试验,破解黑魔法么?”
“暂且不必,破解他手段的意义不大……我晚上还有其他事要做,送我回家好了。”
没有客套,没有建议,姐姐对我的安排没有半点迟疑,她让司机加快速度,很快便把我送到了家门口。
和姐姐打交道的优点在于,她总能为你提供最好的后援。
“……注射用量是0.3克,别给忘了。”
“唔唉!?”
姐姐她再次慌了神。
就这样,我告别了这个害羞鬼,转身回到了屋里。
戎黎还在监狱里呆着,所以家里只有我一人。我卸下了裙摆里的药品,而后脱掉了这身玫红色的礼服。
走到我的房间里,我换上了前段时间新订的内衣。白色的蕾丝边中间绣着数朵小小的蔷薇花,穿在身上,只感觉肌肤一阵清爽,舒适又光滑。配套的内裤也是恰到好处,正好覆盖我的小屁股。为此,我相当得意。
打开了自己的衣柜,取出了自己很欢喜的黑色正装,抽屉里的红色领带早都被戎黎扎好,只要我套在脖子上系紧就行,蹬上皮靴,准备完毕。
“现在,只要等戎黎出来就行了……”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七点整。
此刻,克林格尔一定察觉到了戎黎的困境,并且展开了“营救”计划,戎黎应该会在十分钟内离开那个监狱。
按照我对戎黎的了解,他出狱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家,而是生我的气。为此,他会尝试证明自己的实力,展开独自调查,而他调查的第一步,便是回到查理的工坊,对尸体进行尸检。
不得不承认,戎黎对尸体的考量能力比我强太多,他对尸体有一种清晰的、直观的理论框架,十分清楚尸体与线索的对应关系,而他今天早上所说的昆虫学知识,更是让我脑袋发懵。
昆虫学?那是什么学说?
真是让人生气,区区戎黎,竟然有比我强的地方。
不愉快!不愉快!不愉快!
一想起来就生气!戎黎这家伙,可以凭借恶心的蛆虫来判断死亡时间,他是流浪汉么?这是多么令人作呕的平民手段?
“决不能让他得手……”
我站起了身,做出了下一步的计划——
“我得跟踪戎黎,看看他的调查重点放在了哪里……”
我必须要和他平起平坐,不然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要让他明白——
“只是个蠢货罢了,蠢货再怎么出息,还是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