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新人物
时间可能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不管别人的欢喜和悲伤,一径的只管流走。
云烁走后的两个月,捎来一封信,说他一切安好,也已经和宁可儿成亲了。
看了信,若说心中一点波澜也不起,那是骗人的。
云烁就象烟花,刚开始只是静静的放在一个角落里,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当点燃的时候,绚烂至极,光彩夺目,美丽的让人窒息,可那只有一瞬,湮灭后,踪迹全消。但只那一瞬间的美丽,就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果说云烁弹琴想让我记得他,那么他成功了。
如果说云烁说“再见”是想让我忘记他,那么他失败了。
从那以后,我和依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少提及云烁,好象我们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认识这个人一样。
我和依风,变得更加珍惜对方,感情也更加深厚。
我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越来越离不开对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象是才结婚不到一年的夫妻,更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
依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怀里就跟扣了口锅一样。
肚里的死小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折腾的很厉害,天天在里面拳打脚踢的,弄得依风很是疲惫。
我终于雇到了可靠的掌柜和帐房,他们帮我挡去了大部分的工作,我清闲了许多。
整整一个冬天,我天天窝在家里陪依风,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春天到来之后,憋了一冬天的沉闷心情被春风带走了,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活力。
坐在栖凤楼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清尘端了盘菜,眉开眼笑的放在我面前:“夫人,你尝尝,味道还行吗?”
我挟了一口放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有我□□分的意思了。
“好吃,好吃。”我连声夸奖。
清尘高兴的很,笑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他现在是栖凤楼的大厨,手艺嘛,当然是和我学的喽。
以前生意忙,有时不能赶回来给依风做饭,就教清尘做,我不在时,好能应急。
这小家伙也很聪明,学的有模有样的。
林之静自从尝过我做的饭后,就一直缠着我合伙开个酒楼,我笑她太贪心,家里钱那么多,还要开店。
林之静唉声叹气,我这才知道她也有苦衷。
林锦庄是由朝廷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规模,所得利润林锦庄只拿三成,朝廷拿七成。现在林家人口众多,来往应酬花销很大,而且家里的二世祖们个个都很会花钱,最近几年渐有入不敷出之势。林之静一直都想自己开店挣点钱,这样做朝廷又不允许,所以她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合伙开店,挣了钱五五分成。
看她说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一软就答应了,当听到林之静说要我当大厨的时候,我又反悔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啊,协商半天,让清尘替我了。
生意很好,银子也哗哗进了我和林之静的腰包,林之静那脸烂灿的就和烂菊花似的。
又教了清尘几道菜,我被油烟呛的有点不舒服,坐到二楼靠窗的位置顺顺气。
现在大概是下午四点多,店里还没有上人,伙计们也都在后院准备晚上用的东西。
正在我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时候,楼梯蹬蹬蹬响了起来,上来了一个人。
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男子。
模样没看清,我先看到这身材了——标准的模特身材。
弄服装的人,对人的身材都比较敏感,我一下子来了兴趣。
这个时代人的身高没有二十一世纪的高,男人一百七十五公分就算高个了,很少能见到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的,偶尔见过一两个,也是虎背熊腰,没有一点美感。
这个男人不同,身高足有一百八十多公分,肩宽背阔,腰细腿长,绝对是一副好衣服架子。
看着他,我忽然有了灵感,跑进清尘的房间,拿来纸笔,坐在那男人对面开始画图。
正在我画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片黑影挡在我面前。
“哎,让开点,挡着光了。”我不满的出声抗议。
“你画什么呢?”很悦耳的声音来自前面这个人。
“难得一见的好身材,不画就浪费了。”头也不抬,手忙个不停。
“哦,这样啊,我让你画了吗?”嗖一下,手下的纸被人抽走了。
我拍案而起:“我画画还要争得你同意吗?”
“画我就不行。”他眯起眼睛,闪着危险的光。
“咦,你咋知道我画你呢?”我毫不畏惧的瞪着他,气势也很逼人。
“你还狡辩?”他把纸我桌子上一扔:“你看这是什么?”
