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一整天都不见的阳光,却在日落时分悄悄地出现了。染红了西边的天空,染不红东边的天空。也许是染料不够的缘故。
西边猩红东边灰蓝,两种极致。
西边是呈块状的分散摆放,东边是网状均匀分布。是该走向那死前的绚烂,还是迎向灰蓝的破晓?
一粒种子钻进了泥土里,生了根,发了芽。然后枝繁叶茂,然后枯黄飘落,然后零落成泥,然后化作尘埃,然后……应该就没有然后了。
人跟一颗种子差不多,无非就是生老病死。然这漫长的一生,人与人之间不尽相同。每个人都想活得漂亮,活得出彩。
就像这一场球赛,两队人马都拼尽全力,想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其实……
言归正传,高起轩他们的球队以78:76的微弱优势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对于这个结果,双方都不满意。胜方觉得赢得不够漂亮,败方觉得输得太过可惜。只有观众对这种颇具戏剧性的结果甚感满意。
这种扣人心弦的你追我赶就像一场赌博,血液沸腾,燃烧。如果一开始就锁定胜局,就索然无味了。
比赛结束,体育馆就像一个千疮百孔的灌满水的气球,不停地向外倾泻,直到一滴不剩为止。而此时的体育馆也如同这干瘪的气球,抽空后的空虚,无尽的黑洞。
“起轩,今天真有你的。要不是你,我们肯定输惨了!”宋艺钦捶了高起轩一拳,表情似是有些不服气。
高起轩淡然一笑,“纯属运气。”
“你就别谦虚了。”宋艺钦坐在更衣室的长凳上,正准备换裤换鞋。
高起轩站在储物柜前,手搭在柜门上,不紧不慢地换衣服。
“你干嘛呢,还不赶快换衣服?这里又没女生欣赏你的身材。”宋艺钦换好了衣服,调侃地说。
高起轩笑了笑,“走神了。”
“那你慢慢换吧,我先走了。”宋艺钦露出一排有些发黄的牙齿,估计是抽烟导致的。不过与他的肤色倒是十分相称。
看到宋艺钦走了,祁妙抛下,可以用抛下这个词吗?反正就是撇下林夕跟着宋艺钦走了。
宋艺钦反正是一个来者不拒的花花公子,况且祁妙长得也是十分标致,尽态极妍。
最近这段时间,祁妙和宋艺钦走的很近,他也慢慢地开始接受她的示爱。女追男隔层纱,总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走在街上,一定会被这样一对郎才女貌的情侣深深吸引。他们实在太惹人注目了,人总是会对美好的事物趋之若鹜。
据说宋艺钦从初中伊始就女友不断,还把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女孩子的肚子搞大了。才初中,就发育的那么好!不过好像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这个女生后来被强迫堕胎,再后来就不知道了。
有人说送出国了;
有人说嫁人了;
有人说疯了;
有人说自杀了。
林夕为了避免在人潮中拥挤,索性就等他们都散去之后,才离去。走到门口,高起轩也正从门的另一边过来,两个人又撞在了一起。
高起轩惊讶,嘴巴微张,“是你!”伸手去扶摔倒的林夕。
林夕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抬头看了一眼高起轩,似曾相识,却说不出来。“你是?”
高起轩张着嘴,却说不出半个字,急得眉毛扭成一团,“你忘了,不久前我们见过的,至于见面的方式也跟今天一样,是‘撞见’的。”
林夕皱了皱眉,努力回想,伸出右手食指在胸前点了点,表明自己想起来了,“奥,是你啊?”语气还是不够肯定。
回忆是掌心的冰,它原本就属于寒冷,一旦感受现实的温度,就会融化 。
“你想起来了!”高起轩激动的脸上重新洒满了笑容。
林夕苦笑一声,“我们见面的方式真的很特别,两次都是……”
“撞,见”高起轩特意把这两个字分开来说,又特意加重语气。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一个是开心的笑,另一个是尴尬的笑。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起轩。”高起轩进入一般交朋友都会用到的环节。
林夕微微低头,“我叫林夕。”
几句常规的用语说完之后,顿时陷入了安静,因为接下来该说的内容,没有事先预设好,也没有准备提词器。凝结的空气就像是等着看谁出洋相的观众,冷漠,残忍。
“上次的伤……好了吗?”高起轩重新找准一个可聊的话题。
林夕顿了顿,脖子因为头不知要转向哪边而抽动着,“已经没事了。你呢,好像是你摔得比较严重?”
