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
字体: 16 + -

第九章 党支部工作常用文书_103 党纪处分的撰写规范

103 党纪处分的撰写规范

党纪处分决定,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给犯错误党员以纪律处分的书面材料。

(1)党纪处分决定的结构及写法

①标题。要写明是什么组织、给什么人、什么处分(错误)的处分决定,如“中共××委员会关于给予×××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或“中共××委员会关于对×××同志贪污公款错误的处分决定”。

②正文。一般写以下内容:

受处分人的基本情况。一般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入党年月、简历以及现工作单位和党内外职务。以往犯过何种错误,受过何种处分,也须写明。

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应将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错误的主要情节,造成的后果及本人应负的责任等,详细写明。

受处分人的态度。要写明受处分人所犯错误是自己主动交待的,还是别人揭发的。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及悔改的具体表现。

处理意见。应当写明党组织对其错误的分析意见和作出的结论,给予什么处分,以及讨论表决的结果。

③署名。写明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2)写党纪处分决定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①凡是写进处分决定中的错误事实和情节,必须是经查证和核实的。

②不要把不是处分依据的问题和思想作风、工作缺点等写进去。

③对错误事实、情节、责任的表述要恰如其分,不夸大、不拔高、不粉饰、不缩小,不作无根据的推论,不限上纲。

④语言要简练、通顺,用词要准确、无误。

⑤集团性案件,要在统一的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按人分别写出处分决定。

党纪处分撰写规范图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