我连看也没看,用更大的声音嚷道:“你自己先看好了再说。”
他低下头,看向那张纸,纸上赫然画了一只小猪。
哼,小样,上学的时候,偷着画人被人找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要是还没有准备,就不用混了。
他一下子没了底气,不吱声了。
我得理不饶人:“这位公子真是好奇怪啊,愣说自己长得象猪,在下走过南闯过北,还真没见过人和猪有一腿。”
他瞥了我一眼,忽然笑了:“我叫凌晨,就是太阳初升前的凌晨。”
切,我又没想认识你,自我介绍干吗。
我横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坐下,仍抽了张纸继续画。
他见我没理他,大喇喇的坐到了我面前,看着我画。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叫黄昏,就是把初升太阳拉下山后的黄昏。”随口胡诌,象这种轻浮人,看他不惯。
他又笑了,这回笑的倒有点象早晨初升的太阳。
离的近了,才发现,他长得很不错。
远山眉,桃花眼,直挺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皮肤白皙,头发漆黑,长得很英俊,只不过,总觉得这个人有点邪性,一看就知道,不是个正经人。
“呵呵,咱俩的名字听起来很象一对啊。”桃花眼一闪,飘出好多桃花。
“象不象一对我倒没听出来,我只知道凌晨和黄昏永远也不能见面,也不用见面。”想占我便宜,有那么容易吗?
“你说话很有趣。”他盯着我,眼中含笑。
“也看对着谁,我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人不鬼说胡话。”
凌晨一听,笑得更厉害了。
“那你现在说的什么话?”
“还用我说吗,你自己听不出来?正常人我能这样说吗?”
“那在下是鬼啊,还是不人不鬼啊?”
“三分不象人,七分倒象鬼。”
正讽刺的带劲,外面传来一声奇怪的笛声,凌晨脸色一变:“我有急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人已跃窗而出,我忙趴到窗台往下看,已没了他的踪影。
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吧?从二楼蹦下去,一点事没有,而且还那么快。
我看着他行云流水般优美的动作,羡慕的不得了,要是我也会,那有多爽。
“那位公子人呢?”清尘端着饭菜走上楼来,见只有我一人,奇怪的问道。
“刚才刮了一阵风,那位公子变成一朵桃花,咻一下就没影了。”
云烁走后的两个月,捎来一封信,说他一切安好,也已经和宁可儿成亲了。
看了信,若说心中一点波澜也不起,那是骗人的。
云烁就象烟花,刚开始只是静静的放在一个角落里,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当点燃的时候,绚烂至极,光彩夺目,美丽的让人窒息,可那只有一瞬,湮灭后,踪迹全消。但只那一瞬间的美丽,就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果说云烁弹琴想让我记得他,那么他成功了。
如果说云烁说“再见”是想让我忘记他,那么他失败了。
从那以后,我和依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少提及云烁,好象我们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认识这个人一样。
我和依风,变得更加珍惜对方,感情也更加深厚。
我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越来越离不开对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象是才结婚不到一年的夫妻,更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
依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怀里就跟扣了口锅一样。
肚里的死小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折腾的很厉害,天天在里面拳打脚踢的,弄得依风很是疲惫。
我终于雇到了可靠的掌柜和帐房,他们帮我挡去了大部分的工作,我清闲了许多。
整整一个冬天,我天天窝在家里陪依风,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春天到来之后,憋了一冬天的沉闷心情被春风带走了,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活力。
坐在栖凤楼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清尘端了盘菜,眉开眼笑的放在我面前:“夫人,你尝尝,味道还行吗?”
