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似是而非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外婆的意思:没有人陪,冯氏自己来看,若一眼能找出儿子来,则更证明母子连心。
杜鹃凭的是什么?
她只能凭外貌。
这少年十岁左右,顶上头发用银色发冠束住,脑后黑发垂直,身穿宝蓝锦袍,系着青色如意绦。面貌身材有着冯家男儿的健朗和英气,然一双浓眉下,双眼却温润柔和,那是老实爹的标识,还有那嘴唇……
这些特征,若看久了便不显,但初次见面的人,尤其是对冯家和黄家都熟悉的人,便可一眼看出他身上结合了黄老实和冯家舅舅的特征。
难怪外公会怀疑,因为少年像冯家舅舅更多些。
猛一看去,像极了四舅舅冯兴业。
认定以后,杜鹃便丢下冯氏,兴冲冲地朝那少年跑过去,脆声叫道:“三表哥,你放学了?”
笑得眉眼弯弯。
三表哥冯志明昨晚不在,据说在他外婆家住着,她便借此做幌子搭讪了,反正认错了人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杨元微张着嘴,神情错愕地看着面前笑靥如花的小女孩,他怎不记得有这样一个表妹呢?
杜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立即解释道:“我叫杜鹃!泉水村的。你不记得了?”
说完紧盯着他。
就见杨元一怔。
可惜,不是震惊的“震”,而是茫然的“怔”。
杜鹃心直往下沉,依然不肯放弃,轻声叫道:“李墩!”
杨元正想,泉水村,那是什么地方?
忽听小女孩又叫“李墩”,便断定她认错人了,遂有礼地笑道:“小妹妹,你认错人了。我叫杨元,不叫李墩。你要找李墩?好像咱们私塾没有这个人呢。”
冯氏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向二人走去。
她刚才也一眼认准他就是自己丢失的儿子,又见杜鹃直奔他去了,还把他误认作是娘家侄儿,心里百感交集,几乎站立不稳,哪还能挪得动双脚。
杜鹃忍受巨大的失落,强笑道:“你叫杨元啊!我跟我娘是来找我表哥冯志才和冯志明的。认错人了,对不起啊!”
杨元微笑道:“不要紧。冯志才还在里面呢。”
他身边站着两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是跟他一起的,已经看了半天了。这时忽然笑道:“认错了也不要紧。杨元你就认她做妹妹也不错。她一来就看上了你。怎不叫我们呢?”
说完还霎霎眼睛。
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皮的时候。这话就有些调笑的意思了。
杜鹃哪还听不出来。
只是她抱着巨大的希望来,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虽然当初也做过最坏打算,依然有些承受不住。
因此也没心情发作。只强笑道:“是我眼花了。瞧他跟三表哥有点像,才喊的。你们都是读书人,看去都斯斯文文的。听人说,读了书的人‘腹有诗书气自华’,都是谦谦君子呢。”
两少年听她如此高评价自己这些人,便不好意思了。
杨元正要说话,忽觉旁边有道*辣的目光,转头一看,是个中年农妇。盯着他,嘴唇哆嗦,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的样子。
他心下奇怪极了。
杜鹃也发现冯氏异样,忙介绍道:“这是我娘。”
杨元便对冯氏微微一笑。叫了声“大娘”。
冯氏“嗳嗳”两声,终究还是没说出话来。
另外两个少年想要弥补自己的君子形象,便问杜鹃,要不要他们进去帮她叫一声冯志才和冯志明。
杜鹃忙说不用。
她还不肯死心,见杨元手里捧着一摞书纸,故意羡慕地说道:“我也认得几个字,好想读书呢。我听了一句诗,‘人间四月芳菲尽,杜鹃啼血猿哀鸣。’不知什么意思?”
几个少年愣了下,忽然大笑起来。
杨元才笑了一声,看见杜鹃眼睛微红,忙止住,柔声对她道:“这两句话是两首诗里的,不相干的。一首是……”
他也不厌烦,竟站着跟杜鹃说起了白居易的这两首诗《大林寺桃花》和《琵琶行》。
杜鹃看着他,泪水止不住溢出。
这个少年,究竟是不是李墩?
若不是,她盼了九年,岂不是一场空?
