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党员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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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新方略_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其他“三个全面”顺利推进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综观国际国内大势,在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确立的奋斗目标,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在政治方面,要求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本身就是全面小康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申,实现立法和

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使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促使全社会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有助于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着全面从严治党的部分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同时又对党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党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

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能够巩固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法治有助于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还可以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定程序来汇聚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不同利益主体求同存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筑牢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根基。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覆盖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石。只有真正实现法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法治还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推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最终变为现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