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 交换
看来这个保温盒和人是一样的,一直不喜欢,或许有一天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更让许诩没有想到的是,小瑰居然亲自给他做早餐,还有这个奇丑无比的馒头。
记得以前,小瑰说过她是南方人,特别吃不惯面食。但因许诩从小生活在北方,吃惯了面食。
小瑰说为了他,愿意尝试学着做面食。相信这个难看的馒头,就是小瑰亲手做出的馒头。
说实话,喜欢许诩的女人有很多,但给他做饭的,只有家里的阿姨。
就连与他同居很久的胡蝶,也不曾为他做过饭。
许诩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基围虾粥,味道很鲜美。这道粥里面没有放小葱花,而是放的香菜。
这下,许诩更加确定这粥是小瑰煮的,因为这个细节,他就对她一个人说过。
许诩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他大口大口的吃着粥和馒头。
吃完后,便去护士台办出院手续,才知道他的医药费已经结清。
许诩带着空空的饭盒又来到小瑰家,因为他知道小瑰每天的工作就是写作,不可能跑远的。
奇怪的是,怎么按门铃,就是没有人开门,而他此时的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
没有办法,许诩先离开,等晚点再来找小瑰。他直接开车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回花氏上班了。
刚到办公室,秘书就敲门进来了:“花经理,花董找您。”
许诩就知道花明哲一定会找他,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去花明哲的办公室了。
花明哲一脸怒气,道:“越来越没规矩了,班不好好上就算了,现在居然夜不归宿。我不管你之前是怎么荒唐,但是我搬过来后,必须每天看到你在家里留宿。”
许诩实在是忍不住,争辩道:“爹地,我已经二十七岁了,是一个成年人,我有我的自由,不可能像个初中小女孩一样,每天要固定时间回家。”
“你,你……”花明哲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心口闷的慌。
他用手捂住心脏处,而许诩恰恰是背对着他站的,因为许诩说完那翻话后,就准备离开。
根本就没有看到,后面花明哲的状况。许诩听到花明哲的声音消失了,也许他是觉得自己错了,所以才不再责备他。
于是许诩大步离开了花明哲的办公室,而身后的花明哲,伸手想要去拿抽屉里的药,就发现自己的手没有力气打开抽屉。
他想拨通桌上的电话,叫秘书进来,可以也没有力气够着电话。
就在这时,门被猛的推开,一个人影飞快的跑来,拉开抽屉的门,给他喂上急救药。
紧急的情况终于被止住了,花明哲的呼吸也渐渐平稳下来。
他向此人摆了下手,表示感谢,然后用虚弱的声音问道:“顾少是怎么来得这么及时?”
花明哲开口没有言谢,而是一句质问。而顾弘新并没有因他的质问而不满,但也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
而是说了一句关心的话:“伯父的心脏病怕是瞒不住了,还需要以身体为重才对。”
花明哲笑笑,本想再说些什么,却又没有说了。都是聪明人,有些话是不能说得太明白。
好比今天,若不是顾弘新及时感到,他的这把老骨头可能……
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他也知道自己的心脏问题,越来越严重,只是他还有两个孩子放不下,特别是许诩。
“顾少,伯父有一事相求?”花明哲诚恳的说道。
“伯父有话请尽管说!”
花明哲缓缓开口道:“还请顾少替我暂时瞒住,特别是诩儿那边,从小就不在我的身边,我对他有很多愧疚。特别是他现在刚回到我身边,我不想让他为我担心!”
此刻,就算从前的花明哲再怎么唯利是图,无论他和章芸一起做过多少坏事。
现在的他,都只是一普通又平凡的父亲。他与天下所有的父亲一样,只想让自己的儿女幸福快乐!
他也很羡慕许诩,还能有父亲为他操心,而他却不知道珍惜。
顾弘新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去世的早,自幼与父亲一起生活。
父亲对他从来都是严厉的,没有任何的溺爱。但他知道父亲内心里是爱自己,世上有哪个做父亲的,不爱自己的儿子。
想到这里,他的眼眶有些泛红,但他不想让花明哲看到他脆弱的心。
“伯父若没有大碍,那我顾某就先告辞了。”
顾弘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他开始翻看手里的资料。
这些资料其实都能倒背如流了,都是一些当年关于他父亲被害一事。
说实话,他都不敢相信他的父亲真的出了车祸,因为根本就没有看到父亲的尸首。
更多的时候,他更愿意相信父亲还活着,也许是心里美好的愿望吧。
但他知道希望非常渺茫,因为都快二十年了,如果父亲真的还活着,他不可能不和自己联系的。
但只要一天没有看到父亲的尸首,他就会存有一天的幻想。
现在他心里其实也很乱,虽然章芸拿走了地图,但直觉告诉他,章芸并不知道地图画的是哪儿?
