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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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枭雄赋42第四十二章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第1页内容如下:

重剑锋。

并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神秘场所,其实只是一座电视塔的雅称,闻名遐迩,耸立于西江畔。

整座塔高300米,分成三个部分,塔尖,塔台,塔身,分别对应着一把剑的剑茎、剑格与剑身。

作为宁州的地标之一,它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广播电视发射,为重要的功能是,辟邪驱灾。

上个世纪末,宁州风云变幻,各种天灾**纷至沓来,市场经济遇到瓶颈停滞不前,社会民生差强人意步履蹒跚,旱灾、洪涝、酸雨、台风,甚至是泥石流,隔三差五就光临侵扰,严重制约了宁州的各方面速平稳发展,从上至下都是一片怨声载道。

时任市委书记、如今赋闲在家的蔡名著笃信玄学,便请了一位香港的风水师回来,勘察全貌。

不久,这个消息就走漏风声,霎时引来了社会各界数批评的声音,口诛笔伐,几名宁大的中文系教授甚至还联合撰文挖苦讽刺,说**不信马列信鬼神,改了信仰成衙门云云。不过很,这种不和谐的弦外之音就烟消云散了,因为当蔡名著按照风水师提出的建议,在市委市府大门的纵贯线上,修筑了这座形似一把参天巨剑的电视塔之后,宁州果然否极泰来,一切都回到了正常轨道,欣欣向荣,尤其张至清主政后,宁州是进入了一个百尺竿头一骑绝尘的黄金发展时期,一跃成为长三角城市中的佼佼者。而这座镇城之塔也就一举成名,被宁州市民顶礼膜拜,尊为“重剑锋”。

风水,有时候就是这么玄乎,说不清,所谓信则灵,不信则不灵,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此时的天空一碧如洗,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在塔身上,反射出银色的光芒,璀璨四方。

西江边上,一个女人正安静倚着栏杆,踮起脚尖,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仰望着这座电视塔。

她的身材婀娜翩跹,再配上那张美丽清纯得令人窒息的脸庞,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得了。

那双眼眸犹似一泓清水,似乎永不污浊,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当真是人淡如菊。

萧云站在她身后一米处,点燃一根烟,惬意地抽起来,细细欣赏着这一个那明艳不可方物的背影。

“这就是重剑锋?”纳兰葬花回眸问道,在淡淡的阳光铺泄下,白皙的脸颊如月清晕。

“嗯。”萧云瞅着她的清美容颜,竟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早已忘却了小西湖边上的那一巴掌。

“真壮观。”纳兰葬花长舒了一口气。

“还成吧,虽然比不上东方明珠的气势恢宏,但也算出类拔萃的了。”萧云轻吐了个烟圈。

“北京不是飞阁流丹的古建筑,就是千篇一律的高楼,很少这么别出心裁的。”她叹了声。“因地制宜而已,北京是首都帝王家,当然得统一些,以显庄重肃穆。”萧云抬头,望着高塔。

“一个古板趣的城市。”纳兰葬花收回视线,压低了些别花大沿帽,凝望着西江上来往的游轮。

“想家了?”萧云问道。

“没有。”纳兰葬花脱口而出,神情却流露出不为人知的黯然。

萧云笑笑,没有反驳,以一个美妙的弧线掉烟头后,缓缓走向了重剑锋。

纳兰葬花亦步亦趋。

虽然重剑锋论在高度上,还是名气上,都不及上海滩的东方明珠,但有一点却为人性化,爬塔是免费的,不沾金钱俗气,使这座风水之物远离市侩,来这里登高远眺的游人如过江之鲫,虽不尽然都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为了瞅个鲜,但一不是怀揣着一颗虔诚的心,毕竟是它的横空出世,才令到宁州耳目一。

