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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回 衣锦还乡变变变(4)

第十六回 衣锦还乡变变变(4)

正值早晨点卯时分,公交马车那叫一个挤呀,前胸贴着后背,我等老少爷们也还罢了,只苦了那些个大姑娘小媳妇,即便受到严重之非礼,多是敢怒而不敢言。偶尔碰上个“小辣椒”囔叫起来,那“咸猪手”也会装出无辜的表情以示并非有意性骚扰。

前一阵子我听闻某州州同大人亲乘公交马车体验民间疾苦,当时甚是不以为然,眼下设身处地一想,还真是有够难为他。只是不知他那坐惯了宽敞舒适的高档专用马车真皮软座的屁股,能否适应这般硬邦邦的座位?我甚至怀疑如若要他每日乘坐公交马车往返衙门,他是否还有生存下去的勇气和乐趣?

正自胡思乱想,忽然我发现马车上有为数不少的“三只手”,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寻找合适的下手对象,我今日特意换了件不太张扬的便衫,怀里还藏着一大叠大额银票,见状便倍加小心,总算那些蟊贼有眼无珠,没有前来光顾。

离我不远的一个老叟可就没我这么幸运,腰间盘着条褡裢,想是揣着好几贯铜钱,那蟊贼伸手去偷,不料刚解开来便被老叟发觉,当下一把拉住褡裢意欲夺回,那蟊贼忒煞胆大,眼见到手的鸭子又要飞走,岂肯善罢甘休。二人拉扯之间,一时争执不下。

情急之下,老叟高声疾呼“贼人猖狂,大伙帮忙”,谁知不喊还好,话音方落,周围众人犹如见了瘟神一般,齐刷刷地往后退开一尺有余。当时的情形是,老叟与蟊贼在车厢中央相持不下,周围至少二十个汉子在面无表情地观望。我以敏锐的目光看出内中至少有三人是蟊贼的同伙,便客观评估了一下敌我双方的杀伤力,确认单凭自己绝对毫无胜算,只好放弃了见义勇为的念头。

撕扯持续了片刻,老叟渐渐不支,那蟊贼口中不干不净地骂道:“老东西,真是要钱不要命了,敢跟我斗!”一记重拳出击正中老叟鼻头,登时血如泉涌。他只觉一阵眩晕,褡裢被劈手夺去,急得他扑通跪下:“列位大爷,我这钱是借来治病的救命钱,大伙帮帮老汉则个!”人要脸树要皮,以他花甲之年纪跪地求人,应是万般无奈,委实令人痛心。而众人之反应却是视若不见,令人寒心。

“停车!”蟊贼喝道。车夫“吁”的一声,马车应声而停。蟊贼与其同伙扬长而去。老叟仍是心有不甘,任由鼻血直流,跌跌撞撞地追了下去。不知他最终是否夺回褡裢,不过我看够呛。

车厢里恢复了平静。大伙儿开始说说笑笑,没有人关心的老叟的去向/下落/生死。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荷包/利益/**。

出了城郊,车上之人方才明显减少。马车在乡间道上晃晃悠悠,我从车窗往外望去,但见马路两边的围墙用白灰刷了不少标语——

有爱憎分明冷酷无情的:“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宁可家破,不可国亡。”

有颠倒是非令人发指的:“集体上访违法,越级上访可耻。”

有彪悍霸道蛮不讲理的:“思想通不通,只给三分钟;如若想不通,一阵龙卷风。”

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外地马车在x乡境内一般不被处罚。”

…………

两边鸡鸣啼不住,轻车已过万重屋。不一时,公交马车已至荷花镇。这里,离我双亲暂住的乡下老屋还有几里小路,那里不通马车,只能雇“驴的”。

“驴的”乃非法运营之黑车,驾驴车的是个五旬开外的男子,还算健谈,我们在起伏坎坷的小路上边行边谈。乡下的贫穷落后,未尝涉足之人委实难以想像,这里与县城形成鲜明对比,沿途尽是贫瘠的山野,低矮的茅房,别说县城,便是荷花镇随便一座旧房,与这边的房子一比,也堪称豪门世家。

放眼看去,正是春耕季节,可是大片的农田却是杂草丛生。偶见稻田里有忙碌的身影,却都是些老人在插秧薅草,并无半个青年劳力。我心下甚觉纳闷,便问驴夫为何如此。驴夫摇首叹气:“盖因从事农田耕种,辛苦非常,而粮食价贱,税赋又多,委实填不饱肚皮,是以年轻人纷纷外出闯荡,希冀能够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如我这般年纪的,也自己寻条活路,总比土里刨食强上许多,而留下来的老弱病残,面对成片的土地只能徒呼奈何,任其闲置荒芜。”

当年的我,不也是为了逃避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才会前往光州谋生?只是当时农村青壮年外出人数不多,还未形成风潮罢了。然则这些后来涌向州城之人,他们的命运又会怎样?

驴夫笑笑说道,他们的出路大致有以下四种——

个别头脑精明眼光过人的,便会凭借他们灵敏的嗅觉发现商机,或走光明正道或行歪门邪道,最终的结果殊途同归,都是拥有自己的商号。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他们老是板着个苦瓜脸琢磨着如何立于不败之地,人皆呼之“老板”,当然有赚钱的老板也有不赚钱的老板,有先赚钱后赔本的老板,也有赔本后东山再起的老板,起起落落,不一而足;

少数如驴夫的儿子那般,读过多年私塾,算是村里外出人群中最为出色的秀才,去钱州已三年有余,先是在一间小商号打杂,后又几经跳槽,进入一间待遇不错的贸易型商号,生活水准要比在老家时高出何止百倍?商号里环境整洁,即便每日穿着白色长衫领子也不会弄脏,人皆呼之“白领”。能达到这一地步,若论收入之丰厚稳定已然是最高境界。然则平日事务繁忙,忙得陀螺般转个不停,又不舍放弃高薪,只好强行透支体力精力,未老先衰;

多数那些略会识文断字或身负手艺之人,便进入生产型商号务工,这里无论环境、收入、工作之稳定性及安全系数,都无法与“白领”相提并论。由于他们时常穿着商号的蓝大褂,人皆呼之“蓝领”;

主流群体则是村里那些目不识丁之人,只能出卖体力换取廉价的收入,苦不堪言。在州城之中,他们的生命显得如此卑贱,他们的存在也就无人关注,他们是生活在州城里最底层的人群,这种“农民出身的苦工”,人皆呼之“民工”。

而如我这般,竟然机缘巧合,得以平步青云进入政坛,则是超乎四种之外的异类,可以呼之“奇迹”,保守估计五百年才会出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