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颜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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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十四阿哥将手中的龙眼枝丢到泰安手中的竹篮上。里面盛着满满一篮子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新鲜水果。可惜现在荔枝已过季,不然就能吃到新鲜的荔枝了。

“嗯,是天赐和婆婆一起打理的哦!”小天赐大大的点头,笑眯眯的瞅着夸赞他的父亲。

后头随侍的泰安泰宁也是笑眯眯的,两个大男人提着几篮子水果,朝浅颜行礼后拍了个马屁,“夫人,小主子和爷小时候极像哩!一样的聪明伶俐、灵巧能干!”

“天赐有乃父之风,长大了必不是池中之物!”弘晖也笑眯眯的添了句。

浅颜捏了捏儿子红扑扑的脸蛋,对一脸臭屁的小男孩嗤笑道:“呆呆,人家那是在说客套话,你有几斤俩重你妈妈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给我摆出这副小样儿!”

“妈妈!”小男孩愤声抗议。

众人忍俊不禁的笑了出声,十四阿哥唇角扬起,大步走上前,将那对母子拥进怀里。“天赐,你妈妈是在逗你玩儿呢,天赐可是最厉害了!”

小男孩眉开眼笑:“爹爹最好了!”再多的赞美溢词皆比不上尊敬孺慕的父亲一声夸赞。

浅颜翻了个白眼。这就是那啥的情节吧!喇痢头的儿子,还是自己家的好,越瞧越顺眼!瞅这爷儿俩身上那一袭灰白黑相间的衣裳,浅颜只有摇头叹息的份。

“嗯哼,瞧瞧你们,给我先回房去换下这身脏兮兮的衣裳!还有弘晖你也是,别给我偷溜!真是的,都什么年纪了,竟敢给我爬树……”

习惯性的斥了声,浅颜很有气势的将他们往房里赶。这男人……竟然陪着儿子爬树,还搞得这么狼狈。虽然说她看着是亲切可爱啦,像个青春洋溢的少年郎,但他好歹也顾及一下身份,在下属面前收敛一下嘛。

“姑姑,我只是摘垂在半空中的,可没和十四叔他们一起爬树!”

“妈妈,是爹爹抱我上去的啦!”

“姐姐,是天赐说想吃水果的!”

¤¤¤¤¤¤¤¤¤¤¤¤¤¤¤¤¤¤在一大一小的男生进内室里换衣服时,浅颜也没闲着,和几个侍从一起将那几篮子水果洗净,挑拣了两篮子命泰安送往宋府给白潋裳那个孕妇尝尝鲜外,屋子里留了两篮,其余的皆让泰宁拿到小栈中送给客人兼伙计尝尝。

“爹爹、妈妈,吃枇杷!”小天赐软软的说,围在八仙桌前,很殷勤的为两个大人张罗,亲自送到他们嘴边。

张嘴,咬住!瞬间两张脸皮反映不一。十四阿哥面无表情,咀嚼了几下,将籽吐在装果皮屑的托盘上。浅颜皱了个包子脸,瞪着儿子。

“呆呆,怎么这么酸?是不是还没熟就将它摧残下来了?”

“不是天赐,是爹爹啦!”小男孩满脸无辜的将“凶手”供出。

浅颜有些无语。看来她是不能太奢望这些公子哥儿的动手能力。哼,有一群奴才奴婢成天伺候着,哪像她这种穷人什么都要亲力亲为?浅颜酸溜溜的想。

十四阿哥轻咳一声,掩饰性的剥了颗硕大的龙眼,讨好的喂给她:“姐姐,这几日天气不错,明儿我们一家子人去游扬州吧!古人云:烟花三月下扬州!我来这儿这么久了,还没去见识过瘦西湖的风光、二十四桥明月夜呢!”

扬州美景数不胜数,从来就与风月、诗歌、琴音沾边。两堤花柳全依水,一路楼台直到山;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一口咬下硕大多汁的龙眼,浅颜心情大好,含糊的说道:“那你可没机会了!现在是八月是中旬,只能去游游一些名胜古迹了。其实我比较喜欢爬山游湖采莲……若再迟一些说不定能看到漫山枫红似血如泣,美丽得紧!”

可惜秋天还没到啊!不过以前在现代,经常听人说加拿大的魁北克镇是美丽的枫叶之城,几乎一年四季常红。也许是纬度较低,加上近来全球气候变暖,才会有此等奇景吧。

“也可以!明日就去郊外爬山游湖吧!”