198米处的塔台是观光层,总面积达一千平米,似一对振翅高飞的翅膀,向塔身两边延伸出去。

塔台的圆形中央是一个空中旋转餐厅——“凌霄宝殿”,喻为玉帝朝臣的地方,以其得天独厚的景观优势、不同凡响的饮食文化、宾至如归的温馨服务而声名在外,但菜系的价格却昂贵得令人瞠目结舌,来这里就餐的,除了个别有钱人和外地游客之外,很少本地人,没谁会傻到砸几千块钱在这美餐一顿,名不副实,况且还不能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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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翼的延伸部分是整座塔的精华所在,地板、墙壁、天花,甚至是围栏,全都是用晶莹透明的钢化玻璃制造,悬空物,傲立于宁州之巅,尤其是北台,底下就是波涛汹涌而过的西江,踩在上面,如同行走于空中楼阁,难免惊心动魄,却可以毫障碍地欣赏到整个宁州城的如梦画卷。

今天来此的人并不多,三五成群地分散在各处,拿着相机拍照留念,彼此谈话都是窃窃私语。

李白的《夜宿山寺》里有一句,点出其中因由: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为什么这座塔要建成一把剑的形状?”纳兰葬花站在北台的尽头,眺望着远处,正对着北方。

“据说是因为要一把剑来镇煞八方。”萧云推开了一扇户,寒风徐徐,让人顿觉神清气爽。

“怎么说?”纳兰葬花犹豫了一下,问道。

“从空中鸟瞰,宁州的整个版图就像一个宝鼎,这本来是吉祥之意,但风水学上讲究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势是起伏的群峰,形是单座的山头,而作为权力之源的市委市府所在地,恰好位于宝鼎的最中央,地理位置太过突出,容易招惹是非,再加上周边缺乏朝案之山,一些魑魅魍魉便会乘虚而入,作乱屠麓,因此需要一把利剑来斩鬼驱邪。”萧云侃侃而谈,他第一次瞧见这个建筑物时,一样的感慨万千,一样的疑惑不解。“你懂风水?”纳兰葬花眨了眨眼睛,这个年轻人似乎所不能,但为什么总是隐藏起来呢?

“不懂。”萧云不假思索否认,满腹经纶又悄声息地藏匿起来了。

纳兰葬花浅浅一笑,没有再询问下去,对于他的这个回答,不仅没嗤之以鼻,反而赞赏有加。

风水学作为一门相地之术,涉及天文学、地理学和人体科学多个领域,要融会贯通谈何容易?

跟这种家世非同寻常的女人相处,若一味耍小聪明扮全才,非但不是上策,实质是落了下乘。

烈日炎炎,天边仿佛燃起了熊熊大火,黄灿灿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金色。

景色醉人。

轻风拂面,吹乱了她的发梢,也吹乱了她的思绪。

唉,也许这种优哉游哉的生活就到头了,自己的下一站,又该在哪呢?

人常说,漂泊不是一种不幸,而是一种资格。

也有人苦口婆心规劝,趁着年轻气盛,趁着身体健康,满世界溜达一圈,你也就不枉此生了。

可鲜有人明白,漂泊的本义,不在乎脚下,而在乎前方。花令人韵,香令人幽,琴令人寂,茶令人爽,月令人孤,棋令人闲,雪令人旷,这些只因为你清楚如今身在何方,也知道将去往何处,才静得下心来,玩赏游乐,如果一切都是个知数,大概没人会有这种闲情逸致来停下脚步,走马观花了吧?如果这一次自己逃不掉,不幸被抓回去了,是不是就真的会死了心,而嫁给甄青衫呢?

长发轻舞,她直立疆,些许倦怠,些许迷茫,端的,心头便架起一份沉痛的哀伤。

萧云微皱着如刀双眉,猜不透她为什么突然就沉郁起来,难道还没从绝处逢生中恢复过来?

在他眼中,这个清瘦背影很倔强,倔强得甚至有些孩子气,却偏偏坚毅得让人不敢贸然打扰。

“对不起。”纳兰葬花忽然回过头,轻声说了这三个字。

“嗯?”萧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上次在小西湖边,我打了你一巴掌。”纳兰葬花轻声道,静静凝着他的明亮双眸,祈求他的原谅。

“我早忘了。”萧云微笑道,这是一个谎话,但那种淡然处之的语气,却可以轻易令人相信。

“对不起。”纳兰葬花竟然又重复了一遍,雪肤花貌,明眸皓齿,当中夹杂着几分固执与惭愧。

“难道你又想打我一巴?”萧云谨慎道,下意识做了一个自我防护的动作,很滑稽,很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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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葬花不禁莞尔,嗔视了他一眼,轻声道:“你多心了,这次道歉,是因为我的家境太好。”

