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大盗贼仓皇出逃
第48章
大盗贼仓皇出逃
打夜幕降落这个城市起,趁着黑暗在偌大个伦敦干下的所有罪恶勾当中,这一起是最令人发指的。在清晨的空气里散发着腥臭味的所有可怕事情中,这一起是最令人掩鼻的,最惨无人道的。
太阳跃出地面,升起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城市上空,射出璀璨夺目的光华,灿烂的阳光不仅给人间带回光明,也带回新的生命、希望和青春活力。太阳把它的光线一律平等地射进富丽的彩色玻璃窗户和纸糊的普通窗户,射进大教堂的穹顶和破房子的缝隙。它也照亮了横躺着那被害女人的房间。如果这幅情景在昏暗的曙色中是惨不忍睹的,那么如今在明亮的阳光下会是什么样子!
他没有动弹,也不敢动弹。他曾听到她的一声呻吟,看到她的手微微一动,在狂怒和恐惧的驱使之下,他又举起棍子朝她砸了一下又一下。他曾用毯子把尸体盖住,但是他不敢想象那双眼睛,不敢想象它在转过来望着自己,宁可看见它往上瞪着天花板,仿佛在观望那汪鲜血在太阳光里抖动的倒影。因此,他又把毯子掀掉,重新露出尸体——不过是血肉模糊的一团,仅此而已——可是,这是什么样的血呀,那么多的肉呀!
他划一根火柴把炉子点着,然后将棍子塞到里面。棍子的一端粘有头发,烧着后化作一弯儿轻灰,在气流的吸动下打着旋飘入烟囱。他尽管胆大如斗,可见到这样的情景也怕得要命。但是他仍然拿着那件凶器,直到它断成两截,然后把手中的一截扔进煤火,望着它渐渐燃成灰烬。他洗了洗手,抹了抹衣服;上面有许多抹不掉的血迹,于是他干脆一片片地剪下来,扔进炉子里烧成灰。可是,屋里到处都是血迹!连狗的爪子上也沾满鲜血。
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一次背朝尸体,没有,一秒钟也没有。做好上述准备工作以后,他朝门口退去,还牵着狗,唯恐它的爪子再次踩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街上。他轻轻关上门,锁好,拔掉钥匙,离开了那栋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朝窗子瞥了一眼。断定从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窗帘仍然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子亮起来,可是她再也看不见那亮光了。她的尸体差不多就横在窗帘下面。他是知道得很清楚的。上帝啊,阳光怎么偏偏泻进那个地方呢!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工夫。走出那间屋子以后,他真感到浑身一轻。他朝狗打个呼哨,随即迅速离去。
他穿过伊斯林顿,朝耸立着惠廷顿纪念碑的海盖特山大步走去,一不知干什么,二不知去哪里——他差不多才开始往下走,又突然间向右拐,从小路越过田野,绕过凯恩树林,于是来到哈姆斯特德草地。他越过低凹的健身谷,爬上对面的小山坡,穿过连接哈姆斯特德村和海盖特村的大路,沿着剩下的一段草地走到北端的田野里。他躺在树篱下睡了一觉。
不一会儿,他又爬起来赶路——不是深入乡下去,而是沿着大路重新往伦敦走——然后又折回来——然后又从另一个方向踩过他已经踩过的地带——然后在田野里晃来晃去,在水沟旁躺下歇息,又站起来寻找什么别的地方,重复这一过程,然后又漫无目标地往前走着。
附近有哪个地方人不太多,去弄点吃的喝的东西?亨登。这是个好地方,路不远,许多人也走不到那里。于是,他决定去亨登——时而跑得非常快,时而说来也很怪,走路慢得像蜗牛爬,或者干脆停下来,拿起棍子对着树篱乱敲一阵子。可是,到了亨登以后,他所遇到的人——包括门口的孩子在内——好像都在以怀疑的目光望着他。他不敢买一点吃的和喝的又转身往回走,尽管他已经有几小时没有吃东西。他又一次在哈姆斯特德草地晃来晃去,不知道该上哪里去。
他不知走了多少英里路,仍然回到老地方。上午和中午已经过去,眼看天色越来越晚,他仍在来来回回,上上下下,转了一圈又一圈,仍在同一地方晃过来晃过去。最后,他走开了,决定去哈特菲尔德。
赛克斯带着狗从教堂旁边下山来到这个宁静的村子,拖着沉重的脚步沿着小街往前走去,只见前面有一家小酒店露出昏暗的灯光,便悄悄地溜进店里。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他几乎精疲力尽,狗也不习惯长途跋涉,一瘸一拐地走不动了。店堂里生着火,炉前有几个庄稼汉在喝酒。他们为这陌生人腾出座位,但是他走到最偏僻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或者说跟他的狗在一起——吃着,喝着。他不时丢给它一小块食物。
