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五七章二百五的皇帝(中)
冰冷的声音从兰陵王府的外传进来,接着就是稀里哗啦的甲胄的声音。刚才已经安静下来的墙头,无数的士兵冒出头来,在他们的手上弓箭高高举起,瞄准了王府正房的门口,不断有顶盔掼甲的士兵从外面冲进院子,片刻就将整个院子堵得满满的。
一个身穿赭黄袍的男子,缓步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在他的身边,几个全副武装的御林军警惕的看着在厅堂中央的小马哥众人。
“呃,皇兄,你……你怎么来了……”
即使兰陵王不称呼黄袍男子,就冲着他的这身装扮,小马哥也能猜到他是谁。在古代等级制度森严,敢身穿皇袍的,屈指可数。眼前这个家伙就是北齐的皇帝高纬。
挺着个**的肚子,脚步上去有些虚华,明明年纪不大,却要两个太监在他的身边轻轻搀扶着,脸色蜡黄,看上去就知道这货已经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面对着耸立在周围的箭林,小马哥没有多少担心,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高纬。这家伙可是昏君中的典范,混蛋中的极品。北齐的亡国,完全是这货自己一手造成的。无论是斛律光还是高长恭,只要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活着,在面对周朝的时候,都不会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可是他偏偏吃错药一样的,自毁长城,将国家的脊梁亲手打断了,而且还连着打断了两根。
对付昏君小马哥有的是办法,这些家伙为了一己私欲,什么事儿都干的出来,只要小马哥的手上有足够的玩物,就能轻松化解眼前的危机。别看那些泛着寒光的箭蔟看起来很吓人,在高纬这种货色的手上,根本就发挥不出半点儿的威力。
从前几次陷入到这种困境,小马哥都比较恐惧,毕竟只要对方一声令下,就能够将他们变成刺猬。可是现在,他不但没有任何害怕的心思,反而还有了和高纬聊会天的想法。戏弄戏弄笨蛋,感受一下他们崇拜的目光,貌似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想到这些,小马哥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悠久的历史文明中,朝代的更迭令人眼花缭乱,其中当然也不会缺少昏君的影子。但是能够昏到高纬那种程度的,还真是不多。
“这也是一种境界,一般人还真做不到。”
自毁长城,亲手干掉了兰陵王、斛律光这样的事儿,很多昏君都干过,算不得是奇葩。但是大军压境了,还能够和妃子玩乐的就不多了。皇城的门户都被人打开了,他才有点儿着慌,但是当听到爱妃一句话立刻有将之抛在脑后:
“皇上,在陪小奴家玩一会儿嘛!”
得,去特么的打仗吧,陪妃子玩好了才行。于是,高纬直接无视了敌军的攻城,而是将有限的精力完全放在了陪美女玩耍的大业中。
大将想出了办法,通过挖地道该对手突然袭击,地道挖好了,正要马上进攻的时候,高纬一句话:
“等会,谁也不许打架,朕的老婆说了,从来没到地道里玩过呢,等朕的老婆玩够了再打架!”
结果,大军全部停止继续挖地道,高纬等冯淑妃打扮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出现在地道中。自己的大军听从高纬的指挥,人家北周的士兵可不听他的,利用这段时间做好了支援工作。好好的一场突袭,变成了肉搏,结果当然是吃到了一场败仗。
两军对垒,都城已经被北周包围了,高纬有点儿麻爪,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跑,好在被大将军给劝住了。结果,正在关键时候,又是冯淑妃在高纬耳边说了一句话:
“万岁,我怕!”
“艹,朕的老婆已经害怕了,还打个毛线啊!儿郎们,跑吧!”
惨败几乎也就没什么疑问了。
眼看着撑不住了,高纬也真是个人才,心里一琢磨:
“这是要亡国啊,不行,朕这样的人才怎么能当亡国君呢?”
于是乎将自己八岁的儿子推上前台当皇帝去应急,自己号称是太上皇,在后宫继续自由玩耍。儿子当皇帝没几天,都城告破,北齐灭亡,连同高纬在内的高家满门,都被心狠手辣的宇文邕砍掉了脑袋。
高纬是皇帝中的奇葩,就是在所有昏君中,恐怕也挑不出几个能够比他还要混蛋的了。
小马哥看着挺着肚子站在面前的高纬,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忽悠一个英明的君主,也许小马哥力有不逮,但是如果连高纬这样的二百五都对付不了,小马哥干脆还是死了算了,给好人让个地儿。
对和自己打招呼的兰陵王,高纬连看都没看一眼,赶苍蝇一样的摆了摆手:
“一边去,我问他呢,他说朕是二百五?二百五是什么意思?”