只是她自私的性格,害怕地图落在别人手里了。攥在自己手里,她才会觉得有安全感。
顾弘新已经做好了秘密的安排,只要章芸能找到地图所在地,那么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知晓。
和他有着同样烦恼的,还有章芸母女,特别是花木星,她忍受够了恶心的杰森。
本来是希望他这颗棋子,能派点作用。结果杰森如废物一样,什么事情都帮不上忙。
她正在和章芸商量,要如何处置杰森?
“妈咪,杰森根本就是个废物。我不想再理他了,每天装做和他很亲密的样子,我都快忍受不了。”
听着花木星的抱怨,章芸做为过来人,自是有很深的感触。
不说曾经是怎么在花明哲身边过来的,就是现在在花明哲身边,还要故做一副贤妻模样。
她真是痛恨这种伪装的生活方式,但是小不忍则乱大谋。
章芸劝慰,道:“木星,你听妈咪一句劝,妈咪知道你受委屈了。但是杰森还有用,现在还不是处理他的时候。”
花木星委屈地道:“可是,妈咪啊………”
章芸打断她的话,道:“木星,你要听妈咪的,一定要物尽其用啊,不然就浪费了。”
花木星听母亲这样说,也就不再继续坚持了,她真的很佩服母亲的忍耐性。
她也明白,一个能成大事的人,必须要有忍耐性。她决定听母亲的话,做个有耐力的女人。
就在这时,章芸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一看是个陌生的电话。
一种女人天生的敏锐力,告诉她这通电话,不是一般的电话。
“喂!”章芸温柔的说出这个字。
花木星听不到电话那端讲的什么,但通过母亲的面部表情,她知道这个是很重要的电话。
“好,你现在过来吧。”章芸对电话那端说道。
挂了电话后,花木星就着急的问章芸:“妈咪是谁?”
“胡蝶。”章芸答道。
“胡蝶?不是许诩的那个女友吗?”花木星有些疑惑,许诩的女朋友来找她们,是为什么?
章芸,道:“她在电话里说,许诩已经把她赶走了,还说她手里有许诩的一些把柄。”
花木星,道:“哪她找我们是什么目的呢?”
“她想把消息卖给我们。”
“哪妈咪,你会买吗?”花木星很好奇。
章芸端起桌上的咖啡,轻轻的呡了一口:“那要看她手里的消息值不值钱?”
花木星露出狡黠的笑容,道:“我到要看看,她能拿出什么样的消息来跟我们交换?”
不一会儿功夫,胡蝶就来了。说实话,胡蝶虽是花氏的员工,但还真没有真正见过面。
只知道有她这号人物,为什么胡蝶在花氏这么出名呢?
归根结底,还是她那丑丑的模样。
花氏的人都知道许大少爷,找了一个女朋友。,而这个女朋友其貌不扬好。
和许诩英俊的外表,和他的家世比起来,绝对是高攀中的高攀。
关于他们俩,公司里还流传着各种版本的故事。
有人说许诩应该是什么隐患,所以才找胡蝶的。
也有人说,是胡蝶有特别的魅力,才会让许诩看上她。
总之旁人的好奇心,是永远无法满足的。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讨论一下胡蝶和许诩。
他们的恋情,也成了公司里,茶余饭后的焦点。
所以,当胡蝶进来时,章芸和花木星也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
可以这么说吧,她们母女俩觉得胡蝶是她们见过的,最丑的女人。
也许是因为上流圈子中的女人,都有几分姿色吧。
就算天生不够丽质,后天整也要整成倾城容貌。
而眼前的胡蝶,不到一米六的身高。更要命的是,她还穿一双平跟鞋。
长得像个矮冬瓜,还敢穿这么平的鞋子。真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天生不知打扮自己呢?