聚在这里的几个庄稼汉在谈论这一带的土地和农民,这些话题谈完以后,他们转到上星期日下葬的那个老头儿的年龄问题上。在座的几个年轻人认为他已经很老,在座的几个老头儿则认为他还相当年轻——有个白发老爷爷说,他年纪还没有他自己大——如果他注意保养的话,至少还可以活他个十到十五年——如果他注意保养的话。
这些话里没有什么值得注意或令人担心的内容。那盗贼付过酒钱以后,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谁也不去注意他,他几乎快要睡着了,忽然被一个新客人进门的声音所惊醒。
来客是个样子滑稽的小贩兼江湖骗子。他背上扛着个货箱,凭着一双脚走遍乡下,叫卖磨石、磨刀带、剃刀、胰子、马具润滑膏、狗药、马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之类的物品。他一踏进门就跟那几个庄稼人聊家常似的说说笑笑。吃完晚饭以后,他打开他的百宝箱,巧妙地一边开玩笑,一边做生意。
“这是什么玩意儿呀?好吃吗,哈里?”一个乡下人咧嘴一笑,指指箱子角落里几块糕似的东西。
“这玩意儿,”小贩拿起一块说,“这玩意儿叫做合成肥皂,用来除去丝绸、缎子、亚麻布、麻纱、棉布、
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毛葛或毛线衣上的各种油迹、锈斑、污垢或霉点,那可是绝对管用的,不可多得的。用这种绝对管用、不可多得的合成肥皂来洗葡萄酒渍、水果渍、啤酒渍、水渍、油漆、沥青,还有别的什么渍,那也是一搓就掉的。哪位千金小姐要是名节上有了污点,只要吞下一块,包她立即见效——因为这玩意儿有毒。哪位先生要想证明自己清白,只要咽下一小方块,他的名声马上无可非议——因为这玩意儿跟手枪子弹一样效果令人满意,而且味道要难受得多,吃下去当然更有面子。一便士一块。这么好的东西,一便士一块!”
有两个人当即买下一块,还有几个人显然开始动心。小贩见状,吹得更加天花乱坠。
“这玩意儿一出厂就被抢购一空,”小贩说,“眼下有十四部水磨、六台蒸汽机和一个伏打电池组昼夜不停地生产,还是供不应求。工人们豁出命来干,他们一死马上给遗孀发抚恤金,连孩子都每人每年给二十镑,双胞胎要给五十镑。一便士一块!两个半便士的铜板也一样,四个法寻的铜板更欢迎。一便士一块!葡萄酒渍、水果渍、啤酒渍、水渍、油漆、沥青、泥迹、血迹,什么渍都去得干干净净!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个污迹,他还来不及给我叫一品脱啤酒,我管保它去得干干净净。”
“哈!”赛克斯跳起身喊着说,“把帽子还给我。”
“你还来不及过来拿帽子,”小贩朝大伙儿眨眨眼睛说,“我管保上面的污迹去得一干二净。诸位看好了,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个黑色的污迹,大不过一个先令,厚却超过个半克朗的银币。不管它是葡萄酒渍、水果渍、啤酒渍、水渍、油漆、沥青、泥迹还是血迹——”
小贩还没有把话说完,赛克斯早已破口大骂,掀翻桌子,从小贩手里夺过帽子,冲出了酒店。
凶手还像一天来那样不由自主地情绪反常,犹豫不决。他发现后面没有人跟着,认为人家很可能把他当做一个赌气的醉鬼,于是转身仍从村里往回走。街上停着一辆马车,他躲着刺眼的灯光从它的旁边走过去,忽然认出它是从伦敦来的邮递马车,停在小邮局门口。他几乎清楚接下来是怎么回来,还是走到马路对面去偷听。
随车的邮差站在门口,等着取邮袋。这时候一个猎场看守打扮的人走过来,邮差便把搁在人行道上的一个篮子交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邮差说,“喂,里面的人动作快一点,行不行?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也没有及时准备好,要知道,这可不行啊!”
“城里有什么新闻没有,本?”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退到窗板跟前,想好好地看一眼那几匹马。
“据我所知没有,”邮差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另外,我还听说斯匹特尔菲尔兹一带出了一起人命案,不过我也不大相信。”
“哦,确有这回事儿,”车上一位先生从窗户里伸出脑袋说,“还是一起可怕的谋杀案呢。”
“真的,先生?”邮差触触帽子行个礼说,“请问,被杀的是个男的还是女的,先生?”
