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五十四章·和你一样为情所困
仇范第一次遇见我。不不不,这个说法不对。再来!
我第一次遇见仇范,那是一个炎炎夏季。很奇怪,我关于周先生所有的记忆都是以秋冬作为背景基调。没有写过我和他的夏天。夏天的记忆是属于我和仇范的。那段记忆持续七年。我本以为七年会很长,直到她对我说,我们要一直在一起,直到过去一个又一个的七年。
七年之痒你知道吗?
那说的是夫妻!
不不,我们也算是夫妻吧!
不算。
当时我大概只有14岁,从小镇考到北京市里的重点中学,短时间的离开我的妈妈。妈妈一直洁身自好,却在那一年被附近一家专熬猪皮的妇人抓住把柄,硬说我妈妈在理发店勾引男人。有一天妈妈被那妇人号召来的几个朋友一起把我妈揍了一顿。这些我都是后来听说的。我崇尚真爱,如果那是真爱,我希望她能获得幸福。但是,如果只是觉得自己无依无靠,寂寞难当就做出下三滥的事情。我感到可耻。所以,我总是趁寒暑假在外做兼职,去唱歌,做义工。我做过很多很多工作,是一个年轻女孩们在最美好的年纪学化妆学打扮交男朋友的年纪。而我除了打工赚钱,奋力抛弃自己的旧身份——杀人犯的孩子,还有不停地写写写,写得忘情而夜夜失眠。
第一次见到仇范,是惊讶于她的眼睛。一双深褐色的瞳仁,没有一丝杂质,灵气四溢,乌溜溜转动。相比于我由于长期失眠形成的乌青的肿眼泡,真是白云见黑土。我总是被吸引过去,找准机会一直静静地看着她,追寻那双美丽的眼睛,她看向学校的国旗,我看向她;她看向黑板,我看向她;她看向我,我还在看她。
有些早晨,早自习的时候,老师规定了阅读任务,就坐在讲台上闭目养神。所有学生都按照规定大声朗读的时候,仇范会掏出语文书,树立在桌上,用两只手扶着。随心所欲地找出她最喜欢的一段开始读,我就出神地望着她睫毛翻飞下的眼珠,它一会看向上,一会儿看向下,在翻页的时候,还会淘气地跳动几下。
她常常声情并茂地读:
“我生性执抝,急躁;
我的情人却坚忍而有耐心。
潮水涨来时,我拥抱着他;
潮水退去时,我扑倒在他的脚下。
曾有多少次,
当美人鱼从海底钻出海面,坐在礁石上欣赏星空时,我围绕她们跳过舞;
曾有多少次,
当有情人向俊俏的少女倾诉自己为爱情所苦时,我陪伴他长吁短叹,帮助他将钟情吐露;
曾有多少次,我与礁石同席对饮,它竟纹丝不动,我同它嘻嘻哈哈,它竟面无笑容。
我曾从海中托起过多少人的躯体,使他们从死里逃生;
我又从海底透出过多少珍珠,作为向美女丽人的馈赠。
夜阑人静,万物都在梦想中沉睡,唯有我彻夜不寐;时而歌唱,时而叹息。呜呼!彻夜不眠让我形容憔悴。纵使我满腹爱情,而爱情的真谛就是清醒。
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使我终身的工作。”
她读的是纪伯伦的《浪之歌》。
我看着她读完,于是她终于忍不住地问我:“离歌,你是喜欢我妈?”
