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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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严守党的纪律,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_一、认真学习党纪,增强纪律观念

第六讲

严守党的纪律,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纪律是党的生命。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

2015年10月,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形势下,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肩负起历史使命,争做时代先锋,从而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创造条件,并为实现共产主义这个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党纪,增强纪律观念

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为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保持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铁的保障。

1.党的纪律内容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政党纪律的特色。新《条例》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

纪律的优良传统,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破坏的都是党的政治纪律。

2.党的纪律特征

党的纪律有如下特征:

纪律的自觉性。党的纪律,建立在其成员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依靠党员的自觉性来维护。党员之所以对党的纪律能够自觉遵守,是因为:第一,党的纪律有群众基础。制定纪律的前提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纪律的遵守就有了自觉性。第二,党的纪律有共同的信仰和理想基础。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保障,而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正是党员的执著追求。党内纪律的维持,是靠党员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靠党员对无产阶级事业的忠诚和对共产主义信念的追求。理想和纪律是相辅相成的,纪律与党员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第三,党的纪律有组织意志基础。党的纪律又是在按照民主集中制通过党员及其代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是集中了全党意志的纪律。党的意志不仅充分体现了整个工人阶级和其政党以及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而且充分反映了党员的个人利益和意志。第四,党的纪律有政策基础。党的纪律是依据并为完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制定的,而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是党员的共同意志,自觉的行动。

纪律的统一性。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制定纪律要统一,即它是针对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而制定的。不允许有宽严不等、因人而异的几种纪律。二是指遵守纪律要统一,即党的纪律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行为存在。三是指执行纪律要统一,党员在政治上履行党员义务、权利上完全平等。党内不管什么人,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不管哪一级组织,只要违犯了党的纪律,就要受到追究。党的纪律的统一性的实质在于: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纪律的强制性。党纪具有权威性。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指出:这里所说的权威,是指把别人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以服从为前提的。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强制性、服从性,就是纪律本身特有的权威属性。我们党的纪律的这种属性也是明显的。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这“四个服从”里,全党服从中央是最重要的。党制定的纪律,实质上就是为了对党员实行强制和约束,以保证全党行动的统一和富有战斗力。这种强制和约束对于少数觉悟低、纪律性差的党员体现的更加明显。谁要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重者则要受到党纪处

分。

纪律的严肃性。党的纪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体现。它一经制定,党员就必须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加以遵守,不能以个人认为是否正确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条件。党员在党的生活中,应怎样做,不应怎样做,党的纪律在是非界限的规定上非常明确,非常严密,也非常严格。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这是我们党不可动摇的原则。

总之,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统一性、强制性、严肃性共同存在于其特征的整体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在理解和执行中不可偏废。

3.坚持纪法分开,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就是要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国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国,从政党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规治党。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党组织和党员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说的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的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当前,只有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我们才能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发挥党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