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彼界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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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惊变

    中校打起了圆场:“特使先生,虽然还不太明白敌人是谁以及其身在何处,它们的目的却十分明显了。我和基地里的所有人员都由衷希望能帮您,还有您部下的忙。事态如此危急,您应该不会推辞我们的自告奋勇吧?”



    “当然可以,中校,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约瑟夫上尉欣然允诺,麦克累伦中校也松了一口气。但上尉接着说:“在接下来的十五天中,我们必须全力保证基地的安全——保证它不被敌人攻陷。可是在分配任务之前,中校,您和您的一些部下得接受调查,请放心,调查将是迅速而且安全的。”



    “您的意思是……”经历过战争的中校终于明白了。



    



    



    已经三天了。第8班的二等兵(private e-2)乔治·布什不知第几次站在宿舍加装了铁栏杆的窗边,眺望营房外的景象。落日的余晖此时悬在斜斜的天空一角,晒得基地内的硬化水泥地板滚烫,基地外的黄沙反射了耀目的光,人看得稍久,就会感觉双目刺痛。比起正午和午后的热度,太阳俨然手下留情,大半个白日蜷在阴凉下的军人乘着好时候,排成队列,在一个个墨镜男的带领下前往处需要加固的防御阵地,比起明晃晃的白天,持枪大兵数量还要多出一倍,即使是似乎相对安全的基地内部也随处可见用沙包垒成的街垒、简易的木制、金属制岗哨,几架套着冷却水筒的重机枪和配属机枪手就被隐秘安排在营房外。沙漠里炎热的天气使人穿不住衣服,墨镜男原来的黑西装老早就脱下来了,就算是站岗的大兵都穿着背心,晚上就太冷了,有时温度在零下徘徊,又得裹上一层棉絮或是烤烤火。



    乔治·布什就是本连的一名火力支援手,他到窗边转悠也绝不是为了单纯的消遣,困守营房的日子很无聊,所有人每天只有两次放风机会,早上和晚饭后各一次,而且列队点名后就得立即返回营房。不是没有人扎过刺,可惜刚刚表达完抗议,军法官和宪兵阴着脸过来,二话不说先把人给放倒拖走。连排班单位的直属军官被下了命令,对手下管得铁紧,想想也是,他们都属于士官和军官级别,怎么说也得为自己前途着想了,士兵的意见反而不重要。在布什二等兵看来,摆在营房外的重机枪与其说是防范外敌,不如说是对着关在营房里的大兵来的,有这几挺每分钟可以倾泻成百上千发子弹的重火力自动武器(理论射速 600发/分),单凭赤手空拳的大兵想冲出去是没有一点可能了。



    “乔治,乔治。”



    厚实的大手拍在乔治·布什二等兵的肩上,一个粗犷强悍的招呼声在二等兵背后响起。二等兵转回身子,撇着嘴说:“中士,我不会再买你的烟的,它根本就没劲儿!”



    家在阿肯色州中部小石城(little rock),今年三十一岁的联邦陆军中士迈克尔·托马斯是一个标准的白人壮汉,性格豪迈出手大方,很受士兵们的欢迎和拥戴。托马斯中士笑嘻嘻地说:“我可不是来推销香烟的——都呆了三天了,存货都没有了。如果真想要,我这还有包红皇后,要尝尝吗?”



    “希望如此吧,您说话可从来没准过,就像你的假烟。”布什不怎么怕好脾气的托马斯,不仅不怕,还敢和中士斗嘴。因为他是全连少数几个火力支援手,懂一点儿技术,中士又不是他这个班的班长,所以没必要畏畏缩缩。



    中士浑不在意布什的顶撞和调侃,也走到窗边。



    “哎,乔治,你说说,上面的人会不会把我们……”中士的手做了一个劈砍动作,布什的心鼓跳起来,刺目的阳光一下就让他感到眩目,头晕晕乎乎的。



    “应该……不会吧?”



    “得了吧,”中士憨厚的脸上讥笑一闪而过,“这些狗东西什么时候为我们着想过,要是牺牲我们就能升职发财——想想,乔治,这可是军事间谍。”



    中士压低嗓子:“看看外面的机枪。不知道哪一天,早上集合的时候,那些机枪会对我们扫射,太可怕了,让人做噩梦。”



    斯诺二等兵插嘴:“我也不相信,我们毕竟是联邦陆军……”“你的脑袋被德克萨斯的牛踢了吗?”斯诺的好朋友,来自德州达拉斯(dallas)郊区的大兵雷格·克宁嘲笑。



    “白痴,我的意思是我们的花名册还在陆军部,每个月都要支领薪水,把我们干掉之后他们什么都拿不到了,怎么对上面的上面和我们的家人交代呢?”



    “我觉得斯诺说得对,”布什点头,“上面没有理由干掉我们,我们可没一个是间谍。真是要干掉我们,就没必要给我们的宿舍加装铁质门窗。”



    托马斯中士做了一个耸肩动作,“可能是我多想了吧,但愿。”



    晚饭后又是一次集合,按花名册点完名之后,一名军官在队列前方宣布:“明天,以下编号宿舍的人员都接受检查……216 ,217,218……”



    “明天早上集合完后,刚才说到的编号宿舍的人员要留下来,不用直接返回营房,要求不得空腹、不得剧烈运动、不得随意请假,明白了吗?”



    “是,长官!”



    



    晚上,在床上睡得正香的布什忽然感觉一阵尿意,从床铺板爬起来。他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床边坐着一个人,鼻子嗅了嗅,闻着了一股潮湿、黏黏糊糊的味道,那味道并不难闻,却让人作呕,很古怪的味道,像是各种味源混杂在一起。布什大感奇怪,可也没有多想。



    “嘿,兄弟,你在干嘛?”布什压低嗓子,对那个人打招呼。



    坐在床边的人没有回应,布什又招呼两声,结果仍然无动于衷。布什发狠了,干脆往那个人的身上推了一把,手掌触及衣服后有种粘稠感。



    沙漠的夜间极少有阴云遮蔽天空,所以皎洁的夜光可以透过窗玻璃射到每一个人的床位,亮度比低瓦度的电灯泡和普通照明蜡烛还高,布什清醒过来,借着月光,他发现自己手上粘稠的东西——是血,半干枯的血。



    “上帝啊,我的上帝啊!”



    床边的人一下转过身子,他还有人的形态,露出一张布满无数抓痕、伤口的脸,右边的脸颧骨好像见得到森森白痕,眼睛只有眼白,泛黄的牙齿渗着殷弘血迹暴露在空气中,这不是人,至少不是活人了。布什惊叫几声,床边的怪物扑上来。与此同时,宿舍门被人用带铁钉的军大靴踹开,几只手电筒的光柱笼罩了布什以及他身上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