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交易
战后的小镇,呈现凄厉而瘆人的画面——以沈星暮和夏恬的婚礼礼堂为中心,周围数个建筑遭受冲击,房倒屋塌,只剩碎石残瓦,变成凌乱的废墟。尸体堆积,鲜血横流。不少尸体被建筑残骸淹没,只露出一只血淋淋的手、抑或是一张苍白而空洞的脸。鲜血从碎石的缝隙里渗出来,艰涩地流向未知的远方。
肖家的人包括杜昌翊在内,一共四十七人,全部葬身于此。这是夏秦在事后亲自数出来的数目。而无辜之人也有不少,比如遭受池鱼之殃的邻舍、以及昏厥之后再也不可能醒来的吴姓老人。
一个城市里,忽然间死了这么多人,市政府一方却完全没有动静。可能是枪神社、沈家、肖家三方势力已经强大到足够压下此事,也可能是某种奇特力量的干扰,使得原本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变得理所当然。
因为每天都有人寿终正寝、意外死亡、自杀死亡、他杀死亡,每天都有大量的生灵归于尘土,所以蛰城边郊的小镇忽然死这么多人也不奇怪。
所以这真的不奇怪吗?
沈星暮的手在事发的三天之后才勉强恢复一分活动能力。他在养伤期间便发现一件尤为奇怪的事情,无论是夏秦还是高哲羽,都忘记了他和夏恬婚礼当天发生的血腥战斗。或者说,除了叶黎、徐小娟、夏恬、杜贞、以及他本人,所有人都忘记了那件事。
他们只是忘了当天发生的事情,却没有改变这件事造成的影响。遭受波及无辜枉死的人,变成了非意外死亡,莫名受伤的人,也变成了“自己不小心跌倒”。
当然,夏秦本是枪神社的人。杜昌翊带来的大部分人都是他带人去杀掉的。所以他只忘了杜昌翊和杜贞的血腥战斗,却还记得礼堂那边发生了战斗。
仿佛所有无法解释的事情,都以极其牵强的逻辑疏通了,而且每个当事人脑中的记忆逻辑大多不同。
这些人里面当然也包括童遥。
童遥曾和夏恬一起进行过死亡游戏,但她之后完全忘记了这件事。这一点可以归结于恶念空间的干扰。
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杜贞和杜昌翊的战斗,本质上是两个现实势力的战争,或者是至今仍蒙着一层迷雾的“天神”与“大同”两个势力的较量。
这应该与恶念空间无关,可是为什么,除了当事者杜贞以及他们少数与恶念空间有关的人,其余人都忘了那件事?
莫非“天神”或“大同”与恶念空间有关?
沈星暮犹记杜贞体内源源不断涌出的黑暗光华,其独特的邪恶气息像极了恶念之花。
于是他心里有了一个猜测,便是“天神”与恶念空间有关,而“大同”与善念空间有关。
这仅仅是他的猜测,毕竟善念空间是否存在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因为杜昌翊的出现,沈星暮和夏恬的婚礼被迫中断。虽然他们并没有拜堂,但在婚礼举行之前,他们已经办理了结婚证。
他们早已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而他们也顺理成章地同居了一段时间。直到婚礼出事,夏恬的性格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一向温柔可亲、善解人意的她,忽然变得易怒,尤其是她看到夏秦的时候,双目跳跃出无尽怒火。她生气的时候居然也会摔东西。别墅里的好些玻璃或陶瓷制品都被她砸了,不过她好像并非没有理智,至少她没选最贵的古瓷花瓶砸。
吴姓老人曾救过夏秦和夏恬兄妹的命。夏恬是懂得感恩的人,她一直想要报答老人。可是她没想到,她和沈星暮拜堂成亲的当天,会是老人的忌日。
