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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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再见金坷儿

    “找谁?”和“为什么是我?”的问题解决之后,那么关键问题出现了,“去哪里找?”

    “你们搜过哪里?”我随口问了一句。

    “要塞和富人区。”

    我原本并没有什么期待,因为他们根本不认识金坷儿怎么可能进行搜查,可是结果大出意料,我惊讶地问到:“这怎么可能?”

    “金基斯大人亲自搜查了要塞,富人区每个人都有编号,没有可疑人士。”一个人回答道。我不禁感慨金基斯对于要塞和富人区的管理的严谨。

    排除要塞和富人区之后,只剩下了贫民区和无人区。可是虽然排除了两个区域,但是光贫民区的面积比这两个区域加起来还要大上好几倍,再要是进入无人区那就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了。

    我陷入沉思:“坷儿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女孩,应该没有能力和意愿进入无人区,但是她这种执着于逃离金基斯城的人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想到这里,我一个激灵,冲着两个警卫大声喊道:“快去找车,去天花大桥!”

    金坷儿曾经让我带她离开,那么她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金基斯城唯一的路口——天花大桥。这种连金基斯城里三岁小孩都知道的标志性建筑,即使金坷儿之前不知道,她随便找个路人问一下也该知道了。

    那两人很快找来了一辆吉普,我估摸着金坷儿并没有走远,我命令他们走s型路线向天花大桥方向开去,不要放过沿途任何一个建筑。老实说,命令人的感觉确实美妙,怪不得世界上那么多人沉迷于争权夺利,我打心底里看不惯这两人,尤其是他们扬言要杀光复仇联盟时的行为。我一会命令他们往左,一会命令他们往右,弄得它俩疲惫不堪,但是总体还是按既定路线前行。

    我没有长时间驾驶过车辆的经验,不知道走s型就意味着不停的加速减速,不一会,胃里就开始翻腾,忍不住想要呕吐。

    “前面那两栋建筑停下,我去接受大自然的召唤。”我强压住恶心感。

    “什么?”那两个人没听懂。

    “拉屎!”我大声说。虽然无缘无故像拉屎也显得有些丢人,不过总比呆在车上现场直播呕吐好些。

    那两栋建筑被一面残墙围绕,有一栋平房和一栋高楼,其中高楼已经对半坍塌,但是这年头有瓦就是家,许多贫民会在里面打地铺。高楼上依旧保留着几十年前的广告牌,是一个母亲的头像,由于年代久远,眼睛下都泛起了泛红的铁锈,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哭泣的母亲。

    一停车,我立刻绕进围墙,嘴里秽物随之喷薄而出。舒坦之后,我忽然发现远处有四个人在聊天,其中一个一头卷长的金色秀发,虽然只能看到后背,我也不会认错。那就是金坷儿,从头到尾散透着美丽二字的奇女子。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另外三个人其中一个身材矮小、衣着整齐,可以看得出来家境殷实,另外两个则看上去农民模样,只不过体型高大。

    确认他们都没带武器,我决定先不招呼金家军,而是自己上前一探究竟。

    首先传来的是一个甜美的女声,“你真的会带我离开这里吗?”这声音我根本不会忘记,那是金坷儿的声音。

    然后是一个仍有稚嫩的男子的声音,我看得到是那个小矮子在说话:“哦,我的坷儿小姐,我会成为你的骑士,带你浪迹天涯。”这台词真是让我又想呕吐,还好我刚刚已经吐干净了。

    金坷儿激动地回答:“谢谢你,我的骑士。”我无言以对,不过不知为什么我反而觉得她天真无邪,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美女做什么都是对的。

    小矮子正要说话,我就忍不住加快脚步,一把冲上去没有好气地嘲讽:”这么矮的骑士还真没见过,上得去马吗?”

    那个少年仿佛被打断演戏的演员,生气地质问我:“你是谁?给我滚一边去。”

    金坷儿也被突如其来的我吓了一惊,她显然认出了我,“是你?你还活着?那你肯定做了他的走狗。”

    我知道“他”指的就是金基斯,一般叛逆的少女都会这么形容自己的父亲。不过令我诧异的是这句话的逻辑。我活着就肯定做了金基斯的走狗,意思是我不做金基斯的走狗我就肯定会死?我脑袋里忽然回想起金坷儿另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别喝酒”,我当时对金基斯充满信任,一度认为这是一句耍人的话。现在仔细想来,二者之间可能有着某种联系。

    “难道那酒有毒,我喝了就会没命?可是,我当时和金基斯素不相识,他何必花那么大力气害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我转念一想,似乎有点头绪,金基斯当时对我充满期待,他认为我有特殊能力。难道他觊觎着有特殊能力的人?

    当然,这只是猜测,最直接的验证方式就是问问金坷儿,“我不是金基斯的走狗,你知道什么?”

    金坷儿脸色一下堆满了笑容,问我:“我就知道你不是他的走狗,你厉害吗?做我男朋友,带我离开这里吧。”那是金坷儿第一次看见我时说的话,现在我知道,她是认真的。不过从她和那个小矮子的对话可以推测,她肯定对小矮子也说过了。我真的有点弄不清楚这个女孩的行为。

    “坷儿,你已经让我做你男朋友了。”只见一边的小矮子有点气急败坏,然后只见他指了指我,用命令的语气对两个大汉说:“揍他!”

    两个大汉看上去就十分老实,耿直道:“可是霍金少爷,老爷不准你打架。上次你就因为打架被老爷打了屁股。”

    霍金?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麦秆村里地主家的二世祖,纨绔子弟的典型。记得去麦秆执行过一次任务,据说下水道有怪物,可是结果却让人啼笑皆非,那怪物只是一条正在呜咽的狗。霍金把家里宠物狗的嘴绑上后丢进了下水道。

    “快去。”霍金大喊道。那两个大汉无可奈何地向我走来。他俩是标准的农民,力气大反应迟钝,再加上没有战斗欲望,所以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俩撂倒在地,看得金坷儿和霍金目瞪口呆。

    霍金显然有点不知所措,像跳梁小丑一样说着类似于我爸是李刚的大话,我给了他一个捏拳要揍她的动作,他识趣地溜走了,然后两个原本倒地不起的大汉,一下子起身就跟了出去。我和他们心领神会地演了一出苦肉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