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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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别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作者:凌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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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与完人

凌淑芬本书的女主角,蔚蔚,她绝对不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女人起码您不会在初识她的时候,就立刻喜欢上她。

ok,亲爱的读友,我可是先写在前头警告了。如果您还是决定看,那麻烦您先看完书之後,再看这篇序文的下半部,因为接下来要讨论的部分,在您看完书之後才读,会有比较深的体认。

(给大家时间泡茶泡咖啡,看书摔书,或默默放回书架上,选旁边那本书。)

好,回到正题。

现在,我假定您已看完这个故事了,我们来聊聊女主角这个人吧!

正如我所说,蔚蔚不是一个讨喜的角色。她性格别扭,阴晴不定,难以接近,面对爱情偏又贪吃装客气,死著不敢说。

身为作者的我,是可以把这女主角的性格塑造得更完美一些。我也可以把我的男主角写得很神,我可以安排他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人,弹指间可以把所有难题都解决,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可以困扰他们——可是,说真的,那实在太太太太无聊了!

这样的完人有什麽好看的呢?

我一直觉得,小说不只是全然的虚幻,它也反应出一些事实。而,一个闲於“人类”的事实就是:人没有一出生就十全十美的。人类必须经过不断的历练,淬取,升华,茁壮,最後才成长为一个完整的个体。(我是性恶论者!)

与其塑造一个一开始就是完人的角色,我宁愿我的主角保留一点人性的缺点。读友会不会一开始就喜欢他们还在其次;重点是,看完书之後,大家会觉得这个角色有所成长,比刚开头时更能博得大家的认同,这比较重要。

所以,我的“蔚蔚”是会成长的,跟现实中的她一样。

噢!是的,别怀疑!您没看错,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蔚蔚”这个人,当然,她不叫这个名字。

从我开始写小说起,极少有任何一本作品是纯粹靠幻想起家的,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些桥段、人物、对话,是在我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最後被我融进书里面。这该肇因於我天生就不是浪漫的人,写出来的书也就不可能充满如梦似幻的色彩。

因此,如果故事场景不够[丰功伟业”,如果人物的性格不够完美讨喜,那就要劳烦读友们体谅我小小的任性了。因为这些主角和你我一样,都是凡人。他们有自己的爱恶欲、优缺点。

话题回到“蔚蔚”身上。

我和她不熟,非常不熟,因为她的那票朋友不是我习惯往来的调调,我甚至觉得他们也不是她的调调!初识时,我只觉得这样一个清丽的女孩,站在那样一群喧闹的人当中,实在很突兀。

她的家世不差,父亲往返两岸经商,奠下丰厚的家业。由於长年在外,不免冷落了亲人儿女,因此金钱就成了最好的补偿。

几次坐下来聊,我渐渐发觉,这女孩孤傲得离谱,对人老是爱理不理的,架子凭地大。

我也是个性傲之人,且不像那票狐群狗党,吃她的、喝她的,甘於看她的脸色!几次交往後,发现和她八字不合,也就渐渐疏远了。直到後来,从朋友那里渐渐听说了一些她的成长历程,才恍然了解了她性格的养成原因。

亲爱的读友,你知道的,我喜欢怪人!

所以,我对她的兴趣重新被引燃起来。

我仍然不主动与她相熟,但一亘站在超然的立场,不接触,不干涉,不亲近,默默观察她的性格转变,像看戏一样,直到她遇见那位“对先生”,从一个孤傲难近的别扭女孩,褪变为一个敞开心怀的成熟女人。

後来我常打听她近况的事被她知悉了,她反而觉得我很莫名其妙,因为她认为自己一点都不特别,有什麽可好奇的?

“她真是一个怪人!”她对我朋友说。

啊,你能相信吗?我竟然被一个比我怪的人说“怪”,真正槌心肝啊!

我想把她写下来!

无可抑止地,我就是想写她!

我喜欢怪人,而她很怪!更怪的是,她这个怪人还说我比她怪,较我怎能不写她?

所以,她成了“毕敛眉”、“池净”之後,另一个被我完整拷贝到书里的人物。

当然,基於尊重隐私,那些姓名、家庭、朋友、职业都更改过了。我只找了近似的外在条件,套用於“祁蔚蔚”的身上。

我曾自问过,现在我已经更懂她了,我们有没有机会结为莫逆呢?

我想,性格上的差异使然,恐怕很难吧!