这货还揪住二百五不放手了,就连刚才小马哥直呼他名字的事儿都没这么上心。
“武嘛,威武的意思嘛,二百五,就是二百倍的威武,比威武强多了。看陛下这伟岸的英姿就能感觉出来,寻常的威武已经没有办法形容你了!”
马屁脱口而出,一边说话,小马哥还一边对高纬微微欠身。这礼节简直和没有一样,这年月就是官员看了高纬这个皇帝也要大礼参拜啊,可是小马哥一介布衣,仅仅欠了欠身,这已经算是大不敬了。没想到高纬在听了二百五的解释之后,竟然“龙颜大悦”,拍着手笑着喊道:
“真的,哈哈,太好了,朕也认为威武根本就不能用来形容朕,那是对朕的侮辱。二百五,嗯,不错,从此以后所有人都要称呼我是二百五的皇帝!”
一边说着,高纬还一边努力的挺了挺肚子,让自己能够变得更二百五一些。只是看他肥肿流油的样子,小马哥始终觉得站在自己的面前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口春节时候等着被宰杀的年猪!
御林军中也绝对不缺少阿谀奉承的人,随着高纬的话音落下,立刻有人高声喊道:
“吾皇二百五!”
喊声越来越大,颇有点儿山呼海啸的意思。马援和吴三桂两个老家伙早就已经把脸扭到身后了,只是看他们抖动的衣服就知道,这二位已经快要笑得背过气去了。
在一片吾皇二百五的喊声中,还真有一点儿不和谐的声音传来,就在高纬的身边,一个三屡垂髯的男子,猛的低下了脑袋,鼻子里还发出了吭哧一声。
“嗯,大胆,何人在耻笑朕,难道觉得朕不够二百五么?”
喊声立刻消失了,御林军们一个个噤若寒蝉,有人还幸灾乐祸的看着高纬身边的男子。
噗通一声,男子连忙跪在地上:
“吾皇二百五,老臣当然能够感受到吾皇的二百五气息威慑天下,只是臣距离吾皇最近,承受不了这股强大的威压,所以才会忍不住将身体的浊气放出,以至于对吾皇不敬,请万岁治罪。”
小马哥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愣愣的看着那个男子,这货不要脸的精神连他都自愧不如,明明是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愣是让他给转移部位了。而且从他的刚才的表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来,好像在他理解“二百五”的含义中,应该是最接近这个词的本意的。
“不应该啊!”
马野小声的嘟哝着,二百五这个称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不知道,反正怎么也应该是晚于南北朝时期。
“哈哈,原来如此,穆爱卿就你这个小身板,还真无法承受朕的威严,罢了,罢了,这次就算了,起来吧,恕你无罪!”
轻飘飘的一句话,摆了摆手,男子就算是没事儿了,恭恭敬敬的对高纬磕了个头,从地上爬起来。马野清晰的看到,周围有御林军的眼神中露出了些许失落。看来很多人都琢磨着看看这个三屡长髯的家伙倒霉的,只是事与愿违。
高纬再次将视线落在了小马哥身上,不过态度明显好了很多:
“既然朕在你心中如此了不得,你为什么还要着急走呢?”
“启禀万岁,最了解你的臣子都无法承受您的威严,你说我这一介草民又如何能够承受得了呢?所以就想着早点儿离开,免得万岁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有辱圣听!”
“呃?不会吧,看你现在的样子,也没什么狼狈的啊,这不是好好的嘛!”
还行,这货没有傻彻底,至少没有被小马哥的“称赞”弄的找不到北。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小马哥神态自若。比站在他身后的御林军还要镇定自若。
“哈哈,那是小民之前刚刚服用了灵丹妙药,否则早就已经委顿在地了!”
这样的话,也就能忽悠忽悠高纬这样的笨蛋,凡是长了点脑子的人都没有办法相信。
果然,听到了灵丹妙药,高纬的眼睛立刻就开始烁烁放光:
“什么灵丹妙药,快拿出来,让朕瞧瞧!”
