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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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瘸子,神秘的造访者

    房间里的人员迅被肃清,只留下了林皓阳、郭振华、荆辉、苌健、曲华和臧小东六个人。林皓阳关好了房门,对荆辉下达了指令:“把房间所有的灯都打开!”

    既然已经确定有人“非法”进入过房间,那么所有的勘察就必须从“足迹”开始!林皓阳趴伏在木地板上,一寸一寸的前移,查找着“私闯者”留下的蛛丝马迹……可是很遗憾,尽管所有的办案人员在进入现场的时候,都在脚上佩戴了特制的“鞋套”,但是由于反复的出入和过度的踩踏,门口附近的足迹已经一团模糊,根本无从取证。

    不过没关系,林皓阳的勘察方向与“私闯者”的运行轨迹是完全一致的:卧室!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主卧室的地板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浅显足迹!林皓阳很兴奋,他感觉自己已经捉到了那个私闯者的“尾巴”……

    按照荆辉口述的案情分析:那个家政人员在下午四点左右离开了秦伯伯家,在离开之前,她按照惯例打扫了房间,并擦过了地板;夜里七点多钟,秦伯伯和他的秘书宋文明回到小区,并乘坐电梯准备回家;在十一楼,宋文明与秦伯伯分手,先下了电梯,秦伯伯独自乘电梯到了十二楼;午时时分,生了坠楼事件!

    那么也就是说,在那天下午四点开始,一直到林皓阳勘察现场的此刻,卧室的房间只应该出现两个人的足迹:秦伯伯和那个家政服务员!这个足迹“第三者”会是什么人呢?

    不管那个人是谁,既然他的足迹出现在了这里,那都是不正常的!林皓阳曾经“看”到过秦伯伯自杀前的影像,当时的画面里并没有其他人员出现,也就是说,在案的当时,这个家……或者严谨的说:这间卧室里,只有秦伯伯一个人!

    现在林皓阳必须要确定一件事:这个“第三者”看似多余的足迹,到底是在案前留下的?还是在案之后?

    荆辉趴伏在林皓阳的身边,用纸巾帮他擦去了额头的汗,问道:“头儿,怎么样?”

    林皓阳低声提醒道:“别叫我头儿!”荆辉很歉意的笑了笑,林皓阳冷着脸责问道:“你们是怎么勘察现场的,地板上的足迹为什么不提取?”

    荆辉一愣,他苦着脸解释道:“现场的情况很清楚,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没有出现翻动和破坏的迹象,所以我们就以为……”

    “扯淡!”林皓阳很不耐烦的一挥手,气恼的问道:“带‘大灯’了吗?”

    荆辉不敢怠慢,匆忙起身应道:“楼下技术部的工具车上有,我马上让人带上来!”说着,他回头吩咐道:“东子,让技术部的人把‘大灯’扛上来!”

    臧小东应声离开了房间,林皓阳蹲坐在地上,扭头问道:“秦……秦局长坠楼的时候,穿的是什么鞋?”

    荆辉应道:“哦,是布拖鞋,蓝色的、四十二码的硬底布拖鞋!”

    没错,林皓阳曾经在秦伯伯坠楼前,在窗台上“看”到过那只脚,当时确实就是穿着那种拖鞋。他看了荆辉一眼,然后朝地面上的那些脚印努了努嘴。心有灵犀,荆辉重新趴在地面上,仔细的查看之后,他指着一排脚印说道:“是这个!”

    林皓阳问道:“你肯定?”

    荆辉难为情的笑着,挠着头应道:“这个不会搞错!那是双保健拖鞋,鞋底有按摩脚底功能!您瞧,这脚印儿上有‘豆子’呢!”

