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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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蛰伏(一)

    mon sep 01 09:01:57 cst 2014

    在座众人,几乎都是走出社会的白领,对于丁家多少有些耳闻,毕竟丁家可以几十年来唯一可以垄断整个东海酒店业的豪门,仅仅排在温家之下,而且丁家大少还是温家大将,与温家关系密切,显赫无比,绝非地方官员可以拿捏的。

    万兴家中是从事酒店业,与丁家认识也不稀奇,或者说应该是属于丁家派系的,不过郑云与丁伟有仇,并不想见到他,更何况这里还有个丁伟,虽然等下毛子和韩飞要来,但是这里毕竟是丁家的地盘,在别人的地盘打起来,被包饺子的几率是很大的。

    郑云起身准备告辞,万兴眼尖,刚瞧见郑云起身有要走的意思,便拿起酒杯对着郑云,意思不言而喻,尤其是那眼神显然是在说不喝就是不给面子,郑云无奈,喝了几杯,刚要说什么,门外已经响起了脚步声。

    一身风衣的丁伟推开ktv包厢的门,一进来便瞅见郑云,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打量在座众人,看见温思雅的时候神色一变,再看见温思雅与郑云坐的很近,脸上的表情更是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伟哥!”万兴对着丁伟打招呼,连忙让出一个位子,讨好之色不加掩饰,丁伟入座后又对着众人举杯,几个出来打拼多年的白领连忙将自己的名片双手递上给丁伟,显然是希望能多条出路,丁伟一一接下,没摆脸色,也没什么架子,只是目光时不时在郑云和温思雅两人间掠过。

    丁伟虽然为人嚣张,但是出身不凡,自然知道何为忍耐,况且郑云对于他而言不过就是一个小人物,没必要为了他当众报仇,虽然万兴只是他的一条狗,但是出来混最爱的就是面子,当着万兴一帮同学的面,搞砸了他的聚会,难保这条狗以后会不会反咬自己一口。

    出来混黑道的,无论成就高低,图的就是面子,佛争一口香,人争一口气,不过如此,以扫别人面子为荣的人,多半活不长。

    “这个小兄弟,做什么的?”丁伟拿起茶几上的酒杯,对着郑云,神色平淡如水,仿佛真的不认识郑云一样。

    郑云努力使自己的心平静下来:“郑云,瞎混的,做保安呢。”

    丁伟闻言轻笑一声:“做保安也不错,轻松嘛,有没有兴趣来我这里做个主管?”

    丁伟此言一出,万兴脸色大变,而周围那些同学一个个露出了羡慕的目光,在他们眼中能进丁家的企业,已经意味着飞黄腾达,然而郑云心中比谁都清楚,丁伟这只是客套话,他要是真去了丁伟的地盘,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只是干笑一声,摆摆手:“不用了。”

    万兴顿时松了口气,如果郑云真跟丁伟混了,他想要整小子基本上属于没戏了,丁伟可是最讨厌窝里斗的,但是现在这小子不识抬举,那明天他就可以找人整这个小子了。

    温思雅在一旁与李倩聊天,眼角时不时掠过郑云那边,有着几分兴趣,然而也仅仅如此,对于她这种出身不凡家庭的人来说,对一个人有兴趣绝非喜欢,甚至相差十万八千里,她曾亲眼目睹郑云在苏荷酒吧的行为,此时此刻见他扮猪吃老虎装作普通保安,觉得好玩罢了。

    只是再怎么扮猪,却吃不了丁伟这只大老虎。

    郑云与丁伟开始客套起来,互相敬着酒,一旁的万兴心里只想着要弄死郑云,却看着两人杯觥交错,全然不知其实他们早已结仇,如今只是为了那份所谓的面子在这里大打出手罢了。

    郑云草根出身,在苏荷酒吧安身,小人物要向巅峰攀爬,岂能无忍耐之心?见仇人就大大咧咧要砍死他,只是愣头青罢了,走不了多远,即便见到夺走他女神的丁伟,也依旧表面平淡如水。

    至于丁伟则是家庭教养的因素,尽管他与郑云的背景悬殊,但是自古以来,被小人物阴死的例子数不胜数,例如威震一时的关羽张飞,莫不是栽在了小人手里。小人物之所以有时候被大人物所忌惮,就是因为他们是愣头青,会无视自己身后的庞大背景,只图一时发泄,哪管明天沉尸何处。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多劝你了,以后要是有什么想法,可以随时打我电话。”丁伟报出一个号码给郑云,有意离去,郑云并未阻拦,也没有去记那个电话,大家族出来的公子哥,身上会没有名片?他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是串假号码。

