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光时光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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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八九酒吧,借酒消愁

    高起轩和宋艺钦来到市区最繁华的地段。这里没有晚上,二十四小时都是白天。街灯、霓虹灯、都使尽全力发出强光。到处是嘈杂的人声、汽笛声。就算是好莱坞明星此刻站在这里,都不会有人认出来。每个人只做自己心目中的明星,醉心于花天酒地,谁还会在意别人的尊卑贵贱。



    “艺钦,你不是说去什么八九吗?”高起轩被这软红香土、八街九陌的环境感到茫乎不已。虽是阔家少爷,适年二十岁的他,也从未踏足过声色犬马的场所。



    宋艺钦扬起下巴指了指,“喏,就这里了。”



    高起轩定睛一看,“八九酒吧”,原来是个酒吧。为什么叫八九,好奇怪的名字,是不是前面还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呢?



    “艺钦,你怎么没说清楚是来酒吧呢,我可从来没有来过。”高起轩站在酒吧门口,看着进进出出的人,极尽丑态。



    这一点,主要是受杨光的影响。他素来是一个规规矩矩,谨慎胆小的人。在他的潜意识里,寻欢作乐是苟且,他不愿苟且。



    宋艺钦一听,吃惊的瞪大了俩眼珠,拍了拍高起轩的肩膀,说:“不会吧兄弟,你在跟我开玩笑?你好歹二十岁了,居然还没来过酒吧,说出去恐怕都不会有人相信!”



    高起轩咽了咽口水,“骗你干嘛,小光他不让我来。说这里乱七八糟,龙蛇混杂的。”



    宋艺钦冷哼一声,“他尺泽之鲵,没见过世面,你还听他的。”



    “我还是不去了吧。”高起轩相当夷由。在他内心深处,仍是赞同杨光所说的话。



    宋艺钦瞧高起轩不为所动,吐了口气,“你现在不去,以后工作了,谈判应酬难道还选肯德基、麦当劳啊,不被人笑死。今天就当是提前热身了,你兄弟我不会害你的。”



    高起轩半推半就地被宋艺钦硬拉进了八九酒吧。



    “呦,艺钦,好久没来了,怎么今天还带朋友来,看着脸生,是第一次来吧?”酒吧老板看到贵客宋艺钦来了,“刺溜”一声从里面窜出来,摆出一张奴颜婢膝的嘴脸。



    “董老板,今天带了我的好兄弟一块儿来给你捧场。”宋艺钦左手肘抵在吧台上,右手夹着香烟,不可一世地仰视着眼前的一切。



    等宋艺钦傲世轻物完,董老板就跨到高起轩跟前,夤缘谄谀,“您好,您好!我是酒吧老板,我叫董学文。”



    高起轩象征性地点点头,付之一笑,张开口却吐不出一个字。



    



    酒吧里面的魔球灯不知疲倦地旋转,变换着各种颜色,感觉不戴上墨镜,时间久了一定会瞎。



    吧台上坐着几个喝得醉醺醺的人,衬衫的扣子解开了四五颗,都能够清楚地看到他的啤酒肚了。耍着酒疯,不停地嚷嚷,“酒,给我酒。”



    坐在角落沙发上的基本都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老总或者是暴发户,叫了几个浓妆艳抹的“小姐”在一起搂搂抱抱。那些“小姐”穿着超短裙,短到几乎可以看见里面穿的透明蕾丝三角裤了。



    整个酒吧的正中央是类似于跳广场舞的地方。所有的人,几乎是年轻的男女,在一起搔首弄姿。这些人衣衫不整,从他们的脸上看不出半点对生活的追求,只一味及时行乐,醉生梦死。



    若是有支气管炎、哮喘等呼吸困难的人,是绝对不能进入这样的场所。这里的空气是浑浊的,是缺少氧气的。它会让你窒息,在六分钟内发生脑死亡。



    高起轩看着那些纸醉金迷的丑相,脑子里唯余一个想法,“董老板,为什么你这个酒吧要叫做八九酒吧?”



    看来高起轩很在意酒吧的名字,以至于在意乱神迷的时候还脱口而出这个不具丝毫意义的问题。



    董学文愣愣地看了一眼高起轩,呆滞地说道:“其实也没啥特殊的意义,因为我是八九年出生的,所以就叫八九酒吧了。”说完胁肩谄笑。



    “我说起轩,你真的很无趣,来酒吧不去和他们一起唱歌跳舞,傻站在这里,等人过来泡你啊。”



    宋艺钦找不到烟灰缸,就干脆把烟蒂丢进了方才董学文端给他们的白兰地酒杯中。



    高起轩漠然置之,“我有什么好泡的。”看了一眼宋艺钦,接着又说:“对了,你朋友呢,不是他们叫你来的吗?”



