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人为纵火,焚尸灭迹
林皓阳呆坐在沙上,他恨不得甩自己几个耳光:百密一疏啊!一条重要的线索,一件重要的证物,就这么被他忽视了!而他的这个疏忽,直接导致了“拾荒人”的被害!那本挂历上一定还记录着很多重要信息,所以宋文明才会将它带走!所以那些心狠手辣的家伙才会对一个无辜的拾荒人痛下杀手……
“哎……”郭振华轻轻推了推林皓阳,低声提醒道:“你没事儿吧?”
林皓阳回过神来,他惊慌的掏出了道:“荆辉,你在哪儿呢?”
荆辉应道:“哦,我回局里了,在初局办公室呢,怎么了?”
林皓阳铁青着脸命令道:“把失火的案子抢过来!马上!那是一场谋杀,可以与咱们的案子做并案!”
荆辉低声叫苦道:“我正和初局商量呢,可他说那案子已经被区局刑队接手了,咱们现在想接过来恐怕有难度!再说了,有并案的依据吗?”
林皓阳直接挂断了电话,情况紧急、时间紧迫,他已经没有时间对荆辉解释了!区公安局刑队的办案人员不了解情况,假如他们把这起案子当做普通的“失火案”处理,那么按照惯例:垃圾站属于公共设施,为了不影响公众的生活秩序,他们会在勘察现场后马上撤离!如此一来,现场必定会被破坏殆尽!
必须用最短的时间,马上接手那件“失火案”!可是怎么办呢?林皓阳已经顾不了太多了,他想到了一个人!情急之下,他直接拨出了那串熟悉的号码。
林皓阳对着话筒哀求道:“爸,是我!秦伯伯住的小区里又生命案了,我可以确定,这案子与秦伯伯的死有直接关系!我没时间和您解释,我求您了爸,您马上给初局去个电话吧,让他无论如何让荆辉接手这个案子!”……
挂上了电话,林皓阳一抬头……他这才注意到,房间里所有的人都在盯着他。尽管郭振华和曲华已经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可是他刚才的表现似乎也忒……肆无忌惮、明目张胆!郭振华掩饰的咳嗽了几声,问道:“接下来……怎么办?”
“咱们没有时间了,必须马上赶到现场!”林皓阳朝曲华歉意的一笑,说道:“曲姐,又要麻烦您了!看来您的这个周末要提前结束了!”
三个人用最快的度离开了陈大姐的别墅,郭振华驾车一路闯着红灯,风驰电掣的赶往了“金水湾”小区……
远远的看到那些围观的人群,林皓阳暗自松了一口气:还好,区公安局的刑警还没有撤走!
三个人挤过人群钻进了警示带,并对前来阻拦的刑警出示证件表明了身份,郭振华对几个刑警吩咐道:“这起案子的背景复杂,我要马上见你们在现场指挥的领导!”
很快,区公安局的一个刑警队长,带着一名技术人员和两名区消防队的“火情专家”赶了过来。
没想到,区公安局的那个技术人员认识曲华,一见到曲华他就兴奋的恭维道:“哎呀曲主任,您一来我们心里就有底了!”说着,他对他们队长做了介绍:“这是市局技术部的曲主任,也是我的师父,绝对的现场痕迹专家!”
稍作寒暄,四个人将现场的情况对林皓阳等人做了汇报:本案中确实存在很多令人费解的疑点,这也就是他们没有草率定案、撤离现场的原因!
因为有现场目击者,所以案时间相当精确:凌晨三点四十分;火情生在垃圾站的室内,已经找到起火点:一只受损变形的金属垃圾桶;火灾造成了居住在此的一人身亡,且尸体焚毁严重(已经送回警局,准备接受尸检);垃圾站内存放的大量易燃废品,和一支死者生前做饭用的煤气罐,是火情失控的主要原因。
到达现场后,办案人员调取了小区物业和小区对面一家花店的监控录像,但是并没有现什么可疑的人员和迹象。
消防队的“火情专家”提到了几个疑点:
先,据现场目击者称:在火灾生的前期,他们听到一声低沉的爆响,且有蓝绿色的火焰从垃圾站的垃圾投放口蹿出,这显然是一个极不正常的情况!