    技术部的人很快送来了两台手持的高亮度射灯,待他们退出房间后,荆辉和臧小东合拢了卧室的窗帘,每人手持一柄射灯,分别蹲在林皓阳的左右,为他的勘察提供强光照明。

    高强度的光影让那些足迹显露出更为清晰的原形,林皓阳经过仔细的鉴别,确定那是三组足迹:那组四十二码的保健拖鞋足迹已经被荆辉确认,为秦伯伯生前所留;另一组为三十六码足迹,初步判断为软底布拖鞋,这组足迹的分布区域很广,在其他房间、包括厨房,都有现,所以暂时可以认定:是那个家政人员留下的。

    剩余的那组足迹就有“鬼”了!那是一双尺寸为四十码的软底鞋,鞋底呈“波浪纹”。足迹的“目的性”很明确:从家门处直接进入卧室,在卧室辗转之后,原路返回。林皓阳找到了几处“足迹交汇点”,也就是这组足迹与其他两组足迹的“重叠”!

    事实证明,林皓阳的判断是准确的:这组足迹与其他两组足迹的“重叠”关系是:完全覆盖!也就是说,这组足迹是三组足迹中,形成时间最晚的!再引申一步:他的出现时间,是在秦伯伯遭遇不测之后,刑警到达现场之前,可以将时间锁定在午夜十一点至凌晨三点之间!

    在这组足迹中,右脚留下的脚印清晰饱满、边缘整齐;可是左脚的足迹却有些诡异了:外侧的边缘清晰,脚掌内侧的位置却相当模糊,个别脚印甚至整个脚掌内侧部分都是“虚”的!林皓阳不禁有些头疼:难道……这又是一个瘸子?

    请原谅,林皓阳并不歧视任何身有残疾的人,可是他对“瘸子”确实很头疼:范锦阳、范锦明的爷爷是“抗美援朝”的老功臣,也是一个连市领导都头疼的瘸子;黄伟亮,堪称连环绑架、奸杀、碎尸案的典范,他是个高智商的瘸子;杀害外公的那个神秘凶手,也是个瘸子;如今在秦伯伯的命案现场,又出现了一个瘸子!

    现在,林皓阳迫切的想确定这个“第三者”的体貌体征!四十码的拖鞋,按照正常的人体比例,此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至一米七四之间!当然,也不排除此人的脚部畸形,现在看来极有这种可能:因为这个人是个瘸子!

    如果能够找到这双拖鞋,林皓阳就可以通过那双鞋鞋底的材质、厚度和磨损度,推算出这双鞋的承压软度,从而确定这个人的体重,继而判定这个人的基本体型特征!但是很遗憾,林皓阳和荆辉、臧小东找遍了这个家的每个角落和门口的鞋柜,都没有找到这双拖鞋!

    那双拖鞋去哪儿了?很明显,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这孙子是有备而来,竟然还带来了一双掩人耳目的拖鞋,或者本身他就是穿着拖鞋来的!不过考虑到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雨,这种可能性不大;第二种可能,这是一双秦伯伯家自有的拖鞋,“第三者”在离开的时候,将拖鞋带走了!

    穿着拖鞋来的?不可能吗?林皓阳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一个念头:邻居!试想一下,当时外面正下着暴雨,什么人会在这样的天气穿着拖鞋去别人家,而且足迹没有沾染丝毫的泥土和水渍?唯一的一种可能就是……邻居!而且必须是同住一栋楼的邻居!

    邻居?林皓阳想到了住在十一楼的那个人,是他?但是林皓阳又觉得那又不太可能,没有理由啊!

    没有找到证物,看来这些足迹只能交给更专业的人士了!林皓阳凑到曲华的身边,很歉意的一笑,说道:“曲主任,那组脚印就交给您了,麻烦您给‘造个模’吧!”(造模:就是用石膏做出足迹的实体)

    曲华浅笑着点了点头,低声说道:“还是叫我曲姐吧。”

    林皓阳一怔,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得,被识破了!田玉洁说的没错,法医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职业!也难怪,田玉洁曾经拜托曲华查验过“里奥杨”的指纹,曲华不光识破了那些伪装过的指纹,而且还通过指纹库的档案资料见过“里奥杨”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