    宋艺钦如梦初醒,“你不说我都忘记了,他们在楼上包厢,我们上去吧。”



    对于第一次来酒吧的高起轩可算是开了眼界。



    



    二楼的包厢相对比较清冷一点,间间大门紧闭。里面在进行何种勾当,外面的人就不得而知了。在包厢门口,过道上,分散着一些搂搂抱抱的人。有接吻的,有上下其手的,还有组团坐电梯去开房间的。



    打开包厢的门,振聋发聩的音乐声,就像gāo压水枪般射过来,如同胸口碎大石迅速地遍及全身。



    完全无法理解会有人喜欢如此嘈吵的地方,那还不如直接去纺织工厂得了,一天到晚都能听到机器“哐当哐当”的声音。



    包厢里面一共坐着五个人,其实有六个人。一个是染着金黄色头发的瘦猴,大冷天的还喜欢穿着网眼t恤,然后只在外面披一件咖啡色的皮衣。另一个穿着白衬衫,看着斯斯文文的,坐在靠边的位置上一言不发。有两个穿着紧身毛衣,蓄着一撮小胡子,正拿着话筒勾肩搭背地k歌。还有一个满脸横肉,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像庙里的四大金刚似的端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最后一个是喝多了跑去厕所呕吐。



    高起轩惊呆了,宋艺钦怎么会认识这么多奇形怪状的人?一个个全像是混黑道的,看起来都不好惹。倘若伺候的不好,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艺钦,你怎么才来,我们酒都喝两瓶了。”染着金黄头发的瘦猴颠三倒四地说着,估计是醉得神志不清了。



    唱歌的两个人关掉了音乐,呕吐的人也吐完回来了,八个人围坐在一起。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新认识的好哥们,叫高起轩,今天带来跟你们认识认识。”宋艺钦一手搭在高起轩的肩上,一手在那些人面前挥动。一个高高在上的绝对权威者。



    “你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



    “对。”



    “是。”



    ……



    接下去是一阵附和之声。类似古装剧里面屡屡会出现的那种三教九流的人齐聚一桌,胡吃海喝,称兄道弟的画面。简直虚假作呕。



    高起轩本就不是一个特别外向的人,这些年,又受杨光的影响,加重了内向的症候。从进门到目下,没完整地说过一句话,所感所想动用肢体语言代替口头表达。



    满脸横肉的人端起酒杯就对高起轩说,“来,碰一个。”



    高起轩伸出左手,做出拒绝的手势。



    见高起轩不情愿,那人提高了嗓门,吼道:“怎么着,是不给我面子啊。”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却也不是很凶狠。



    宋艺钦接过那个人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后放到茶几上,“你们别勉强了,他最近心情不太好。”



    “出什么事了,难不成是失恋了?”对面坐着的人里面提出疑义。高起轩抬头看过去的时候,刚好说完了这句话,就无法确认是从谁的口中说出来的了。



    宋艺钦拿出打火机,点燃一支烟。他真的很嗜好抽烟,平日在学校有所收敛,在外面像当饭吃一样。烟从鼻腔中喷出,他抖了抖烟灰,“你说对了一半,不过这恋情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笑了笑,“准确说是无疾而终。”



    “怎么说?”在场的人急等宋艺钦解说。



    高起轩急了,嚷嚷道:“别胡说了!”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害臊,他眼神闪烁不定,两只手不晓得该往哪里摆,最后唯有插在大腿的缝隙中间,愣愣地僵在那里。



    宋艺钦猛灌了两口烈酒,猛吸了一口烟,接着往下说。为了怕情节不够生动,还添枝接叶。不去做编剧真的是浪费了他这大好的才华。



    高起轩褎如充耳,已然毫无兴味去听他的个人演说,单独喝起闷酒。



    众人听完演讲齐声发笑,涎眉邓眼。



    



    穿着白衬衫的斯文男生坐到高起轩的身边说:“真没想到,你居然是个痴情种,跟我挺像的。”说完拿起酒杯,眼眶里噙满了泪水,一滴眼泪就“叮咚”一声掉进了酒杯中,随后被他一饮而尽。



    高起轩对他的行为举止骇愕不已。



    “你别理他,他女朋友跟别人跑了,从那以后就一直这样了。”宋艺钦等闲视之,毫不在意。



    高起轩理解性地点点头。在现在的他看来,他和他也差不多,只是还不至于到借酒消愁的地步。



    每一个年轻男女的生命中,都会住着一个只能远远地看着,却又触摸不到的人。你想要离他进一点,他就会离你远一点。你会为他变得温柔、变得没有自我,变得没有自尊,他却会为你变得残忍,变得过于自负,自恋,自傲。感情世界里一方的妥协并不能使另一个放下尊严和架子。本来是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人,双方势均力敌,可是只要有一方露出马脚,他就会被伤得体无完肤。



    尽管这已经无所谓爱情了,但是人活着总得找点事做。就比如借酒浇愁,比如自欺欺人,比如独行天涯,比如……



    算是证明自己曾经活生生地活过,纵然烟消云散,揉进风里,总能嗅到一丝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