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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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夜至青云寺(二)

    我们五人挨个分了主次便坐下来,蒲松龄年龄最大,当然在上座,背北朝南,前面就是千丈断崖,山风拂面,夹杂着一股夏夜的清香。夜凉如水,这里已经全然没有白日里的酷暑。

    张笃庆道:“早些时候,我在玄素这里,曾放上几罐好酒。前些年老爷子奉旨出差贵州,从朋友那里得来几罐老酒,全是茅台镇本地所酿,纯土法酿制,无作何添加,酱香浓馥,年份不下二十年。今晚,月色如何美好,大家情趣高涨,正好可借此酒,逍摇自在。”

    李尧臣道:“哥哥说得好。人生苦短,去日苦多。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蒲松龄抚了几下胡须,“哈哈”大笑起来。玄素法师道:“好极。”接着,面对寺庙方向,喊了一声“上酒”。少顷,一个十二三岁模样的小和尚,从庙门里出来,双手捧着一罐酒,小心地端上前来。嘴凑近玄素法师耳边,低语了几句。玄素点了几下头,小沙弥把酒罐打开,小心奕奕地加满酒壶,便退下去。

    张笃庆接过酒壶,纷纷倒入诸位面前的酒盅,道:“蒲哥,这酒该如何喝,你先提个议吧。”

    蒲松龄道:“今日之酒是助兴洒,也是喜酒。各位都是多年挚交,古池兄弟又奇迹般出现,这种人生幸事,理应以酒相庆。为了不辜负上天的美意和如此良辰美景,大家举杯共干一个。”

    我观察了一下酒盅,是用山竹制成,别有一番禅韵。于是,模仿他们的样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瞬间,酒液化作一股烈火顺着喉咙往下漫延,随即一股醇香由底而上溢出,感觉十分奇妙,非常舒服。我虽然对酒不是很了解,但是也能品尝出此酒确实属于上乘佳酿。我瞥了一眼法师,他也举杯一饮而尽。心想这和尚竟然不守戒律,出家人坚持酒肉嗜好,明显与佛家修行之意相悖,难不成是一个假和尚。

    法师似乎读懂了我的内心,笑了笑道:“古池兄弟,是否对贫僧饮酒颇为好奇?”

    我心里一惊,有种想法被人猜中后的尴尬,笑起来。

    蒲松龄道:“莫奇怪。玄素是我们多年挚友,虽然饮食与一般出家人不同,但却是大家眼里的高僧。这青云寺想当年破败不堪,若非玄素主持于此,重旺香火,估计已经坍圮不堪。”

    我道:“南宋高僧李修缘,破帽破扇破鞋垢纳衣,貌似疯癫,嗜好酒肉,不拘束于清规戒律,但是学识渊博、积德行善,被世人誉为活佛济公。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我十分赞同哥哥的意见。”

    玄素开怀大笑,其他人也随声笑起来。玄素道:“我一直有个疑问,古池兄弟着装和口音都非本地,不知是来自何处?”

    蒲松龄道:“他不是来自何处,而是来自未来,三百年后的今天。”

    “噢?还有这种事?”玄素深表不解。

    我说:“哥哥所言非虚。我的确是来自三百年以后,现在是大清朝,待最后一个皇帝退位以后,还会有一个短暂的民国,再往后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李尧臣道:“方才听哥哥说过你的事,我与笃庆也一直十分好奇。现在人已聚齐,不如详细道来,说与大家听。”

    我点了点头,说:“好。”于是,便把之前与蒲松龄所说的整件事情经过,又复述了一遍。言毕,众人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李尧臣道:“现在康熙十一年,两者相差整整三百四十五年。你们的社会和现在是不是大有不同?”

    我说:“其实,有些东西还是一样,都是一日三餐,人们过日子还是一样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操心,社会上同样有富人也有穷人。要说不同之处,倒也有很多。最起码科技水平要发达许多,有很多东西都是现在所没有的。我们已经不用油灯作为夜晚照明,而暖和电灯,各式各样的,五彩缤纷。出行都是开汽车或者坐飞机,彼此间联系用手机,娱乐休闲的方式更是多种多样。”

    张笃庆道:“我做梦也不曾想到会遇到三百年以后的人,若不是龄哥引荐,我真不收相信会是真的,以为这又是像那些妖魔鬼怪故事一般,不知从何处听说而来。”

    蒲松龄道:“所以说,平日里,我收集那些灵异故事,并非毫无由头,有些事情的的确确发生过,只是人们不愿意相信罢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嘛。像古池兄弟,如若不是我们亲眼相前,又有谁会相信此事是真的呢?”

    李尧臣道:“哥哥所言甚是,既然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那就是上天对咱们兄弟的照顾,所以要好好珍惜。来,喝酒。”

    酒盅里再次被斟满美酒,大家一饮而尽。张笃庆道:“哥哥,在你收集的那些千奇百怪的故事中,可否现在说上几件,让大家长长见识,正好配上这朦胧月色、美酒佳肴,倍增几分喝酒的情趣。”

    蒲松龄道:“兄弟既然说了,那我就说一说前几日听来的一个故事。要说这世上之事真是无奇不有,谁也说不清楚。说是在青州,有一位商人家业殷实,不惑之年娶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天姿国色,羡煞旁人。因为生意繁忙,商人走南闯北,平时在家天数少得可怜。偏这女子正值破瓜之年,新婚刚过,便独守空房,滋味儿难以忍受。商人家中饲养着一条大白狗,体形巨大,站立时与常人无异。时间久了,女子耐不住寂寞,竟然与白狗做起夫妻之事。狗性躁烈,需求旺盛,加上这狗体格较大,女人与之交合,竟然上起瘾来,日日行事。有一天,商人出差回来,晚上与女人睡在床上,刚欲行事,白狗竟然窜上来,张口咬死了商人。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邻里间慢慢也就知道了事情的由来,有些人就为商人抱不平,好事者竟将女子告到官府。大堂之上,无论如何严刑拷问,女子就是不承认,她想狗不能说话,只要自己不招认,谁也奈何不了。于是,审讯无果,只好将女子押入大牢。第二天,官府把白狗牵来,然后又把女人从牢内带出,哪知白狗与女子一相见,便挣开皂隶的双手,扑上来撕碎妇人的衣服,然后把挺立的狗根放到女人臀后,欲做出**状。妇人彻底傻了眼,只好从实招来事情的经过。官府便让两个衙差押解妇人与狗上解院部,一人押着妇人,一人押着狗。行至路上,有行人想看女人是如何与白狗交合,就用钱贿赂了衙差,妇人与白狗被关在一个牢笼内媾合。所到之处,看的人特别多,两个衙役因此赚了许多钱。”

    李尧臣听后,嘿嘿笑道:“这故事不知有几分真假,按理说狗的尺寸与人要悬殊很多,行夫妻之事还真有些难度。”

    我听了,感慨这几位重口味,谈论的话题也让人耳不忍听。想“世界小说王”终究也是肉身凡胎,无论是谁,身份如何,地位如何,男人的本性也从来不会改变。还有那个和尚也在一旁聆听,他们三人活得真是逍遥,这和尚经念得也是自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