再看她的衣品,简直是要疯掉了。穿着一套宽松的运动装,又不是要去跑步,穿成这样,毫无美感。
但是章芸母女,意外的发现,她的衣品虽然不怎么样,可全身都是名牌。
更让许诩没有想到的是,小瑰居然亲自给他做早餐,还有这个奇丑无比的馒头。
记得以前,小瑰说过她是南方人,特别吃不惯面食。但因许诩从小生活在北方,吃惯了面食。
小瑰说为了他,愿意尝试学着做面食。相信这个难看的馒头,就是小瑰亲手做出的馒头。
说实话,喜欢许诩的女人有很多,但给他做饭的,只有家里的阿姨。
就连与他同居很久的胡蝶,也不曾为他做过饭。
许诩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基围虾粥,味道很鲜美。这道粥里面没有放小葱花,而是放的香菜。
这下,许诩更加确定这粥是小瑰煮的,因为这个细节,他就对她一个人说过。
许诩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他大口大口的吃着粥和馒头。
吃完后,便去护士台办出院手续,才知道他的医药费已经结清。
许诩带着空空的饭盒又来到小瑰家,因为他知道小瑰每天的工作就是写作,不可能跑远的。
奇怪的是,怎么按门铃,就是没有人开门,而他此时的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
没有办法,许诩先离开,等晚点再来找小瑰。他直接开车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回花氏上班了。
刚到办公室,秘书就敲门进来了:“花经理,花董找您。”
许诩就知道花明哲一定会找他,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去花明哲的办公室了。
花明哲一脸怒气,道:“越来越没规矩了,班不好好上就算了,现在居然夜不归宿。我不管你之前是怎么荒唐,但是我搬过来后,必须每天看到你在家里留宿。”
许诩实在是忍不住,争辩道:“爹地,我已经二十七岁了,是一个成年人,我有我的自由,不可能像个初中小女孩一样,每天要固定时间回家。”
“你,你……”花明哲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心口闷的慌。
他用手捂住心脏处,而许诩恰恰是背对着他站的,因为许诩说完那翻话后,就准备离开。
根本就没有看到,后面花明哲的状况。许诩听到花明哲的声音消失了,也许他是觉得自己错了,所以才不再责备他。
于是许诩大步离开了花明哲的办公室,而身后的花明哲,伸手想要去拿抽屉里的药,就发现自己的手没有力气打开抽屉。
他想拨通桌上的电话,叫秘书进来,可以也没有力气够着电话。
就在这时,门被猛的推开,一个人影飞快的跑来,拉开抽屉的门,给他喂上急救药。
紧急的情况终于被止住了,花明哲的呼吸也渐渐平稳下来。
他向此人摆了下手,表示感谢,然后用虚弱的声音问道:“顾少是怎么来得这么及时?”
花明哲开口没有言谢,而是一句质问。而顾弘新并没有因他的质问而不满,但也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
而是说了一句关心的话:“伯父的心脏病怕是瞒不住了,还需要以身体为重才对。”
花明哲笑笑,本想再说些什么,却又没有说了。都是聪明人,有些话是不能说得太明白。
好比今天,若不是顾弘新及时感到,他的这把老骨头可能……
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他也知道自己的心脏问题,越来越严重,只是他还有两个孩子放不下,特别是许诩。
“顾少,伯父有一事相求?”花明哲诚恳的说道。
“伯父有话请尽管说!”
花明哲缓缓开口道:“还请顾少替我暂时瞒住,特别是诩儿那边,从小就不在我的身边,我对他有很多愧疚。特别是他现在刚回到我身边,我不想让他为我担心!”
此刻,就算从前的花明哲再怎么唯利是图,无论他和章芸一起做过多少坏事。
现在的他,都只是一普通又平凡的父亲。他与天下所有的父亲一样,只想让自己的儿女幸福快乐!
他也很羡慕许诩,还能有父亲为他操心,而他却不知道珍惜。
顾弘新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去世的早,自幼与父亲一起生活。
父亲对他从来都是严厉的,没有任何的溺爱。但他知道父亲内心里是爱自己,世上有哪个做父亲的,不爱自己的儿子。
想到这里,他的眼眶有些泛红,但他不想让花明哲看到他脆弱的心。
“伯父若没有大碍,那我顾某就先告辞了。”
顾弘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他开始翻看手里的资料。
这些资料其实都能倒背如流了,都是一些当年关于他父亲被害一事。
说实话,他都不敢相信他的父亲真的出了车祸,因为根本就没有看到父亲的尸首。
更多的时候,他更愿意相信父亲还活着,也许是心里美好的愿望吧。
但他知道希望非常渺茫,因为都快二十年了,如果父亲真的还活着,他不可能不和自己联系的。
但只要一天没有看到父亲的尸首,他就会存有一天的幻想。
现在他心里其实也很乱,虽然章芸拿走了地图,但直觉告诉他,章芸并不知道地图画的是哪儿?