“嗯?”萧云又是一头雾水,这妮子的思维比他还跳跃,这个理由根本就风牛马不相及。“刚才你在车上给我讲的富人与穷人的道理,令我感触良多。这个世上,大部分的人都得为生活努力打拼,或是牺牲某些理想去奔波劳碌,而我,从来不必烦恼这些,忧虑,不愁吃不愁穿,不愁没人把我当宝宠着当贝爱着,可以任意妄为,以比较宽松的生活环境活着,这让我觉得对不起很多人。”纳兰葬花轻叹道,青眉轻锁,伸出两根纤指,撩开了几根纠缠在嘴边的秀发,姿态百媚丛生。

她很少会和一个人说这么多话,尤其对方还是一个雄性,如果让韩雪知道了,肯定大惊失色。

“会下暗棋么?”萧云忽然问了句。

“会。”她轻声道,眨眨美眸,却领会不了他问这句的意图。

“其实下暗棋,跟人生一样,既靠运气,也靠实力。”萧云俯瞰着江边的繁华商业圈,洋洋大观。

那一带,充斥着财团的勾心斗角,政府的腾挪博弈,如果仅靠运气,就算挤破脑袋也进不去。

纳兰葬花虽没回话,但原本深沉的秋水长眸却顿然清澈明亮许多,知性清高的她明白他的用心良苦。

“生在富裕家庭,是你运气好,但你若要登堂入室,还是得靠自身实力。”萧云微笑看着她。

“是么?”她又眨了眨眸子,如天空澄澈的颜色,没有一丝杂质,纤尘不染。“滴水穿石,不是力量大,而是功夫深。记住一句话,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唯有靠自己。蜀国关羽身材魁梧,力大穷,在当时的年代,算是天生条件比较好的武将了,这是他的运气,但他可不是光靠运气而成为一代武圣的,日练武艺,夜读春秋,才成就了这么一位千古名将。况且,心高气傲的关二爷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先天条件太好,占了很多优势,就觉得对不起同时代的其他将领的,不是么?”萧云微笑道。

“确实。”纳兰葬花也笑了起来,淡雅脱俗。

“葬花?”萧云忽而叫了她一声。

“嗯?”这回轮到她不明就里了,扬扬如柳黛眉。

“我原谅你。”萧云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为什么要原谅我?”她百思不解。

“因为我的家境不好。”萧云下意识摸了摸鼻子。

纳兰葬花先是一愣,随即嫣然而笑,而且愈笑愈开心,花枝乱颤,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清眸已被笑出的泪花所迷蒙,人影恍惚间,她瞧清了萧云那张清隽尘的脸庞,忽然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诗:那些把灯背在背上的人,把他们的影子投到了自己前面。

这个年轻人就像漆黑夜空中的一轮明月,你望月亮一分钟,月亮却望你整整一生。时值下午,来北台参观游玩的人多了不少,一些小孩子一踏进玻璃地面,就疯狂了似的,对于海拔高度视而不见,又蹦又跳,来回追逐,一会儿窜到边远眺,一会儿奔至中间耍闹,将这里当成了游乐场,大人们的放任自流,是纵容了他们的放肆行为,愈发变本加厉,好几次想跳起推开户,落地时,震得玻璃哐哐作响,正在摆pose喊茄子的大人们终于有些醒觉,刀斩乱麻,厉声喝止,并以叫警察来将他们带走为威胁,这才使几个混世魔王消停了下来,扁着嘴乖乖走到一边,不敢再闹腾。