造成这一结果的罪魁祸首当然是杜昌翊,但夏秦也并非毫无责任。他当时已经冲进礼堂,勉强控制了局面,却在退走时忘了昏厥在地上的吴姓老人。
在杜昌翊闯入之前,夏恬头上盖着红盖头,什么也看不见。而她掀开红盖头之后,视线一直在受伤的沈星暮身上,完全不知道吴姓老人受惊昏迷。
他们兄妹都忘了这个曾对他们有过救命之恩的老人。这无疑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
夏恬心中有怨气、有羞愧、有歉疚、也有悲伤。这种种负面情绪使得她和平日完全不一样。
她没有迁怒沈星暮,只是提出两人暂时分开住。至少在老人出殡下葬之前,她想以女儿的身份替这个孤寡老人守孝。
夏秦向来迁就夏恬,而且吴姓老人的死的确和他们兄妹脱不了关系。于是兄妹两人都留在了灵堂,对着老人的遗像烧纸叩拜。
沈星暮在养伤期间和夏秦通过话。他最关心的当然是夏恬,他询问她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得知她渐渐有了好转,他便稍微放下心,进而询问另一个重要问题——枪神社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电话里,夏秦漫不经心回答道:“刘叔已经遣人把杜昌翊的尸体运回霓城肖家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
沈星暮对霓城肖家有些了解。
大概四十年前,霓城有一个名叫“万元户”的黑帮组织。在那个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年代,家产过万的人无一不是令人仰望的存在。这个黑帮组织常年欺压普通百姓,逼迫他们交“保护费”之类的费用。
生活本就艰苦的平民,再遭受万元户的连连压榨,更是家徒四壁,青黄不接,食不果腹。
四个满腔热血,嫉恶如仇的少年相遇。他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尔后结成异姓兄弟。
之后“万元户”很不可思议地被这四个少年击溃了。
四兄弟的大哥叫肖元,其余三人都以肖元为尊,将他们建立起来的新势力统称为“肖家”。
这一点又显得有些奇怪——分明是四个人打出来的天下,为什么全都归于肖元?莫非其他三人心中真的无怨?
然而事实是,肖家在数十年内屹立不倒,足可证明四兄弟的感情之深。
杜昌翊是肖家四兄弟之一,而今刘俊把杜昌翊的尸体送回去,意味着什么?
和谈吗?宣战吗?抑或是出于对对手的尊重?
沈星暮能猜到,肖家和枪神社的争斗已不可善了。从肖家遣人暗杀刘俊起,这两家势力已然势如水火,二者不可同存。
刘俊送还杜昌翊的尸体,也不可能是为了和谈或者表示对对手的尊重。毕竟杜昌翊的尸体并不全,他遍体鳞伤而且被剜了心。这样一具血淋淋的身体,代表的是威慑与恐吓。
刘俊是在向肖元示威!
——他们什么时候开战?父亲会全力支持刘俊吗?夏恬会因此受到危险吗?
沈星暮换好西装,系好领带,特意买上一篮初春季节最甜美的脐橙,前往蛰城人民医院探望童遥。
他隐隐猜到,杜昌翊能找到蛰城边郊的小镇,大闹他和夏恬的婚礼,便是因为童遥。或者说是宛游龙。
他记得,那天在蛰城北科大的校门外,宛游龙非常唐突地拍过童遥的背、甚至还趁机拍她屁股吃豆腐。
童遥为此恼羞过,侧过身指责过他。
那时她走在左边,而提包提在右手。她向右侧身,提包就离开了沈星暮的视线。
沈星暮怀疑当时宛游龙是假装无礼,实际上是为了伺机往童遥的提包里塞追踪器之类的电子仪器。
沈星暮知道童遥的病房。他走到住院部,顺楼道上三楼,蓦然看见一个身着花格子衬衫的苗条背影。
这个背影像极了夏恬。她背对他,在长廊上不疾不徐走着。
沈星暮脱口道:“夏恬,你不是在为吴老守灵吗?”
