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中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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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亚志有志向的赤峰女孩1

唐亚志 有志向的赤峰女孩(1)

唐亚志(1951—1972)

1951年生于赤峰县西老府公社,汉族,共青团员,1967年赤峰五中初中毕业。1971年4月29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21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二等功,追认为共产党员。

★采访记录

唐亚志的妹妹唐亚茹:

我们家一共5个孩子,一男四女。老大是哥哥,亚志排行老二,小名玉铃。父亲是赤峰市交通局的会计,党员。母亲没文化,没工作,在农村家里带孩子。

姐姐自幼在农村长大。父母只有一个男孩,非常疼爱,所以家务活儿全是姑娘干。姐姐在女孩里最大,干活最多。她活到20多岁,一天福没享,就是付出。没吃过好的,穿过好的。家里重男轻女,姐姐特别懂事,特别自觉。做饭、洗衣、照顾妹妹等闲不住。因为妈妈小脚,家里生活用水全是她挑,给压成水蛇腰。姐姐下学回来根本没时间做作业,要干各种各样的家务活儿。只有晚上在油灯下做作业,她能毕了业也真不容易。

父亲月工资57元养活7口人。母亲为多挣钱,不顾自己小脚,天天到外贸公司挑杏仁,一天能挣一块钱。家里经济虽困难,但母亲支持姐姐上学。她上学买不起墨水,就买墨水片,最便宜,一两分钱一片。买不起钢笔,就把高粱秸插上个笔尖当蘸水笔用。“文革”开始后,农村女孩上初中的很少。我们村上只有两个人上,姐姐就是其中之一,这要感谢母亲,她一直赞成姐姐多念两年书。

姐姐从小喜欢看书,因为买不起书,她只好借书看。《青春之歌》就是我姐姐借来的,看完了还让我看。为省油,她常常在熬猪食的时候,边拉风箱,边借炉灶的光亮读书。她看过《吕梁英雄传》《烈火金刚》《林海雪原》等等。

她爱打篮球,字写得很好,学习成绩中上等。

“文革”中提倡步行串联,她要去,母亲不同意,嫌费钱。她就自己上山割麻黄,割了一口袋去卖,凑足了钱,还自己做了双鞋路上穿。她想办什么事就一定能办成。她对母亲谎称还有一个女生也去,说服母亲同了意。之后她自己带一床小薄被子,一个水壶,跟同学们上了路。她虽然是个农村姑娘,可有志向,决心要去趟北京看看,不管多苦多累也不在乎。

走前还到赤峰烈士陵园宣了誓,一天走五六十里,棉袄棉裤产穿(不穿衬衣衬裤),先到围场,满脚都是大泡。中间累病了,在一个老大娘家住了两天。共走了20多天到了密云,最后才坐了火车。又在北京等了一个多星期才赶上毛主席接见,共花了一个来月。我记得是1967年2月9日大年初一回到家。其实他们这支步行长征队伍里就她一个女的。你说她是不是有点与众不同,有点魄力?

姐姐在家里始终起带头作用,她热情,干活儿快,像个大男人,会木匠活儿,能钉板凳。工具或家具坏了也能修理,什么都干,还会钉鞋。家里有修鞋用的铁拐子。她本来叫唐亚芝,后来她自己给改成了唐亚志,嫌原来的名字女里女气。◆1967年1月28日北京长征留念(前排左一为唐亚志)父母疼哥哥,说他身体不好,家里活儿就全靠姐姐干。暑假期间,除了照顾弟妹,还要上地里劳动,因为正赶上农忙季节,地里缺劳力,姐姐就要加班加点干。每天能挣十来个工分,一暑假她能挣一百来个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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