马野满脸堆笑,答应了一声,从登山包里拿出了一瓶酒,把瓶盖扭开,一股清香的酒味就飘散出来。
……
...
...
一个身穿赭黄袍的男子,缓步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在他的身边,几个全副武装的御林军警惕的看着在厅堂中央的小马哥众人。
“呃,皇兄,你……你怎么来了……”
即使兰陵王不称呼黄袍男子,就冲着他的这身装扮,小马哥也能猜到他是谁。在古代等级制度森严,敢身穿皇袍的,屈指可数。眼前这个家伙就是北齐的皇帝高纬。
挺着个**的肚子,脚步上去有些虚华,明明年纪不大,却要两个太监在他的身边轻轻搀扶着,脸色蜡黄,看上去就知道这货已经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面对着耸立在周围的箭林,小马哥没有多少担心,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高纬。这家伙可是昏君中的典范,混蛋中的极品。北齐的亡国,完全是这货自己一手造成的。无论是斛律光还是高长恭,只要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活着,在面对周朝的时候,都不会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可是他偏偏吃错药一样的,自毁长城,将国家的脊梁亲手打断了,而且还连着打断了两根。
对付昏君小马哥有的是办法,这些家伙为了一己私欲,什么事儿都干的出来,只要小马哥的手上有足够的玩物,就能轻松化解眼前的危机。别看那些泛着寒光的箭蔟看起来很吓人,在高纬这种货色的手上,根本就发挥不出半点儿的威力。
从前几次陷入到这种困境,小马哥都比较恐惧,毕竟只要对方一声令下,就能够将他们变成刺猬。可是现在,他不但没有任何害怕的心思,反而还有了和高纬聊会天的想法。戏弄戏弄笨蛋,感受一下他们崇拜的目光,貌似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想到这些,小马哥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悠久的历史文明中,朝代的更迭令人眼花缭乱,其中当然也不会缺少昏君的影子。但是能够昏到高纬那种程度的,还真是不多。
“这也是一种境界,一般人还真做不到。”
自毁长城,亲手干掉了兰陵王、斛律光这样的事儿,很多昏君都干过,算不得是奇葩。但是大军压境了,还能够和妃子玩乐的就不多了。皇城的门户都被人打开了,他才有点儿着慌,但是当听到爱妃一句话立刻有将之抛在脑后:
“皇上,在陪小奴家玩一会儿嘛!”
得,去特么的打仗吧,陪妃子玩好了才行。于是,高纬直接无视了敌军的攻城,而是将有限的精力完全放在了陪美女玩耍的大业中。
大将想出了办法,通过挖地道该对手突然袭击,地道挖好了,正要马上进攻的时候,高纬一句话:
“等会,谁也不许打架,朕的老婆说了,从来没到地道里玩过呢,等朕的老婆玩够了再打架!”
结果,大军全部停止继续挖地道,高纬等冯淑妃打扮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出现在地道中。自己的大军听从高纬的指挥,人家北周的士兵可不听他的,利用这段时间做好了支援工作。好好的一场突袭,变成了肉搏,结果当然是吃到了一场败仗。
两军对垒,都城已经被北周包围了,高纬有点儿麻爪,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跑,好在被大将军给劝住了。结果,正在关键时候,又是冯淑妃在高纬耳边说了一句话:
“万岁,我怕!”
“艹,朕的老婆已经害怕了,还打个毛线啊!儿郎们,跑吧!”
惨败几乎也就没什么疑问了。
眼看着撑不住了,高纬也真是个人才,心里一琢磨:
“这是要亡国啊,不行,朕这样的人才怎么能当亡国君呢?”
于是乎将自己八岁的儿子推上前台当皇帝去应急,自己号称是太上皇,在后宫继续自由玩耍。儿子当皇帝没几天,都城告破,北齐灭亡,连同高纬在内的高家满门,都被心狠手辣的宇文邕砍掉了脑袋。
高纬是皇帝中的奇葩,就是在所有昏君中,恐怕也挑不出几个能够比他还要混蛋的了。
小马哥看着挺着肚子站在面前的高纬,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忽悠一个英明的君主,也许小马哥力有不逮,但是如果连高纬这样的二百五都对付不了,小马哥干脆还是死了算了,给好人让个地儿。
对和自己打招呼的兰陵王,高纬连看都没看一眼,赶苍蝇一样的摆了摆手:
“一边去,我问他呢,他说朕是二百五?二百五是什么意思?”