前面的女孩转过身。仅一瞬,她的脸忽然就红了,两只大眼宛如荡漾的水波,痴痴地盯着他。
仿佛她认识他。
沈星暮盯着她看了片刻,忽然摇头道:“抱歉,我认错人了。”
这个女孩的确和夏恬有些相似,无论背影还是面貌。但沈星暮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不是夏恬,她眼中没有只属于夏恬的温柔与安静,反而有些坚毅与懵懂。
这是小姑娘的眼睛。她至少比夏恬小三岁。
女孩回过神来,立刻怒道:“你是沈星暮!”
沈星暮皱眉道:“是的。”
女孩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沈星暮摇头道:“我并不找你。”
女孩冷笑道:“对的,你找的是夏恬,不是我。你忽然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我的戏差不多演完,可以收钱走人了?”
沈星暮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女孩问:“你认识胡海冬吗?”
沈星暮思忖片刻,摇头道:“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女孩的嘴角扯动出一抹很夸张的讥诮笑容,凶巴巴指责道:“对哦,你这种高高在上的人,怎么会在意一个替死鬼的名字?”
沈星暮听到“替死鬼”三个字,立刻明白过来。恐怕眼前的女孩就是宝蓝大酒店的婚礼里,夏恬的替身,而胡海冬就是他的替身。
替身是一个职业,在影视圈里,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并不少。某些知名演员临时有事或者演不出高难度的镜头,便会请和自己体型、相貌差不多的人来替代。
在沈家,替身这个职业却不是用来帮忙演戏的。大多数时候,他们的任务是替死。
几个月前,沈星夜追踪夏恬,惹怒了夏秦。夏秦就拦截过沈星夜两次,那两次他抓回去的都是沈星夜的替身。
沈星暮和沈星夜不一样,至少他从未私下寻觅过可以在关键时刻替死的替身。
所以他不知道胡海冬。兴许这个人本就是沈临渊暗中替他准备的。
沈星暮沉吟片刻,冷漠点头道:“你说对了,我从不在意这些人的死活。”
女孩的眼中满是怒火。
沈星暮道:“你拿了钱就走吧。以后不要再来蛰城。”
女孩吼道:“我本来就是蛰城北科大的学生!你们用二十万让我去送死就已经够可怕了!居然还想把我赶出蛰城!?”
沈星暮愣了一下,问:“二十万?”
女孩道:“是的!”
——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女孩是夏秦找到的。他只用了二十万就找来这么好的一个替死鬼。似乎他做生意的天赋比混黑社会还厉害。
沈星暮看到女孩左臂上包的纱布,便知道她遭遇过非常凶险的事情。他沉吟片刻,冷冷道:“二十万的确太少了。你把你的银行卡号给我,我会补偿一笔钱给你。”
女孩凶道:“我被你们骗来差点死掉!你居然想用钱了事!”
——骗来?莫非夏秦并未对她说婚礼的风险?
沈星暮问:“你想怎么补偿?”
女孩道:“我才不要你的补偿!你这混蛋早就不是我的梦中……”
她说着,两颊忽然又红了。
沈星暮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顺手递到她手里,淡淡说道:“我现在有事,你什么时候想到了再联系我。”
他说完径直向前走,推门走进童遥的病房。
病房里没有药水的味道,只有淡淡的女性芬芳。
童遥的确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纵然她已经二十八岁,年华逐渐逝去,但独属于她的、宛如一颗腻人糖果的奇妙韵味却不曾消退。
她的脸色很正常,白皙水润。似乎经过这几天的休养,她已经恢复过来。
褪了妆的她,鬓边露出些许细小皱纹,却反而更为自然地衬托出她的素颜美。
她像一把做工绝伦的古琴,无论琴身是否装有饰品,都绝不会影响拨弦而出的琴音。
童遥安静地坐躺在病床上。她偏头看着窗外,目光飘忽,像是在努力思考某事。
沈星暮提着果篮绕到窗台前,温和说道:“童老师,好久不见。”
童遥怔怔地盯着他,眼中竟满是柔情。好半晌过去,她才轻声道:“是挺久了。”
沈星暮道:“也就几天吧。”
童遥道:“我们上次见面好像是三年前的事情。”
——又是这样?因为奇特力量的干扰,与我和夏恬的婚礼有关的事情,她都忘得一干二净。她不记得我们五天前一起喝过咖啡。
沈星暮把果篮放在窗台上,顺手取出一个脐橙,安静而耐心地剥橙子。
童遥柔和道:“我本不喜欢吃橙子,但如果是你剥的,或许我愿意尝尝。”
沈星暮微笑道:“那我可真是荣幸。”
童遥道:“荣幸的是我。我们交往的时候,你也并未喂我吃过任何东西。”
沈星暮惊讶道:“有这回事?”
