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平行宇宙之二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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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写手生涯的开始

    吴彻没有取出现金,怕带在身上不安全。吴彻在路边买了个煎饼果子和一瓶水,在校门口等公交的时候,飞快的吃完,坐上了去中关村电子城的公交。带着穿越前当年的记忆,吴彻很快找到了当年买电脑的那家。

    没错,吴彻还是没有去买新电脑,他依然选择了二手电脑,而且还是当年的那一家。因为当年第一次买电脑,几乎把那个电子市场的每个柜台都询问了一遍,最终在彭师傅那家买了自己的第一条电脑——二手的ibm-t42。t42当年诞生之初,还是非常高端的旗舰电脑,是ibm的t系列的高端产品。虽然在2008年,已经不是它的天下,但是那台二手电脑,陪伴了吴彻整个大学,期间竟然从没有坏过,对得住ibm这块牌子。

    虽然后来的吴彻,见过和用过很多全新的高端品牌机型,但是这台二手的电脑,一直被他视作宝贝,锁在柜子里。

    带着新买的二手电脑和电脑包,吴彻坐车回到了校园。

    2008年10月2号,这一天,是吴彻穿越到这个宇宙的第一天,也是吴彻开启网文封神之路的第一天。

    那天下午和晚上,吴彻码下了多达近2万字的第一篇小说的大纲。这篇小说参考了多位起点大神的写作技巧和思路。

    借助穿越前破万卷的“阅历”,整个国庆假期,吴彻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趴在电脑前码字。吴彻作为一名网文爱好者,以及文笔不错的文科生。一打开电脑,仿佛开了挂似的,下笔如有神助。短短一个国庆假期,竟然写出了近百章、多达30多万字的小说。

    国庆节收假的前一天晚上,吴彻在08年还未并入腾讯系下的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上线了自己的第一篇网文作品:星空流浪者。这是一篇修真玄幻小说,采用了后来流行的偶获逆天宝贝、崛起于废材、装逼被打脸、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女主几个红颜若干等惯用的多种套路。这些套路,在2008年的网文界,还未烂大街。或许这个世界,因为吴彻的出现,网文世界开启了新的纪元。

    时间过得飞快,国庆收假的前一天晚上十一点多,当吴彻收了电脑,背着书包,带着依然亢奋的心情,回到宿舍时。除了那个恋家的于欢,老大和老二都回来了。

    “国庆假期怎么过的,玩得咋样?”老大老二异口同声的问道。

    “我这个留守老人,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我了”吴彻打趣道。

    “靠,这么没良心,看看哥给你带了什么,看看,来自草原大漠的美食,成吉思汗的战备粮,怎么样。”宿舍老大林觉从他的座位上站起来,低头打开了放在他座子上的一个大塑料袋,哗啦啦的在里面拿出了不少吃的东西,一股子草原味道扑面而来。

    “我去,还真是成吉思汗战备粮啊,这名字有意思,这不是牛肉干么,嗯,还有奶酪,看来老大以后得多出去旅游,这样大家都有口福了,哈哈”。吴彻打趣道。

    拿起一袋开了袋口的牛肉干,吴彻用手夹住了一块黑漆漆的牛肉块,看了看,塞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嗯,味道不错!果然是成吉思汗战备粮,行军打仗吃这个,那铁定横扫千军啊!”吴彻赞不绝口。

    “那必须的啊,咦,老吴,我发现你是不是长高了,老二,你看看,是不是?”林老大也拿起一块牛肉,嚼了几口,突然盯着吴彻惊呼道。

    老二看着吴彻他们俩在那津津有味的嚼着牛肉干,也凑了上来,飞快的从老大的袋子里拿了一块。听老大这么一说,后退了几步,仔细打量了一下吴彻。

    “还真是!老吴竟然二次发育了,假期吃啥补品啦,竟然长个了,快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二,边吃边打趣道。

    “吃牛肉干长的,赶紧再来一块,哈哈”,吴彻伸手又从老大那拿起了牛肉干。

    “我也要”,老二又凑了上来。

    “我靠,你都已经吃了好多了,给老三老四留点啊”,老大笑骂道。

    “没事,我也给大家带了吃的,别急啊,嗯,好吃,不错”,老二边吃边囔道。

    “你带来的那个,就北京买的,不新奇”,老大指着老二桌子上的袋子,说到。

    “只要是老大老二带回来吃的,我都喜欢,哈哈”,大概吴彻回来之前,他俩已经互相分享了美食,吴彻走到老二的桌子前,翻开了袋子,里面也有不少大袋小袋的吃的。

    “那改天带坨屎回来,看你喜不喜欢”老大和老二又异口同声的说到。

    “我去,要不要这么恶心,现在在吃零食呢……嗯,驴打滚,老北京烤鸭,老北京酥糖……嗯,的确是北京的特产”,吴彻边翻边说到。

    “托两位哥哥的福,这下早餐和下午茶就都有了。”吴彻开心的笑道。

    “我估计你国庆没回去,改天请大家吃饭啊”,老大走过来,拍了拍吴彻的肩膀。

    “那我明天去食堂买几个馒头,一人一个,哈哈”

    “没良心啊”

    “开玩笑的,哈哈”

    ……

    “老三,我跟你说啊,我撞见老大和嫂子亲吻了……”

    ……

    “你个牲口”

    ……

    在你一句我一句的侃大山中,老大和老二先后进入了梦乡。当老大的鼾声和老二的磨牙声响起的时候,吴彻还没有睡着。

    他回想起了大学那四年,宿舍的几个兄弟一起相处的日子。

    老大林觉,内蒙人,性格直爽,为人豪迈,一米八的个头,圆头大耳细眼睛,咋一看,与高中历史课本上成吉思汗之样貌还颇有几分相似,老大也经常以成吉思汗后人,黄金家族族裔自称。其实他是一地道的汉人,只不过生在内蒙,家在内蒙,父母都不是少数民族,更不是住在草原蒙古包中。老大是个非常重情重义,用情专一的汉子,为了自己高中就喜欢的女孩,考上了北京的学校,这次国庆,跟他一起出去旅游的那个女孩,就是他高中就认识的女朋友,他们一起填报了这所大学,最终双双考上,也算是一大美事。

    老二赵之林,河北人,经常被大家戏称卞之琳。大概是被大家这般叫唤的多了,他也以诗人自居,平常也写偶尔舞文弄墨,写几首歪诗。老二有个宝贝,就是他的吉他,每天下课回到宿舍,总会弹唱几首,给这个宿舍倒是增添了不少音乐气息。

    老四于欢,天津人,皮肤特别白,大家怀疑是宅得太多导致的,老四在室友眼里,是个没长大的正太,大家给他取了绰号:小正太。老四,资深宅男,重度二次元动漫患者,还有一个和吴彻共同的爱好,就是看网络小说。其实吴彻看的小说,一开始有不少是他推荐的。当年他俩,经常一起待在宿舍,各自躺尸在床上,抱着手机看小说,看得废寝忘食。老大和老二爱运动,吴彻和老四爱宅。

    就是这么几个人,在接下来的四年,形成了深厚的同学和兄弟情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