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围攻
一切归于平静之后,烟消云散,仿佛就连雪羽森林都清澈了,凌云翊周身乏力,而且身上的伤口还滴着血。
凌云翊用剑割下自己的衣角,将自己的几处伤口包扎。
冰冷,让他脸色苍白。
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能再死了,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父亲。
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站起了身子。
他咧着嘴,开始用小额白色灵力护体,寒冰灵力免疫严寒。他眺望着远处,那个不大的小镇,两年多了,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父亲了。
不知道他还好不好。
满怀期待和一丝兴奋,凌云翊开始贱贱的跑起来。
而此时,自己的记忆开始混乱了,仿佛是加入了别人的记忆,一遍一遍的回放。
“小女孩,快离开这里,很危险的!魔宗一定会越过十长城的,我们要紧急撤离了!”士兵对一个小女孩温柔的说。
而凌云翊便是小女孩视角。
“不!我的父亲还在守卫着十长城,我要在这里等他回来。”
“你的父亲,叫什么?”
“秦远!”
士兵回忆着这个名字。
“你们是九重门外的原著居民?”
女孩点了点头。
士兵嘴角轻扬,顿时从怜惜变成了嫌弃和鄙视。
“原来你不是茉雅公主,只不过是九重门外的罪民?你的父亲?自然也是罪民!既然是罪民,就一定要为了皇族,王族,贵族们卖命,即使失去生命去打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争,成为牺牲者又能如何!如果他们不用生命将魔王消耗,人族最强大的灵战神又有什么胜算呢?”
士兵哼的一声,弃女孩而走了。
女孩看着十长城外的巨兽,屠杀和撕咬着包括女孩父亲在内的士兵口中的所谓罪民。
他们不应该是为了人类奋战的英雄吗?为什么他们的牺牲和奉献如此理所应当,一文不值?人类,真的应该分高低贵贱吗?
女孩仰着头,看着巨兽。
如果是这样,那我倒不如成为尸兽,或是可以控制所有罪民的术尸鬼,让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十长城之外,他们就可以享受到人人平等的待遇了吧?
凌云翊停了下来。
这段回忆是女孩五百年前时留存的。
而之后关于鬼物的一些情报也在他的脑海中显现了。
整个鬼族,王者称为魔王,魔王有三名,分别是现任的地冥灵王,先代也就是五百年前的始祖灵王和未来的炼狱灵王。
而三大魔王手下又分十大魔灵,而女孩帝斯曼克里是十大魔灵之九,也是为数不多保留人类记忆的魔灵。
虽然对于鬼物,人人得而诛之,可是克里没有说错的是,人类真的要有贵贱之分吗?
早在建国初期,为了防止外患,帝国修建十座高墙,分别是一重门,内部住着皇族,二重门,内部住着王族,三重门,住着橙色贵族,四重门住着粉色贵族,五重门,住着紫色贵族,六重门住着富民,七重门住着亲民,八重门内住着平民,九重门内住着流民,第十道墙最高最大最长,为了防止鬼物,而九重门外十重门内都是罪民,也就是他们的先代触犯过法律的族民。
帝国通过这样的人族等级筛选,保持人族的长治久安,这便是,人类的法则。
而克里和凌云翊一样,都是罪民后代。
凌云一遍赶路,一遍捋顺着这些所知。
城镇一点点近了,凌云翊越发虚弱了,而他竟然察觉到了某种杀意?
这种杀意不像是鬼物或是尸兽,而是人类。
凌云翊一个越身,只听见四方乱箭射来,还好凌云翊要有防备,转身躲过七八支箭,还有两三支擦身而过,并无大碍。
“谁?是谁伏击我,我是九重城防团第五兵团十夫长!”
凌云翊落在地上,保持着警觉,看着四处,林中微动,应该是有人走了出来。
看着装扮,是北冥镇守卫团的士兵。
“凌云翊是吗?你不是反叛者吗?我们找的就是你!”十个人列出作战姿态。
“别别别!一定是个误会,我是九重城防团,不是什么反叛者!而且我是十夫长,有印鉴为证。”
一个领头的仰天大笑。
“哈哈哈!还想狡辩!举报你的正是九重城防团第五兵团的士兵阿明,他看到了你使用黑色灵力,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禁忌的鬼灵吧?说!你到底是反叛者,还是十长城在番邦的卧底?”
“那只是个误会,带我回北冥镇和你们慢慢解释!”凌云翊恳求着,他身体已经十分虚弱了,嘴唇泛白,面无血色。
“回北冥?休想,我怎么会让你这个危险人物去镇上?”
“危险的不是我?是鬼物!我们去林子中调查,已经有鬼物越过十长城了,说明十长城已经有被损坏的地方,你们应该配合长城守卫团去考察,而不是在这里浪费时间!”