按照他们的经验:如果是普通的失火,火势应该逐渐蔓延,从小到大直至失控,当温度在相对封闭的室内积聚到相当高的程度,才会造成易燃物品的爆炸!可是在本案中,是爆炸生在前,而且那些“蓝绿色”的火焰,绝对不是普通易燃物所能产生的。
其次,火势异常迅猛,而且燃烧时间有问题:凌晨三点四十分现火情之后,区消防队在第一时间接到火警,并在四点之前就赶到了火灾现场,可当时这里的大火已经自行熄灭,垃圾站内的可燃物品焚烧殆尽!
如此短的受灾时间,却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危害!受害者的尸体被焚毁,尤其是靠近火源的下半身,小腿部和脚部已经碳化!
他们断定:这绝对不是普通的“蔓延性”失火,而是多点同时起火!并且,确定为起火点的那个金属垃圾桶,破损过于严重,也不是普通火灾产生的高温所能达到的!
鉴于以上这些情况,消防人员怀疑,这很有可能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所以,他们马上报了警……
林皓阳等人正聆听着办案人员的汇报,那个刑警队长接了个电话,挂上电话后他告诉众人:刚刚接到上级领导的指示,让他马上将案件移交给“市刑警大队”,接手的办案人员正在赶来的途中。
几乎与此同时,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了一片刺耳的警笛声:荆辉带着市局的大队人马赶来了……
曲华带着市局技术部的人进入了火灾现场,荆辉和区公安局的刑警队长做了工作交接,他手下的人也接手了现场维持治安的工作。
林皓阳和郭振华来到了“金水湾”小区物业的保安室,没过多久,臧小东带着两个现场目击者走进了房间。
两个目击者开始讲述案的经过:凌晨三点多雨刚停,两个目击者的车就停在小区大门外的路边,距离垃圾站大约十几米的距离,目击者甲的车辆在前。
凌晨三点半,目击者甲在车里昏昏欲睡,突然,他听到了一声闷响,而且车身出现了一下晃动。他敢肯定那绝对不是打雷,于是他打开了车门,准备下车查看是不是自己的车轮胎出了问题。就在他下车的同时,停在他车后的目击者乙也下了车,目击者甲就问道:“听见什么声音了吗?”
目击者乙突然指着他的身后,喊道:“快看,那里怎么了?”
目击者甲回头一看,垃圾站起火了!几个垃圾投放口朝朝外喷着火,是一种类似于绿色和绿色的火舌。
两个人都愣住了,目击者乙还挺纳闷儿:“奇了怪了,这刚下完雨就起火?”说完,他就怂恿着目击者甲和他一起过去查看一下。这种查看的目的现在就难以考究了,大概只是源于好奇,打算过去看个热闹吧。
就在两个人靠近垃圾站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垃圾站里传出一阵鬼哭狼嚎的呼救声,这时他们才意识到:里面还住着人!
两个人顿时慌了手脚,但好在他们马上采取了行动:目击者乙的车上有一个小型灭火器,他跑回车上抱着灭火器就冲到了垃圾站前,开始灭火;目击者甲则冲到了垃圾站的一侧,准备打开那道小铁门,为里面的人开启一条逃生通道。可是他死活也没有拽开那道门,情节之下,他还在门上踹了一脚,吼道:“你们把门打开!”
就在这时,垃圾站里“轰”的一声巨响,那些垃圾投放口喷射出的火焰更加猛烈了,而且还有一些燃烧的垃圾被喷了出来。两个目击者被吓懵了,他们惊慌的退了回来,谁也不敢再靠近垃圾站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目击者甲拨打了火警电话……
林皓阳打量着两个目击者,狐疑的问道:“凌晨三点多?当时你们在小区外面干什么?”
