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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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回顾一段往事

第十八章

回顾一段往事

我的那些求学岁月啊!从童年到青年,那段我生命中的岁月在无声无息中溜走——了无踪迹,不知不觉!我回首那一段似水流年——昔日清水流过的渠道如今已干涸,蔓草丛生,这时候,让我想一想,沿着渠道是否有什么标记,使我能够想起当初渠水是怎么流过的。

当初,每个礼拜天的早晨,我们先在学校里聚合,然后一同去大教堂做礼拜。一时间,我又回到了那个自己的座位上。我半醒半睡,似梦非梦,那散发出泥土的气息,那没有阳光的空气,那与世隔绝的感觉,那在黑白相间的拱形楼座和侧廊回荡着的风琴声,就像是张开的翅膀,架着我飞回了往昔,翱翔在那些逝去的岁月之上。

我已不再是学校里最差的学生了。几个月之后,我超过了几位同学。但是,在我的眼中,那个最优秀的学生似乎是个傲然挺立的伟人,他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阿格尼斯说:“不是这么回事。”但我说:“是这么回事。”还告诉她,她简直想象不到那个神奇的人物积累的知识有多么丰富。可她认为,就是像我这样一个进取心不是那么强的人,也终究可以到达他那样的名次。他和过去的斯蒂尔福思不同,不是我私下里的朋友,也不是我公开场合的保护人,但我对他肃然起敬。我最想知道的是,他离开斯特朗博士的学校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面对世人他该作何种努力,以便守住某个名次。

但是,现在呈现在我脑海中的这个人是谁?原来是我爱着的谢泼德小姐。

谢泼德小姐是内廷格尔女子学校的寄宿生。我很喜爱她,因为她是个穿着针织短外衣的小姑娘,有着圆圆的脸蛋,一头淡黄色的鬈发。内廷格尔女子学校的学生们也去大教堂做礼拜。我无法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祈祷书上,因为我得看着谢泼德小姐。唱诗班唱起来的时候,我听到了谢泼德小姐的声音。祈祷的时候,我把谢泼德小姐的名字装到心里——把她置于皇室成员之中。在家里,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有时心情激动,会涌出一股爱意,并且喊出声来:“啊,谢泼德小姐!”

有一段时间,我对谢泼德小姐心里是怎么想的没有把握,不过,命运之神最终眷顾了我,我们在舞蹈学校见了面。我要了谢泼德小姐做舞伴,当手触碰到谢泼德小姐的手套时,一种兴奋刺激的感觉顺着我的右臂上蹿,一直冒出了发梢。我没有对谢泼德小姐说任何情意绵绵的话,不过我们彼此心领神会。我和谢泼德小姐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在一起。

我弄不明白,自己为何要把十二颗巴西核桃作为礼物送给谢泼德小姐?核桃并不能表达爱情,包起来成不了任何正常的形状,还很坚硬,难以敲碎,即便在房门处挤压也是如此,而压烂了之后会油腻腻的,但我觉得,把这些东西送给谢泼德小姐挺合适。松软的果仁饼干,我送过谢泼德小姐,还有数不清的橘子。有一回,我还在衣帽间里亲吻了谢泼德小姐,简直心醉神迷!可就在第二天,我听到了风言风语,说内廷格尔女子学校给谢泼德小姐戴上了足枷,为的是矫正她的外八字脚,这时候,我的心里别提有多么痛苦,多么气愤!

谢泼德小姐成了我生命中唯一魂牵梦萦的主题和形象,那怎么到头来我又同她断交了呢?我无法想象。不过,我和谢泼德小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淡。人们悄悄告诉我,谢泼德小姐说过,她喜欢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还放出话,说她喜欢琼斯少爷——喜欢琼斯!那可是个一无是处的学生!我和谢泼德小姐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我碰到了内廷格尔女子学校外出散步的学生,谢泼德小姐从我身边走过时,做了个鬼脸,便朝着她的同伴哈哈大笑起来。一切都告结束了。一辈子的忠贞不渝——似乎是一辈子,反正都一样——就这么结束了。谢泼德小姐退出了早晨的祈祷,皇室成员从此不认识她了。

我升到了更高的年级时,没有人来搅乱我平静的生活。现在我对内廷格尔女子学校的学生们一点儿也不彬彬有礼了,即便她们人数增加两倍,漂亮程度增加二十倍,我也不会倾心于她们中的任何人。我觉得上舞蹈学校是件枯燥乏味的事,而且纳闷,女孩们为何不自己去跳,让我们男孩们清静一下。我在拉丁文诗歌方面长进很大,却毫不在意鞋带系好了没有。斯特朗博士当众称赞我是个前途无量的青年学者。迪克先生听后欣喜若狂,姨奶奶也随下一个邮班给我寄来了一个基尼。

