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党员培训教材
字体: 16 + -

第十三章 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_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

第十三章

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实行依法治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客观需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直接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对此作出过不懈探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据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放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视野中,突出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提

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指明了方向。

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和崭新课题。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重视法治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实行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这实际上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依法治国是本质特征与核心要素。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而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本身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是其根本路径和方式。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基本点是对国家制度和法律的执行能力,这主要包括党的执政能力、国家机构的履职能力和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能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包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内在统一性。唯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唯有坚持依法治理基本方式,才能提高国家机构的履职能力;同时,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公共事务和自身事务治理的能力,也必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实现民

主参与的法治化。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意味着国家的法治化,意味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通过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因而,实行依法治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实行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综观国际国内大势,在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确立的奋斗目标,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在政治方面,要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一方面,民族复兴内在地包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内容,而法律制度是制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法治中国与“中国梦”有着实质的根本关联。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法治文明的复兴,离不开法治中国的加速推进。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覆盖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石。只有真正实现法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法治还是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方式。法治能够巩固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法治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有助于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定程序来汇聚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可以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不同利益主体求同存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筑牢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根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