“是个女的,”那位先生答道,“有人猜测——”
“快点,本!”车夫不耐烦地说。
“这该死的邮袋,”邮差说,“里面的人是不是都睡着了?”
“来了!”邮局职员一边往外奔,一边喊着说。
“现在才来,”邮差抱怨说,“啊,你活像那个有钱的小姑娘,老说要爱上我,可是我真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哩。递过来,松手。好——来!”
号角吹起一支悦耳的曲子。邮车出发了。
赛克斯仍然站在街上,听了刚才这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也没有狂躁不安,只是有点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上哪里去。最后,他踏上了由哈特菲尔德通往圣奥尔本斯的大路。
他一股脑儿地往前走着,但是,当他离开村子,踏上冷清清、黑洞洞的大路的时候,他感到一阵恐惧朝他袭来,一直抖到心里。前面的每样东西,无论是实的还是虚的,静的还是动的,看上去都像是妖魔鬼怪。然而,这些可怕的东西都比不上萦绕心头的幻觉,今天早晨那个骇人的身影仿佛始终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他在黑暗中辨得出它的影子,补得上它轮廓上的细枝末节。他仿佛看得到它直挺挺、冷冰冰地大步往前走,听得见它的衣服擦过树叶发出的窸窣声;刮过的每一阵风里都传来最后那阵低沉的惨叫声。他停它也停;他跑它跟在后面——而且它不是跑着跟上来——那样倒让人好受一些——而只是像一具被赋予机械生命力的尸体,由一股不增强也不减弱的阴风慢慢地推向前。
他在绝望之中几次发狠转过身去,决心要把幽灵赶开,哪怕它在逼视自己的脸。但是,他转身它也转身,而且重新跟在他的身后,吓得他毛发直竖,浑身发僵。那天上午,他一直见它在他的前面,现在它却到了他的后面——而且寸步不离。他背靠堤岸,它就立在他的上方,在寒冷的夜空的衬托下看得一清二楚;他背靠大路躺下,它就静悄悄、笔直直、一动不动地立在他的头顶——活像一块墓碑,上面还用血写着铭文。
别再说什么杀人犯可以逍遥法外吧;别再提什么老天无眼吧。这样担惊受怕地活过漫长的一分钟,并不比横死几百回好受多少。
他路过一片田野,见到有个木棚,打算在那里过夜。门口有三棵高大的杨树,因此木棚里黑咕隆咚的。风儿刮过树叶,发出凄凉的呜咽声。天亮之前他怎么也不敢再往前。他紧挨着墙躺下身子——开始经受新的折磨。
这时候,另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也像他刚刚摆脱的幻影那样久久不散,甚至比它更加可怕。黑暗
中露出两只瞪得滴溜滚圆的眼睛,本身有光,却又照不亮别的东西。那双眼睛是如此呆滞无神,他宁可看在眼里,也不愿意想在心里。眼睛仅有两只,却又无处不在。他要是挡住视线,凶杀现场随即出现,屋里每件熟悉的物品都历历在目,即使他在脑子里点数这些东西,有几件也不见得想得起来,每一件都在惯常的地方。尸体也在原来位置,它的眼睛跟他溜出屋子时所看到的一模一样。他站起身,冲到外面的田野里。那个阴影也跟在他的后面。他又走进木棚,再次缩成一团。他还来不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四肢发抖,每个毛孔里都渗出冷汗,怀着只有他自己才说得清的恐惧躺在那里。突然间,夜风里传来远处的呼叫声,以及惊恐交织的喧闹声。在那样冷落的场所听到任何人声,哪怕真是出于恐惧的呼喊声,对他来说也是惊心动魄的。他以为大祸快要临头,抖起精神一跃而起,冲到外面的野地里。
广阔的天空仿佛在燃烧。熊熊的火焰不停地上下翻腾,迸出阵雨般的火星,直冲九天云霄,照亮了方圆数英里地方,滚滚的浓烟朝他站立的方向疾驶。随着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喊声和嘈杂声越来越响。他听得见有人在喊“救火”,中间还夹杂着警铃声,庞然大物倒地的轰然声。火焰包围了什么新的障碍物,犹如获得了新的营养,精神抖擞地蹿向夜空,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在他观火的当儿,嘈杂声有增无减。那里人头攒动——有男人也有女人——火光冲天,一片混乱。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一种新的生活。他穿过荆棘和树木,越过栅栏和篱笆——笔直地,不顾一切地往前冲——像他的狗那样发疯似的往前冲;它飞也似的跑在他的前面,不停地狂吠乱叫。