这时,一个小屠夫的影子呈现在我脑海中,就像《麦克白》里那个戴着头盔的幽灵一样。这个小屠夫何许人?他是坎特伯雷城里年轻人中的霸主。人们私下里隐隐约约流传着,他把牛油涂在头发上了,所以力大无比,打得过一个成年人。小屠夫长着四方大脸,有着公牛脖子,一脸凶相,他一肚子坏水,满嘴粗话。他的粗话主要用来糟蹋斯特朗博士学校里的年轻学生们。他扬言,如果他们想怎么样,他就满足他们。他点出他们中一些人的名字(其中就有我),对付那些人,他只要用一只手,而另一只绑着,就可以打赢。他在半路上拦住年龄较小的学生,打他们不戴帽子的头,还向我当街挑战。有了这种种充足的理由,我决定同屠夫较量一番。

这是个夏日的黄昏,在墙角一处长满青草的低洼地上,我按照约定同屠夫见了面。我在同学中挑选了一群人陪着,屠夫也由他的人陪着,是另外两个屠夫,一个小掌柜的,还有一个扫烟囱的。预备的程序都进行完了,我和屠夫面对面地站着。片刻之后,屠夫就在我的左眼眉一侧弄上了万颗主星。又过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墙在何方,或

者我自己身处何处,或者其他任何人身处何处。我几乎分不清哪个是我自己、哪个是屠夫,因为我俩一直抱在一起,扭打成一团,在那一片惨遭践踏的草地上,你摔我打。有时候,我看见屠夫满脸是血,还信心十足。有时候,我什么也看不见,而是坐在我支持者的膝上喘着粗气。有时候,我向小屠夫疯狂地发起进攻,手打在他的脸上,都弄破了我的指关节,他似乎并不显得慌乱。最后,我好像昏睡了一场,终于醒过来了,脑袋晕得很厉害。我看见另外那两个屠夫,还有那个扫烟囱和那个小掌柜的向屠夫表示了祝贺,他披上了外套,离开了。我由此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胜利属于他。

我被抬回了家,样子惨不忍睹。我让他们在我眼睛上敷了牛肉,身上也用醋和白兰地酒擦过,嘴唇翘着一大块白色的东西,肿得很高。三四天的时间里,我闭门不出,戴着绿色眼罩,样子难看极了。要不是有阿格尼斯像妹妹一样照顾我、安慰我,念书给我听,使时光变得轻松愉快,我一定会感到枯燥乏味的。我一直都毫无保留地把心里话说给阿格尼斯,告诉她关于屠夫的事,说了他欺负我的种种行径。她也认为,我除了同屠夫打上一架,没有别的办法。当她知道我同他打了架之后,却畏缩不前、瑟瑟发抖。

时光悄无声息地逝去了,亚当斯现在已经不是班长,而且他不做班长已经有很多日子。他离开学校已经有很长时间,所以,他返回学校来看望斯特朗博士时,除了我之外,学校里认识他的人并不多。亚当斯几乎马上就要去当律师了,要去当辩护人,还要戴假发。我发现亚当斯比先前我感觉的要谦和温顺,外表也没有那么张扬,这令我颇为诧异。他也没能使世界为之倾倒,因为(在我看来)世界依旧,好像他压根儿就没有进入呢。

现在出现了一段空白,诗歌和历史书中的英雄勇士们气贯如虹地列着队,浩浩荡荡地向前挺进,似乎没完没了——后来有了什么情况?我这个时候当上了班长。我俯视着自己身后的一排学生,礼贤下士地关爱着他们中的一些人,这让我想起我刚到学校时的情形。那个小孩似乎同我毫无关系。在我记忆中,他成了人生道路上被遗忘的一件什么东西——一件我从其身边经过的东西,而不真正是我自己——几乎觉得他是别的什么人了。

我头一天在威克菲尔德先生家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她在哪儿呢?她也不见了。再也见不到小姑娘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和那个肖像画上一模一样的人在照料这个家庭。阿格尼斯——我心爱的妹妹,我的心里就是这么称呼她来着,我的顾问和朋友。她文静淑雅、善良无私,对于同她接触过的所有人来说,她就是他们生命的闪亮天使——现在已长成大人。

