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瘦马
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臧霸不想提,那一天他觉醒了什么他也不想说。
只是他对陶谦表示,自己不会再次与嬴诺出现于同一场合,生怕自己会忍不住。
当然臧霸忍不住什么东西,这就不得而知了。
今日,嬴诺准备像陶谦辞行,正式准备滚去衮州跪舔曹老板。
陶谦当然尽力挽留,已经炖到锅里的鸭子怎能让他飞了?
“伯言。可是我招待不周,怠慢了你吗?你,为何要走!”
老陶直接打起来感情牌。
小伙子,你吃我的,住我的,睡我的,现在想拍拍屁股走人,你就这么没有良心吗?
“刺史大人,我以在此叨扰多日,今日辞行绝不是招待不周。”
麻瓜,我都替你把害得你家破人亡的甩锅侠张闿给弄死了,这些恩情都还清了啊!嬴诺心中这样想到。但可惜这种事,陶谦他又不知道。
“如今天下大乱,黄巾贼寇蜂拥而起,大好男儿在这危急存亡之时就应报效国家,伯言何不考虑在此投靠朝廷,光宗耀祖?”
功名利禄,男人最逃不过这些,先是恩情,接着是大义,我看你还怎么推?
“刺史大人言之有理,我此次辞行,便是为了去衮州,救衮州百姓与水火之中。”
陶谦一听这就不乐意了,放着我这个朝廷特封的刺史大人不来投靠,咋哭着喊着要去那个四战之地找不自在呢?
“伯言为何要舍近求远,特去衮州报效国家啊?在我们徐州不是照样为国为民吗?”
废话,我当然是知道人家曹操比你牛,比你能成事啊!
趁现在曹操还没发迹,去雪中送炭一波,混个心腹位置,紧跟主角搞事情。
当然,嬴诺嘴里绝对不可能这么说的。
“现如今徐州已定,黄巾贼寇只剩下些疥癣之疾,而紧邻徐州的衮州确是战火连连,更需要我等报效!”
嬴诺反手把大义的帽子又扣了回去,你这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还是放我去更需要我的地方搞事情把!
一番挽留无果之后,陶谦总算是看明白了,嬴诺这家伙是铁了心要去搞事情,无奈之下只好放他去了衮州。
徐州和衮州本就接壤,一匹快马赶上个三五天的路就能到达衮州,徐州正好也是产马的名地,这里的好马不算多,但也不会少,不过话是这么说,可惜嬴诺兜比脸还干净,一毛钱也没有。我们嬴日天当时来的时候,别说是兜了,就连兜裆布都没带一条。
本身就是自己死活要去投奔曹老板,要是临走的时候再去要马要盘缠,这不就像是花着别人的的钱,去嫖别人的老婆一样无耻吗?(突然有种宋喆的既视感。)
为了脸子,嬴诺决定要去体验一下非洲酋长的生活。决定依靠打猎偷渡到衮州去。
嬴诺大概分了个南北,顺着去衮州的方向前行。
存在之物,必有终结。
不知为何,嬴诺的脑海里浮现出这句话。
嬴诺靠着双腿一步一步的走着,他用双腿丈量这个王朝的末路。
书中的三国,或许是那样的慷慨激昂,无数英雄人物在这个时代留下堪称绝响的荣耀,他们化作传说,化作符号,化作记忆被一代一代的传承这,成为这个民族的一份文化。
但现实中的三国,却尽是苦难。一路走来嬴诺看见了满目的疮痍,一具具尸体随处可见,乌鸦啄食着死者的眼。野狗从浅坑里刨出被草草埋葬的尸体,费力的将腐肉吞入肚子。而饿急了的人更是猎杀这些野狗,以他们的血肉满足自己对生的渴望。
不知道这些人是否知道,他们口中的肉究竟是什么东西化成的。
一本三国道不尽世间坎坷,你只看到英雄风光,可那见到背后的白骨。
百位英雄名流千古,但更有千万男儿死于战场。
嬴诺也不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但他还是发出如此的感慨。
“想要战争结束,想要这苦难凋零,最有效的办法是出现一个能迅速获胜的王者。”
引起战争张角他有错吗?不!他没错!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腐朽的王朝里面长满了蛀虫,唯有一把大火将他们烧个干净,他们才能不必被吸血允肉,他们才能像个人一样的活下去。
也许是上辈子的民族观念,还是难得的良心上线,嬴诺生出了一些难得的恻隐之心。
先前,他只是在生命威胁下,被动的参与进这个乱世,但如今他不知为何,却有种愿意主动结束这乱世的心。
“我得加快些速度了。”
如果曹操能得到自己的帮助是否能更快的完成统一呢?这样,这些人是不是能稍微少受点苦呢?
