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党支部工作常用文书_96 党支部决定的撰写规范
96 党支部决定的撰写规范
党支部决定是指党支部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安排而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一种文体。党支部常用的决定文体,主要有工作决定、表彰决定和处分决定等。
党支部决定的写作要求:
(1)标题
①一般标题。一般标题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写明作出决定的党支部的名称和决定的内容,由党支部+事由+文种组成,如“×××党支部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副标题写明党支部决定何时作出、何时公布、何时生效等,如在正标题下注明年、月、日,文尾不再写落款部分。
②专项标题。有些专项决定,标题中不出现党支部名称,而是在结尾进行署名,注明决定的日期。如“关于表彰××××年度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2)正文
①正文第一部分,简要写明作出决定的原因、目的、依据。
②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写明决定的内容、落实的要求和措施。决定是党支部作出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因此行文要有决断性,语言明确、要求具体、结构严谨,便于理解和执行。
③正文第三部分,提出希望和号召,不是每个决定都有这部分内容,要根据需要来写。
(3)落款
未在决定的标题署名和注明日期的,要在结尾写明作出决定的党支部名称和年月日。
党支部决定写作要领图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