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召唤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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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座机?那是什么?

银认为,在这种时候,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吧。

可是云枫虽然心里惦记着那个印度餐好不好吃,但是还是放不下眼前的好吃的。

银弱弱地提醒了他三次,可是他一点儿要动弹的意思都没有。

银刚要丢下一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准备甩手走人的时候,店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余佑和琳达在街上闲逛,并且准备晚上要去哪儿吃饭的时候,余佑亲眼看到了水玲珑往爱丽舍一楼走了进去。

她手上其实还提着下午买玩衣服之后,换下来的自己的衣服,所以她准备先去酒店里放下再说。

房间都开了,不住完感觉特别的浪费钱。

余佑偷偷地跟着水玲珑到了爱丽舍酒店的大厅,看着她进了电梯,知道她肯定在这里开了房间。

琳达看到他那么跟踪水玲珑,有些不解:“怎么?那是你某一任女朋友,还是说,你对她一见钟情了?不然,她是你女儿还是什么亲戚?”

见琳达嘟着小嘴巴,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余佑挠着头,赶紧解释:“不是,不是,她是我今天店里,那个银色头发帅哥的女朋友,见她来这个酒店开房间,我这不是好奇嘛!我这是本着对朋友负责任的心态,你可千万别误会什么。”

琳达看着他,有些将信将疑的。

两个人在大厅里站着还没说几句话呢,从电梯里就走出一个男人。

看那根根竖起的头发,就好像出门就得用一瓶发胶似的,来阵龙卷风都不一定能把那头发吹乱。

余佑看着他眼熟,一时想不起叫什么来。

那个很有特色的发型,给他留下了很大的印象。

他低着头,仔细地回忆着脑海里的所有印象,那个男人到底在哪里见过来着,他是谁来着?

就在想着的时候,男人进了旁边的印度餐厅,站在门口的服务员问道:“请问,先生有订位子吗?”

“吴维。”男人整理了一下衬衣,说道。

余佑一拍大腿,啊!这不是那个叫什么吴维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儿子么!那个富二代!上次水玲珑也跟他吃饭来着!好像对她挺有意思的!

这两个人怎么同时在酒店里出现?难道?

他想了想,怎么都感觉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情况。

就在余佑想着的时候,电梯又“叮”的一声开了,水玲珑从里面走了出来。

余佑这才看清楚,今天她化了淡妆,还明显地穿了新的裙子,竟然还穿了高跟鞋,还整理了发型。

啧啧,啧啧,这是什么节奏啊!

他赶紧躲到了一旁,没让水玲珑发现他。

余佑还在想,会不会云枫或者云琰也会在附近,才想起来,云琰又例行每个月的十三号消失,而云枫和银正在帮他看店。

他不知道水玲珑这是正在约会呢,还是吴维是僵尸。

万一吴维不是僵尸呢,岂不是耽误了水玲珑那个老女人的出嫁?

要是他是僵尸呢?

余佑想了半天,发现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麻烦了。

所以他决定给店里打个电话,把这件非常麻烦非常难想明白的课题,丢给云枫和银。即便是之后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都怨到他们的头上。

银刚要站起来出去呢,店员就喊他们到柜台那边去接听电话。

银不耐烦地走过去,问道:“怎么了?”

“哎……你知不知道,水玲珑现在在哪里?”余佑躲在爱丽舍酒店的大厅柱子后面,看着水玲珑和吴维的碰面。

银叹了口气:“我说大叔,你难道忘记我是做什么的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是么?是么?那你知道他们两个是从酒店里出来的吗?我可是亲眼所见呢!”余佑说得异常八卦。

云枫这时也走了过来,还没等银说什么呢,他就把听筒抢了过去。

店里的电话,是余佑安装的座机,他还特意地弄了一部特别洋气的。

不过不管再怎么洋气,云枫也没见过电话这个玩意儿。

他把听筒抢过去之后,就听到里面传出了余佑的声音。

他吓了一跳:“大叔,你是怎么钻进去的?”