高起轩把右手伸向后脑勺,使劲抓着头发,嘴角的弧度向上弯成一个半圆,露出无辜纯真的笑容,“我也没事了,只是小伤而已。”
那天高起轩为了多跑一会儿,特地绕了远路,从女生寝室拐到男生寝室。而林夕也正好出发去上班,俩人在转弯的视觉盲点处撞上。林夕的手肘受伤,高起轩的膝盖受伤。
“啊!”林夕被眼前高大的高起轩撞到,他比她高将近一个头,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又受到高起轩跑过来的冲劲,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后仰。
电光火石之间,高起轩一把拉住林夕,可是林夕后倒的重量太大,一时没有吃上劲的高起轩反而被一起拉扯过去。
为了不扑在林夕身上,高起轩将身子往旁边侧转了几寸,膝盖就重重地撞击在地,而林夕的一只手臂也倒地擦破了皮。
这个姿势维持了十几秒的时间,期间失去了所有的感觉,味觉、嗅觉、听觉以及痛觉都消失,只剩下视觉。两个人的视觉都到了最高的1.5,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脸上的每一个细小的毛孔和汗毛,眼睫毛在风的吹动下轻微地摆动。还有眼睛里自己的样子。
十几秒之后,身体恢复所有的知觉,疼痛感遍布全身。林夕挣开高起轩的手,从坐倒的地上爬起来,掸掉了身上的灰尘,揉了揉红肿的手肘。
高起轩的手被林夕挣开后,腾空在半空中,尴尬的无所适从。抬起腿,往后一个趔趄。仿佛在他的身后有一双手扶了他一把,向后倾斜的角度立刻摆正。忍着火辣辣的刺痛,装作没事人的样子。男人有时候对面子的重视程度胜过一切,就算痛到撕心裂肺还得强颜欢笑。
“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高起轩伸出右手准备去碰林夕的手臂。
林夕下意识躲闪,略加思索地吐出两个字,“没,事。”
高起轩还是不放心,“让我看看你伤没伤到。”
林夕的脸色有点沉下来,紧了紧衣裳,“真的没事,你不用紧张。”说完就跨上包,从他的身边跑开。上班本来就快要迟到了,偏偏祸不单行。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还没等他说完,林夕早已距离高起轩十几米远,变得只和手掌差不多的大小。
如果目光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个体,它一定早就在她离开的那一瞬间就紧紧的附在她身上,扯都扯不下来。
如果目光是一个会飞的个体,它一定早就挥动翅膀朝她飞过去,任谁都阻挡不了。
四周的汽笛声,人声交杂在一起。作词的是人,作曲的是机械,重新谱出新的曲目,而演唱者却是命运。
我们……不都是在被命运操纵着的吗?
如果命运对你仁慈一点,操控你的时间短点;
如果命运对你足够残忍,你全部的人生都是身不由己。
天空灰压压的一片,做好了随时下雨的准备。而人的心里,就连自己都无法预测未来的晴雨走向。
不过没有关系,人生走一步,算一步。
西边猩红东边灰蓝,两种极致。
西边是呈块状的分散摆放,东边是网状均匀分布。是该走向那死前的绚烂,还是迎向灰蓝的破晓?
一粒种子钻进了泥土里,生了根,发了芽。然后枝繁叶茂,然后枯黄飘落,然后零落成泥,然后化作尘埃,然后……应该就没有然后了。
人跟一颗种子差不多,无非就是生老病死。然这漫长的一生,人与人之间不尽相同。每个人都想活得漂亮,活得出彩。
就像这一场球赛,两队人马都拼尽全力,想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其实……
言归正传,高起轩他们的球队以78:76的微弱优势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对于这个结果,双方都不满意。胜方觉得赢得不够漂亮,败方觉得输得太过可惜。只有观众对这种颇具戏剧性的结果甚感满意。
这种扣人心弦的你追我赶就像一场赌博,血液沸腾,燃烧。如果一开始就锁定胜局,就索然无味了。
比赛结束,体育馆就像一个千疮百孔的灌满水的气球,不停地向外倾泻,直到一滴不剩为止。而此时的体育馆也如同这干瘪的气球,抽空后的空虚,无尽的黑洞。
“起轩,今天真有你的。要不是你,我们肯定输惨了!”宋艺钦捶了高起轩一拳,表情似是有些不服气。
高起轩淡然一笑,“纯属运气。”
“你就别谦虚了。”宋艺钦坐在更衣室的长凳上,正准备换裤换鞋。
高起轩站在储物柜前,手搭在柜门上,不紧不慢地换衣服。
“你干嘛呢,还不赶快换衣服?这里又没女生欣赏你的身材。”宋艺钦换好了衣服,调侃地说。
高起轩笑了笑,“走神了。”
“那你慢慢换吧,我先走了。”宋艺钦露出一排有些发黄的牙齿,估计是抽烟导致的。不过与他的肤色倒是十分相称。
看到宋艺钦走了,祁妙抛下,可以用抛下这个词吗?反正就是撇下林夕跟着宋艺钦走了。
宋艺钦反正是一个来者不拒的花花公子,况且祁妙长得也是十分标致,尽态极妍。
最近这段时间,祁妙和宋艺钦走的很近,他也慢慢地开始接受她的示爱。女追男隔层纱,总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走在街上,一定会被这样一对郎才女貌的情侣深深吸引。他们实在太惹人注目了,人总是会对美好的事物趋之若鹜。
据说宋艺钦从初中伊始就女友不断,还把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女孩子的肚子搞大了。才初中,就发育的那么好!不过好像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这个女生后来被强迫堕胎,再后来就不知道了。
有人说送出国了;
有人说嫁人了;
有人说疯了;
有人说自杀了。
林夕为了避免在人潮中拥挤,索性就等他们都散去之后,才离去。走到门口,高起轩也正从门的另一边过来,两个人又撞在了一起。
高起轩惊讶,嘴巴微张,“是你!”伸手去扶摔倒的林夕。
林夕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抬头看了一眼高起轩,似曾相识,却说不出来。“你是?”