童遥轻叹道:“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不记得也很正常。”
沈星暮道:“就像你很可能早已不记得为什么会和我分手一样”
童遥沉默。
沈星暮把橙子剥好,微笑着递到她身前。
童遥问:“你不考虑喂我一口?”
沈星暮的手僵了一下。他沉吟道:“可惜我们都已大了三岁,现在再这样就有些不合适了。”
童遥伸手接过橙子,取出一瓣送进嘴里,片刻后摇头道:“好像你剥的橙子也并不比别的橙子美味。”
沈星暮点头道:“是的。”
童遥道:“如果你喂我可能会美味一些。”
沈星暮皱紧眉头,疑惑道:“童老师,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童遥问:“三年里,你有想过我吗?”
沈星暮道:“我经常想起你。”
童遥似笑非笑道:“是不是每当你遇到棘手的事情,就会想起我的脑袋?我比你聪明。我总能想出好办法替你解决麻烦。”
沈星暮并不否认,很自然地点了点头。
童遥道:“所以我记得我为什么会对你提分手。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时常感觉你喜欢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脑袋。你只想把我留在你身边,在你困惑的时候替你解惑。”
沈星暮道:“所以我不是好人。”
童遥咬着嘴道:“我曾无数次努力找借口安慰自己,可是你总是用轻微而不起眼的举动击碎我心中的侥幸。我以为你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可是后来我慢慢意识到,你可能爱上世上的任何女人,却独独不可能爱上我。”
沈星暮问:“为什么这么说?”
童遥道:“越是有能力的男人,就越不可能找比自己更有能力的女人。我敢自信的对你说,除了体能方面的事情,其他任何方面,我都比你更有能力。”
这是实话。沈星暮曾不只一次惊叹童遥的思考能力与行事能力,她总能比常人快一两步向前走。
沈星暮道:“可是这世上并不缺乏女性比男性更有能力的夫妻。”
童遥怔住。
沈星暮轻叹道:“你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莫非你不知道,无论我喜不喜欢你,只要你不提分手,我就一定不会不要你?”
童遥埋下头把玩手中没吃完的橙子,久久不语。
沈星暮抓住这个机会,悄悄抓起床头柜上的提包。
他还记得自己来这里不是为了找童遥叙旧,而是检查她的提包。
沈星暮拉动提包的拉链,“滋滋”响动声绕开,但童遥没抬头。
沈星暮看到提包里除了卫生纸、钥匙、零钱、口红、以及各种卡件,还有一个异常显眼的东西——很旧的摄像机。
沈星暮认识它。当初他和童遥交往的时候,她手上总是拿着它,用它记录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沈星暮没想到她至今仍把它带在身边。
“星暮,乱翻女性的提包是很不好的行为。”
沈星暮猛地抬眼,瞧见童遥不知何时已经抬起头来。
她盯着他,眼中满是悲伤。
沈星暮立刻把提包放回原位。
童遥问:“你忽然来找我,是不是想找什么东西?”
沈星暮道:“是的。”
童遥问:“你要找的东西怎会在我这里?”
沈星暮道:“我解释不清楚。”
童遥抓起提包,将它抱在怀里,一脸戒备地盯着他。
沈星暮问:“你这是干什么?”