萧云与纳兰葬花静静看着这一幕,对视一眼,心有灵犀地同时轻笑而起。

《圣经》里说: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随着肚子发出的一声咕咚,萧云就知道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了,纳兰葬花是个善于琢磨心思的女人,自然心领神会,当机立断,拎着手提小包转身走开,举步轻摇,到凌霄宝殿旋转餐厅打包了一大碗武昌名菜——鲜嫩爽口的汤逊湖鱼丸,又跟服务员要了两根长竹签,充当叉子,看得那位见惯了大场面的服务员目瞪口呆,敢情高档食物还能这样吃的,她却毫不在意,提着塑料袋,走回去,跟萧云站在近两百米的高空,你一个我一个,提前进入**,将五十颗雪白鱼丸消灭干净,甚至连汤水都一清而空,不流半滴,馋得那几个不敢造次的毛头小孩垂涎三尺,个个瞪着黑亮小眼睛,眨也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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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葬花翘起兰花指,拿过一张纯净纸巾,细细擦着红唇,那风娇水媚的模样,千载难逢。

对于这个女人的一颦一笑一皱眉,萧云目不转睛,照单全收,完全不理会周围人群鄙夷不屑的眼神。

“真满足啊。”她感叹道,拍拍微微鼓起的肚子,伸了个懒腰,曲线玲珑。

“有这么夸张么?”萧云不置可否。

“我最近减肥,平时不怎么沾荤腥的,今天算是打破常规了。”她扁了扁樱桃小嘴。

“那还不如干脆不吃呢。”萧云失笑道,她这么完美的魔鬼身材还要减,还让不让人活了?

“减归减,一日三餐,这是打老祖宗就传下来的繁文缛节,不能坏了规矩。”她大条道理。

“倒理直气壮了还,瞧你刚才狼吞虎咽的劲头,哪还有半点千金小姐的风姿?”萧云打趣道。

“民以食为天,饿劲上来,谁还顾得上规矩礼节?”纳兰葬花皱皱鼻子,那股俏皮沁人心脾。

萧云哑然失笑。

若论到强词夺理,任何一个女人都是个中强手,男人们难以望其项背。

他习惯性地伸进口袋,找寻七块钱一包的红塔山,却赫然想起刚才那是最后一根,垂头丧气。

残阳的余辉透过霞云,洒在江心,形成一线闪烁的金斑。夕阳限好,只是近黄昏,萧云又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小调,那首苍凉如西风古道的小调。

纳兰葬花被这曲调深深吸引了,心底像被掏空了似的,荒芜一片,使人瞬间想起了茅盾的《子夜》。

这个年轻人到底经历过什么?

难以名状的疼。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纳兰葬花平复心情,静静看着江面景色,任由外微风爱抚她的一头青丝。

“不信。”萧云耸耸肩,他早就过了那个青春躁动的十八岁雨季,自然不认同这种爱情餐。

“为什么?”纳兰葬花转过头,有些诧异地望着他。

“这个世上,原本就是爱情故事非常多,而爱情很少。”萧云轻声道。

“你亲身经历过?”纳兰葬花小声问道,似乎还有点紧张,可眸子却透着狡黠。

“没有。”萧云矢口否认,不知想起了什么,心里头却莫名地揪成一团。

“真的没有?”纳兰葬花穷追不舍。

“骗你何益?”萧云微笑道,心境已然不露痕迹地恢复平静,一尘不染。

“可我信。”纳兰葬花不再调侃他,视线又转回到了外,那片遥边际的蓝天。

萧云笑而不语。

天底下的女人大抵一样,心存幻想,冀望在某个时间地点,与一眼之缘的男人擦出火花,坠入爱河。难怪乎莱辛会说:情感的极精微而又繁复,连最严谨的思辨,也很难从中理出一条线索来。

“爱情这东西,时间很关键,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纳兰葬花百感交集道。

“你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了吧?”萧云挠挠头,听她的感慨有些不对劲,总是意犹未尽的。

纳兰葬花愣了下,随即噗嗤一笑,轻声道:“见过厚脸皮,但没见过你这么厚的,三尺有余。”

“难道不是?”萧云尴尬道,看来自己的直觉有时候也会失灵。

“当然不是,你还真拿自己当青蛙王子呢?你充其量只是个癞蛤蟆。”她说完,掩嘴而笑。

“不识宝,癞蛤蟆有啥不好?你知道青蛙跟它的区别么?”萧云不乐意了,决定反戈一击。

“什么区别?”纳兰葬花听着鲜,满脸期待。

“青蛙是保守派,坐井观天,而癞蛤蟆是革派,想吃天鹅肉。”萧云洋洋得意解释道。

纳兰葬花一开始还想强忍住笑,紧抿着嘴唇,隔了几秒,实在止不住,又一次笑靥如花。

只是笑声的背后,多的,是一种不为人知的凄怆。

她好不容易停下了笑声,恢复了温雅含蓄,轻声道:“其实,我的确对一个男子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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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跟他说了么?”萧云扬扬如刀双眉,能被这个女人看上,不知是怎样的一表人才。