这个时期,我个头长高了,模样变化了,知识也积累多了,除了这些变化之外,还有什么?我有了带链子的金表,小指上戴了个戒指,身上穿了燕尾服,头发上还抹了大量的熊油——这东西同戒指搭配在一起怪难看的。我是不是又恋爱了?是的。我爱慕上了拉金斯家的大小姐。

拉金斯家的大小姐不是个小姑娘,是个成年女子,身材高挑,皮肤黝黑,眼睛深色,体形苗条。这位大小姐不再是小姑娘了,因为最小的拉金斯小姐都不是小姑娘,大小姐一定得大上三四岁,说不定三十岁了。我对她的恋情不顾一切。

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认识一些军官,这是件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我看见他们当街同她说话。她戴着帽子(她对帽子可是很有讲究)在人行道上飘然而至,身边她妹妹也戴着帽子,这时候,我看见他们横过街道去迎接她。她有说有笑,似乎以此为乐。我花了大量空闲时间在街上来回徘徊着,目的就是要见到她。一天当中,我如果能够对着她鞠上一躬(我认识拉金斯先生,所以也认识她,可以给她鞠躬),会感到更加快乐。我时不时地也会享受到鞠上一躬的荣幸。那个赛马舞会的晚上,我知道拉金斯家的大小姐会同军官们跳舞,心里就窝着怒火、痛苦不已,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什么公平可言,我也该得到些许补偿啊。

我迷恋着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茶不思饭不想,还一个劲儿地换着最新款式的丝绸领巾,一定得穿上最高档的衣服,靴子擦了又擦,心里才觉得踏实。这个时候,我才觉得似乎更配得上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属于她的一切东西,或者与她有关的一切东西,我都觉得弥足珍贵。拉金斯先生(一位脾气暴躁的老绅士,长着个双下巴,还有一只眼睛不会眨),我都觉得有趣极了。我要是不能碰上他的女儿,就到有可能碰上他的地方去。对他说上一声:“您好啊,拉金斯先生,小姐们和全家人都好吧?”这话似乎用意太过明显,我不禁觉得脸红了。

我老是琢磨着自己年龄的事,比如说我十七岁,十七岁配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年轻了,可那有什么关系呢?再说,我不是转眼工夫就二十一岁了吗?我傍晚时分常常到拉金斯家的门外去散步,不过,看到那些军官走进那个家,或者听到他们集聚在楼上的客厅里,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在那儿弹着竖琴,这时候,我就心如刀绞。有两三回,在他们全家人都上床睡觉了之后,我甚至绕着他们家兜圈子,模样不太正常,神情恍惚,心里琢磨着,哪个是拉金斯家大小姐的闺房(我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当时一定是把拉金斯先生的卧室当成了她的闺房)。心里还巴不得突然燃起一场大火,人们惊恐万状地在一旁围观,而我在这个时候,扛着梯子,冲过人群,把梯子搭在她的窗口,把她抱着救出来,再回去取她留下的东西,结果葬身火海。因为总的来说,我的爱情中没有私心杂念,所以觉得在拉金

斯小姐面前表现得像个人物,然后死去,也就心满意足了。

一般情况如此,但并非永远是这样。有时候,我的眼前会出现更美妙的景象。我穿戴打扮着自己(这得花费两小时),到拉金斯家去参加一个盛大的舞会(心里憧憬着这事有三个星期了),这时候,我沉溺于美妙的幻想中,满脑子是心旷神怡的景象。想象着自己鼓足勇气,向拉金斯小姐表白。想象着拉金斯小姐把头伏在我的肩膀上,一边说着:“哦,科波菲尔先生,我的耳朵没有听错吧!”想象着拉金斯先生第二天早晨来看我,并说:“亲爱的科波菲尔先生,我女儿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年轻并不是什么障碍。这是两万英镑,祝你们幸福快乐!”想象着姨奶奶宽容大量,向我们祝福,迪克先生和斯特朗博士出席了我们的婚礼。我自认为,自己是个有理智的人——我认为,现在回想起来,我的意思是说——自己肯定是个谦逊的人,尽管如此,还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我走向那座令人心驰神往的府邸,那儿灯火通明,欢声笑语,乐声悠扬,花团锦簇,军官云集(我看后很难受),拉金斯家的大小姐,美貌惊艳,光彩照人。她一身蓝色衣裙,头发上插着蓝色的花朵——那是勿忘我,好像她有什么必要戴勿忘我似的!这是我第一次应邀参加成人的聚会,所以感觉有点儿不自在,因为我好像跟任何人都搭不上话,任何人都好像没有什么话对我说,只有拉金斯先生除外,他问起我有关同学们的情况,他其实没必要这样做,因为我不是到那儿受人家侮辱的。但是,我在门口站立了一会儿,我心中的女神让我一饱眼福,这之后,她走到我跟前——她,拉金斯家的大小姐!满面春风地询问我跳不跳舞。

