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光时光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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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魂不守舍,餐厅用餐

    林夕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好像期待着会有什么奇迹从上面一点点降下来。



    四周死寂到可以听见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呼吸,一种自然的求生欲望,一种天生的生存本能。



    庞贝蠕虫生活在深海海沟的火山口附近,要承受会把人类在几秒钟之内就压迫致死的海水压力,忍受火山岩浆176华氏度的高温,可它还是活下来了。这个是林夕偶然一次在课外的生物阅读上面看到的。多么顽强的生命力。一般人看到肯定会用“顽强”二字去形容。但林夕却用了“可悲”,多么可悲的无奈地求生。



    可是活着是一种使命。



    林夕打开手机反复看着杨光发的那条短信,“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请不要客气。”这多像一种世俗的敷衍,没有结果就提前枯萎的落花。



    曾经的他和她明明不是这样的,他会对她上心,她会为他伤心。其实现在也是如此,他对她伤上心,她对他上伤心。



    身体像鬼压床,呈现半梦半醒的睡眠瘫痪症状。全身上下已经无法受大脑的控制,以自由意志为转移。



    直到耳边响起沈雪华的“嘱咐”,林夕才挣脱梦魇,回到现实中来。“先不要急着回家,赶紧趁着放假先找工作。”“家里的状况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不工作难道还让你弟弟去工作啊!”“你要是现在回家我就把你赶出去……”



    成千上万台收音机同时重复循环沈雪华的话,把音量调至最大级别,还装上了扩音器,在耳膜上来回撞击。



    楼道上,过道里又突然热闹起来,闹哄哄的重回菜市场。不愿回家让父母啰嗦唠叨的学生都相约留到寝室封楼的那天,经过了大半天的冬眠,此刻终于复苏,准备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开始悠闲的下午茶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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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风有点大,你围上,不要着凉了。”高起轩把围在脖子上的菱形格图案的围巾取下,绕到林夕的后方,挂在她的脖子上。



    林夕回眸露出暖暖的微笑,“谢谢。”然后任由高起轩把围巾在自己的脖子上一圈一圈地围绕。



    高起轩和林夕朝着生活区西边的方向走去。



    经过两个十字路口是两个高档小区,这里住得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有一些学校的领导。往小区南边过去的方向是几排民房,主要是作为出租房建造的。



    两种最鲜明,最极致的对比。一条看不见的沟壑隔断了这一切。



    生活区里面的共享单车因为下了好长时间的雨,每一辆都“伤痕累累”,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加上大部分的学生都已经回家,就更没必要去清理了。反正就算清理干净,经过一个漫长的寒假,照样恢复如初。



    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出租车和公交车,林夕和高起轩索性就步行前往,难得老天爷给面子,早早地关上了自家的水龙头。



    林夕不紧不慢地走着,两旁萧瑟的冬景融化在空气里,反而衬托得她熠熠发光。



    两只手不由自主地前后摆动,有意无意地拍打着两侧的大腿。目光透过交错的枝桠,从缝隙中瞥望纯白,没有一丝蓝色的“蓝天”,白光把它照得更加惨白了。



    “你不是说帮我找到工作了吗?”林夕双手合十,抵在胸口,十根手指像钢琴键从左到右,从右到左地来回按合。



    “等到了再说,先让你期待一会儿。”高起轩露出孩童般调皮的笑容,窥见的侧脸,上扬的嘴角,如初绽的桃花。每一缕霞光都在他的睫毛上萦绕许久才柔转地散开,林夕突觉他惊为天人。



    走到十字路口时,直行往高档小区的方向,左转是朝民房的方向。



    这多像是站在一个人生的转折点。摆在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可以摆脱贫困,扶摇直上。另一条是要拥抱贫困,被它扎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



    “绿灯了,快走啊。”高起轩跨出几步后看到呆站在原地的林夕,喊了喊。



    林夕面无表情,“哦”应了一声,抬腿走去。



    