    他看见丁伟和万兴离开包厢,心中忽然忐忑起来,他不傻,知道对方绝不可能因为几杯酒就和自己化干戈为玉帛,他打量了一下包厢里面的众人,各个都沉迷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他一咬牙,便出了包厢,随后直奔ktv的后门。

    碧云天因为是丁家产业,丁家又与黑道有染,所以几乎每层楼都有两个电梯,前门一个,后门一个,郑云以前听陈姗姗讲过,大难临头他怎能不记起来?他站在电梯前,时不时回头望向自己的包厢那边,额头上冷汗直流,他甚至都听见了脚步声,不是两个人的,是一群人的,而电梯却还在4楼。

    他心急如焚,恨不得砸了电梯泄愤,可要是真砸了他就死定了,他看见那群人进了包厢寻找自己,又连忙回头看向电梯,期盼他们没有注意到自己。

    “那小子在那里!”万兴的声音忽然传来,郑云记得万兴的声音,却连头也没敢回,就在这个时候,电梯到了,他连忙冲了进去,按下1楼的按钮,而就在电梯关门的一瞬间,他已经瞥到了那群人奔过来。

    丁伟在包厢里与自己演戏的时候,他就知道丁伟在想什么,越是出身不凡的豪门子弟,越是依赖别人,尤其是教训人,都是要叫保镖出手的,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怎么可能打得过别人?他看丁伟那细皮嫩肉的,就知道他肯定单挑不过自己,丁伟也想到了这点,所以一出包厢就去叫人了。

    本来他觉得丁伟出包厢可能是上洗手间什么的,可是他看见万兴也出去了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虽然两个人一起上洗手间的几率也高,但是他们去找人来整自己的几率也很高,哪怕整自己的几率是0.1%,他也不想去冒险,在丁家的地盘被整,绝非挨打一顿就完了的,至少也是个残废。

    他不傻,自然选择了跑,虽然他之前已经联系了毛子和韩飞,不过人在危急关头,把希望完全寄托于别人身上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他只相信自己。

    碧云天三楼很大,尤其是两边电梯的距离是很长的,虽然说走楼梯比电梯快,但是从他们刚才的位子跑到楼梯也是要时间的,所以郑云断定自己肯定比他们先到一楼。

    他全然不担心丁伟打电话叫一楼的保安拦住自己,原因很简单,同样的道理,人在十分紧急的关头是不可能把希望寄托给别人的,丁伟很想拿下自己,而叫一楼的保安是要时间的,就算吩咐其他人去联系,也是要时间的,而在这一点点的时间差里,自己可能就会跑掉。

    郑云到一楼的时候,没有见到丁伟,他并未马上喘气,而是连忙跑出酒店,刚到酒店门口,丁伟的声音就出现在了大厅中,“给我抓住他!”

    郑云头也不回的开始跑,碧云天所处地是一片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郑云选择跑向人群,丁伟与万兴带着一帮人紧随其后,却也被人流减缓了速度,万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丁伟要抓郑云,但是这正和他意。

    郑云不停的奔跑,他只想尽快跑到苏荷酒吧去,只有去了那里,他才能逆袭,那里才是他的主场,在这里他根本打不过那帮人。

    从碧云天到苏荷酒吧要过一个桥,过了桥之后还要穿过几条街道,按照他现在的速度大约要半个小时,可是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体力耗尽,而身后有那么多人,就算丁伟和万兴因为很少锻炼而比自己提前耗尽体力,可是那些保镖的身手远在自己之上,时间一长,无论是追赶自己的速度还是体力都能与自己拉开距离。

    郑云借助着街上人流多的地形优势,并未选择笔直的马路,而是选择了几条小巷子飞快的穿过,眨眼的功夫,便已经甩掉了那帮人,经过训练的保镖固然打架厉害,但是跟郑云这种从小便流窜于大街小巷摸清街道的人来说,还是差太远了。

    郑云靠在一条小巷子的墙上,不停的喘着气,悬着的那颗心也放下了,他被丁伟等人追赶的时候,几乎都快吓死了,他知道自己要是被抓住了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