这货还揪住二百五不放手了,就连刚才小马哥直呼他名字的事儿都没这么上心。
“武嘛,威武的意思嘛,二百五,就是二百倍的威武,比威武强多了。看陛下这伟岸的英姿就能感觉出来,寻常的威武已经没有办法形容你了!”
马屁脱口而出,一边说话,小马哥还一边对高纬微微欠身。这礼节简直和没有一样,这年月就是官员看了高纬这个皇帝也要大礼参拜啊,可是小马哥一介布衣,仅仅欠了欠身,这已经算是大不敬了。没想到高纬在听了二百五的解释之后,竟然“龙颜大悦”,拍着手笑着喊道:
“真的,哈哈,太好了,朕也认为威武根本就不能用来形容朕,那是对朕的侮辱。二百五,嗯,不错,从此以后所有人都要称呼我是二百五的皇帝!”
一边说着,高纬还一边努力的挺了挺肚子,让自己能够变得更二百五一些。只是看他肥肿流油的样子,小马哥始终觉得站在自己的面前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口春节时候等着被宰杀的年猪!
御林军中也绝对不缺少阿谀奉承的人,随着高纬的话音落下,立刻有人高声喊道:
“吾皇二百五!”
喊声越来越大,颇有点儿山呼海啸的意思。马援和吴三桂两个老家伙早就已经把脸扭到身后了,只是看他们抖动的衣服就知道,这二位已经快要笑得背过气去了。
在一片吾皇二百五的喊声中,还真有一点儿不和谐的声音传来,就在高纬的身边,一个三屡垂髯的男子,猛的低下了脑袋,鼻子里还发出了吭哧一声。
“嗯,大胆,何人在耻笑朕,难道觉得朕不够二百五么?”
喊声立刻消失了,御林军们一个个噤若寒蝉,有人还幸灾乐祸的看着高纬身边的男子。
噗通一声,男子连忙跪在地上:
“吾皇二百五,老臣当然能够感受到吾皇的二百五气息威慑天下,只是臣距离吾皇最近,承受不了这股强大的威压,所以才会忍不住将身体的浊气放出,以至于对吾皇不敬,请万岁治罪。”
小马哥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愣愣的看着那个男子,这货不要脸的精神连他都自愧不如,明明是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愣是让他给转移部位了。而且从他的刚才的表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来,好像在他理解“二百五”的含义中,应该是最接近这个词的本意的。
“不应该啊!”
马野小声的嘟哝着,二百五这个称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不知道,反正怎么也应该是晚于南北朝时期。
“哈哈,原来如此,穆爱卿就你这个小身板,还真无法承受朕的威严,罢了,罢了,这次就算了,起来吧,恕你无罪!”
轻飘飘的一句话,摆了摆手,男子就算是没事儿了,恭恭敬敬的对高纬磕了个头,从地上爬起来。马野清晰的看到,周围有御林军的眼神中露出了些许失落。看来很多人都琢磨着看看这个三屡长髯的家伙倒霉的,只是事与愿违。
高纬再次将视线落在了小马哥身上,不过态度明显好了很多:
“既然朕在你心中如此了不得,你为什么还要着急走呢?”
“启禀万岁,最了解你的臣子都无法承受您的威严,你说我这一介草民又如何能够承受得了呢?所以就想着早点儿离开,免得万岁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有辱圣听!”
“呃?不会吧,看你现在的样子,也没什么狼狈的啊,这不是好好的嘛!”
还行,这货没有傻彻底,至少没有被小马哥的“称赞”弄的找不到北。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小马哥神态自若。比站在他身后的御林军还要镇定自若。
“哈哈,那是小民之前刚刚服用了灵丹妙药,否则早就已经委顿在地了!”
这样的话,也就能忽悠忽悠高纬这样的笨蛋,凡是长了点脑子的人都没有办法相信。
果然,听到了灵丹妙药,高纬的眼睛立刻就开始烁烁放光:
“什么灵丹妙药,快拿出来,让朕瞧瞧!”
马野满脸堆笑,答应了一声,从登山包里拿出了一瓶酒,把瓶盖扭开,一股清香的酒味就飘散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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