童遥道:“你不解释也没关系。看你紧张的样子,证明你要找的东西对你很重要。你来找我,目的是翻看我的提包。提包是我的,让不让你看还得由我说了算。所以我们做个交易吧。”
沈星暮问:“什么交易?”
童遥道:“我让你看提包里的东西,条件是你必须喂我吃橙子。”
肖家的人包括杜昌翊在内,一共四十七人,全部葬身于此。这是夏秦在事后亲自数出来的数目。而无辜之人也有不少,比如遭受池鱼之殃的邻舍、以及昏厥之后再也不可能醒来的吴姓老人。
一个城市里,忽然间死了这么多人,市政府一方却完全没有动静。可能是枪神社、沈家、肖家三方势力已经强大到足够压下此事,也可能是某种奇特力量的干扰,使得原本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变得理所当然。
因为每天都有人寿终正寝、意外死亡、自杀死亡、他杀死亡,每天都有大量的生灵归于尘土,所以蛰城边郊的小镇忽然死这么多人也不奇怪。
所以这真的不奇怪吗?
沈星暮的手在事发的三天之后才勉强恢复一分活动能力。他在养伤期间便发现一件尤为奇怪的事情,无论是夏秦还是高哲羽,都忘记了他和夏恬婚礼当天发生的血腥战斗。或者说,除了叶黎、徐小娟、夏恬、杜贞、以及他本人,所有人都忘记了那件事。
他们只是忘了当天发生的事情,却没有改变这件事造成的影响。遭受波及无辜枉死的人,变成了非意外死亡,莫名受伤的人,也变成了“自己不小心跌倒”。
当然,夏秦本是枪神社的人。杜昌翊带来的大部分人都是他带人去杀掉的。所以他只忘了杜昌翊和杜贞的血腥战斗,却还记得礼堂那边发生了战斗。
仿佛所有无法解释的事情,都以极其牵强的逻辑疏通了,而且每个当事人脑中的记忆逻辑大多不同。
这些人里面当然也包括童遥。
童遥曾和夏恬一起进行过死亡游戏,但她之后完全忘记了这件事。这一点可以归结于恶念空间的干扰。
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杜贞和杜昌翊的战斗,本质上是两个现实势力的战争,或者是至今仍蒙着一层迷雾的“天神”与“大同”两个势力的较量。
这应该与恶念空间无关,可是为什么,除了当事者杜贞以及他们少数与恶念空间有关的人,其余人都忘了那件事?
莫非“天神”或“大同”与恶念空间有关?
沈星暮犹记杜贞体内源源不断涌出的黑暗光华,其独特的邪恶气息像极了恶念之花。
于是他心里有了一个猜测,便是“天神”与恶念空间有关,而“大同”与善念空间有关。
这仅仅是他的猜测,毕竟善念空间是否存在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因为杜昌翊的出现,沈星暮和夏恬的婚礼被迫中断。虽然他们并没有拜堂,但在婚礼举行之前,他们已经办理了结婚证。
他们早已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而他们也顺理成章地同居了一段时间。直到婚礼出事,夏恬的性格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一向温柔可亲、善解人意的她,忽然变得易怒,尤其是她看到夏秦的时候,双目跳跃出无尽怒火。她生气的时候居然也会摔东西。别墅里的好些玻璃或陶瓷制品都被她砸了,不过她好像并非没有理智,至少她没选最贵的古瓷花瓶砸。
吴姓老人曾救过夏秦和夏恬兄妹的命。夏恬是懂得感恩的人,她一直想要报答老人。可是她没想到,她和沈星暮拜堂成亲的当天,会是老人的忌日。
造成这一结果的罪魁祸首当然是杜昌翊,但夏秦也并非毫无责任。他当时已经冲进礼堂,勉强控制了局面,却在退走时忘了昏厥在地上的吴姓老人。
在杜昌翊闯入之前,夏恬头上盖着红盖头,什么也看不见。而她掀开红盖头之后,视线一直在受伤的沈星暮身上,完全不知道吴姓老人受惊昏迷。
他们兄妹都忘了这个曾对他们有过救命之恩的老人。这无疑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
