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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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三

    柳源过了很多年也没回来,董大倒是回来了,他这时已经开始漂白,做起了房地产生意,除开我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银行的人看到他就笑眯眯的,因为他是他们的大客户。按理说我们应该比以前更加亲近,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联络逐渐减少,少得有些刻意,他似乎不再愿意提到从前了。

    后来他结第二次婚,请了我过去,那时候我已经是雁城小有名气的律师,送了他们一套贵重的银质餐具做贺礼。我知道他结第一次婚时因为太过匆忙简陋所以对新娘很歉疚,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补偿,第二次的婚礼出乎我想象的隆重。他那天穿着非常周正的黑色西装,看得出是名家手工缝制的,衬得整个人非常英俊,虽然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太爱笑,但是有一种喜气洋洋的味道从骨子里透出来。

    他把雁城最豪华度假村的整个草坪都订下来,摆了九十九围酒,用新鲜的玫瑰和百合做了一座拱门让新娘通过,最神奇是竟然还有许多白色的鸽子在天空飞来飞去,我看得心里直纳闷,又不是拍吴宇森的电影,要这么多鸟干吗。那个新娘子的裙摆可能有六米长,走拱门时差点把自己绊了一跤,我也是不会挑时间,去道喜的时候,她正有些狼狈地在布置得美轮美奂的酒店套房里整妆。她一边看电视一边让伴娘帮她梳头发,忽然哎呀哎呀叫起来,原来头发被伴娘不小心扯到,雪雪呼痛,伴娘脾气不太好,用扁平大梳子敲她的脑袋。

    董大似乎很心疼,命令她不许乱动,又对伴娘说:“别打别打,本来就笨,再打要傻了。”

    新娘倒是好脾气,也不介意挨了打,指着电视说:“我们以后的儿子如果这样,我就打他屁股。”

    电视里演的是《蛊惑仔》,郑伊健正在带领一群小弟挥舞雪亮长刀到处乱砍。我偷偷看了一眼董大,他注意到我的视线,有些尴尬的擦了擦鼻子。

    那天我借口有事没吃饭就离开了,走的时候拿了包喜糖,上了车扔了一颗在嘴里,剩下的扔到窗外。我知道以后跟董大见面的机会更少了。这次的婚姻和上次不同,他是真爱他的新婚太太,那个穿白缎子礼服戴小皇冠像公主一样的美丽女子,爱到恨不得把以前的过往全部抹杀,把自己重新换成一个人再出生一次,我开口跟新娘说话他都显出警惕的样子。我和董大的友谊里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往事,可如果连回忆我们都不能再谈及,那我们还剩下了什么?

    车窗外金色的阳光晃到我的眼睛,我戴上墨镜,觉得很恼火,生来不是王子的男人喜欢的总是公主,因为她们可以圆他们的梦,但偏偏我这种不是公主的女人很异类,不喜欢在温室里长大的王子,看来这辈子是注定要嫁不出去了。

    董翼还真是不怕打击我,当然或许也是为了帮我,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老二也结婚了。”

    我呆了一会:“谁是那个幸运儿?”

    他想了想:“好像是他夜总会里的一个小姐。”

    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为了他想变成公主,凑学费凑到死,他最终娶的却是夜总会小姐,真他妈的什么破事儿啊!回去以后,我把摆在桌上的刑事案卷宗统统甩到地板上,然后把工作重心往经济案方面转,谁真喜欢给作奸犯科的人做辩护,还不如打钱官司,就算不是自己的,看看也好。

    想想看也真是悲哀,爱情的花苞还没有展开就已经凋零,简直死不瞑目。

    我还在办公室里追忆过往,电话毫无预警地响了,我接起来,那边有人说:“妞妞?”

