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的白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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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十四章 冒险家的乐园



“大爹,你起这么早去干吗?”思秋睁开眼问道。

我看“事已败露”,便返回房间坐到她的身边,拍着她的肩膀说:“小美女,我想去办件事,让你在这里睡觉,你醒了有人会来招待你,吃过饭后有老板娘开车载你去玩,你想去那里都可以,好吗?”

她拉着我的手说:“我不。大爹,你去那里,我要形影不离地跟到那里。”

吃过早饭后约九点,我们改坐v8排量6.2马力的美国汗马车,去五十多公里的天山脚下看一个正在勘探的煤田。因为去办事,本来不想带思秋去的,丰韵犹存的魏杨思秋也挽留思秋留下来陪她玩。可思秋执意要跟我一起去,思秋头头是道说:“大爹,出来的目的,就是想多跑一下,多见识一点,你去那里,我也要跟到那里。”

从她的表情中可看到,几天来一路的风景就像快速飞驰的车轮令她还处于高度兴奋之中,又怎能让她紧急刹车呢?于是,我答应了她去的要求。她被老板安排坐在主位(副驾驶室)的位置上。她回过头笑盈盈地看着我们说:“谢谢大爹,谢谢老板,谢谢老板娘。”

她那墨黑的大眼睛,红润的嘴唇,恰到好处的小酒窝,一排洁白的贝齿……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这里天高地阔,虽然夏天,有秋高气爽的感觉。天空瓦蓝得没有一丝云彩,炽热的太阳光,强烈的紫外线透过玻璃窗,照射在脸颊上感到有种火烧的刺痛。

九点过后,我们一行向天山脚下的庙尔沟乡出发。车基本上沿着硫磺沟大峡谷前行。刚刚出发,这里的神奇就让我这个地质工程师惊叹。一路可看到由细碎砾石与胶质泥岩,叠合而形成的横向层次分明、竖向褶皱发育的悬崖峭壁、丘陵沟壑。集雅丹地貌、石林地貌于一体,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就的山峦宛如亭塔,断壁酷似城墙。**的地层纹理分明,一层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褐……色彩斑斓丰富,气势连绵浩荡,瑰丽壮阔。峡长空旷的沙漠中,一棵棵参天的胡杨树、榆树、松树,绿意盎然。河的右边是依然光秃秃的,露出千沟万壑的悬崖峭壁,稀稀拉拉几根孤独的小草,被一阵阵的微风刮得东歪西倒;山的左边却是另外一幅画卷,这里虽然崇山峻岭,却是茫茫的大草原和原始森林完美无缺地结合在一起。成千上万的牛、羊、马在山岗上,怡然自得、津津有味地啃着青草,它们或嬉戏,或奔跑,或斗角。飞得不高的草原鹰在蓝天白云下盘旋,光芒四射的眼珠子和如钩的爪子在搜索着地面的东西,几头褐色灰兔早早地躲进了草地上的窟窿里,只露出半个脑袋在晃动……

二十分钟后,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出现了。前面竟然变成了山青水秀。车开始走上崎岖的山路,几道转弯处的悬崖峭壁,令人胆战心惊、不寒而栗。几分钟后,车便进入了原始森林,远处山峦绵延起伏,浓雾像一团轻纱在群山上飘拂游荡。一棵棵的参天松树遮荫蔽日。三五成群的野鹿、野马、野猪,随处可见。虽然五十多公里的路程,也走了二个多小时。还好,算一路顺风吧。

“公”事很快就办妥了。离中午吃饭还有一段时间,我和老板打了个招呼,便带着思秋到前面不远的山林中捡蘑菇。临行前,酒店的一个洋妞悄悄来到我面前,用很生硬的普通话附耳说:“肖总

,昨晚过得可好,服务小姐满意吗?”

说完冲我**荡一笑。我回头瞥了她一眼,她是一位来自西欧国家的年轻姑娘,其身材、脸蛋和眼神都特别的迷死人。特别那迷人的笑容,是男人会为之倾倒,女人也会动容。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心里暗暗想:什么服务小姐满意吗,废话一堆。我是正人君子,连续几届的市优秀党员,是随便乱来的人吗?加之,我开的是双人标间,思秋一张床,我一张床,我敢乱来吗?

我还怔在那里,她又提醒说;“你们父女俩要小心哟,这山里常有野猪和狼出没。特别是这个小美女更要小心,听说野猪专攻击小美女的粉脸。”

我冲她一笑,用流利的英语说:“谢谢美女的提醒。你好漂亮、可爱。”

我把她的话当耳边风。心里还暗暗地骂道:你吓唬谁呀!一个老外,跑到中国来,别认为猪鼻子插上了两根葱就可以装大象。野猪怕什么,我见得多了,它又不吃人。我小的时候就听奶奶说过,野猪一般不随便伤人,除非它受到了伤害。就是老虎我也不怕,我手中削铁如泥的军刀是干什么吃的。我掂量掂量放在包里的军刀,瞬时噌地一下转过身拔出刀,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照在洁白的墙壁上。转眼又一想,能碰到老虎就好了,凭我的武功和军刀,也许,我会和武松一样扬名天下,永彪史册。