男人不屑的吐了口口水:“少在这胡说八道,危言耸听!十长城是多么宏伟坚固,五百年了,何时有鬼物过来过?与其在这转移注意力,倒不如说说看,你有什么遗言?”
此时守卫团咄咄逼人,凌云翊是一定回不去了。
“我们都是罪民,鬼物过来,先遭殃的也是我们!你们真的不担心吗?”凌云翊还在做最后的争取,而十人已经准备攻来了。
真的要动手吗?人类的自相残杀?尤其是在鬼物猖獗的现在吗?
虽然凌云翊深受重伤,但是城防军团和守卫军团毕竟还有很大的差距,论平均战力来讲,最高的军队是皇都军团,大抵都是护卫皇族的专属英雄,各个都可以以一敌百,是高手中的高手,任一军团中的实力,都相当于城防军团的副军团长。
其次是城防军团,而城防军团中,平均战力最高的是第十军团,也就是十长城上的城防军团,其次是第一军团和第二军团,而最弱的则是第九军团,也就是凌云翊所在的军团。
最弱的就是各地的守卫军团,分为城市守卫军团,城镇守卫军团和乡村守卫军团,一个第九军团的士兵大抵抵得上十个乡村守卫军团,或是三个城镇守卫军团,或是两个城市守卫军团,而乡村守卫军团,又称民兵。
所以凌云翊面前虽然是有十个城镇守卫军团,但是战力很弱,也就相当于三四个第九军团的士兵。
如果没有受伤,凌云翊可以轻易单挑五六十个城镇守卫军团,只是现在,他伤的太过于重了,连拔出剑,都要废些力气。“我再次警告你们,我可是九重城防团的十夫长,秒杀你们不是难事,你们要是还要命的话,就不要轻举妄动。”
“别以为我们看不出来,你的伤不是一般的重,如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凭什么力气打败我们十人?兄弟们,不要怂,上!”
十人或是刀,或是持手斧。
从武器方面来讲,最容易唤起灵力的便是剑,其次是刀,而手斧,长矛之类的,只是给那些只会用蛮力的人准备的罢了。
凌云翊长抒一口气,拔出利剑,他并没有使用灵力,只是提炼着体内仅有的力气。
“啊!杀啊!”十个人蜂拥而上,毫无章法,而凌云翊看准每个人的破绽,从容应对,十人围攻了三五回合也未能近身。
“不愧是城防军团的人。”一个士兵道。
“不过是病猫,给我上啊!”
又是一阵攻势,凌云翊用剑苦苦提挡,却是单拳难敌重手,只能抽身而出。
(本章完)
凌云翊用剑割下自己的衣角,将自己的几处伤口包扎。
冰冷,让他脸色苍白。
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能再死了,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父亲。
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站起了身子。
他咧着嘴,开始用小额白色灵力护体,寒冰灵力免疫严寒。他眺望着远处,那个不大的小镇,两年多了,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父亲了。
不知道他还好不好。
满怀期待和一丝兴奋,凌云翊开始贱贱的跑起来。
而此时,自己的记忆开始混乱了,仿佛是加入了别人的记忆,一遍一遍的回放。
“小女孩,快离开这里,很危险的!魔宗一定会越过十长城的,我们要紧急撤离了!”士兵对一个小女孩温柔的说。
而凌云翊便是小女孩视角。
“不!我的父亲还在守卫着十长城,我要在这里等他回来。”
“你的父亲,叫什么?”
“秦远!”
士兵回忆着这个名字。
“你们是九重门外的原著居民?”
女孩点了点头。
士兵嘴角轻扬,顿时从怜惜变成了嫌弃和鄙视。
“原来你不是茉雅公主,只不过是九重门外的罪民?你的父亲?自然也是罪民!既然是罪民,就一定要为了皇族,王族,贵族们卖命,即使失去生命去打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争,成为牺牲者又能如何!如果他们不用生命将魔王消耗,人族最强大的灵战神又有什么胜算呢?”
士兵哼的一声,弃女孩而走了。
女孩看着十长城外的巨兽,屠杀和撕咬着包括女孩父亲在内的士兵口中的所谓罪民。
他们不应该是为了人类奋战的英雄吗?为什么他们的牺牲和奉献如此理所应当,一文不值?人类,真的应该分高低贵贱吗?
女孩仰着头,看着巨兽。
如果是这样,那我倒不如成为尸兽,或是可以控制所有罪民的术尸鬼,让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十长城之外,他们就可以享受到人人平等的待遇了吧?
凌云翊停了下来。
这段回忆是女孩五百年前时留存的。
而之后关于鬼物的一些情报也在他的脑海中显现了。
整个鬼族,王者称为魔王,魔王有三名,分别是现任的地冥灵王,先代也就是五百年前的始祖灵王和未来的炼狱灵王。
而三大魔王手下又分十大魔灵,而女孩帝斯曼克里是十大魔灵之九,也是为数不多保留人类记忆的魔灵。
虽然对于鬼物,人人得而诛之,可是克里没有说错的是,人类真的要有贵贱之分吗?
