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党员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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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第十一章

从严治党:党的组织制度、严明纪律和作风建设

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0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形势所需,也是完成党的政治使命的必然要求。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在任何时候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我们党90多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纯洁性先进性的根本要求。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这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一)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组成部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不可分割的。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全国人民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克服个人和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独裁现象,达到正确的集中;只有在集中指导下,才能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极端民主化现象,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毛泽东同志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

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党章第十条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

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上述六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正确处理党内各方面关系的准则。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才能建立起党内的正常生活,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使党形成有机的整体,从而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具有坚强的战斗力。

(三)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