“啊?”两个目击者鬼鬼祟祟的对视了一眼,嗫嚅道:“我们……我们没事儿……就是路过……”
路过?在凌晨把车停在小区的门前那么久,而且快要睡着了!这是路过吗?望着眼前两个惊慌失措的人,林皓阳断定他们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他们是在等什么重要的人!两个人分乘两辆车,说明了什么?毫无疑问,他们要等的绝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人……
“哎……”郭振华轻轻推了推林皓阳,低声提醒道:“你没事儿吧?”
林皓阳回过神来,他惊慌的掏出了道:“荆辉,你在哪儿呢?”
荆辉应道:“哦,我回局里了,在初局办公室呢,怎么了?”
林皓阳铁青着脸命令道:“把失火的案子抢过来!马上!那是一场谋杀,可以与咱们的案子做并案!”
荆辉低声叫苦道:“我正和初局商量呢,可他说那案子已经被区局刑队接手了,咱们现在想接过来恐怕有难度!再说了,有并案的依据吗?”
林皓阳直接挂断了电话,情况紧急、时间紧迫,他已经没有时间对荆辉解释了!区公安局刑队的办案人员不了解情况,假如他们把这起案子当做普通的“失火案”处理,那么按照惯例:垃圾站属于公共设施,为了不影响公众的生活秩序,他们会在勘察现场后马上撤离!如此一来,现场必定会被破坏殆尽!
必须用最短的时间,马上接手那件“失火案”!可是怎么办呢?林皓阳已经顾不了太多了,他想到了一个人!情急之下,他直接拨出了那串熟悉的号码。
林皓阳对着话筒哀求道:“爸,是我!秦伯伯住的小区里又生命案了,我可以确定,这案子与秦伯伯的死有直接关系!我没时间和您解释,我求您了爸,您马上给初局去个电话吧,让他无论如何让荆辉接手这个案子!”……
挂上了电话,林皓阳一抬头……他这才注意到,房间里所有的人都在盯着他。尽管郭振华和曲华已经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可是他刚才的表现似乎也忒……肆无忌惮、明目张胆!郭振华掩饰的咳嗽了几声,问道:“接下来……怎么办?”
“咱们没有时间了,必须马上赶到现场!”林皓阳朝曲华歉意的一笑,说道:“曲姐,又要麻烦您了!看来您的这个周末要提前结束了!”
三个人用最快的度离开了陈大姐的别墅,郭振华驾车一路闯着红灯,风驰电掣的赶往了“金水湾”小区……
远远的看到那些围观的人群,林皓阳暗自松了一口气:还好,区公安局的刑警还没有撤走!
三个人挤过人群钻进了警示带,并对前来阻拦的刑警出示证件表明了身份,郭振华对几个刑警吩咐道:“这起案子的背景复杂,我要马上见你们在现场指挥的领导!”
很快,区公安局的一个刑警队长,带着一名技术人员和两名区消防队的“火情专家”赶了过来。
没想到,区公安局的那个技术人员认识曲华,一见到曲华他就兴奋的恭维道:“哎呀曲主任,您一来我们心里就有底了!”说着,他对他们队长做了介绍:“这是市局技术部的曲主任,也是我的师父,绝对的现场痕迹专家!”
稍作寒暄,四个人将现场的情况对林皓阳等人做了汇报:本案中确实存在很多令人费解的疑点,这也就是他们没有草率定案、撤离现场的原因!
因为有现场目击者,所以案时间相当精确:凌晨三点四十分;火情生在垃圾站的室内,已经找到起火点:一只受损变形的金属垃圾桶;火灾造成了居住在此的一人身亡,且尸体焚毁严重(已经送回警局,准备接受尸检);垃圾站内存放的大量易燃废品,和一支死者生前做饭用的煤气罐,是火情失控的主要原因。
到达现场后,办案人员调取了小区物业和小区对面一家花店的监控录像,但是并没有现什么可疑的人员和迹象。
消防队的“火情专家”提到了几个疑点:
先,据现场目击者称:在火灾生的前期,他们听到一声低沉的爆响,且有蓝绿色的火焰从垃圾站的垃圾投放口蹿出,这显然是一个极不正常的情况!