夏恬心中有怨气、有羞愧、有歉疚、也有悲伤。这种种负面情绪使得她和平日完全不一样。
她没有迁怒沈星暮,只是提出两人暂时分开住。至少在老人出殡下葬之前,她想以女儿的身份替这个孤寡老人守孝。
夏秦向来迁就夏恬,而且吴姓老人的死的确和他们兄妹脱不了关系。于是兄妹两人都留在了灵堂,对着老人的遗像烧纸叩拜。
沈星暮在养伤期间和夏秦通过话。他最关心的当然是夏恬,他询问她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得知她渐渐有了好转,他便稍微放下心,进而询问另一个重要问题——枪神社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电话里,夏秦漫不经心回答道:“刘叔已经遣人把杜昌翊的尸体运回霓城肖家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
沈星暮对霓城肖家有些了解。
大概四十年前,霓城有一个名叫“万元户”的黑帮组织。在那个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年代,家产过万的人无一不是令人仰望的存在。这个黑帮组织常年欺压普通百姓,逼迫他们交“保护费”之类的费用。
生活本就艰苦的平民,再遭受万元户的连连压榨,更是家徒四壁,青黄不接,食不果腹。
四个满腔热血,嫉恶如仇的少年相遇。他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尔后结成异姓兄弟。
之后“万元户”很不可思议地被这四个少年击溃了。
四兄弟的大哥叫肖元,其余三人都以肖元为尊,将他们建立起来的新势力统称为“肖家”。
这一点又显得有些奇怪——分明是四个人打出来的天下,为什么全都归于肖元?莫非其他三人心中真的无怨?
然而事实是,肖家在数十年内屹立不倒,足可证明四兄弟的感情之深。
杜昌翊是肖家四兄弟之一,而今刘俊把杜昌翊的尸体送回去,意味着什么?
和谈吗?宣战吗?抑或是出于对对手的尊重?
沈星暮能猜到,肖家和枪神社的争斗已不可善了。从肖家遣人暗杀刘俊起,这两家势力已然势如水火,二者不可同存。
刘俊送还杜昌翊的尸体,也不可能是为了和谈或者表示对对手的尊重。毕竟杜昌翊的尸体并不全,他遍体鳞伤而且被剜了心。这样一具血淋淋的身体,代表的是威慑与恐吓。
刘俊是在向肖元示威!
——他们什么时候开战?父亲会全力支持刘俊吗?夏恬会因此受到危险吗?
沈星暮换好西装,系好领带,特意买上一篮初春季节最甜美的脐橙,前往蛰城人民医院探望童遥。
他隐隐猜到,杜昌翊能找到蛰城边郊的小镇,大闹他和夏恬的婚礼,便是因为童遥。或者说是宛游龙。
他记得,那天在蛰城北科大的校门外,宛游龙非常唐突地拍过童遥的背、甚至还趁机拍她屁股吃豆腐。
童遥为此恼羞过,侧过身指责过他。
那时她走在左边,而提包提在右手。她向右侧身,提包就离开了沈星暮的视线。
沈星暮怀疑当时宛游龙是假装无礼,实际上是为了伺机往童遥的提包里塞追踪器之类的电子仪器。
沈星暮知道童遥的病房。他走到住院部,顺楼道上三楼,蓦然看见一个身着花格子衬衫的苗条背影。
这个背影像极了夏恬。她背对他,在长廊上不疾不徐走着。
沈星暮脱口道:“夏恬,你不是在为吴老守灵吗?”
前面的女孩转过身。仅一瞬,她的脸忽然就红了,两只大眼宛如荡漾的水波,痴痴地盯着他。
仿佛她认识他。
沈星暮盯着她看了片刻,忽然摇头道:“抱歉,我认错人了。”
这个女孩的确和夏恬有些相似,无论背影还是面貌。但沈星暮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不是夏恬,她眼中没有只属于夏恬的温柔与安静,反而有些坚毅与懵懂。
这是小姑娘的眼睛。她至少比夏恬小三岁。
女孩回过神来,立刻怒道:“你是沈星暮!”