他来到失火现场。连衣服也来不及穿好的人们在来回奔跑,有的想把受惊的马牵出马厩,有的在把牛赶出围栏和木棚,有的不顾下雨般的火星,冒着烧红的柱梁坠落的危险,从着了火的建筑物里抢搬东西。一小时以前还是门窗的地方,如今成了大窟窿,但见里面一片火海。墙壁在摇晃,轰然倒塌在燃烧着的楼梯井里;铅和铁熔化成白热的**,汩汩地往地面倾泻;女人和孩子尖声哭叫;男人乱喊乱嚷,互相鼓励。抽水泵的铿锵声,水喷射在着了火的木头上发出的嘶嘶声,与撼天震地的嘈杂声混成一片。他也喊着,直到把喉咙喊哑。为了逃避往事,逃避自己,他钻进密密的人群里。
那天夜里,他东奔西跑,时而帮助抽水,时而冲过浓烟烈火,但是始终留在声音最响、人最拥挤的地方。他在梯子上爬上爬下,在房顶上走来走去,踩着在他的体重之下摇摇欲坠的楼板,不顾上面下落的砖头和石块,反正这场大火的所到之处都留下了他的脚印。但是,他仿佛有魔法保护似的,身上既没有一道擦伤,也没有一处青肿,既不感到很累,也不觉得害怕,直到天又破晓,只剩下几缕青烟和一堆乌黑的瓦砾。
这个疯狂而又兴奋的时刻过去以后,他所犯下的可怕罪行以十倍的强度重新出现在脑海里。他疑心重重地望着四下里,只见人们一堆堆地围在一起互相交谈,他担心自己成为他们的话题。他用手指一招,狗立即领会意思,乖乖地走过来,他们俩悄悄地离了火场。他从一台救火泵附近走过,看见那里坐着几个人,他们招呼他过去一起吃些点心。他吃了点面包和冷肉,而在拿起杯子喝啤酒的当儿,听到几个从伦敦来的消防员在谈论杀人案的事。“据说,凶手是朝伯明翰方向逃跑的,”其中一人说,“不过,人家准能把他捉拿归案,侦探已经出动,明天晚上之前通缉令将传遍全国各地。”
他急忙走开了,他走呀走呀,一直走到快要累翻在地,然后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断断续续、心神不宁地睡了很长时间。他又漫无目标地往前走,心里仍然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担心又要熬过一个孤独的夜晚。
突然之间,他横下一条心,决定回伦敦。
“那儿至少还可以找人说说话,”他心里转念,“而且有个安全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下这么多踪迹以后,人家决不会想到去那儿捉拿我。我干吗不先避他一个礼拜风头,然后逼费金拿点钱出来去法国?该死的,我要冒冒这个险。”
他立即把这个突发的念头付诸行动,选择行人稀少的路径踏上了归途。他决定先在离市区不远的地方潜伏下来,到了傍晚再迂回进入伦敦,然后径直去他既定的目的地。
可是,狗怎么办?要是他的相貌、特征已经发送出去,人家不会忘记他的,狗也不知去向,而且认为多半是跟他在一块儿。那样的话,他走在街上说不定会遭到逮捕。他决定把它溺死,于是一边往前走,寻找哪里有水池,一边拾起一块大石头,缚在自己的手绢上。
狗发现主人在做这些准备工作,抬起头来望着他的脸。它也许本能地领会他这么做的大概意图,也许察觉那盗贼在以比平时更加严厉的目光斜视自己,反正它提心吊胆地跟在后面比往常远一点的地方。当主人放慢脚步的时候,它缩头缩脑,抖个不停;而当主人停在一个水池旁边,回过头叫它的时候,它干脆站着不动了。
“难道你没有听见我在叫你?过来!”赛克斯喝道。
狗完全出于习惯走过去,但是,当赛克斯弯下身,想把手绢系在它的脖子上的时候,它发出一阵低沉的呜咽声,又缩了回去。
“回来!”那盗贼说。
狗摇着尾巴,但是没有动弹。赛克斯做了个活套索,又叫它一声。
狗朝前走一步,往后退一步,停了一刹那,然后转过身去,以最快的速度跑开了。
赛克斯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呼哨,然后坐下来,等着狗回来。可是哪里还有它的影子?最后,他继续赶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