嬴诺不禁这样想。他脑海里有些模模糊糊的历史走向,他知道那些人会成为曹操的大敌,他曾经也是一位可以决定一场战争走向的战争元首。
在嬴诺下定决心助曹操平定乱世之时,迎面走来了一匹枣红瘦马。
马身鞍蹬齐备,只是件件染血,马背上上还有一瘫倒的男子。
那男子脸色面无血色,皮肤发青,马鞍上的血明显是从他的腹部渗出,这匹马不知是从何处逃到这里,但他背上的尸体已经有些发臭。
嬴诺缓缓靠近,可这匹瘦马对他冷冷的打了个响鼻,脚下的前蹄止不住的刨着土。
那响鼻好似威胁,那双眼睛透露出浓浓的敌意。
它是想要保护它背上那个早已死去的主人吗?嬴诺这样想到。
兴许是摇晃太大,他背后那个男人的尸体从马鞍之上滚落下来。
这个男人腹部被开了一个狭长的血口子,浓郁的腥臭味扑面而来。他那双眼睛还处于张开的状态,扩散的瞳孔反射出一道诡异的光。
瘦马一声长嘶,低下马头轻轻蹭着那个死者的脸。
它或许是想在和先前一样,被那个男人在次用力抚摸头颅,还是想让这个男人再次骑乘上他的背部?
但久久没有得到回应的它,好似明白了什么。
马儿的双眼之处留下两道水痕,豆大的泪水打在那个男人的脸上,将他脸上的血污打花。
它哭了,它知道这个掉在地上的男人再也爬不起来了。
它趴到在地,守在那具尸体一旁。
对于嬴诺的靠近,它再也没有打过响鼻,敌意再也没出现在它的双盼,那双眼只剩下空洞。
哀莫大于心死,这匹瘦马,或许它的心跟着那个男人一起死了吧。
嬴诺不知为何,驻足不前,他突然想看看这匹瘦马能为那个死去的男人做到什么地步。
一人,一马,一具尸体,成为了相互陪伴的邻居。
嬴诺几次起身,打猎,取水,寻找食物,每次回来那匹瘦马都是那一个样子,静静的趴在那。
那双空洞的眼睛注视注视着前方,沉默的如一座雕塑。
嬴诺静静的注视着瘦马,太阳由东至西,走过一个轮回,那匹马依然沉默。
嬴诺起身,在远处拔起几捆青草,放置于瘦马面前,但它一无所动。
嬴诺与青草一同化作虚无,唯有那具尸体,是它的整个世界。
月亮终于逃离了大日的辉耀,唯有在这黑暗中才有资格放出光明。
远处传来几声悠扬的的嗥叫。
嬴诺对于这声音在熟悉不过了,他曾经也是被称作狼王的人啊!
狼群!这是狼群发现猎物的集合令。
惨绿的兽瞳在林中若隐若现,是不是的嗥叫更是将气氛推到恐惧。
但,那匹瘦马还是一无所动,它聋了,也瞎了。
他的耳,只能听到那个男人呼唤它的声音,他的眼只能看到那个男人微笑的面孔。
狼群渐渐把这三个邻居包围,那猎物指的便是他们几个啊!
狼群围绕着他们打转,想寻找出一个柔弱的突破口把他们驱散开来。
突然,一匹饿狼猛的扑向那具尸体,想要把他拖走,然后大快朵颐。
瘦马动了,那匹瘦马从雕塑再次化为活物。
“你想吃掉我的世界吗?”
也许这匹瘦马是这样想的。
它瘦弱的身体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力量,只是用了一蹄子,便将那只饿狼踏破了脑壳。
同伴的血腥味并没有使得狼群畏惧,反而激发了他们更加可怕的凶性,狼群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嬴诺虽不惧独狼,但群狼围攻也能将他伤到。嬴诺如此,更何况那只一天没有吃喝的瘦马呢?
嬴诺本想去救,但刚迈开的脚步自己就停住了。因为,嬴诺知道,这匹瘦马根本无法被他拯救。
身上的累累伤痕宛若荣耀。脚边的狼尸是它勇猛的象征。
渐渐的,这匹马身上的生息也消失殆尽,它要去陪伴着它的主人走完最后的一场远行。
嬴诺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但总有一种奇异的感情充斥与胸口,涨的难受。
嬴诺摘下这匹马的鞍踏,他觉得这匹马不应该是个被奴役的奴隶,它应该是个英雄,是那个男人的挚友。
嬴诺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为一个陌生人立冢,更何况是一匹马。
但他立了,不是为了那个人而立的,是为了那匹枣红色的瘦马立的。
他将那一人一马一同埋葬,在埋葬之处种下一株柏树。
这匹马,或许永远的把自己的身影刻进了嬴诺的脑海里。
只是他对陶谦表示,自己不会再次与嬴诺出现于同一场合,生怕自己会忍不住。
当然臧霸忍不住什么东西,这就不得而知了。
今日,嬴诺准备像陶谦辞行,正式准备滚去衮州跪舔曹老板。
陶谦当然尽力挽留,已经炖到锅里的鸭子怎能让他飞了?