沈星暮皱眉道:“是的。”
女孩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沈星暮摇头道:“我并不找你。”
女孩冷笑道:“对的,你找的是夏恬,不是我。你忽然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我的戏差不多演完,可以收钱走人了?”
沈星暮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女孩问:“你认识胡海冬吗?”
沈星暮思忖片刻,摇头道:“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女孩的嘴角扯动出一抹很夸张的讥诮笑容,凶巴巴指责道:“对哦,你这种高高在上的人,怎么会在意一个替死鬼的名字?”
沈星暮听到“替死鬼”三个字,立刻明白过来。恐怕眼前的女孩就是宝蓝大酒店的婚礼里,夏恬的替身,而胡海冬就是他的替身。
替身是一个职业,在影视圈里,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并不少。某些知名演员临时有事或者演不出高难度的镜头,便会请和自己体型、相貌差不多的人来替代。
在沈家,替身这个职业却不是用来帮忙演戏的。大多数时候,他们的任务是替死。
几个月前,沈星夜追踪夏恬,惹怒了夏秦。夏秦就拦截过沈星夜两次,那两次他抓回去的都是沈星夜的替身。
沈星暮和沈星夜不一样,至少他从未私下寻觅过可以在关键时刻替死的替身。
所以他不知道胡海冬。兴许这个人本就是沈临渊暗中替他准备的。
沈星暮沉吟片刻,冷漠点头道:“你说对了,我从不在意这些人的死活。”
女孩的眼中满是怒火。
沈星暮道:“你拿了钱就走吧。以后不要再来蛰城。”
女孩吼道:“我本来就是蛰城北科大的学生!你们用二十万让我去送死就已经够可怕了!居然还想把我赶出蛰城!?”
沈星暮愣了一下,问:“二十万?”
女孩道:“是的!”
——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女孩是夏秦找到的。他只用了二十万就找来这么好的一个替死鬼。似乎他做生意的天赋比混黑社会还厉害。
沈星暮看到女孩左臂上包的纱布,便知道她遭遇过非常凶险的事情。他沉吟片刻,冷冷道:“二十万的确太少了。你把你的银行卡号给我,我会补偿一笔钱给你。”
女孩凶道:“我被你们骗来差点死掉!你居然想用钱了事!”
——骗来?莫非夏秦并未对她说婚礼的风险?
沈星暮问:“你想怎么补偿?”
女孩道:“我才不要你的补偿!你这混蛋早就不是我的梦中……”
她说着,两颊忽然又红了。
沈星暮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顺手递到她手里,淡淡说道:“我现在有事,你什么时候想到了再联系我。”
他说完径直向前走,推门走进童遥的病房。
病房里没有药水的味道,只有淡淡的女性芬芳。
童遥的确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纵然她已经二十八岁,年华逐渐逝去,但独属于她的、宛如一颗腻人糖果的奇妙韵味却不曾消退。
她的脸色很正常,白皙水润。似乎经过这几天的休养,她已经恢复过来。
褪了妆的她,鬓边露出些许细小皱纹,却反而更为自然地衬托出她的素颜美。
她像一把做工绝伦的古琴,无论琴身是否装有饰品,都绝不会影响拨弦而出的琴音。
童遥安静地坐躺在病床上。她偏头看着窗外,目光飘忽,像是在努力思考某事。
沈星暮提着果篮绕到窗台前,温和说道:“童老师,好久不见。”
童遥怔怔地盯着他,眼中竟满是柔情。好半晌过去,她才轻声道:“是挺久了。”
沈星暮道:“也就几天吧。”
童遥道:“我们上次见面好像是三年前的事情。”
——又是这样?因为奇特力量的干扰,与我和夏恬的婚礼有关的事情,她都忘得一干二净。她不记得我们五天前一起喝过咖啡。
沈星暮把果篮放在窗台上,顺手取出一个脐橙,安静而耐心地剥橙子。
童遥柔和道:“我本不喜欢吃橙子,但如果是你剥的,或许我愿意尝尝。”
沈星暮微笑道:“那我可真是荣幸。”
童遥道:“荣幸的是我。我们交往的时候,你也并未喂我吃过任何东西。”
沈星暮惊讶道:“有这回事?”
