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有人欢喜,有人忧愁
这边是前所未有的焦灼,另一边是欢歌笑语的世界。明明是在同一个地球上,却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八九酒吧里面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非凡,所有五颜六色的魔球灯把这个宽敞却又狭窄的空间浓缩成一个只剩下残渣的药罐,里面能够治病救人的药水已经漏得一干二净。
宋艺钦翘着二郎腿坐在他专属的包厢里,前几分钟还差点因为包厢的归属问题和人大打出手。最后仗着有钱有势,迫使对方屈服。
他很享受成功、胜利、赢取。血脉膨胀的快感飘飘然升上云霄。
祁妙忙完她本学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终于能够和他有足够的时间吃喝放纵了。她坐在沙发上,手上端着一杯红酒,轻轻抿了一口,透明的酒杯上面就留下一个不完整的唇印。
不知道是酒染红了她的唇,还是她污染了酒杯的纯。
林夕坐在酒吧角落的矮脚凳上,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一个不应该存在于地球上的世界。
来之前,高起轩只跟她说是简单的朋友聚会,心下并不设防。
林夕不喜欢热闹的场合,人多的地方。这一点,和杨光不谋而同。
天生的喜静和后天的心静,不容外力横加干扰。
“我还是先走了。”林夕站起来,难抑隐显的反感。
“其实这就是一个喝酒唱歌的地方,也……”高起轩看到林夕并不想继续听下去的表情,就把那句“也没什么好拘束的。”咽了下去。
是啊,喝酒唱歌是不假。古代的青楼妓院也是喝酒、听曲,文人雅士趋之若鹜的场所。风花雪月和阳春白雪还是不太一样。
林夕朝着高起轩蹙眉,无声地争辩。如果人可以听见心在说话,那么她此刻的声音可以用如雷贯耳来形容。
多说无益,不如不说,毫无营养的辩论只会把身体内原来仅有的养分都流失掉。
祁妙放下酒杯走过来,“喝一杯吧,你第一次来,难免会有点不习惯,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弯下腰悄悄在林夕的耳边说:“就跟女人的第一次生理期一样,后面就慢慢习惯了。”
林夕一脸错愕地看着她,她从来都不知道一向温文尔雅的祁妙会说出如此的惊人之言。
是酒麻痹了她的思想,还是酒唤醒了她的灵魂?
到底要怎样才能把一个人了解透彻?
杨光,高起轩,祁妙,乃至宋艺钦。
林夕被祁妙生拉硬拽到中间的大沙发上。扎眼的光,刺耳的声,在身体内部翻江倒海地乱搅。她恨不得一棍打晕自己,暂时抽离出这个繁芜的世界。
世事不尽如她意,在场的人的把戏才刚刚上演。
瘦猴首先开腔,借着酒劲打趣,“这个美女从来没有见过啊,艺钦,不会是你的小姨子吧?”
宋艺钦抄起手边的一个靠枕甩过去,“胡说什么,她可是我好兄弟的女朋友。”
“你们够了奥,别欺负我家林夕。”祁妙像块膏药黏在宋艺钦身上,假意帮腔。
“大家就高抬贵手,手下留情。”高起轩无奈地讨饶,心里漾开的怡悦却跟他唱起反调。
林夕羞红了脸。害羞,气恼,郁结?说不清是哪一种。
起身的时候撞到了面前的红酒杯,血红的红酒如同成千上万的蚯蚓钻进林夕蓝色的牛仔裤里面,染成了一大片的紫色。
“要不要紧?”高起轩担心地问,手在茶几上的纸巾盒里拼命连续地扯了四五张纸巾。又犹豫是要递给她让她自己擦还是代劳帮她擦。
林夕夺过纸巾,按在大腿上,吸取裤子上冰冷的液体。
纸由白变红,由干变湿。
直到纸吸不动裤子上的残液,她转身朝门口走去。理由是去洗手间整理一下。
一个别人没办法阻挠的理由,此刻的她真的很感谢这瓶昂贵的红酒轻松化解了她的困局。这下,可以告别那些金迷纸醉。
高起轩紧跟其后。
这里有他不想回忆的噩梦。一开始,他是拒绝宋艺钦这次的邀约。可一向不拘小节的宋艺钦,居然逼问他原因。欲盖弥彰反使人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况且事情已然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她不会一直在那?高起轩只能心存侥幸。
“就这样走了,真没意思。”肌肉男悻悻地。
“别管她了,我们喝我们的。”宋艺钦吐出一个个的烟圈,随着说话喷出的口风,在他的头顶散开。
林夕走出包厢,接到了杨光的电话。她走到相对安静的楼梯口。
“有事吗?”简洁明了的开场白。
“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想跟你聊两句。”
林夕沉默了几秒钟,她想不出可以跟杨光说些什么,“呃——哦——嗯——”用语气助词来代替匮乏的辞藻。“对了,你不是去找顾泽了吗,他还好吧?”