若是,昔日恋人对面不相识,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
面对少年温和的双眼,她并没有当初刚穿来时的疼彻心扉,有的,只是淡淡的忧伤,从心头慢慢向四肢百骸弥漫扩散,仿佛缓缓沉入水底,被清水淹没到头顶……
人间四月芳菲尽,若论阳历,差不多五月了。
前世,五月一号是她和李墩举行婚礼的日子。
可就在四月三十号那天,他们双双跌下山崖。当时景况,又岂是“杜鹃啼血”可以形容的?她的名字又叫杜鹃。
两句诗完全不相干,可旁人看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句诗,若是李墩听了,必定会明白她的意思。
没什么特别的隐喻,不过从字面上联系事实而已。
但是,杨元没听懂。
另外两个少年笑了一阵,见杜鹃眼含泪水,紧闭嘴唇,便讪讪地止了笑。
听着杨元尽心尽力的讲解,杜鹃深吸了口气,微笑道:“多谢你。我记住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她十分流利地将那两首诗都背了一遍,然后看着少年灿然一笑,明媚中带着些凄楚。
杨元便愣住了——他好像只随便讲了一遍吧?第二首《琵琶行》还没讲完呢。
这个女孩子竟然能过耳不忘!
还是她本来就会,只不过不小心把两首诗弄岔了?
他凝神打量面前的小女孩,倏然撞入她的眼眸,不禁又是一愣:那黑亮的眼眸深处,闪烁着不知名的光采……和忧伤,竟然看得他心一颤。
好奇怪!
他困惑地摇摇头,对杜鹃夸道:“小妹妹好聪明!”
杜鹃瞟了冯氏一眼,见娘还是那么精神恍惚,只得打点起精神笑道:“我听人念过的。这位……杨少爷,刚才不好意思认错了人。耽误你们了。真对不起!我进去找我表哥了。”
一个少年忙道:“这私塾外人进不去的。我帮你去叫吧。”
说完,不等杜鹃回应,转身就又跑进院子。
这里,一个小厮模样的下人走过来,对杨元道:“少爷,该回去吃饭了。”
杨元看了看杜鹃,竟有些不舍,便对小厮道:“再等会。等赵勤出来一块走。”
说完,就问杜鹃是哪里人。
问过后方想起来,刚才杜鹃已经说过了她是泉水村人。不禁疑惑道:“没听说这附近有泉水村啊?”
杜鹃尚未回答。那小厮笑道:“少爷。泉水村在大山里面呢。上回厨房买的鹿就是泉水村的猎户送来的。”
杨元“哦”了一声,恍然大悟。
另一个叫钱伍的少年也惊道:“山里来的?那好远呢!”
杜鹃点头道:“是好远。”又指着杨元手上的书问道:“我能看看这个吗?”
小厮忙道:“你这丫头,又不认得字,看什么看!”
他觉得这个乡下丫头好奇怪。一直拦着少爷说话。她那个娘更奇怪,直勾勾地盯着少爷看。
哎哟,莫不是拐子吧?
他顿时警惕起来。
杨元瞪了他一眼,把手中的书递给杜鹃。
杜鹃却不接那书,却看向书拿开后下面的字纸。最上面一张是一副景物画,好像硬笔画。
她便指着画问道:“这是用什么画的?”
杨元道:“这个呀,是用鹅毛笔画的。”
杜鹃怔住了,“鹅毛也能当笔?”
其实她更想问“你是怎么想起来的?”
钱伍笑道:“杨元跟人不一样,就喜欢用鹅毛笔。我是用不惯那东西的。都不知道怎么握住。”
杨元也笑了。道:“我自小就喜欢用鹅毛笔,觉得顺手。”
自小就有的习惯?
杜鹃觉得自己心跳加快。
她忽然往杨元身边靠了靠,在距离他面颊一尺距离的时候停住,悄声说了一句话。
杨元面上现出惊喜神色,追问道:“真的?”
杜鹃点头。又对他微声道:“我明天还要来镇上,带给你瞧好不好?”
杨元也小声问:“还是这个时候?”