童遥轻叹道:“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不记得也很正常。”
沈星暮道:“就像你很可能早已不记得为什么会和我分手一样”
童遥沉默。
沈星暮把橙子剥好,微笑着递到她身前。
童遥问:“你不考虑喂我一口?”
沈星暮的手僵了一下。他沉吟道:“可惜我们都已大了三岁,现在再这样就有些不合适了。”
童遥伸手接过橙子,取出一瓣送进嘴里,片刻后摇头道:“好像你剥的橙子也并不比别的橙子美味。”
沈星暮点头道:“是的。”
童遥道:“如果你喂我可能会美味一些。”
沈星暮皱紧眉头,疑惑道:“童老师,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童遥问:“三年里,你有想过我吗?”
沈星暮道:“我经常想起你。”
童遥似笑非笑道:“是不是每当你遇到棘手的事情,就会想起我的脑袋?我比你聪明。我总能想出好办法替你解决麻烦。”
沈星暮并不否认,很自然地点了点头。
童遥道:“所以我记得我为什么会对你提分手。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时常感觉你喜欢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脑袋。你只想把我留在你身边,在你困惑的时候替你解惑。”
沈星暮道:“所以我不是好人。”
童遥咬着嘴道:“我曾无数次努力找借口安慰自己,可是你总是用轻微而不起眼的举动击碎我心中的侥幸。我以为你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可是后来我慢慢意识到,你可能爱上世上的任何女人,却独独不可能爱上我。”
沈星暮问:“为什么这么说?”
童遥道:“越是有能力的男人,就越不可能找比自己更有能力的女人。我敢自信的对你说,除了体能方面的事情,其他任何方面,我都比你更有能力。”
这是实话。沈星暮曾不只一次惊叹童遥的思考能力与行事能力,她总能比常人快一两步向前走。
沈星暮道:“可是这世上并不缺乏女性比男性更有能力的夫妻。”
童遥怔住。
沈星暮轻叹道:“你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莫非你不知道,无论我喜不喜欢你,只要你不提分手,我就一定不会不要你?”
童遥埋下头把玩手中没吃完的橙子,久久不语。
沈星暮抓住这个机会,悄悄抓起床头柜上的提包。
他还记得自己来这里不是为了找童遥叙旧,而是检查她的提包。
沈星暮拉动提包的拉链,“滋滋”响动声绕开,但童遥没抬头。
沈星暮看到提包里除了卫生纸、钥匙、零钱、口红、以及各种卡件,还有一个异常显眼的东西——很旧的摄像机。
沈星暮认识它。当初他和童遥交往的时候,她手上总是拿着它,用它记录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沈星暮没想到她至今仍把它带在身边。
“星暮,乱翻女性的提包是很不好的行为。”
沈星暮猛地抬眼,瞧见童遥不知何时已经抬起头来。
她盯着他,眼中满是悲伤。
沈星暮立刻把提包放回原位。
童遥问:“你忽然来找我,是不是想找什么东西?”
沈星暮道:“是的。”
童遥问:“你要找的东西怎会在我这里?”
沈星暮道:“我解释不清楚。”
童遥抓起提包,将它抱在怀里,一脸戒备地盯着他。
沈星暮问:“你这是干什么?”
童遥道:“你不解释也没关系。看你紧张的样子,证明你要找的东西对你很重要。你来找我,目的是翻看我的提包。提包是我的,让不让你看还得由我说了算。所以我们做个交易吧。”
沈星暮问:“什么交易?”
童遥道:“我让你看提包里的东西,条件是你必须喂我吃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