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学时期,璩烈和一群家伙在路边打架,被揍得奄奄一息,杰斯刚好经过,偶然间出手救了他,两人结识,从此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在学校,他们是英式橄榄球队球员,同样是前锋,杰斯是球队队长,负责球队大小事务;璩烈则专门挑衅敌队、制造冲突,将敌队搞得心浮气躁,注意力涣散,好让队友们趁机一一击溃对方的防守。
总之,他是球队的鹰犬,以扰乱、逞凶斗狠着称。
他和杰斯的友情历经十年以上,仍然紧密维系。
有一次,在杰斯开设的第一间酒吧里,两人闲聊着结婚这个话题,璩烈问:
「会不会後悔?」
爱好自由的杰斯向来认为婚姻是一座困兽围城,璩烈深感意外杰斯今年居然婚了,而且他和妻子早有一个四岁的小孩。
「後悔?倒是不会。」杰斯很酷地说:「不知道该说是宿命安排,还是自由意志,第一次遇见她,我很怕被逮住,所以就逃了;第二次两人再度相遇,我觉得自己想逃也逃不了,乾脆束手就擒。我和她的命运早就已经紧紧缠绕,变成打不开的结。」
「是吗?」璩烈不可置信,无法相信会有一个女人可以逮住杰斯。「她有什麽特别的魔力?会法术?还是……」
「既不是外表,也不是精神上有什麽特别的。当然外表或灵魂这些要素仍然得要某种程度才能吸引我注意,可是这些都不是绝对重要的。」杰斯缓缓道来。璩烈
追问:
「那什麽才是绝对的?」
「第一次接触,她碰了我一下,看我时的眼神。」
「搞半天,你是相信一见锺情的男人。」璩烈失笑,还以为杰斯很酷,对爱情什麽都不信的。
「当然。不然你呢?」杰斯笑了笑。「难道你不觉得别种爱情反而显得不可思议?」
璩烈没回答。因为他从没遇过像杰斯描述的那种情形。
不到半年,杰斯筹划开设第二间酒吧,璩烈决定投资,两人正式成为经营夥伴;营业了大约几个月,某个晚上,璩烈遇见了一个女人。
他对她第一眼的感觉是:魅惑人心。
当时那女人在热闹喧嚣的酒吧有一场舞蹈表演,结束之後,当她离开舞池,他们在拥挤人群中擦肩而过,有人撞到她,璩烈遂连带地被她撞了一下。她抬眼瞄他一眼,没说话就走掉了。
璩烈则愣了愣,正想叫住她,她却头也不回地消失。
第二次,再遇见她,也是在舞蹈表演结束之後,璩烈开口叫住她:
「小姐--」正想请她喝酒。
「嗯?」那女人回头凝视着他,缓缓地笑了。可惜,却不是真的看见他,反而对着他身後的调酒师说:「你刚叫我吗?抱歉,我今天不能停留太久,要早点回去。」
随即穿越人群,很快地在他眼前消失,无视他的存在。
璩烈一整晚喝着冰镇伏特加,脑海密室萦绕着那女人热情的舞蹈--她的眼神,她踢踏旋转,摆臀扭腰,举手投足,舞姿确实性感撩人。
说真的,酒吧灯光昏暗不明,那女人美不美见仁见智,但璩烈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却对她留下莫名好感。
璩烈很困惑,这该不会是杰斯说的--第一次接触决定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