我鞠了一躬,语无伦次:“我要和你跳,拉金斯小姐。”

“不和别人跳吗?”拉金斯小姐问。

“我不愿意和别人跳。”

拉金斯小姐笑了起来,脸上还泛起了红晕(或者我觉得她脸上泛起了红晕),然后说:“等再下一支曲子,我很乐意和你跳。”

该我们跳了。“我想,这是一支华尔兹舞曲吧,”我走上前去时,拉金斯小姐半信半疑地说,“你会跳华尔兹吗?如果不会,贝利上尉……”

我偏偏就是会跳华尔兹(实际上跳得还很棒),于是,我拉着拉金斯小姐上了场。我态度严厉地把她从贝利上尉身边拉走,我毫不怀疑,他可是惨透了,但他在我眼中什么都不是。我不也一直都惨透了吗?我和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跳了华尔兹舞!我不知道身处何处,在什么样的人中间,或者跳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自己同一位蓝衣天使在空中飘飘欲仙,幸福无比,如痴如醉,直到最后,我和她单独在一个小房间里,坐在一张沙发上休息。她称赞我插在扣眼儿里的一朵花很美丽(那是一朵粉红色的山茶花,花了半个克朗买来的),我把花给了她,然后说:“我可想索要一件无价之宝啊,拉金斯小姐。”

“真的呀!那是什么东西?”拉金斯小姐问。

“你戴的一朵花,我会像守财奴珍视金子一样去珍视它。”

“你这个男孩胆儿真大,”拉金斯小姐说,“喏,拿着!”

她给了我一朵花,并没有露出不愉快的样子,我把花凑到嘴唇边,然后插到胸前。拉金斯小姐笑着,搂着我的胳膊说:“现在,把我送回到贝利上尉那儿去吧。”

我一门心思回味着刚才甜美的会面和跳华尔兹舞的情形,这时候,她挽着一位相貌平平的年长绅士再一次来到我身旁,绅士整个晚上都在玩惠斯特纸牌。拉金斯小姐说:“啊!这就是我胆大的朋友!切斯尔先生想认识你,科波菲尔先生。”

我立刻意识到,他是这家人的一个朋友,感到很高兴。

“我很佩服你的品位,先生,”切斯尔先生说,“你真了不起。我估计你对啤酒花不是很感兴趣吧。可我就是种植了大量啤酒花的人。如果你有兴趣到我那一带——也就是阿什福德一带——去转一转,我们会很高兴,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我对切斯尔先生热情洋溢地表示感谢,还同他握了手。我觉得自己做了个美梦。我再一次同拉金斯家的大小姐跳了华尔兹舞——她说我的华尔兹跳得很棒!回到家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整个夜晚,还是想象搂着蓝衣女神跳华尔兹舞的情形。此后几天时间里,我如痴如醉,沉浸在回味之中。可我在街上没有见到她,到她家也没有见到她。我只好用那神圣的信物,即那朵枯萎了的鲜花,来勉强抚慰一下自己失望的心。

“特罗特伍德,”有一天晚饭之后,阿格尼斯说,“你猜明天谁要结婚?是你爱慕的一个人呢。”

“我想不会是你吧,阿格尼斯?”

“不是我!”她正在低头抄写乐谱,这时兴高采烈地抬起头说,“你听见他说的话了吗,爸爸?是拉金斯家的大小姐呢。”

“嫁——嫁给贝利上尉?”我用仅剩的一点儿力气问了一声。

“不,不是嫁给什么上尉,是嫁给切斯尔先生,一个种啤酒花的。”

差不多有一两个星期的时间,我心情沮丧极了。我取下了戒指,穿上了最糟糕的衣服,头上也不再抹熊油了,但常常对着先前拉金斯小姐那朵枯萎的花黯然神伤。到了这个时候,由于我厌倦了这么一种生活,而又受到来自屠夫的挑衅,于是把花朵扔掉,出去同那屠夫干了一仗,结果把他打得落花流水。

这件事,还有再次戴上戒指,同时适度地抹点儿熊油,这就是我现在能辨认出来进入十七岁时的最后痕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