杨光同样沉默了几秒钟,“他还好。”
“那就好。”
……
好不好与她似乎没那么重要,几乎和顾泽不熟,哪有多余的精力忧心。
林夕看着弹簧门缝里钻进的光,斜斜地一直延伸到她的身上,刚好落在她浸满红酒的裤子上。
走出酒吧的时候,高起轩正在门口发疯似地找寻林夕的踪迹。
一个高大的背影被风吹得摇摇欲坠,被雨淋得像一个无助的流浪者。
说到底,这不也是一种变相的乞讨吗?用自己的不顾一切,用自己的无所顾忌,希望天可怜见。
此刻的他,天地是倾倒的,江河海湖的水翻涌到天上,然后在他的头顶上方捅一个窟窿,倒灌进他的身体里面。
当他看到林夕从里面出来的时候,砸在他身上的雨水有了一种咸味。沿着脸颊、脖子,钻进了身体里,补充他身体里失去的盐分。
“林夕,你去哪里了!”
当林夕听到这句话的瞬间,高起轩已经将她紧紧地抱住。那种拥抱的力度不留一丝空隙,形成一个包围圈。在这个包围圈里面注入的是满满的爱,各种类型的爱。喜爱、疼爱、关爱、热爱、不得不爱、必须要爱,死了都要爱。
林夕把两只无所适从的手慢动作上移,搭在高起轩的腰部位置。然后试探着向上,在后背的地方轻轻地拍了两下,“我只是接了个电话。”
“答应我,不要在一声不响地离开我了好吗?我好怕再一次失去你!”高起轩的下巴顶在林夕的肩胛骨上,脸上的雨水还在不停地滑落。
林夕轻轻地点点头,以那种刚好可以让对方感觉到的力度,不轻不重的。
有时候,我们为了不让事情发展到更加糟糕的一个境地,总是会想方设法地制造一个个的谎言来掩盖表面的真相。
因为真正的真相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顾泽的妈妈知道顾泽失踪的消息之后,让杨光先瞒着所有的人,不要跟任何人说,更不要向学校方面说。她害怕学校领导得知这件事情之后,会把顾泽开除。
顾泽家境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能够考上大学,还是一个在全国排得上名号的大学。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幸事,是可以改变家庭现状,甚至可以改写未来的大事。
顾泽的妈妈手脚冰凉地看着前面掉了好几处油漆的墙面,像得了软骨病一般,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任何的硬感。“杨光,谢谢你这么关系顾泽,阿姨有件事要拜托你——”
杨光看着自己那双被泥水弄脏的鞋子,“阿姨,您说。”
“请你不要把顾泽失踪的消息跟学校方面说,就说是顾泽生了很严重的病,要做大手术。反正我们这里离学校很偏远,也不会有人过来查。”顾泽的妈妈闭着眼睛,客厅里很安静,安静到呼吸的声音都消失在安静中。
“我知道了。”杨光的眼睛里面充满了红血丝,吸收着世上所有的失落、悲伤。
八九酒吧里面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非凡,所有五颜六色的魔球灯把这个宽敞却又狭窄的空间浓缩成一个只剩下残渣的药罐,里面能够治病救人的药水已经漏得一干二净。
宋艺钦翘着二郎腿坐在他专属的包厢里,前几分钟还差点因为包厢的归属问题和人大打出手。最后仗着有钱有势,迫使对方屈服。
他很享受成功、胜利、赢取。血脉膨胀的快感飘飘然升上云霄。
祁妙忙完她本学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终于能够和他有足够的时间吃喝放纵了。她坐在沙发上,手上端着一杯红酒,轻轻抿了一口,透明的酒杯上面就留下一个不完整的唇印。
不知道是酒染红了她的唇,还是她污染了酒杯的纯。
