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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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青莲镇

    青莲镇,是蜀地一个人口只有几千人的小镇,这个普通的小镇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如果硬要说这里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这里的山水更加清秀,更富有灵气。镇民在镇里镇外种了许多青莲,看起来很是美丽,也许青莲镇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

    它原本应该和其他众多的小镇一样平凡,不被人们所提起,直至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也不会击起一朵浪花。然而在短短几十年后,这座小镇却名震王者大陆,每天前来瞻仰剑仙李白故居的游客络绎不绝……

    这是一个安静的夜晚,祖孙二人正在院子里乘凉,“爷爷,为什么我们镇子这么有名呢“,石桌旁一个胖嘟嘟的小男童正缠着他爷爷讲故事,躺椅上的老人先吸了一口然后放下烟斗吐出一道白色的烟圈,咋了咂嘴,笑着说道:“因为我们的镇子是青莲镇啊“,小男孩挠了挠头,眨着大眼睛再次问道:“那为什么我们青莲镇这样著名呢?。“,

    爷爷这时候从纳凉的躺椅上缓缓坐了起来,手上的蒲扇也不紧不慢地扇着,还呷了一口桌上的浓茶,过了好一会,才望着天空,仿佛沉浸在了回忆中。

    小男孩催他道:“爷爷,你快说啊,快说啊,不要卖关子了!“,他顿了顿,才对着漫天繁星悠悠说道:“因为我们青莲镇出了一朵绝世青莲啊“,没有人知道他这时在想什么,小男孩不知道,院子里的花花草草不知道,满天的繁星也不知道,只有这个小镇知道,知道老人曾经的童年……

    言归正传,这时候的青莲镇还是一个小镇,正如每一个小镇一样,这里的人们都很淳朴热情,街头巷尾的邻居经常串门,大家都是天天照面的熟人。

    “二牛,我家的镰刀做好了没,快收麦子了?“

    “老王,你烦不烦啊,你就住我隔壁,一天问八遍,那镰刀是你媳妇儿啊“

    “那可不,我这个光棍,它就是我媳妇儿

    “得了得了,下午我有事出门,你找我媳妇儿拿吧“

    “好的,我还可以顺便蹭个饭,好久没尝嫂子的手艺了,馋死我了“(隔壁老王强势打个酱油,此老王非彼老王哟)……

    在这个镇子上,小孩要是饿了,就竖起鼻子闻一闻,看着哪家的做的饭菜香就撒着脚丫子跑去了,而这家的主人往往也很欢迎这些可爱的小孩。小孩子嘴又很甜,天真无邪,很容易讨得女主人的喜欢,这顿蹭饭的结果往往就会变成这样:小孩已经肚子滚圆,打着饱嗝,无奈地望着碗里婶婶夹来的饭菜发愁……

    这样的小镇很有人情味,也很适合平淡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小镇平淡的生活开始有了变化。那天天还没亮,镇口就传来了稀稀落落的马蹄声,还有车轱辘的轴承声。马蹄踏在小镇外的青石路上,哒哒的声音很是清脆,足以在这个空旷寂静的早晨传出很远很远。

    这些声音打破了小镇的平静,一些镇民纷纷起身穿鞋出门向镇口奔去。这些人中,有些是等待良人归家的新妇,有些守候游子归家的父母,镇口的人渐渐聚集,越来越多。只可惜这哒哒的马蹄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注定令等待的人们失望,他们不是归人,只是过客。

    镇口来了一支风尘仆仆的车队,大约十几人,为首的是一位二十来岁的青年,青年身着一袭青衣,在黑夜中看不清容貌,坐骑是一头颇为神骏的马匹,人们同样也看不清马的样子。

    待得车队缓缓走近,大家才看清这个青衣人的样子。青年身形欣长,约莫七尺,一头黑发被头上的玉冠高高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剑眉斜飞入髯,丹凤眼细长,睫毛看起来温柔而又多情,眸子灿若星辰,再往下瞧,挺拔的鼻梁好似山脊,温润的嘴唇含着一丝笑意,皮肤白皙,面部轮廓也是俊美无暇,当真是面如冠玉,唇若施脂,好一个丰神俊朗的美男子,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潇洒的气质,令人心折。

