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暗的旋律
字体: 16 + -

第三十二章 入侵白塔堡(完)

    sun mar 08 11:00:00 cst 2015

    大叔

    刀剑碰撞声在阴暗的地下室内接连响起,像无数个酒杯在碰撞。从身手判断,这个冒牌货多半是个骑士。冒牌皮特的攻势有所减缓,呼吸也更加急促,甚至偶尔打乱了之前的规律。他累了,大叔知道自己的对手开始疲惫,他突然想起自己少年时的一次经历。那年他才十五岁,面对比自己高出半个身子的对手――一名职业保镖,从特种部队退役回来,用一把平头长刀。那刀真厚,他清楚记得灰色刀身的样子以及紧挨刀刃的血槽,足有指头粗的刀背上偶尔有银光掠过。

    那刀真丑,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又高又黑,肌肉健壮,面容凶恶。每当黑刀从身旁或头顶擦过时,他都可以感受到一阵劲风,假如砍在身上一定会被劈成两截。可最后大叔没被斩成两段,甚至连擦伤都没有,那柄恐怖的重刀从未触碰到他一分一毫。年轻的k在巨汉身边穿梭跳跃,像只灵巧的飞燕。待到对手筋疲力尽时,只用一把匕首就割断了他的腿筋,趁其跪倒时又切开他喉咙。动作如溪水般流畅,干净,利落。

    论体力和速度大叔自信不输给任何人,可现在他浑身乏力,视线模糊。只能不停地躲闪、后退,再躲闪,抵挡一记变得迟缓的攻击,再后退。这种程度的攻击居然会把我逼退,他很不甘心地想,可只能后退。甚至连接下攻击的勇气都不足。因为虚弱的手臂再难使出力量,也许下一次刀刃碰撞时,“暗夜”就会撒了手。我比他还疲惫,大叔意识到这点,绝撑不到耗尽对方体力之时。体内剩余的血液也挨不到那会儿,不赶快止血的话不用对方动手自己就会昏厥,死掉。

    从战斗刚开始,大叔就几乎只用左手抵挡,右手的暗夜已经有阵没和对方的匕首碰触。他在积攒体力,保住右手仅存的力量。他在等一个时机,只需一个空当就可以,一把春雷刃巧妙的射击或一记暗夜的横劈就能结束这场战斗。可机会迟迟没来,假皮特攻击变得迟缓,但从不将要害暴露出来――无论是咽喉、头颅还是心脏。他并不蠢,懂得谨慎小心,知道只要拖延时间就可以获得胜利。大叔无从下手,力量和血液都在流失。

    大叔脚下一软,身子略微倾斜,护身的“秋水”慢了半拍。假扮皮特的骑士抓住时机斜插过来,刺出一刀。当他发现大叔右手的“暗夜”不见时,马上知道大事不妙,企图收身躲闪。k不会让他如愿,这是唯一的机会。大叔将全身力气都使在右腕上,瞄准,发力,春雷刃脱手,射出致命的一击。

    可就在刀离手的瞬间,大叔被绊倒。不知何时他已被逼入墙角,原本计划躲开迎面刺来的匕首同时掷出春雷刃来结束战斗。可躺在墙角死人改变了一切,只是条该死的死人的左腿而已。k失去重心的身体向后摔倒,飞刀出现了偏差,仅仅是一丝的偏差。刀擦着骑士的脖子飞过,留下一条纤细血痕,但未能割破动脉。我输了,在身体坠落时他想,输给一个死人。他再没力气射出第二把飞刃,更没法起来战斗,唯有等死。大叔跌撞在背后的石墙上,身体与石头碰撞。弹起,又落下,留下一片血。

    便宜这小子了,大叔半靠在石墙上想,来杀我吧。他从不畏死,可始终没人有这能耐取他性命。从第一次杀人起就知道终究自己也有这一天,杀人者被人杀再正常不过了。天眼延续数百年,作为最有影响力,最强大,拥有众多精英的杀手组织令人胆寒。可谁又知道历代杀手有几人得以善终。“幸运”罗杰没有,前天眼制裁者“石龟”没有,上代天眼观察者也没有,就连他的导师艾玛?阿克曼都没有――即便她是近百年间天眼最优秀的女刺客,前任天眼处刑人。据说能与艾玛一较高下的只有百年前的传奇刺客j,可笑的是j也死于战斗中。

    无论人多么强大死亡终会降临,在目睹艾玛?阿克曼被崩塌的废墟掩埋时他就清楚认识到这点。只是……取走自己性命的人至少应该是“黄金剑”持有者斯特朗・克雷文,被称为“黑暗驱逐者”的骑士团总管杀死天眼的处刑人再适合不过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骑士团的副团长,“银翼”邓肯・布罗德,他是骑士团里最强的一位。不行的话双枪鲍伯也勉强有资格,哪怕被“夜鹰”杰夫・艾德伍德藏在阴暗角落里一枪打爆头颅都认命。

    可是眼前的这个家伙……他甚至不配是个骑士,伪装成他人近身偷袭?哪门子骑士会做出这种事来,虽然自己终生不可能被册封为骑士,可大叔仍觉得自己比眼前这人更配背负身后的十字雕文――如果他真有的话。来吧,幸运的杂碎,卑鄙小人,来杀我吧,然后四处炫耀自己干掉了天眼处刑人,杀死了宾,成为著名骑士。可终有一天,或许是在你熟睡之际,或是在你战斗之时,会有人来要你还债。杀死天眼的处刑人一定要用命来还。他希望到时候动手的人是挽歌,挥舞着黑色长镰,在弯月下、夜风中浴血飞舞,嘴里轻声吟唱着索命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