高起轩张着嘴,却说不出半个字,急得眉毛扭成一团,“你忘了,不久前我们见过的,至于见面的方式也跟今天一样,是‘撞见’的。”
林夕皱了皱眉,努力回想,伸出右手食指在胸前点了点,表明自己想起来了,“奥,是你啊?”语气还是不够肯定。
回忆是掌心的冰,它原本就属于寒冷,一旦感受现实的温度,就会融化 。
“你想起来了!”高起轩激动的脸上重新洒满了笑容。
林夕苦笑一声,“我们见面的方式真的很特别,两次都是……”
“撞,见”高起轩特意把这两个字分开来说,又特意加重语气。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一个是开心的笑,另一个是尴尬的笑。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起轩。”高起轩进入一般交朋友都会用到的环节。
林夕微微低头,“我叫林夕。”
几句常规的用语说完之后,顿时陷入了安静,因为接下来该说的内容,没有事先预设好,也没有准备提词器。凝结的空气就像是等着看谁出洋相的观众,冷漠,残忍。
“上次的伤……好了吗?”高起轩重新找准一个可聊的话题。
林夕顿了顿,脖子因为头不知要转向哪边而抽动着,“已经没事了。你呢,好像是你摔得比较严重?”
高起轩把右手伸向后脑勺,使劲抓着头发,嘴角的弧度向上弯成一个半圆,露出无辜纯真的笑容,“我也没事了,只是小伤而已。”
那天高起轩为了多跑一会儿,特地绕了远路,从女生寝室拐到男生寝室。而林夕也正好出发去上班,俩人在转弯的视觉盲点处撞上。林夕的手肘受伤,高起轩的膝盖受伤。
“啊!”林夕被眼前高大的高起轩撞到,他比她高将近一个头,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又受到高起轩跑过来的冲劲,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后仰。
电光火石之间,高起轩一把拉住林夕,可是林夕后倒的重量太大,一时没有吃上劲的高起轩反而被一起拉扯过去。
为了不扑在林夕身上,高起轩将身子往旁边侧转了几寸,膝盖就重重地撞击在地,而林夕的一只手臂也倒地擦破了皮。
这个姿势维持了十几秒的时间,期间失去了所有的感觉,味觉、嗅觉、听觉以及痛觉都消失,只剩下视觉。两个人的视觉都到了最高的1.5,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脸上的每一个细小的毛孔和汗毛,眼睫毛在风的吹动下轻微地摆动。还有眼睛里自己的样子。
十几秒之后,身体恢复所有的知觉,疼痛感遍布全身。林夕挣开高起轩的手,从坐倒的地上爬起来,掸掉了身上的灰尘,揉了揉红肿的手肘。
高起轩的手被林夕挣开后,腾空在半空中,尴尬的无所适从。抬起腿,往后一个趔趄。仿佛在他的身后有一双手扶了他一把,向后倾斜的角度立刻摆正。忍着火辣辣的刺痛,装作没事人的样子。男人有时候对面子的重视程度胜过一切,就算痛到撕心裂肺还得强颜欢笑。
“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高起轩伸出右手准备去碰林夕的手臂。
林夕下意识躲闪,略加思索地吐出两个字,“没,事。”
高起轩还是不放心,“让我看看你伤没伤到。”
林夕的脸色有点沉下来,紧了紧衣裳,“真的没事,你不用紧张。”说完就跨上包,从他的身边跑开。上班本来就快要迟到了,偏偏祸不单行。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还没等他说完,林夕早已距离高起轩十几米远,变得只和手掌差不多的大小。
如果目光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个体,它一定早就在她离开的那一瞬间就紧紧的附在她身上,扯都扯不下来。
如果目光是一个会飞的个体,它一定早就挥动翅膀朝她飞过去,任谁都阻挡不了。
四周的汽笛声,人声交杂在一起。作词的是人,作曲的是机械,重新谱出新的曲目,而演唱者却是命运。
我们……不都是在被命运操纵着的吗?
如果命运对你仁慈一点,操控你的时间短点;
如果命运对你足够残忍,你全部的人生都是身不由己。
天空灰压压的一片,做好了随时下雨的准备。而人的心里,就连自己都无法预测未来的晴雨走向。
不过没有关系,人生走一步,算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