早在建国初期,为了防止外患,帝国修建十座高墙,分别是一重门,内部住着皇族,二重门,内部住着王族,三重门,住着橙色贵族,四重门住着粉色贵族,五重门,住着紫色贵族,六重门住着富民,七重门住着亲民,八重门内住着平民,九重门内住着流民,第十道墙最高最大最长,为了防止鬼物,而九重门外十重门内都是罪民,也就是他们的先代触犯过法律的族民。
帝国通过这样的人族等级筛选,保持人族的长治久安,这便是,人类的法则。
而克里和凌云翊一样,都是罪民后代。
凌云一遍赶路,一遍捋顺着这些所知。
城镇一点点近了,凌云翊越发虚弱了,而他竟然察觉到了某种杀意?
这种杀意不像是鬼物或是尸兽,而是人类。
凌云翊一个越身,只听见四方乱箭射来,还好凌云翊要有防备,转身躲过七八支箭,还有两三支擦身而过,并无大碍。
“谁?是谁伏击我,我是九重城防团第五兵团十夫长!”
凌云翊落在地上,保持着警觉,看着四处,林中微动,应该是有人走了出来。
看着装扮,是北冥镇守卫团的士兵。
“凌云翊是吗?你不是反叛者吗?我们找的就是你!”十个人列出作战姿态。
“别别别!一定是个误会,我是九重城防团,不是什么反叛者!而且我是十夫长,有印鉴为证。”
一个领头的仰天大笑。
“哈哈哈!还想狡辩!举报你的正是九重城防团第五兵团的士兵阿明,他看到了你使用黑色灵力,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禁忌的鬼灵吧?说!你到底是反叛者,还是十长城在番邦的卧底?”
“那只是个误会,带我回北冥镇和你们慢慢解释!”凌云翊恳求着,他身体已经十分虚弱了,嘴唇泛白,面无血色。
“回北冥?休想,我怎么会让你这个危险人物去镇上?”
“危险的不是我?是鬼物!我们去林子中调查,已经有鬼物越过十长城了,说明十长城已经有被损坏的地方,你们应该配合长城守卫团去考察,而不是在这里浪费时间!”
男人不屑的吐了口口水:“少在这胡说八道,危言耸听!十长城是多么宏伟坚固,五百年了,何时有鬼物过来过?与其在这转移注意力,倒不如说说看,你有什么遗言?”
此时守卫团咄咄逼人,凌云翊是一定回不去了。
“我们都是罪民,鬼物过来,先遭殃的也是我们!你们真的不担心吗?”凌云翊还在做最后的争取,而十人已经准备攻来了。
真的要动手吗?人类的自相残杀?尤其是在鬼物猖獗的现在吗?
虽然凌云翊深受重伤,但是城防军团和守卫军团毕竟还有很大的差距,论平均战力来讲,最高的军队是皇都军团,大抵都是护卫皇族的专属英雄,各个都可以以一敌百,是高手中的高手,任一军团中的实力,都相当于城防军团的副军团长。
其次是城防军团,而城防军团中,平均战力最高的是第十军团,也就是十长城上的城防军团,其次是第一军团和第二军团,而最弱的则是第九军团,也就是凌云翊所在的军团。
最弱的就是各地的守卫军团,分为城市守卫军团,城镇守卫军团和乡村守卫军团,一个第九军团的士兵大抵抵得上十个乡村守卫军团,或是三个城镇守卫军团,或是两个城市守卫军团,而乡村守卫军团,又称民兵。
所以凌云翊面前虽然是有十个城镇守卫军团,但是战力很弱,也就相当于三四个第九军团的士兵。
如果没有受伤,凌云翊可以轻易单挑五六十个城镇守卫军团,只是现在,他伤的太过于重了,连拔出剑,都要废些力气。“我再次警告你们,我可是九重城防团的十夫长,秒杀你们不是难事,你们要是还要命的话,就不要轻举妄动。”
“别以为我们看不出来,你的伤不是一般的重,如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凭什么力气打败我们十人?兄弟们,不要怂,上!”
十人或是刀,或是持手斧。
从武器方面来讲,最容易唤起灵力的便是剑,其次是刀,而手斧,长矛之类的,只是给那些只会用蛮力的人准备的罢了。
凌云翊长抒一口气,拔出利剑,他并没有使用灵力,只是提炼着体内仅有的力气。
“啊!杀啊!”十个人蜂拥而上,毫无章法,而凌云翊看准每个人的破绽,从容应对,十人围攻了三五回合也未能近身。
“不愧是城防军团的人。”一个士兵道。
“不过是病猫,给我上啊!”
又是一阵攻势,凌云翊用剑苦苦提挡,却是单拳难敌重手,只能抽身而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