    只是这样两个字,我的胃部却像是给人猛揍了一拳,剧烈抽痛,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

    对方温柔地说:“我明天回雁城,如果你安排得过来,希望能够共进晚餐——除非你约了别人。”

    我打哈哈:“如果有一束玫瑰,我可以考虑推掉其他人。”

    他轻声笑起来:“你这个丫头还是和以前一样调皮。”

    我挂了电话,心情激动,忽然之间就泪承于睫,他要回来了,我这辈子唯一爱慕过的男人——柳源。

    第二天下午果真有人送来一大瓶鲜花,有剑兰、百合、栀子、火鹤、兰花,密密实实插在水晶瓶里,礼品公司插得很漂亮。用手抚摸那些娇嫩的花瓣,浓郁的香味留在手指间,我干脆把整个脸都埋下去,真是好看,可是为什么,翻来覆去都找不到一朵玫瑰。

    我把自己化妆得很漂亮去见他,出了办公楼大门才发现原来下雨了,雨滴在车窗玻璃上滑下珍珠一般的泪水,我的心随着雨刷的摆动忐忑不停。

    我们约在一间气氛非常美好的餐厅,柳源看见我老远就站起来,身后是落地的大玻璃窗,侍应生必恭必敬地为我们斟香槟,像一幅完美的图画。我凝视他,他亦面带微笑地回视我。不要以为每个混黑社会的人都会粗鄙不堪,柳源是个俊秀至极的男子,寸头,乌黑修长的眉,眼神沉静锐利,他穿黑色中式男装配樽领白衬衣,衬衣领口敞开两个扣子,露出铜色皮肤,略有一点江湖霸气,但是很有魅力,他是个优雅的教父。

    我说:“你食言,我没有看到玫瑰。“

    他笑了笑:“玫瑰多俗气……再说你从小就有众多追求者,我怕送玫瑰惹人误会。”

    “或许是怕你太太误会?”

    他眨眨眼,不置可否。

    我顿时觉得自己愚蠢,竟然在这时候说这种无聊的傻话。

    他叹了口气:“你长大了,为什么我对你的记忆还停留在你梳羊角辫的模样?”

    我感伤地看着他,我的成长是为了追上他的脚步,但是他已经不需要我的陪伴。我问:“不知几时能够见到传说中的大嫂?”

    他苦笑说:“你其实已经见过她。你该知道我的性子,向来不爱过问别人的闲事,但是自己老婆却只能例外,这次我回来把手上大把事情丢下不顾,就是为了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的确是这样,他是那种只对他认为重要的人关心的人,谈起不相关的人时候,眼神就会变得冷漠,可我还是吃惊,我见过他太太?

    “我几时见过她?”

    “我太太叫乔锦绣。”

    我的心在那瞬间几乎不肯再跳动:“你说的是乔鹏的女儿乔锦绣?”

    为什么?董大明明说他太太是夜总会小姐,为什么要骗我?

    “除开她哪里还有第二个乔锦绣?不过她现在的身份不再是乔家大小姐,而是柳太太。”

    我说:“那还真是个惊喜,她是个美丽的女子。”

    他很得意:“我从不否认这一点。”

    我直言不讳:“我没想到是她,她知道你的身份?知道你是做什么出身?甚至知道你身上每一条疤痕的来历?”

    “是。”

    “那便蹊跷了,我以为世界上除开王室成员她不会看上任何人。”

    柳二忽然变得忸怩,竟然显出一幅羞答答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最终还是说:“这中间有些缘故。”

    细细听下来,发现原来是一个浪漫故事,有一天柳源约了几个朋友在夜总会,他去得晚了些,进去的时候发现那个朋友满脸伤痕,一问之下才知道竟是然被陪唱的小姐抓伤。

    那个彪悍的小姐告诉他们:“我是卖艺不卖身的!”

    他们笑:“那你出来做干什么?”

    她认真地回答:“我妈妈病了,我要筹钱让她看病。”

    这是所有小姐陪客的理由,听得多了就觉得太搞笑,柳源的朋友喝了些酒,于是非但不理,还在人家胸前抓了一把,结果被怒极的女郎抓伤面孔。

    柳源大吃一惊:“那妞人呢?回头我叫妈妈桑好好管教。”

    “被我揍了两拳,灌了一整瓶酒,现在在包厢里的卫生间吐。”

    这事让柳源有些恼火,他夜总会的小姐一个个都是出了名的乖,从没有谁敢跟客人动手,这个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他跟朋友道了声歉,然后起身去看,卫生间里的女孩吐得极为狼狈,背影荏弱,披头散发地趴在马桶上。他扯住她那头又黑又亮的长发,让她转过身来:“还没被*好就直接来陪客了?”

    那女孩的脸已经被打肿了,五官轮廓都分辨不清,但是她含含糊糊地说:“我家世高贵,决不允许别人这样侮辱我!”

