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听说我是清朝公主(10)
宋珩没想到的是,林意书所谓的带她吃好吃的,竟然是在自己家。
等车在庆坪路停住时,她才想起,这地方是林意书大学毕业后买的第一个公寓,如今整个地段临地铁又临广场,贵得出奇。
这里,以前没事儿时宋珩还是很喜欢逛的,每次逛累了,宋知年都会去对面麦当劳买两个甜筒。
第二支半价,奶油都能甜到她心里。
她摇摇头,吸口气,收回视线。
林意书的公寓楼层很高,推开门就是一面巨大落地窗,浅蓝色窗帘被安静地置放在两侧,窗外那辽阔的夜色便毫无预兆的跳入眼帘,远处是属于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霓虹闪烁里都是繁华的真实。
宋珩穿了一双新的男款居家鞋,开始在客厅里四处晃悠。
林意书一回来便钻进厨房不见了踪影,她趿拉了拖鞋凑过去看,他带了深色围裙,正认真切着菜,细致又温柔。
边上平底锅滋滋响着,里面放着金黄的煎蛋,见门口有阴影过来,林意书回头看,温柔一笑。
“饿坏了吧,过来,先尝尝我煮的海带排骨汤。”
说完,便急忙将瓦罐汤盖子揭开,舀到碗里递给宋珩。
“有点烫,但是很好喝,我保证,我厨艺可是被高级厨师认证过的。”
说这话时,他眼底亮晶晶的,眉宇间神采飞扬,尽是得意。
也对,此时的林意书也才不过二十六岁而已,一举一动还仍有着属于少年的气息和特质,和颂蘅那时遇到的已过而立之年的林意书,到底还是不同。
可那又怎么样呢?
宋珩看向他,她是要将匕首插入他胸口的人啊,所以不要对她太好,她怕,自己会。不忍心。
等到宋珩已经换好了他为她准备的干净且厚的珊瑚绒家居服出来时,桌上的菜和瓦罐汤已经布置好了。
看得宋珩一阵惊喜。
她本就饿极,林意书做的清蒸鲈鱼,烤基围虾以及清炒扁豆,麻婆豆腐又都色香味俱全,让她忍不住想多吃一点。
奈何对面坐着的人动作斯文优雅,她也不好大口喝汤吃肉,只好小口小口细嚼慢咽。
一顿饭虽然吃的很是安静,麻婆豆腐很鲜,入口又软又滑,而他做的鲈鱼肉质尝起来极嫩,颇有年欢做菜的味道,大快朵颐过后,宋珩五脏六腑满足的不得了,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她站起身朝林意书笑道,“林大哥你做饭那我就刷碗吧。”
见他点头,宋珩挽起袖子,直接将碗筷收进厨房,拧开水龙头亲手洗起碗来。
洗碗这活,宋珩打小就是极其爱做的。
早先没被宋南林和年欢收养时,她还是福利院为数不多的大孩子,有时候照顾她们的阿姨心情不好了,便会拉着宋珩和另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帮她洗碗打扫卫生。
后来被宋氏夫妇收养了,宋知年体弱,她便和宋南林一起将这活全部包揽,年欢妈妈只负责做饭。
等到洗完碗收拾好厨房再出来时,腰上的睡衣系带已经有些松了。
宋珩顺势扒拉了下自己的珊瑚绒睡衣,领口略微微敞开着,她看一眼正在沙发上用电脑的林意书,兀自笑了。
此刻他正忙着用电脑处理公司事物,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架金色的眼镜,整个人透出一种雅适斯文的气质,格外好看。
她端了水,还没凑上去,却被他用手指抵住了额头。
林意书扶了扶眼镜,然后视线从笔记本电脑上转到她脸上,然后落到她身上。
接着,他清越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要多穿点,暖气好像是坏了,穿厚点,别着凉了。”
宋珩彻底愣住。
她神色有些僵硬,大脑正飞速运转这是怎么一种状况时,林意书的手伸过来,将她领口重新压好,然后又将腰间系带重新系好。
“阿珩,要是累了困了你就先去睡,我这边还有些工作要处理。”
像哄小孩一样,说完视线又转回屏幕,开始噼里啪啦敲邮件。
宋珩简直是落荒而逃,直接跳到客房的床上。
这张床的床品很软,一坐下去,整个人就不由自主陷了进去。她舒服的恨不得想在上面打个滚儿。
床头灯的样式典雅,灯罩是橙黄色天鹅绒质地,小心地捧着里面那团晕黄,一浅一深相得益彰,格外好看。
可宋珩此刻没空注意这些!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好的格外花心才对吗?不是说好的对她肉体格外迷恋吗?可现在算是哪门子情况?