按照他们的经验:如果是普通的失火,火势应该逐渐蔓延,从小到大直至失控,当温度在相对封闭的室内积聚到相当高的程度,才会造成易燃物品的爆炸!可是在本案中,是爆炸生在前,而且那些“蓝绿色”的火焰,绝对不是普通易燃物所能产生的。
其次,火势异常迅猛,而且燃烧时间有问题:凌晨三点四十分现火情之后,区消防队在第一时间接到火警,并在四点之前就赶到了火灾现场,可当时这里的大火已经自行熄灭,垃圾站内的可燃物品焚烧殆尽!
如此短的受灾时间,却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危害!受害者的尸体被焚毁,尤其是靠近火源的下半身,小腿部和脚部已经碳化!
他们断定:这绝对不是普通的“蔓延性”失火,而是多点同时起火!并且,确定为起火点的那个金属垃圾桶,破损过于严重,也不是普通火灾产生的高温所能达到的!
鉴于以上这些情况,消防人员怀疑,这很有可能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所以,他们马上报了警……
林皓阳等人正聆听着办案人员的汇报,那个刑警队长接了个电话,挂上电话后他告诉众人:刚刚接到上级领导的指示,让他马上将案件移交给“市刑警大队”,接手的办案人员正在赶来的途中。
几乎与此同时,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了一片刺耳的警笛声:荆辉带着市局的大队人马赶来了……
曲华带着市局技术部的人进入了火灾现场,荆辉和区公安局的刑警队长做了工作交接,他手下的人也接手了现场维持治安的工作。
林皓阳和郭振华来到了“金水湾”小区物业的保安室,没过多久,臧小东带着两个现场目击者走进了房间。
两个目击者开始讲述案的经过:凌晨三点多雨刚停,两个目击者的车就停在小区大门外的路边,距离垃圾站大约十几米的距离,目击者甲的车辆在前。
凌晨三点半,目击者甲在车里昏昏欲睡,突然,他听到了一声闷响,而且车身出现了一下晃动。他敢肯定那绝对不是打雷,于是他打开了车门,准备下车查看是不是自己的车轮胎出了问题。就在他下车的同时,停在他车后的目击者乙也下了车,目击者甲就问道:“听见什么声音了吗?”
目击者乙突然指着他的身后,喊道:“快看,那里怎么了?”
目击者甲回头一看,垃圾站起火了!几个垃圾投放口朝朝外喷着火,是一种类似于绿色和绿色的火舌。
两个人都愣住了,目击者乙还挺纳闷儿:“奇了怪了,这刚下完雨就起火?”说完,他就怂恿着目击者甲和他一起过去查看一下。这种查看的目的现在就难以考究了,大概只是源于好奇,打算过去看个热闹吧。
就在两个人靠近垃圾站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垃圾站里传出一阵鬼哭狼嚎的呼救声,这时他们才意识到:里面还住着人!
两个人顿时慌了手脚,但好在他们马上采取了行动:目击者乙的车上有一个小型灭火器,他跑回车上抱着灭火器就冲到了垃圾站前,开始灭火;目击者甲则冲到了垃圾站的一侧,准备打开那道小铁门,为里面的人开启一条逃生通道。可是他死活也没有拽开那道门,情节之下,他还在门上踹了一脚,吼道:“你们把门打开!”
就在这时,垃圾站里“轰”的一声巨响,那些垃圾投放口喷射出的火焰更加猛烈了,而且还有一些燃烧的垃圾被喷了出来。两个目击者被吓懵了,他们惊慌的退了回来,谁也不敢再靠近垃圾站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目击者甲拨打了火警电话……
林皓阳打量着两个目击者,狐疑的问道:“凌晨三点多?当时你们在小区外面干什么?”
“啊?”两个目击者鬼鬼祟祟的对视了一眼,嗫嚅道:“我们……我们没事儿……就是路过……”
路过?在凌晨把车停在小区的门前那么久,而且快要睡着了!这是路过吗?望着眼前两个惊慌失措的人,林皓阳断定他们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他们是在等什么重要的人!两个人分乘两辆车,说明了什么?毫无疑问,他们要等的绝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