林夕坐在酒吧角落的矮脚凳上,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一个不应该存在于地球上的世界。
来之前,高起轩只跟她说是简单的朋友聚会,心下并不设防。
林夕不喜欢热闹的场合,人多的地方。这一点,和杨光不谋而同。
天生的喜静和后天的心静,不容外力横加干扰。
“我还是先走了。”林夕站起来,难抑隐显的反感。
“其实这就是一个喝酒唱歌的地方,也……”高起轩看到林夕并不想继续听下去的表情,就把那句“也没什么好拘束的。”咽了下去。
是啊,喝酒唱歌是不假。古代的青楼妓院也是喝酒、听曲,文人雅士趋之若鹜的场所。风花雪月和阳春白雪还是不太一样。
林夕朝着高起轩蹙眉,无声地争辩。如果人可以听见心在说话,那么她此刻的声音可以用如雷贯耳来形容。
多说无益,不如不说,毫无营养的辩论只会把身体内原来仅有的养分都流失掉。
祁妙放下酒杯走过来,“喝一杯吧,你第一次来,难免会有点不习惯,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弯下腰悄悄在林夕的耳边说:“就跟女人的第一次生理期一样,后面就慢慢习惯了。”
林夕一脸错愕地看着她,她从来都不知道一向温文尔雅的祁妙会说出如此的惊人之言。
是酒麻痹了她的思想,还是酒唤醒了她的灵魂?
到底要怎样才能把一个人了解透彻?
杨光,高起轩,祁妙,乃至宋艺钦。
林夕被祁妙生拉硬拽到中间的大沙发上。扎眼的光,刺耳的声,在身体内部翻江倒海地乱搅。她恨不得一棍打晕自己,暂时抽离出这个繁芜的世界。
世事不尽如她意,在场的人的把戏才刚刚上演。
瘦猴首先开腔,借着酒劲打趣,“这个美女从来没有见过啊,艺钦,不会是你的小姨子吧?”
宋艺钦抄起手边的一个靠枕甩过去,“胡说什么,她可是我好兄弟的女朋友。”
“你们够了奥,别欺负我家林夕。”祁妙像块膏药黏在宋艺钦身上,假意帮腔。
“大家就高抬贵手,手下留情。”高起轩无奈地讨饶,心里漾开的怡悦却跟他唱起反调。
林夕羞红了脸。害羞,气恼,郁结?说不清是哪一种。
起身的时候撞到了面前的红酒杯,血红的红酒如同成千上万的蚯蚓钻进林夕蓝色的牛仔裤里面,染成了一大片的紫色。
“要不要紧?”高起轩担心地问,手在茶几上的纸巾盒里拼命连续地扯了四五张纸巾。又犹豫是要递给她让她自己擦还是代劳帮她擦。
林夕夺过纸巾,按在大腿上,吸取裤子上冰冷的液体。
纸由白变红,由干变湿。
直到纸吸不动裤子上的残液,她转身朝门口走去。理由是去洗手间整理一下。
一个别人没办法阻挠的理由,此刻的她真的很感谢这瓶昂贵的红酒轻松化解了她的困局。这下,可以告别那些金迷纸醉。
高起轩紧跟其后。
这里有他不想回忆的噩梦。一开始,他是拒绝宋艺钦这次的邀约。可一向不拘小节的宋艺钦,居然逼问他原因。欲盖弥彰反使人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况且事情已然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她不会一直在那?高起轩只能心存侥幸。
“就这样走了,真没意思。”肌肉男悻悻地。
“别管她了,我们喝我们的。”宋艺钦吐出一个个的烟圈,随着说话喷出的口风,在他的头顶散开。
林夕走出包厢,接到了杨光的电话。她走到相对安静的楼梯口。
“有事吗?”简洁明了的开场白。
“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想跟你聊两句。”
林夕沉默了几秒钟,她想不出可以跟杨光说些什么,“呃——哦——嗯——”用语气助词来代替匮乏的辞藻。“对了,你不是去找顾泽了吗,他还好吧?”