她故意将衣服漏了漏,只是想找到日后憎恶他的点,可现在这算什么鬼?
就这么蒙着头疯狂烦躁好久,突然响起敲门声。
宋珩一下子从软垫子上弹起来,“请进!”
然后她从被子缝隙里探出一个头来,进来的人是林意书,手里还握着一杯牛奶。
“刚刚热好,睡前喝完,然后做个美美的梦。”
宋珩甜甜笑,“谢谢林大哥。”
说着,便从被子里爬起,可刚坐起来,细吊带便因为一个挤压系带挂松了。
好在她眼疾手快一把摁住,稍稍微有些窘迫和林意书道了晚安。
或许是床格外软,又或许是今天宋珩心情愉悦,周围安静没多久,宋珩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窗外,霓虹依旧一闪一闪的,总有人还没停歇。
见到自己的屏幕亮起时,沈青城是不想管的,毕竟作为工作上的手机号,他的个人信息都被泄露的太多了。
偶尔属下发消息时也是这里。
可今天,鬼使神差的,趁着这苍茫辽阔的深邃夜色,他摁亮手机,是高艳来的微信。
青爷,那女生跟着客户走了。
隔了好久,见他压根没回,高艳才继续发了第二条。
是常客,青爷你也认识的,小林总,林意书。
沈青城突然觉得有些烦躁,烦躁过后,又忍不住点了烟。
他以为她能坚持够久的,结果没有。
住在顶层,屋内没开灯,暗暗的,而远处却闪烁着各种各样的光芒,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只是这样的景色,千篇一律,看久了倍感无趣。
人也一样,呆在如今这个位置上,周围都是些面具人,偶尔来了个鲜活的有些刺眼的小姑娘,起初觉得烦,太过碍眼,想毁掉,却又忍不住想看她绝地反击的模样。
只不过真是可惜了。
林意书那个人,他是听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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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车在庆坪路停住时,她才想起,这地方是林意书大学毕业后买的第一个公寓,如今整个地段临地铁又临广场,贵得出奇。
这里,以前没事儿时宋珩还是很喜欢逛的,每次逛累了,宋知年都会去对面麦当劳买两个甜筒。
第二支半价,奶油都能甜到她心里。
她摇摇头,吸口气,收回视线。
林意书的公寓楼层很高,推开门就是一面巨大落地窗,浅蓝色窗帘被安静地置放在两侧,窗外那辽阔的夜色便毫无预兆的跳入眼帘,远处是属于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霓虹闪烁里都是繁华的真实。
宋珩穿了一双新的男款居家鞋,开始在客厅里四处晃悠。
林意书一回来便钻进厨房不见了踪影,她趿拉了拖鞋凑过去看,他带了深色围裙,正认真切着菜,细致又温柔。
边上平底锅滋滋响着,里面放着金黄的煎蛋,见门口有阴影过来,林意书回头看,温柔一笑。
“饿坏了吧,过来,先尝尝我煮的海带排骨汤。”
说完,便急忙将瓦罐汤盖子揭开,舀到碗里递给宋珩。
“有点烫,但是很好喝,我保证,我厨艺可是被高级厨师认证过的。”
说这话时,他眼底亮晶晶的,眉宇间神采飞扬,尽是得意。
也对,此时的林意书也才不过二十六岁而已,一举一动还仍有着属于少年的气息和特质,和颂蘅那时遇到的已过而立之年的林意书,到底还是不同。
可那又怎么样呢?