    看到青年后,围观的镇民心中不约而同的浮现出一个词语,那就是玉树临风,只有这个词语才能准确形容他的风神雅态,这等风流人物,怕是宋玉复生,潘安再世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有认识他的人在这里,一定会惊呼宋临风。

    临风剑侠宋临风,是青年一代有名的强者,也是宋氏家族的天之骄子,他当初在龙门山与无情刀客醉无情精彩的一战,他击败醉无情,获得了无数少女的芳心,绝世风采至今为人称赞。

    后人有诗赞曰:

    风流青衣自逍遥,脚踏云步雁飞高。

    临风剑起星河动,斩断世间无情刀。

    这一战,醉无情的无情刀被斩断,境界反倒有所提升,还与宋临风成了知己好友,不过他的名号换成了断刀无情醉无情,这个故事被后人传为了一段美谈。

    .....

    正在众人上下打量的时候,车队又走近了一些,不过这一次大家的目光却是被青年身下的骏马吸引了目光。

    这匹骏马全身充满了锋棱感,躯干十分壮实而四肢修长,健美的体魄中蛰伏着爆炸般的力量。它的面部很好看,比例十分精致,再配上完美的躯体,所有人都怀疑它从画师的纸上跑出来的。

    不得不说,它的确是一头万里挑一的帅马,马眼炯炯有神,时而闪动着人性的光芒。双耳细长如同竹尖,一身长鬃光滑像是绸缎,看起来很是完美。

    马身通体枣红色,马蹄却是雪白,部分区域上面覆盖着红色的细细绒毛,好像雪中的腊梅花,十分美观,行里人称之为踏雪寻梅。不得不说这是一头绝世良驹,与青年很是般配,相互映衬,可谓是人如玉,马如龙。

    亦有人赞曰:

    早闻北地有名马,神骏多入帝王家。

    而今长随青衣客,不负踏雪寻梅花。

    男子此时已经到了众人的身前,马收住了脚步,他翻身下马,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般,落地的时候没有溅起一点尘埃。只见他整了整衣冠,然后看向四周,抱拳朝向众人,朗声说道。

    “在下李临风,各位父老乡亲这厢有礼了,我夫妻二人从西面而来,途径贵地,见此地风景秀丽,便想长住此地,与大家为邻,不知这城内可有空宅,能供我等居住,宅子最好不要太小,若有消息请告知在下,我夫妻二人感激不尽”。

    镇民们互相看了看,大家一起讨论了起来,三五成群的窝在一起,时不时还摇头摆手,看来是在筛选宅子。这时候那个叫二牛的年轻铁匠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拍大腿,朝李临风说道

    “李公子,我倒是想起来一个地方,能够合你们心意,铁衣巷的叶宅,地方又大,环境又清幽,你们肯定会喜欢的”

    宋临风刚要道谢,却被其他镇民打断了。

    “什么?二牛你说的是那个荒废了十多年的叶宅?那里可是死过人,一点也不吉利”

    “对的,公子不要住那里,据说那里晚上闹鬼”

    ........

    镇民们就这样围绕那个叶宅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不得不说这些人真是太热情了,都抢着邀请李临风到家做客,让李临风有些招架不住,好不容易才脱身,理了理被他们拉歪的衣服,对着后面车队吩咐道

    “李一,你现在去城内包一间上号的客栈,准备好一切事宜,记得我的踏雪马要照顾好,一切照老规矩,稍后我和小姐就来”

    车队里应声走出一个管家似的男子,男子估摸着也就三十多岁,看起来却十分老练,他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刀疤,从下巴直接豁到眉毛,看着很是瘆人。

    李一咳嗽了几下,向着镇口的人们说,“还请大家散了吧,这样堵着也不是个办法,我们还要进镇,之前大家的好意,在下代表我家公子感谢大家”

    |或许是因为李一长相凶狠的缘故,就算说话语气很温和,也还是让人害怕,所以大家都很识趣,陆陆续续的回了自己的住处,当然一边走一边还讨论着李一的刀疤,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看法,仿佛他们十分了解李一一样。

    看着这群淳朴可爱的镇民,李临风很是满意,一行人缓缓进入了镇子。可是事情也并非一帆风顺,就在客栈门口,李临风他们与人发生了冲突,还在客栈里闹出了不小的风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