“我不知道。”我回答。
“你一定是喜欢我,但是我是女生耶。”她手里拿着刚发下来的试卷,上面老师的分数红得很醒目,100分。她将它对折,小心翼翼地塞进书包里。嘴里含着棒棒糖,嘟囔说了一半,空出一只手,握住棒棍,将糖拉出来,发出啵的一声。
我看着她嘴边一圈黏黏的糖水,想舔上一口。这个贪吃的想法让我不自觉的吐了吐舌头。
我站在我俩桌位的中间,藏起自己不及格的卷子到屉子里,有些羞愧。但我还是应该想想她的提问,怎么回答才好。
她看着我好半天,我又憋出一句,我不知道的话来。
哈哈,她甜蜜地笑出声来。”你知道一般支支吾吾回答不知道的人都在默认吗?“
“我没有!”我狡辩说。
“我也喜欢你。”她猛地给我一个啵儿,将刚才嘴边的糖水给我嘴边盖上一个戳。然后牵起我的手,我们一齐走出教室,走出学校,走到大路上。烈阳当头,我们汗水沾湿脖颈。一路上,我低着头,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总用舌头舔舐唇边的甜味。
她没有拒绝我,所以她一定是有过同性经验的。可后来有一天,她说我是她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才知道,我是那个起了开头的人,我是祸端。我不是从她身上学到了什么样的知识,而是我教会了她去学。因为爱,她愿意去尝试。
她死后,我一直思念她的眼睛。有时候会设想,人死后眼睛里瞳仁的变质过程。最初的深褐色会慢慢消褪和眼白融为一体,就像电视上那些白眼珠的僵尸或者瞳仁细长的吸血鬼吗?还是深褐色转而变成神秘的黑,刚开始是红,血红转而黑红?不对,人死后血液就不再流动了。就像徐明哲被杀的那天,他是因为心脏截停而死,血液流出来还没有形成偌大的河流就凝固了。那就自然是变不成红彤彤的双眼了。白色会很瘆人,红色又显得凄厉。还是人活着好啊。
我们去操场上散步,坐在篮球架下面,看几位小帅哥打球,一边站起来欢呼,一边接受他们灼目的眼神。我和她对望一眼,笑得岔气。然后她问我:“你觉得七年之后,
我们会怎样?”
我说:“啊,那时候,我们刚好大学毕业了。”
她回答:“恩,你会很早就结婚吗?”
我肯定地说:“不会。”
她又问:“那什么时候结婚?”
“我没想那么远呢!那你呢?“
“我想和你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她看着我,那时候,夕阳和晚霞给她柔软的发丝镀上一层金色,脸上的绒毛也闪闪发光,最美的还是那对大双眼皮的眼睛,充满了梦幻的五彩。
“那七年之后的七年呢?”我又问。
“当然还是和你在一起。”她继续说。
“你不结婚吗?”我问。
她说:“结婚也可以和你在一起啊。”眼睛看向地面。
我们一起洗澡,要求对方**相向,彼此嘲笑对方的发育和生理期。
那时候,我妈妈还是个仙女儿,她来寄读学校看我,仇范用胳膊肘拐拐我,说:“想不到你妈妈这么美。”
妈妈知道我讨厌过去,所以也不常来看我,怕我不高兴。
但是那是一个印记,不可能是过去。就像你是卖猪皮家的孩子,一辈子你都是,不管你以后家里还卖不卖熬猪皮。直到一年一年过去,我见到了妈妈脸上岁月的痕迹,我和仇范的感情也因为她更加放浪不羁,在上大学时就分道扬镳。
于是我知道了七年很短,誓言很不堪一击。不过从仇范身上,我从没有过多期许。这只是一个私密游戏,不可以公之于众的。
七年真的很短,七年之后又三年,那就是十年。十年之后,仇范死了。
别人的,
如同她曾接受我的千吻一样,
她将会是别人的了。
她的声音,
她的洁白的身体,
她的无止尽的双眼。
仇范把自己献祭给了死神。徐明哲把自己扔弃在蛮荒之地。
周先生第一次遇见金小姐,那是在大学,差不多就是我和仇范初见的时刻。他们初见的时候,周先生对金小姐暗生情愫,默默地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他的确是痴情人。为了爱情不顾一起,玩火自焚。
我们曾经处在一个统一的时空里面,彼此经历彼此的故事,开启一个能推动情节发展的机关。不就是真切的蝴蝶效应吗?
这件事情,这起计划良久的谋杀是最初就开始的。从无意中知道我与仇范的关系就开始了。周先生要一个人去承担金珠善的死的重担,所有接连杀掉仇范,杀掉徐明哲。他们之间对待死亡这件事是有过商榷的。一个说,你要死还是要离歌死,另一个说我死。
我看着周先生的脸,依旧冷峻英气,胸中一阵酸楚和怨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