“伯言。可是我招待不周,怠慢了你吗?你,为何要走!”
老陶直接打起来感情牌。
小伙子,你吃我的,住我的,睡我的,现在想拍拍屁股走人,你就这么没有良心吗?
“刺史大人,我以在此叨扰多日,今日辞行绝不是招待不周。”
麻瓜,我都替你把害得你家破人亡的甩锅侠张闿给弄死了,这些恩情都还清了啊!嬴诺心中这样想到。但可惜这种事,陶谦他又不知道。
“如今天下大乱,黄巾贼寇蜂拥而起,大好男儿在这危急存亡之时就应报效国家,伯言何不考虑在此投靠朝廷,光宗耀祖?”
功名利禄,男人最逃不过这些,先是恩情,接着是大义,我看你还怎么推?
“刺史大人言之有理,我此次辞行,便是为了去衮州,救衮州百姓与水火之中。”
陶谦一听这就不乐意了,放着我这个朝廷特封的刺史大人不来投靠,咋哭着喊着要去那个四战之地找不自在呢?
“伯言为何要舍近求远,特去衮州报效国家啊?在我们徐州不是照样为国为民吗?”
废话,我当然是知道人家曹操比你牛,比你能成事啊!
趁现在曹操还没发迹,去雪中送炭一波,混个心腹位置,紧跟主角搞事情。
当然,嬴诺嘴里绝对不可能这么说的。
“现如今徐州已定,黄巾贼寇只剩下些疥癣之疾,而紧邻徐州的衮州确是战火连连,更需要我等报效!”
嬴诺反手把大义的帽子又扣了回去,你这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还是放我去更需要我的地方搞事情把!
一番挽留无果之后,陶谦总算是看明白了,嬴诺这家伙是铁了心要去搞事情,无奈之下只好放他去了衮州。
徐州和衮州本就接壤,一匹快马赶上个三五天的路就能到达衮州,徐州正好也是产马的名地,这里的好马不算多,但也不会少,不过话是这么说,可惜嬴诺兜比脸还干净,一毛钱也没有。我们嬴日天当时来的时候,别说是兜了,就连兜裆布都没带一条。
本身就是自己死活要去投奔曹老板,要是临走的时候再去要马要盘缠,这不就像是花着别人的的钱,去嫖别人的老婆一样无耻吗?(突然有种宋喆的既视感。)
为了脸子,嬴诺决定要去体验一下非洲酋长的生活。决定依靠打猎偷渡到衮州去。
嬴诺大概分了个南北,顺着去衮州的方向前行。
存在之物,必有终结。
不知为何,嬴诺的脑海里浮现出这句话。
嬴诺靠着双腿一步一步的走着,他用双腿丈量这个王朝的末路。
书中的三国,或许是那样的慷慨激昂,无数英雄人物在这个时代留下堪称绝响的荣耀,他们化作传说,化作符号,化作记忆被一代一代的传承这,成为这个民族的一份文化。
但现实中的三国,却尽是苦难。一路走来嬴诺看见了满目的疮痍,一具具尸体随处可见,乌鸦啄食着死者的眼。野狗从浅坑里刨出被草草埋葬的尸体,费力的将腐肉吞入肚子。而饿急了的人更是猎杀这些野狗,以他们的血肉满足自己对生的渴望。
不知道这些人是否知道,他们口中的肉究竟是什么东西化成的。
一本三国道不尽世间坎坷,你只看到英雄风光,可那见到背后的白骨。
百位英雄名流千古,但更有千万男儿死于战场。
嬴诺也不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但他还是发出如此的感慨。
“想要战争结束,想要这苦难凋零,最有效的办法是出现一个能迅速获胜的王者。”
引起战争张角他有错吗?不!他没错!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腐朽的王朝里面长满了蛀虫,唯有一把大火将他们烧个干净,他们才能不必被吸血允肉,他们才能像个人一样的活下去。
也许是上辈子的民族观念,还是难得的良心上线,嬴诺生出了一些难得的恻隐之心。
先前,他只是在生命威胁下,被动的参与进这个乱世,但如今他不知为何,却有种愿意主动结束这乱世的心。
“我得加快些速度了。”
如果曹操能得到自己的帮助是否能更快的完成统一呢?这样,这些人是不是能稍微少受点苦呢?