余佑一听声音,换成了云枫,捏着太阳穴说道:“我没有钻在电话里,我现在在爱丽舍酒店。”

“你要是没钻在这个玩意儿里面,我怎么可以听到你的声音的?难道你会千里传音?”云枫看着电话,继续说道。

之前他就觉得,水玲珑手里拿着的那个小盒盒就很神奇,可以对着里面说话,还可以看到对方正在做什么,而她还经常拿着那个小盒盒玩什么游戏之类的东西。

后来他也就释怀了,感觉她拿得那个小盒盒跟银的电脑感觉差不多,可是现在放在柜台上的这个东西,似乎跟那些长得又不一个样。

这个东西长得笨笨的,要是说,从里面正在传声音出来,他又看不到余佑的人。

余佑对着电话“喂喂”了几声,可是并没有听到云枫回应他。

他就知道云枫这会儿一定在想什么人生的问题,所以他叹了口气,说道:“能不能把电话给一个正常点的人?你能不能把电话还给银?”

“大叔,你在那个什么酒店的做什么。”云枫这才反应过来。

见他终于开窍了,余佑奸诈地笑了笑:“哼哼,你猜我在这边看到谁了?”

“煮饭大妈。”余佑不耐烦地说道,都快打哈欠了。

余佑愣了一下:“怎么?看来你们都知道啊!难道是你们让水玲珑来勾搭那个叫什么吴维的?他们两个可是从酒店的房间里出来的呢!啊……我想起来了,上次那个什么胖子警察的黑圈就是在肚子上,难道你们真的让水玲珑去看脱光了的吴维身上有没有黑圈?啧啧……还真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呢!”

“嗯?你在说什么啊……”云枫现在又不在状态了。

银站在旁边干着急,他一把夺过了电话,对着余佑说道:“大体的情况,我在电脑上查了个大概,现在我和云枫就过去,你先盯梢一会儿。什么情况等过去了再说。”

他说完,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余佑只是想帮忙透风报信一下,他真心没有想打头阵。

主要还是因为他不太喜欢印度餐,都觉得那些个不穿鞋子的行为,有些……

所以导致他在吃那些菜品的时候,总觉得有股子脚臭味。

当然了,这只是他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大部分人的想法,还有那吃花生过敏的呢,总不能就说花生不好吃呀。

不过还没等余佑说什么呢,银就挂断了电话,所以他现在就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他身边的琳达对这家印度餐馆表现出了极大的、极其浓厚的兴趣。

因为琳达是最近刚回国的,所以她出行的一切目的地,都是在网上查询到的,这座城市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地方。

所以就在余佑躲在柱子后面打电话的时候,无聊的琳达顺手用手机查了一下这家餐馆,发现在网络上的评价都很高,并且最近这家餐馆还在参加团购活动,看起来不错,只是只有四人餐,看起来挺多挺丰盛的。

见琳达那么高兴,余佑只能叹了口气:“好吧,既然美女都这么想了,我就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余佑带着琳达,来到了店门口。

因为店在爱丽舍酒店的一层,其实大门是开在外面的,但是从酒店里也可以进去。

所以餐馆就有一条不成的规定,从酒店出来的人过去吃饭,都会得到优先的款待。

毕竟站着酒店的地方。

余佑和琳达从酒店的门进去,服务员还以为他们是从酒店过来的,本来应该看一看他们房间的号码牌的,但是今天的客人还不算很多,服务员就把这道工序省掉了,马上为他们安排了座位,四人座。

琳达不是很理解:“为什么四人座呢?”

“啊……因为今天店里不是我那两个朋友帮了忙么?刚才打电话来,非要我请客吃饭。你看,我们的约会就这么被他们打扰了,这个第一次的约会,还真是不好意思。”余佑有些尴尬。

琳达一点儿都不介意,她坐在餐桌上点着餐:“哈哈……怎么就成了第一次约会呢,大叔你想得太多哦。”

余佑撇了一眼琳达放在她座位旁边的,大大小小的塑料袋,那可是花了他几千元,买的两件衣服,一个包包和一双鞋子,要是这还不算是约会的话,那么他岂不是成了冤大头?

想到这里,余佑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年轻的时候,勾搭妹子主要靠脸,年纪大了,即便那张脸长得再好,也只是个辅助作用,主要还是得靠有钱。

银挂断了电话之后,摘掉围裙,转身就要往店外走。

云枫再一次拿起电话来,听着那边的声音,可是传到他耳朵里的,只有“嘟嘟”声,这更让他惊奇了。

银就知道,云枫肯定又要问什么问题,他一边摘围裙,一边说道:“你要是不跟上的话,我就自己过去了。”

这才让云枫依依不舍地把电话放下,也跟着摘掉了围裙。

刚走出没两步,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又转过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