杜鹃含笑点头。
她的心情已经平复了。
来之前,她也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的。
毕竟带着记忆投胎转世比中五百万大奖的几率还要低,不排斥李墩投胎后记忆全无的情形。
如果真是那样,她就要花些心思找出李墩了。
但有一点她很坚信:李墩会投胎到冯氏丢失的儿子身上。毕竟当时山上就两个孩子,而她穿到其中一个身上,李墩就只能是另一个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越看杨元举止,越觉得像李墩。
但眼前首先要确认杨元就是冯氏丢失的儿子。
有了这个前提,才好进行下一步。
虽然她已经有百分百的把握断定杨元就是冯氏丢失的儿子,却没有确凿的证据,要相认更是渺茫的很。
所以,她才用了些心思,以期跟杨元第二次接触。
钱伍和那小厮见两人说悄悄话,都不高兴。
钱伍觉得被排外了,小厮觉得这丫头心术不正,回头要提醒少爷一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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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特征,若看久了便不显,但初次见面的人,尤其是对冯家和黄家都熟悉的人,便可一眼看出他身上结合了黄老实和冯家舅舅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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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一看去,像极了四舅舅冯兴业。
认定以后,杜鹃便丢下冯氏,兴冲冲地朝那少年跑过去,脆声叫道:“三表哥,你放学了?”
笑得眉眼弯弯。
三表哥冯志明昨晚不在,据说在他外婆家住着,她便借此做幌子搭讪了,反正认错了人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杨元微张着嘴,神情错愕地看着面前笑靥如花的小女孩,他怎不记得有这样一个表妹呢?
杜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立即解释道:“我叫杜鹃!泉水村的。你不记得了?”
说完紧盯着他。
就见杨元一怔。
可惜,不是震惊的“震”,而是茫然的“怔”。
杜鹃心直往下沉,依然不肯放弃,轻声叫道:“李墩!”
杨元正想,泉水村,那是什么地方?
忽听小女孩又叫“李墩”,便断定她认错人了,遂有礼地笑道:“小妹妹,你认错人了。我叫杨元,不叫李墩。你要找李墩?好像咱们私塾没有这个人呢。”
冯氏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向二人走去。
她刚才也一眼认准他就是自己丢失的儿子,又见杜鹃直奔他去了,还把他误认作是娘家侄儿,心里百感交集,几乎站立不稳,哪还能挪得动双脚。
杜鹃忍受巨大的失落,强笑道:“你叫杨元啊!我跟我娘是来找我表哥冯志才和冯志明的。认错人了,对不起啊!”
杨元微笑道:“不要紧。冯志才还在里面呢。”
他身边站着两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是跟他一起的,已经看了半天了。这时忽然笑道:“认错了也不要紧。杨元你就认她做妹妹也不错。她一来就看上了你。怎不叫我们呢?”
说完还霎霎眼睛。
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皮的时候。这话就有些调笑的意思了。
杜鹃哪还听不出来。
只是她抱着巨大的希望来,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虽然当初也做过最坏打算,依然有些承受不住。
因此也没心情发作。只强笑道:“是我眼花了。瞧他跟三表哥有点像,才喊的。你们都是读书人,看去都斯斯文文的。听人说,读了书的人‘腹有诗书气自华’,都是谦谦君子呢。”
两少年听她如此高评价自己这些人,便不好意思了。
杨元正要说话,忽觉旁边有道*辣的目光,转头一看,是个中年农妇。盯着他,嘴唇哆嗦,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的样子。
他心下奇怪极了。
杜鹃也发现冯氏异样,忙介绍道:“这是我娘。”
杨元便对冯氏微微一笑。叫了声“大娘”。
冯氏“嗳嗳”两声,终究还是没说出话来。
另外两个少年想要弥补自己的君子形象,便问杜鹃,要不要他们进去帮她叫一声冯志才和冯志明。
杜鹃忙说不用。
她还不肯死心,见杨元手里捧着一摞书纸,故意羡慕地说道:“我也认得几个字,好想读书呢。我听了一句诗,‘人间四月芳菲尽,杜鹃啼血猿哀鸣。’不知什么意思?”
几个少年愣了下,忽然大笑起来。
杨元才笑了一声,看见杜鹃眼睛微红,忙止住,柔声对她道:“这两句话是两首诗里的,不相干的。一首是……”
他也不厌烦,竟站着跟杜鹃说起了白居易的这两首诗《大林寺桃花》和《琵琶行》。
杜鹃看着他,泪水止不住溢出。
这个少年,究竟是不是李墩?
若不是,她盼了九年,岂不是一场空?