我挟了一口放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有我□□分的意思了。
“好吃,好吃。”我连声夸奖。
清尘高兴的很,笑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他现在是栖凤楼的大厨,手艺嘛,当然是和我学的喽。
以前生意忙,有时不能赶回来给依风做饭,就教清尘做,我不在时,好能应急。
这小家伙也很聪明,学的有模有样的。
林之静自从尝过我做的饭后,就一直缠着我合伙开个酒楼,我笑她太贪心,家里钱那么多,还要开店。
林之静唉声叹气,我这才知道她也有苦衷。
林锦庄是由朝廷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规模,所得利润林锦庄只拿三成,朝廷拿七成。现在林家人口众多,来往应酬花销很大,而且家里的二世祖们个个都很会花钱,最近几年渐有入不敷出之势。林之静一直都想自己开店挣点钱,这样做朝廷又不允许,所以她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合伙开店,挣了钱五五分成。
看她说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一软就答应了,当听到林之静说要我当大厨的时候,我又反悔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啊,协商半天,让清尘替我了。
生意很好,银子也哗哗进了我和林之静的腰包,林之静那脸烂灿的就和烂菊花似的。
又教了清尘几道菜,我被油烟呛的有点不舒服,坐到二楼靠窗的位置顺顺气。
现在大概是下午四点多,店里还没有上人,伙计们也都在后院准备晚上用的东西。
正在我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时候,楼梯蹬蹬蹬响了起来,上来了一个人。
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男子。
模样没看清,我先看到这身材了——标准的模特身材。
弄服装的人,对人的身材都比较敏感,我一下子来了兴趣。
这个时代人的身高没有二十一世纪的高,男人一百七十五公分就算高个了,很少能见到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的,偶尔见过一两个,也是虎背熊腰,没有一点美感。
这个男人不同,身高足有一百八十多公分,肩宽背阔,腰细腿长,绝对是一副好衣服架子。
看着他,我忽然有了灵感,跑进清尘的房间,拿来纸笔,坐在那男人对面开始画图。
正在我画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片黑影挡在我面前。
“哎,让开点,挡着光了。”我不满的出声抗议。
“你画什么呢?”很悦耳的声音来自前面这个人。
“难得一见的好身材,不画就浪费了。”头也不抬,手忙个不停。
“哦,这样啊,我让你画了吗?”嗖一下,手下的纸被人抽走了。
我拍案而起:“我画画还要争得你同意吗?”
“画我就不行。”他眯起眼睛,闪着危险的光。
“咦,你咋知道我画你呢?”我毫不畏惧的瞪着他,气势也很逼人。
“你还狡辩?”他把纸我桌子上一扔:“你看这是什么?”
我连看也没看,用更大的声音嚷道:“你自己先看好了再说。”
他低下头,看向那张纸,纸上赫然画了一只小猪。
哼,小样,上学的时候,偷着画人被人找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要是还没有准备,就不用混了。
他一下子没了底气,不吱声了。
我得理不饶人:“这位公子真是好奇怪啊,愣说自己长得象猪,在下走过南闯过北,还真没见过人和猪有一腿。”
他瞥了我一眼,忽然笑了:“我叫凌晨,就是太阳初升前的凌晨。”
切,我又没想认识你,自我介绍干吗。
我横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坐下,仍抽了张纸继续画。
他见我没理他,大喇喇的坐到了我面前,看着我画。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叫黄昏,就是把初升太阳拉下山后的黄昏。”随口胡诌,象这种轻浮人,看他不惯。
他又笑了,这回笑的倒有点象早晨初升的太阳。
离的近了,才发现,他长得很不错。
远山眉,桃花眼,直挺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皮肤白皙,头发漆黑,长得很英俊,只不过,总觉得这个人有点邪性,一看就知道,不是个正经人。
“呵呵,咱俩的名字听起来很象一对啊。”桃花眼一闪,飘出好多桃花。
“象不象一对我倒没听出来,我只知道凌晨和黄昏永远也不能见面,也不用见面。”想占我便宜,有那么容易吗?
“你说话很有趣。”他盯着我,眼中含笑。
“也看对着谁,我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人不鬼说胡话。”
凌晨一听,笑得更厉害了。
“那你现在说的什么话?”
“还用我说吗,你自己听不出来?正常人我能这样说吗?”
“那在下是鬼啊,还是不人不鬼啊?”
“三分不象人,七分倒象鬼。”
正讽刺的带劲,外面传来一声奇怪的笛声,凌晨脸色一变:“我有急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人已跃窗而出,我忙趴到窗台往下看,已没了他的踪影。
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吧?从二楼蹦下去,一点事没有,而且还那么快。
我看着他行云流水般优美的动作,羡慕的不得了,要是我也会,那有多爽。
“那位公子人呢?”清尘端着饭菜走上楼来,见只有我一人,奇怪的问道。
“刚才刮了一阵风,那位公子变成一朵桃花,咻一下就没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