只是她自私的性格,害怕地图落在别人手里了。攥在自己手里,她才会觉得有安全感。
顾弘新已经做好了秘密的安排,只要章芸能找到地图所在地,那么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知晓。
和他有着同样烦恼的,还有章芸母女,特别是花木星,她忍受够了恶心的杰森。
本来是希望他这颗棋子,能派点作用。结果杰森如废物一样,什么事情都帮不上忙。
她正在和章芸商量,要如何处置杰森?
“妈咪,杰森根本就是个废物。我不想再理他了,每天装做和他很亲密的样子,我都快忍受不了。”
听着花木星的抱怨,章芸做为过来人,自是有很深的感触。
不说曾经是怎么在花明哲身边过来的,就是现在在花明哲身边,还要故做一副贤妻模样。
她真是痛恨这种伪装的生活方式,但是小不忍则乱大谋。
章芸劝慰,道:“木星,你听妈咪一句劝,妈咪知道你受委屈了。但是杰森还有用,现在还不是处理他的时候。”
花木星委屈地道:“可是,妈咪啊………”
章芸打断她的话,道:“木星,你要听妈咪的,一定要物尽其用啊,不然就浪费了。”
花木星听母亲这样说,也就不再继续坚持了,她真的很佩服母亲的忍耐性。
她也明白,一个能成大事的人,必须要有忍耐性。她决定听母亲的话,做个有耐力的女人。
就在这时,章芸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一看是个陌生的电话。
一种女人天生的敏锐力,告诉她这通电话,不是一般的电话。
“喂!”章芸温柔的说出这个字。
花木星听不到电话那端讲的什么,但通过母亲的面部表情,她知道这个是很重要的电话。
“好,你现在过来吧。”章芸对电话那端说道。
挂了电话后,花木星就着急的问章芸:“妈咪是谁?”
“胡蝶。”章芸答道。
“胡蝶?不是许诩的那个女友吗?”花木星有些疑惑,许诩的女朋友来找她们,是为什么?
章芸,道:“她在电话里说,许诩已经把她赶走了,还说她手里有许诩的一些把柄。”
花木星,道:“哪她找我们是什么目的呢?”
“她想把消息卖给我们。”
“哪妈咪,你会买吗?”花木星很好奇。
章芸端起桌上的咖啡,轻轻的呡了一口:“那要看她手里的消息值不值钱?”
花木星露出狡黠的笑容,道:“我到要看看,她能拿出什么样的消息来跟我们交换?”
不一会儿功夫,胡蝶就来了。说实话,胡蝶虽是花氏的员工,但还真没有真正见过面。
只知道有她这号人物,为什么胡蝶在花氏这么出名呢?
归根结底,还是她那丑丑的模样。
花氏的人都知道许大少爷,找了一个女朋友。,而这个女朋友其貌不扬好。
和许诩英俊的外表,和他的家世比起来,绝对是高攀中的高攀。
关于他们俩,公司里还流传着各种版本的故事。
有人说许诩应该是什么隐患,所以才找胡蝶的。
也有人说,是胡蝶有特别的魅力,才会让许诩看上她。
总之旁人的好奇心,是永远无法满足的。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讨论一下胡蝶和许诩。
他们的恋情,也成了公司里,茶余饭后的焦点。
所以,当胡蝶进来时,章芸和花木星也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
可以这么说吧,她们母女俩觉得胡蝶是她们见过的,最丑的女人。
也许是因为上流圈子中的女人,都有几分姿色吧。
就算天生不够丽质,后天整也要整成倾城容貌。
而眼前的胡蝶,不到一米六的身高。更要命的是,她还穿一双平跟鞋。
长得像个矮冬瓜,还敢穿这么平的鞋子。真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天生不知打扮自己呢?
再看她的衣品,简直是要疯掉了。穿着一套宽松的运动装,又不是要去跑步,穿成这样,毫无美感。
但是章芸母女,意外的发现,她的衣品虽然不怎么样,可全身都是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