但,怪异的是,我真的很喜欢她——以一种不亲近的方式。

所以我很希望看完书的您,也会有著和我一样的心路历程。

蔚蔚或许不会是您理想中的好友典范,然而,当您的生活中出现了这样的女孩,或许您会和我一样,愿意以另一种方式去欣赏她。

好啦!我知道一定有很多读友偷跑啦!没有照我的谆谆嘱咐去做,没看书就先偷看这篇序对不对?

好吧!现在您看完了。

如果,您还是决定看完这本书,那,翻开书页吧!

※凌淑芬的e—mail:sflno04@ms22.url。net。tw原hello信箱应网上行公司停止免费服务,故此停用。

序幕

“咦?祁老,您回国了?”

坐在圆桌前看报的灰发男子听儿招呼声,立刻抬起头。

六月初夏,阳光洒落繁忙的台北城。难得周末假日,位於大直的私人俱乐部里也迎进不少会员。日光休闲室,向来是工商耆宿看报或假寐的好地方。会员间彼此互不干扰,除非真是熟识,才会趋前互相打声招呼。

“锺老,好久不见,好久不见。”灰发男子放下报纸,一身休闲服掩不住事业成功的贵气。

“听说您小公子今年进哈佛法学院?读得还顺利吧?”锺老挑了老朋友对面的沙发椅落坐,两个男人同样是六十多岁的年纪和一身休闲便服,举止问漫著雍容的气度。

“托福,托福,倒是您,。实如电通集团。去年的成绩亮丽极了,如果您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了。”祁连摘下眼镜,放在桌案上。

“那是您不嫌弃。”锺老呵呵笑。宝如电通近几年来积极开发网路服务及行动电话事业,目前在台湾的电子市场中,隐隐然和国营色彩浓重的中华电信有分庭亢礼的趋势。

“怎麽,有没有什麽秘诀可以提供给老朋友参详一下?”

“唉!!”锺老不是不感叹的。“说来说去,只是舍得换人!前年我拚著董事会反对,把公司的主要干部大换血一番,几个主要部门的老头子全换下来,让年轻人上阵,终究,我们的时代过去了,人情要顾,业绩也要顾啊,”

“可不是,现在的社会,只年轻人才抓得准年轻人要什麽!”

“说到年轻人……”锺老迟疑了一下,看著老朋友。“令媛最近还好吧?许久不见她来我们家找绮绮了。”两家人的女儿是小学同学,情谊虽然不是多深厚,还算有点小交情。只是,听几个年轻小辈说,祁家的大小姐情况一直“不太好”,他早想关心一下,又怕让老朋友难堪。

祁连微微一愣,脸上沉寥下来。

怎麽说呢?或许是他的教育方法出错吧!年轻时,所有精力都放在开疆拓土上,直到四十岁那年才结婚。虽然大女儿蔚蔚隔年就出生,也终究隔了四十年的鸿沟。他从来没了解过这个女儿。

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他也是醉心於公事的时间比陪伴她更多,金钱遂成了弥补女儿的最佳工具。

女儿永远有用不完的金钱和时间,不会来烦扰他。两方都对这样的安排感到满意是何时起,他开始警觉事情出了差错呢?

平时儿子有自己的生活圈,爱念书又爱打球,把日子安排得很紧凑,於是,他便也以为一天到晚不在家的女儿把自己安排得同样精采。

直到前年她二十二岁生日当天,他心血来潮,中午返家找女儿吃顿庆生饭,迎目却看见她一睑死白地躺在床上昏睡。听女佣说,她心情不好,服了安眠药,已经连睡了两天,而且这样的事在她身上,已经算家常便饭。

看见女儿不正常的生活作息,他才警觉事情有异,更进一步追查之後,越查越心惊。

可悲啊,女儿长到二十四岁,他却连她这二十几年来在过什麽生活、交什麽朋友也不清楚。

祁连回望向老朋友。这样的家私,实在难以启齿。然而,老锺家里也有一个同龄的女儿,他真的很想听听别人是如何与子女相处的。

[老锺,说出来不怕你笑。”祁连微微一叹,脸上岁月的痕迹突然变得深刻无比。[前两个月我硬押著小蔚去看过心理医生了。”

“嗯。”锺老有些诧异。他只是听子侄辈无意间谈起,祁家小姐状况精神不太稳定而已,倒不知道已达就医的程度。

“医生是说,她有神经衰弱的情况。在二十一世纪,神经衰弱本来就是现代人的文明病,只是她的状况比一般人还要严重一些而已。只要生活起居正常,心情保持愉快,就没什麽大问题。可是……”

“可是什麽?”锺老听了前头一段,还来不及安慰,怎地後面又话锋一转,接上了一个“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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