杨光同样沉默了几秒钟,“他还好。”
“那就好。”
……
好不好与她似乎没那么重要,几乎和顾泽不熟,哪有多余的精力忧心。
林夕看着弹簧门缝里钻进的光,斜斜地一直延伸到她的身上,刚好落在她浸满红酒的裤子上。
走出酒吧的时候,高起轩正在门口发疯似地找寻林夕的踪迹。
一个高大的背影被风吹得摇摇欲坠,被雨淋得像一个无助的流浪者。
说到底,这不也是一种变相的乞讨吗?用自己的不顾一切,用自己的无所顾忌,希望天可怜见。
此刻的他,天地是倾倒的,江河海湖的水翻涌到天上,然后在他的头顶上方捅一个窟窿,倒灌进他的身体里面。
当他看到林夕从里面出来的时候,砸在他身上的雨水有了一种咸味。沿着脸颊、脖子,钻进了身体里,补充他身体里失去的盐分。
“林夕,你去哪里了!”
当林夕听到这句话的瞬间,高起轩已经将她紧紧地抱住。那种拥抱的力度不留一丝空隙,形成一个包围圈。在这个包围圈里面注入的是满满的爱,各种类型的爱。喜爱、疼爱、关爱、热爱、不得不爱、必须要爱,死了都要爱。
林夕把两只无所适从的手慢动作上移,搭在高起轩的腰部位置。然后试探着向上,在后背的地方轻轻地拍了两下,“我只是接了个电话。”
“答应我,不要在一声不响地离开我了好吗?我好怕再一次失去你!”高起轩的下巴顶在林夕的肩胛骨上,脸上的雨水还在不停地滑落。
林夕轻轻地点点头,以那种刚好可以让对方感觉到的力度,不轻不重的。
有时候,我们为了不让事情发展到更加糟糕的一个境地,总是会想方设法地制造一个个的谎言来掩盖表面的真相。
因为真正的真相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顾泽的妈妈知道顾泽失踪的消息之后,让杨光先瞒着所有的人,不要跟任何人说,更不要向学校方面说。她害怕学校领导得知这件事情之后,会把顾泽开除。
顾泽家境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能够考上大学,还是一个在全国排得上名号的大学。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幸事,是可以改变家庭现状,甚至可以改写未来的大事。
顾泽的妈妈手脚冰凉地看着前面掉了好几处油漆的墙面,像得了软骨病一般,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任何的硬感。“杨光,谢谢你这么关系顾泽,阿姨有件事要拜托你——”
杨光看着自己那双被泥水弄脏的鞋子,“阿姨,您说。”
“请你不要把顾泽失踪的消息跟学校方面说,就说是顾泽生了很严重的病,要做大手术。反正我们这里离学校很偏远,也不会有人过来查。”顾泽的妈妈闭着眼睛,客厅里很安静,安静到呼吸的声音都消失在安静中。
“我知道了。”杨光的眼睛里面充满了红血丝,吸收着世上所有的失落、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