嬴诺不禁这样想。他脑海里有些模模糊糊的历史走向,他知道那些人会成为曹操的大敌,他曾经也是一位可以决定一场战争走向的战争元首。
在嬴诺下定决心助曹操平定乱世之时,迎面走来了一匹枣红瘦马。
马身鞍蹬齐备,只是件件染血,马背上上还有一瘫倒的男子。
那男子脸色面无血色,皮肤发青,马鞍上的血明显是从他的腹部渗出,这匹马不知是从何处逃到这里,但他背上的尸体已经有些发臭。
嬴诺缓缓靠近,可这匹瘦马对他冷冷的打了个响鼻,脚下的前蹄止不住的刨着土。
那响鼻好似威胁,那双眼睛透露出浓浓的敌意。
它是想要保护它背上那个早已死去的主人吗?嬴诺这样想到。
兴许是摇晃太大,他背后那个男人的尸体从马鞍之上滚落下来。
这个男人腹部被开了一个狭长的血口子,浓郁的腥臭味扑面而来。他那双眼睛还处于张开的状态,扩散的瞳孔反射出一道诡异的光。
瘦马一声长嘶,低下马头轻轻蹭着那个死者的脸。
它或许是想在和先前一样,被那个男人在次用力抚摸头颅,还是想让这个男人再次骑乘上他的背部?
但久久没有得到回应的它,好似明白了什么。
马儿的双眼之处留下两道水痕,豆大的泪水打在那个男人的脸上,将他脸上的血污打花。
它哭了,它知道这个掉在地上的男人再也爬不起来了。
它趴到在地,守在那具尸体一旁。
对于嬴诺的靠近,它再也没有打过响鼻,敌意再也没出现在它的双盼,那双眼只剩下空洞。
哀莫大于心死,这匹瘦马,或许它的心跟着那个男人一起死了吧。
嬴诺不知为何,驻足不前,他突然想看看这匹瘦马能为那个死去的男人做到什么地步。
一人,一马,一具尸体,成为了相互陪伴的邻居。
嬴诺几次起身,打猎,取水,寻找食物,每次回来那匹瘦马都是那一个样子,静静的趴在那。
那双空洞的眼睛注视注视着前方,沉默的如一座雕塑。
嬴诺静静的注视着瘦马,太阳由东至西,走过一个轮回,那匹马依然沉默。
嬴诺起身,在远处拔起几捆青草,放置于瘦马面前,但它一无所动。
嬴诺与青草一同化作虚无,唯有那具尸体,是它的整个世界。
月亮终于逃离了大日的辉耀,唯有在这黑暗中才有资格放出光明。
远处传来几声悠扬的的嗥叫。
嬴诺对于这声音在熟悉不过了,他曾经也是被称作狼王的人啊!
狼群!这是狼群发现猎物的集合令。
惨绿的兽瞳在林中若隐若现,是不是的嗥叫更是将气氛推到恐惧。
但,那匹瘦马还是一无所动,它聋了,也瞎了。
他的耳,只能听到那个男人呼唤它的声音,他的眼只能看到那个男人微笑的面孔。
狼群渐渐把这三个邻居包围,那猎物指的便是他们几个啊!
狼群围绕着他们打转,想寻找出一个柔弱的突破口把他们驱散开来。
突然,一匹饿狼猛的扑向那具尸体,想要把他拖走,然后大快朵颐。
瘦马动了,那匹瘦马从雕塑再次化为活物。
“你想吃掉我的世界吗?”
也许这匹瘦马是这样想的。
它瘦弱的身体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力量,只是用了一蹄子,便将那只饿狼踏破了脑壳。
同伴的血腥味并没有使得狼群畏惧,反而激发了他们更加可怕的凶性,狼群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嬴诺虽不惧独狼,但群狼围攻也能将他伤到。嬴诺如此,更何况那只一天没有吃喝的瘦马呢?
嬴诺本想去救,但刚迈开的脚步自己就停住了。因为,嬴诺知道,这匹瘦马根本无法被他拯救。
身上的累累伤痕宛若荣耀。脚边的狼尸是它勇猛的象征。
渐渐的,这匹马身上的生息也消失殆尽,它要去陪伴着它的主人走完最后的一场远行。
嬴诺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但总有一种奇异的感情充斥与胸口,涨的难受。
嬴诺摘下这匹马的鞍踏,他觉得这匹马不应该是个被奴役的奴隶,它应该是个英雄,是那个男人的挚友。
嬴诺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为一个陌生人立冢,更何况是一匹马。
但他立了,不是为了那个人而立的,是为了那匹枣红色的瘦马立的。
他将那一人一马一同埋葬,在埋葬之处种下一株柏树。
这匹马,或许永远的把自己的身影刻进了嬴诺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