“哦耶,去爬山、去爬山!”小男孩欢呼。

“哎,可以先叫泰安泰宁去踩踩点,找个人少清净又秀色的山,最好林草丰茂、小动物遍山都是!”浅颜出馊主意。“这样饿了可以去打野味哦!”

“何谓踩点?”

“你们不懂啊?所谓踩点呢,是一种很通俗的说法,就是……”

窗外碧日青天,白云悠悠而过。

清风穿过树梢头发出一阵哗啦啦的音符。去而复返的泰宁安静的立在屋外,含笑倾听屋内随意简单的对话,偶尔兼杂着几声笑闹,自然、亲切、平淡。

有多久没见到过主子如此神彩飞扬、眉染韶华的模样了?像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般,融融的笑意暖软了刚毅孤寂的面容。这样的飞扬肆意、踌躇满志,就像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七年间的那个十四阿哥,在生命最得意幸福的时刻。

希望,好不容易填满的心,不要再破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说明一下——

常识丰富的人可能已明白文中的不可能之处了,雾地此补充说明一下~~

雾在里面说的是浅颜只是怀念那个地方,不是说扬州就在北回归线那一带哦!因扬州不在北回归线附近浅颜才怀念的呀!

我国穿过北回归线的省市有两广、云南、台湾。

因为雾实在是喜欢扬州,对它情有独衷,不过能力有限未得去一趟,实感遗憾。了解不多,都是从网络中断断续续的搜索到一些资料,所以便将它放在文中喜欢。至于那些水果,雾是住在北回归线地区的,实在不知道那儿产什么水果啊!所以只能这么将就了。

至于天赐爬树摘果那些,实则是以前雾常干过的事~~~~~

呵呵,最近确实是雾怠惰了,便着手先去写另一篇同人文。

谢谢各位亲们的支持~~~

一起去爬山

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家四口——浅颜、十四阿哥、天赐、弘晖还有几个侍从,提着几篮子铁大娘为她们准备的食品点心,蹬上马车郊游去也。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ray ,a drop of golden sunme ,a name i call myself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la ,a note to follow sew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doe ,a deer a female deerray ,a drop of golden sunme, a name i call myself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la ,a note to follow sew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do-re-mi-fa-so-la-ti do-so-do…………

………………”

马蹄声答答,歌声一路摇摇,母子俩笑意飞扬,双手打着拍子清唱。弘晖和十四阿哥先是挑挑眉,然后含笑倾听,也为他们打着富节奏的拍子。外头赶车陪行的侍卫们面面相觑,不明所以,心里嘀咕不休。

格格和世子怎么唱这种洋人的歌啊?就像那些传教士叽哩咕噜的发音,让他们如同鸭子听雷——有听没懂!

“妈妈,为什么天赐要唱这种怪怪的歌呀?虽然很好听,天赐听不懂啦~~”小男孩窝在十四阿哥怀里,嘟着红唇朝母亲抱怨。他还记得母亲曾说什么“教育要趁早抓!”,尽教他好多古怪的东西。

浅颜好笑的刮刮他的小鼻子,“听不懂还能唱得这么响亮清晰,也算你有才了!呆呆,其实你是欺骗世人的小骗子吧?就像那些神棍一样!”打着糊涂的晃子,其实聪明狡黠。

用意,其实也是很简单。在二十一世纪,英语已成为世界的通用语言,当初她学英语,可谓是手段用尽,才跟得上时代的脚步,所以就下意识的想先训练儿子的语言学习能力了。然后才猛然想起,这儿是大清朝,根本不需要用到这门语言的。

说实在的,世界通用语竟然是英语,浅颜以前读书时,只要是英语课,心情就老大不爽,以至于英语成绩实在是不咋样,所有会的英语歌都是老师逼着学唱的,那段被逼歌的日子实在太深刻了,以至于现在还残留在脑海中,经年不散。甚至也曾想过,若她有什么冶世经纬之才、才智甚比诸葛亮该多好啊!然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改变既定的历史,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搞个文化入侵,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学中文,形成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共荣圈!!!

(据研究发现,当一个国家让外来的文化取代了自己的文化,失去自己国家的文化时,就代表那个国家已是名存实亡了!这是最温和最彻底的吞并征服一个国家的方法。近几年来,哈韩、哈日之风渐长,出现许多令人忧心的事,虽然中国是泱泱华夏大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磅礴深厚难以超越,但某些地方还是教人忧心不已,却不得不防啊!)

多伟大的yy,很多网络小说就是这么写的,当初溜网时,每每看得她差点没“兽血沸腾”,胸臆激昂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