这里的山林很大,蘑菇长得又大又白。今天运气还不错,捡到新疆特产,市面卖二千多元一公斤的羊肚菌,五佰多元一公斤的鹿茸茹。我们说笑着选择捡大的蘑菇,不多时快半蓝子了,当然羊肚菌、鹿茸茹就不多了,好像才寥寥无几。羊肚菌、鹿茸茹肯定不好捡,要是好捡的话,大家都会来这里发财了。我们一路说笑着,还唱着歌。那歌声就像山林里装了高音喇叭,传得很远很远……

突然一股冰凉的阴风从背后袭来,令人冰心寒骨,觉得背上有“嗖嗖”的东西一个劲儿地冒。我知道,这就是来自天山山脉东侧最高峰博格达峰的雪风。当我无意中回过头时,才让我大吃一惊,让我惊悚而恐惧,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我直直的眼睛慢慢地往回收,随之一股寒流从脚流到大脑,我的头皮不由自主地慢慢涨了起来,就像小时候走夜路突然想起鬼一样。

原来,二只张牙舞爪、龇牙裂嘴的狼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在这灰暗的原始森林中那放着绿光的两眼就像一对灯笼。令人奇怪的是,我们蹲下捡蘑菇时,它们也停在那里。我们走时,它们也走,却始终拉开一段距离。

我不敢把坏情况告诉思秋,生怕她被吓晕瘫倒而造成更被动的局面,也不想让她发现有任何的不详之感,不让她在这次愉快的旅途中留下有一丝阴影的东西,更不想给她带来任何内心的波澜。于是我还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一边逗思秋笑,一边向前认真地捡蘑菇。其实我哪还有心思说笑和捡蘑菇呢。我的大脑在想如何不知不觉地带她离开这个险境,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同时我暗暗地分析,既然狼不远不近地不敢靠近我们,说明它还是怕人的,特别是怕健康活泼、歌声嘹亮的人,人是万物之王的呀。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躺在那里,说不定早被它们吃得尸骨无存了。不过我又想,或许它们还在等同伙,或许它们还在商量如何攻击

我们,如何将‘战斗’速战速决。因为狼是动物中最凶狠最狡猾的,听猎人说狼能嗅觉到五公里外的东西,它们的嗥叫十六公里能彼此遥相呼应。

前不久,在新疆戈壁滩搞勘探的某钻机,晚饭后三个钻工去散步,走出离钻机约一公里处,发现草丛中有一头漂亮的小狼仔,其中一个钻工把它抱起来想带回钻机养。他们一行往回刚走出不到三百米,一群狼悄无声息地冲了上来,抱着狼仔的钻工首先被二头母狼和三头公狼攻击,不到三十钞的时间,就被群狼撕得面目全非,他临死前的惨叫简直令人不堪回首,毛骨悚然。另一位钻工虽然拚命的往回逃,最终也未能逃脱群狼的攻击,成了恶狼的美中餐。另一位钻工是刚从学校来的,而且在学校时就是一个长跑运动员,他跑得快才捡回一条性命。等到钻机的十多个人拿着家伙赶到事发现场时,可怜俩个钻工早就血肉模糊,尸骨一堆。可见狼的凶狠、凶残。

这时我突然害怕、担心、后悔起来。临行前那位洋妞对我的提醒,我把她当成耳边风,现在我才后悔,可已经太晚了。

第一次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前面有路可不敢走,万一前面又碰上狼堵截,那我们岂不成了被两面夹攻?只有原路返回才是最可靠的。可返回的路又被狼堵死了。怎么办呢?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敢拿生命当儿戏,谁赌得起呢?

事不宜迟。我叫思秋往前捡,自己偷偷地掏出手机,非常小声地给老板打了电话,叫他们火速带人赶过来。同时,我拔出寒光闪闪的军刀握在手中,随时随地准备迎接来犯之“敌”。我还在心里想,狼呀狼,你若敢前来动思秋一根汗毛,我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还故意大声唱了一段落:“路见不平一声吼呀,该出手时就出手,红红火火闯九州”的歌。

还好,我们没走多远,老板们很快就赶了过来。两只身强体壮的藏獒凶猛地冲向恶狼,狡诈的狼像乌合之众,不攻而逃。

老板正要向我问个明白,被我使了个眼色给掩饰了过去。思秋看到这么多人手里提着木棍正有些疑惑,我先发制人地说:“可爱的美女,你太有福了,太荣幸了,你的级别太高了,比中央首长的级别还高。是这样子的,因为这里常有野猪出现,这么多的人都争先恐后地要来保护你。可知,他们不是保安队的哟,都是大名鼎鼎的千万、亿万富翁呀。走,茹捡够了,我们回家。”

说完,我牵着她的玉手,走在了队伍的中间。她一脸的笑容,有满载而归一付胜利者的欢快。全然不知我们进了冒险家的乐园,差点被狼攻击。

我看到思秋一脸的喜色和洁白可爱的蘑菇,唱起了儿歌《采蘑菇的小姑娘》,随之大家也跟我唱了起来: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岗。

她采的蘑菇最多,多得像星星数不清。

她采的蘑菇最大,大得像那小雨伞……

除一头公藏獒还在“嗷,嗷”地追恶狼没回来外,一头母藏獒摇着漂亮的尾巴紧跟在我们的后头,那雄纠纠的样子,就像训练有素保卫祖国边疆的猎犬。

突然,思秋惊慌失措地停下来,躲在我背后说:“大爹你看,前方有一头藏獒还在“嗷,嗷”地追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