    一路上都在胡思乱想的林夕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间清新雅致却极具格调的餐厅。高起轩把林夕扶到椅子上坐下,走到她的对面,把桌子上的菜单递到她手里。



    打开一看,几乎所有的标价都是三位数,甚至还有四位数的。林夕就没有继续往后翻阅,合上后,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生怕弄坏了眼前这本金灿灿的菜单。



    “怎么了,没有喜欢的吗?”高起轩拿起玻璃杯喝了口水。



    林夕垂下眼帘,想要开口吐露,脑子里转了一圈,搜索适用的词汇。但检索结果都是“抱歉,没有找到与xxxxxx相关的内容”。



    在这里吃一顿,都抵得上她一个月的工钱了。



    穷人总是少见多怪。在那些有钱人的眼里看来,挺可笑的。可这是穷人的生存之道。



    林夕沉重地点点头,“这里的……其实我不饿,要不,走吧?”她并非不饿,只是骨子里的坚持比饥饿更重要。



    林夕站起来扯了扯衣摆,准备离开。



    高起轩从座位上猛地站起来,差点震翻桌子上的白开水,杯子里晃出来的水洒了一桌。“你就当作是陪我吃,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邻座的几个衣着光鲜的女人掩面谈笑,眼神时不时地往林夕这边扫上几下。



    服务员收到指令,拿着抹布在桌子上刷刷两下,精准到位的动作,一下子就擦干了。



    林夕无奈加尴尬,只能幽幽地坐下。



    端上来的几道菜,都是林夕从来都不曾看到过的。只是看的就很好吃,吃起来应该会更好吧?林夕这样想着。



    她拿起筷子抵着门牙,迟迟没有下筷。



    “你吃这个,味道还不错。”高起轩夹起一块肥白的鱼肉往林夕的碗里放。



    林夕接过鱼肉,看着肉表面的纹路,“现在可以跟我说工作的事情了吗?”



    高起轩放下筷子,“我正想跟你说呢,我有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小公司,因为临近年关,工人提前走了一大波,所以现在正缺人手。”



    “是做什么的?”林夕两眼放光。



    “做临时秘书,你学得不是现代文学专业么。对于秘书,应该是驾轻就熟,手到擒来。”高起轩眼眶里发出柔和的光束,像早起的第一缕阳光。



    林夕迟疑的思绪从心里浮到脸上,她从来都没有做过。万一做不好,不是会给他添麻烦么?其实对她来说,做后勤保障也知足了。哪怕做清洁工也没关系。



    林夕默默地把手挪到桌子下, 反复搓揉,调试着内心的纠结。“那个,在什么地方?”



    高起轩把嘴里的菜嚼了嚼咽下,“黄浦区。”



    林夕顿感为难。上海,太远了!去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许多的未知,许多的孤独……多希望可以一直守在这一座城,不要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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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的夜来得很快,窗外的一切就像蒙上了黑色的纱布。



    拿掉隐形眼镜后看到的世界,所有事物的轮廓都像是高温高压之后的软状物质。以及突然进入眼中的雨水,镀上磨砂的玻璃,几十年前没有数码修复的老影片。



    “我考虑好了,去上海。”林夕抬头看着漆黑一片的夜空,笃定地说。



    高起轩惊诧,“这么快就考虑好了?”



    “就是突然想通了。”林夕淡定地回答。“我们什么时候去?要不就明天吧。”



    高起轩没想到林夕会这么性急,本来还想缓两天再说。不过既然她已经开口,就依她吧,反正到哪都是可以见面的。至于见面的地点,就不用过多地拘泥了。



    高起轩点点头,“我看时间还早,要不去看场电影?”



    林夕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才六点多,确实还挺早的。“还是不去了吧,我想明天一早就出发。”明明心里想着要一起去看电影,开口自动转换成了另外一种意思。林夕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会口不应心。



    



    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口是心非的事情。



    说一个两百斤的胖子很苗条;说一个一米五的矮子很挺拔;说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妪似少女……



    可对于双方来说又有什么损失呢?你说得开心,我听得高兴,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