若是,昔日恋人对面不相识,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
面对少年温和的双眼,她并没有当初刚穿来时的疼彻心扉,有的,只是淡淡的忧伤,从心头慢慢向四肢百骸弥漫扩散,仿佛缓缓沉入水底,被清水淹没到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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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五月一号是她和李墩举行婚礼的日子。
可就在四月三十号那天,他们双双跌下山崖。当时景况,又岂是“杜鹃啼血”可以形容的?她的名字又叫杜鹃。
两句诗完全不相干,可旁人看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句诗,若是李墩听了,必定会明白她的意思。
没什么特别的隐喻,不过从字面上联系事实而已。
但是,杨元没听懂。
另外两个少年笑了一阵,见杜鹃眼含泪水,紧闭嘴唇,便讪讪地止了笑。
听着杨元尽心尽力的讲解,杜鹃深吸了口气,微笑道:“多谢你。我记住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她十分流利地将那两首诗都背了一遍,然后看着少年灿然一笑,明媚中带着些凄楚。
杨元便愣住了——他好像只随便讲了一遍吧?第二首《琵琶行》还没讲完呢。
这个女孩子竟然能过耳不忘!
还是她本来就会,只不过不小心把两首诗弄岔了?
他凝神打量面前的小女孩,倏然撞入她的眼眸,不禁又是一愣:那黑亮的眼眸深处,闪烁着不知名的光采……和忧伤,竟然看得他心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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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瞟了冯氏一眼,见娘还是那么精神恍惚,只得打点起精神笑道:“我听人念过的。这位……杨少爷,刚才不好意思认错了人。耽误你们了。真对不起!我进去找我表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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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就问杜鹃是哪里人。
问过后方想起来,刚才杜鹃已经说过了她是泉水村人。不禁疑惑道:“没听说这附近有泉水村啊?”
杜鹃尚未回答。那小厮笑道:“少爷。泉水村在大山里面呢。上回厨房买的鹿就是泉水村的猎户送来的。”
杨元“哦”了一声,恍然大悟。
另一个叫钱伍的少年也惊道:“山里来的?那好远呢!”
杜鹃点头道:“是好远。”又指着杨元手上的书问道:“我能看看这个吗?”
小厮忙道:“你这丫头,又不认得字,看什么看!”
他觉得这个乡下丫头好奇怪。一直拦着少爷说话。她那个娘更奇怪,直勾勾地盯着少爷看。
哎哟,莫不是拐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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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瞪了他一眼,把手中的书递给杜鹃。
杜鹃却不接那书,却看向书拿开后下面的字纸。最上面一张是一副景物画,好像硬笔画。
她便指着画问道:“这是用什么画的?”
杨元道:“这个呀,是用鹅毛笔画的。”
杜鹃怔住了,“鹅毛也能当笔?”
其实她更想问“你是怎么想起来的?”
钱伍笑道:“杨元跟人不一样,就喜欢用鹅毛笔。我是用不惯那东西的。都不知道怎么握住。”
杨元也笑了。道:“我自小就喜欢用鹅毛笔,觉得顺手。”
自小就有的习惯?
杜鹃觉得自己心跳加快。
她忽然往杨元身边靠了靠,在距离他面颊一尺距离的时候停住,悄声说了一句话。
杨元面上现出惊喜神色,追问道:“真的?”
杜鹃点头。又对他微声道:“我明天还要来镇上,带给你瞧好不好?”
杨元也小声问:“还是这个时候?”
杜鹃含笑点头。
她的心情已经平复了。
来之前,她也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的。
毕竟带着记忆投胎转世比中五百万大奖的几率还要低,不排斥李墩投胎后记忆全无的情形。
如果真是那样,她就要花些心思找出李墩了。
但有一点她很坚信:李墩会投胎到冯氏丢失的儿子身上。毕竟当时山上就两个孩子,而她穿到其中一个身上,李墩就只能是另一个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越看杨元举止,越觉得像李墩。
但眼前首先要确认杨元就是冯氏丢失的儿子。
有了这个前提,才好进行下一步。
虽然她已经有百分百的把握断定杨元就是冯氏丢失的儿子,却没有确凿的证据,要相认更是渺茫的很。
所以,她才用了些心思,以期跟杨元第二次接触。
钱伍和那小厮见两人说悄悄话,都不高兴。
钱伍觉得被排外了,小厮觉得这丫头心术不正,回头要提醒少爷一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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