“没说,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她轻轻一笑,却显凄苦。

“不敢表白,不是害怕被拒绝,只是因为喜欢得还不够。”萧云轻声开解道。

“是这样么?”她试探问道,一脸忐忑。

“嗯。”萧云点点头。

她垂下双目,深呼吸,然后长舒一口气,赫然抬眸,鼓起最大勇气,义反顾道:“我喜欢你。”

安静。

寥寥四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是的,她的确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生命犹如一片绿叶,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枯黄,但他的叶脉还是那么清晰可见。

她终于明白自己对他的那份感情,不是别的,而是爱情。

谁都知道毒品很容易上瘾,可一旦开始抽,再想去戒掉,很难,爱情也是如此。

沉默。

从一分钟。

到十分钟。

再到二十分钟。

萧云这牲口足足缄口不言了二十分钟,而纳兰葬花也是耐心惊人,陪着他一起沉寂寡言。

“你不怕我利用你?”很久,萧云才开口道,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如果怕,我就不会跟你来这了。”纳兰葬花浅浅一笑。“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处于底层的小虾米角色,高攀不起侯门深宅的闺秀。”萧云轻声道。

“借口,你这是刻舟求剑,自欺欺人,奥运口号都说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她反驳道。

“我的小船是简陋的,又容易破损,不能胜任在暴风雨中迎着惊涛骇浪前进。”萧云轻声说了一句。

狠心,绝情。

纳兰葬花微微一颤,泪水便盈满眼眶,却死死咬着嘴唇,倔强地不流下一滴,轻声道:“明白。”

生命里有些人,有些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有不可逾越的距离。

萧云摸了摸鼻子,知道不能过多的逗留了,便提出辞呈:“既然你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一步。”

“谢谢你。”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知道他带自己来这里,是想治愈刚才受惊的心灵创伤。

凭高而望,世间万物都变得渺小了,确实可以使人颓靡的精神平复,这是心理学的“巅峰理论”。

萧云嘴角微翘,不再说什么,转过身去,慢慢离开,竟冷酷情到从头至尾没有回过一次头。

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纳兰葬花怅然若失,这可能是她一生中做得最勇敢且最愚蠢的一件事了,比逃婚有过之而不及,忽然想起了《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再也控制不住泪水的侵袭,掩面哭泣,梨花带雨。钗头凤斜卿有泪,荼蘼花了我缘。

如果感情可以分胜负的话,她不知道他是否会赢,但是她很清楚,从一开始,她就输了。

爱情这玩意,死活是个死,生活这东西,横竖都得活,这两样一凑合,只能折腾个半死不活。有人说过,平行线最可怕,但很少人知道,其实相交线才是最可怕的,明明有过交集,却总会在那一时刻相互远离,而且越走越远,至死方休。

可惜的是,她并不知道他说的那句话,原来是泰戈尔的一首诗,还有下一句,直到很久以后才明悟。

那一句诗是——“但是,只要你肯轻轻踏上它,我愿缓缓划动双桨,载你沿着河岸航行。”

人生就是如此,富有戏剧性,可不象做菜,可以把所有的料都准备好了,才下锅。

纳兰葬花一片茫然地走向电梯,情绪低落至谷底,即便在银行被匪徒挟持时,也没有此刻的状态差。

她轻按下按键,电梯门立即适时打开。

可还没来得及迈步,她就率先失魂落魄,清眸倏然圆睁,像见了鬼一般,浑身震颤个不停。

电梯里站着两个男人。

左边那位面若桃花,美得简直像是一个女人,手里千年不变地执着一把上古折扇,风度翩翩。而右边那位,一身名贵西装,身子永远是笔挺如枪的,微微一笑:“好久不见,我的逃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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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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