宋珩看向他,她是要将匕首插入他胸口的人啊,所以不要对她太好,她怕,自己会。不忍心。
等到宋珩已经换好了他为她准备的干净且厚的珊瑚绒家居服出来时,桌上的菜和瓦罐汤已经布置好了。
看得宋珩一阵惊喜。
她本就饿极,林意书做的清蒸鲈鱼,烤基围虾以及清炒扁豆,麻婆豆腐又都色香味俱全,让她忍不住想多吃一点。
奈何对面坐着的人动作斯文优雅,她也不好大口喝汤吃肉,只好小口小口细嚼慢咽。
一顿饭虽然吃的很是安静,麻婆豆腐很鲜,入口又软又滑,而他做的鲈鱼肉质尝起来极嫩,颇有年欢做菜的味道,大快朵颐过后,宋珩五脏六腑满足的不得了,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她站起身朝林意书笑道,“林大哥你做饭那我就刷碗吧。”
见他点头,宋珩挽起袖子,直接将碗筷收进厨房,拧开水龙头亲手洗起碗来。
洗碗这活,宋珩打小就是极其爱做的。
早先没被宋南林和年欢收养时,她还是福利院为数不多的大孩子,有时候照顾她们的阿姨心情不好了,便会拉着宋珩和另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帮她洗碗打扫卫生。
后来被宋氏夫妇收养了,宋知年体弱,她便和宋南林一起将这活全部包揽,年欢妈妈只负责做饭。
等到洗完碗收拾好厨房再出来时,腰上的睡衣系带已经有些松了。
宋珩顺势扒拉了下自己的珊瑚绒睡衣,领口略微微敞开着,她看一眼正在沙发上用电脑的林意书,兀自笑了。
此刻他正忙着用电脑处理公司事物,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架金色的眼镜,整个人透出一种雅适斯文的气质,格外好看。
她端了水,还没凑上去,却被他用手指抵住了额头。
林意书扶了扶眼镜,然后视线从笔记本电脑上转到她脸上,然后落到她身上。
接着,他清越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要多穿点,暖气好像是坏了,穿厚点,别着凉了。”
宋珩彻底愣住。
她神色有些僵硬,大脑正飞速运转这是怎么一种状况时,林意书的手伸过来,将她领口重新压好,然后又将腰间系带重新系好。
“阿珩,要是累了困了你就先去睡,我这边还有些工作要处理。”
像哄小孩一样,说完视线又转回屏幕,开始噼里啪啦敲邮件。
宋珩简直是落荒而逃,直接跳到客房的床上。
这张床的床品很软,一坐下去,整个人就不由自主陷了进去。她舒服的恨不得想在上面打个滚儿。
床头灯的样式典雅,灯罩是橙黄色天鹅绒质地,小心地捧着里面那团晕黄,一浅一深相得益彰,格外好看。
可宋珩此刻没空注意这些!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好的格外花心才对吗?不是说好的对她肉体格外迷恋吗?可现在算是哪门子情况?
她故意将衣服漏了漏,只是想找到日后憎恶他的点,可现在这算什么鬼?
就这么蒙着头疯狂烦躁好久,突然响起敲门声。
宋珩一下子从软垫子上弹起来,“请进!”
然后她从被子缝隙里探出一个头来,进来的人是林意书,手里还握着一杯牛奶。
“刚刚热好,睡前喝完,然后做个美美的梦。”
宋珩甜甜笑,“谢谢林大哥。”
说着,便从被子里爬起,可刚坐起来,细吊带便因为一个挤压系带挂松了。
好在她眼疾手快一把摁住,稍稍微有些窘迫和林意书道了晚安。
或许是床格外软,又或许是今天宋珩心情愉悦,周围安静没多久,宋珩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窗外,霓虹依旧一闪一闪的,总有人还没停歇。
见到自己的屏幕亮起时,沈青城是不想管的,毕竟作为工作上的手机号,他的个人信息都被泄露的太多了。
偶尔属下发消息时也是这里。
可今天,鬼使神差的,趁着这苍茫辽阔的深邃夜色,他摁亮手机,是高艳来的微信。
青爷,那女生跟着客户走了。
隔了好久,见他压根没回,高艳才继续发了第二条。
是常客,青爷你也认识的,小林总,林意书。
沈青城突然觉得有些烦躁,烦躁过后,又忍不住点了烟。
他以为她能坚持够久的,结果没有。
住在顶层,屋内没开灯,暗暗的,而远处却闪烁着各种各样的光芒,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只是这样的景色,千篇一律,看久了倍感无趣。
人也一样,呆在如今这个位置上,周围都是些面具人,偶尔来了个鲜活的有些刺眼的小姑娘,起初觉得烦,太过碍眼,想毁掉,却又忍不住想看她绝地反击的模样。
只不过真是可惜了。
林意书那个人,他是听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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