    柳源怒极反笑,一巴掌甩到她已经青肿的脸上:“你他妈的那么高贵还来我这里干什么?疯婆子,要耍泼*去大街上!快滚,别让我再见到你!”

    女郎狠毒地瞪了他一眼,摇摇晃晃站起来,黯淡灯光下可以看清她穿的是一件宝蓝色带皮草领子的小袄子,是货真价实的皮草,但可能穿得久了,毛都粘到一团。她打开洗脸台的水龙头冲了下脸,再掏出一块手帕擦一擦:“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来这里!”

    柳源看着她掏出的那块手帕,突然变成了一座人形石像,那块手帕已经洗得有些旧,但是图案清晰,看得出质料上乘,帕角绣着两个小小的楷书:锦绣,与他珍藏了多年的那块手帕一模一样!

    我也几乎变成人形石像:“她竟然就是你当年心心念念的那个小公主!可是她怎么会流落到十里洋场?”

    他苦笑一声:“可不就是,我当时比你还震惊。”

    世界太小,有缘的人太多,虽然多年后的第一次重逢场景令人不愉快,但是该见面的人终究还是见面了。

    那晚b市下了一场雪,大得像是在演电影,天地苍茫,他把醉得不成样子的乔锦绣送回家,到了目的地后微微一怔,那是一栋极为破旧的四合院,而且还是与人合租的,她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以致沦落到如此境况?停了车,他看着她直发呆,他跟乔锦绣第一次见面时,他被人打成猪头,第二次,轮到她被打成猪头,可是脸肿成这样,他依然觉得她美,那么浓密如墨的睫毛垂下来,似乎厚重得让眼帘都负担不起。

    抱她下车的时候,她忽然醒了,怔忪地问柳二:“我住的地方四季温暖如春,这鬼地方是哪里?为什么会这么冷?雁城跑哪里去了?”

    柳二把雁城的方向指给她看。

    乔锦绣呆呆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望到漆黑夜里的漫漫雪花,水晶般的泪水从青紫肿胀的脸上一颗颗落了下来: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她这么说。

    柳二不知道她到底遭遇了什么变故而落魄,只知道对自己来说这是个绝好的机会,他开始疯狂追求她。其实在落难之前,也有无数男生追求乔锦绣,她每天最大的烦恼是跟张三看电影好还是跟李四去吃饭,小公主没想到的是,珍珠一旦蒙了尘,身边的观音兵就像练了隐身的法术,统统消失不见。

    乔锦绣是个出名挑剔的人,早在幼时就已经为自己制定好了严格的择偶标准,若换成以前,柳二就算是富得顶了天也没有半点机会。但这时,乔锦绣已经再无其他选择,在她将溺的时候,只有这只强壮的手伸过来——她冷着脸做了他的情人。柳二让她过回原有的生活,送她纯血统的赛马,昂贵珠宝,让她母亲住最好的医院——他愿意用所有交换她曾有的傲慢。

    他对自己说,这是一种迷恋,是对自己少年时代的补偿,和其他女人一样,玩腻了我就不会再记得她。可是有一次他们去游泳,锦绣穿着雪白泳装,乌黑长发落在腰上,双颊粉红,嘴唇似玫瑰花瓣般透明,美得像一件细致的瓷器,他呆呆看着她,心中明白自己已经陷身于万劫不复之地。

    这不是迷恋,根本是走火入魔,而且是一辈子都不得清醒的走火入魔。没有什么情人能做一辈子,于是他向她求婚,乔锦绣变成了柳太太,他变成了她身边容光焕发的奴隶。

    我的心碎了一地,事情经过了十几年也没有半分改变,他为她疯魔,我为他痴狂,为什么还是没变数?上天厚爱乔锦绣,却待薄周莉莉,太不公平!

    最可恨是他们还要回来,要幸福请去一边偷着乐,何必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你这次回来是为了在以前看不起你的人面前显摆么?让他们看到你的衣锦还乡?”我问。

    柳源顿时轰然笑出声来:“我过得怎么样关别人什么事?难道被人恭维两句,我就会送他们钱花?不过你倒是问到正题上,这也是今天我找你的目的,实不相瞒,我与锦绣这次是为了乔鹏遗产回来,妞妞,我们势在必得!有人告诉我你是本市最好的经济律师,我希望可以得到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