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名字
好学生这个词语早在我初中的时候就不能用在我的身上了,尽管我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十。我的父母自我开始记事起便不在身边了,我仿佛是一个被遗弃在世界某个角落的垃圾,黑暗与寒冷遮蔽了我的整个童年。记忆中是一个佝偻的老头把我拉扯大的,据村里人说他以前是一个秀才,不知怎么就成了个捡破烂的糟老头。
在他身上我只学会了两个技能:第一个技能是生存,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活下去,所以我的童年便是穿梭在一座又一座的垃圾山间,臭气熏天,我宛如一只奄奄一息的老鼠在夹缝中苟且地生存。我活在那一间泛黑的没有屋檐的茅草屋,我活在那没有任何肉香的干饭野菜中,我活在他佝偻的背后。
第二个技能便是学习,他自诩为一名无所不知的儒生,自小便教会了我认字写字,他说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改变现状。我问他:“既然你懂那么多为什么现在还在这捡垃圾呢?”
他只是沉默不语,终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喂喂叹了口气:“重要的还是做人,和防人啊,这些离你尚远,你现在暂且先学好知识,做人不是光说就能学会的。”
他生前一无所有,死后连一块碑也立不起来,以后路过的人也不会知道他的名字。真是残忍的老头,还没教会我怎么做人呢,就不能再活久一点么,又扔下我一个人了。
我靠捡破烂勉强维系着生活,我开始流浪,流浪在乡野田间,流浪在大街小巷。我一直没有忘记他始终挂在嘴边的“学习”,于是靠捡破烂凑了我的第一笔学费。当然没有户口的我在入学时也是四处碰壁,最后还是求助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了一系列的手续才得以上学。我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命地学习,最后以镇里第一的成绩保送县里重点中学。那年,我12岁。
是的,尽管我的成绩优异,但歧视的阴霾仍笼罩着我。有人说我除了学习成绩好之外,其他都一无是处。于是我用两个月学会了素描,一个月学会了三门乐器,一个月小成了5种棋类……我不断地完善自己,仿佛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老师们将我称之为天才,但大多数同学叫我为野种。
我第一次被抢劫是在初二,那年我十四岁。我很怀疑劫匪的眼水,竟然抢我这么一个一年四季除了校服就没有其他衣服穿的穷酸小子。但不可否认,在半工半读的几年里我的确有一些积蓄只是一直都不舍得花。所以面临抢劫我自然不会将钱交出去,最后不出所料地右腿被打成了开放性骨折,怀里死死揣着的几十块钱也被抢走,那是我自己定的这两个星期的生活费。
伤势痊愈以后,我用半年学会了自由搏击和擒拿。之所以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是因为我到县里的武馆里免费当陪练,尽管在那半年里我的身体没有一寸肌肤是完好的,但我也是心甘情愿。于是从那年起,我学会了对自己残忍,不留余地地残忍。
蓦地想起了初三的那个夏天,我经历的第二次被抢劫,主角和第一次一样,还是那几个在附近小区游手好闲的四个混混。不过这次见面,他们显然已经不认识我了。不过正常,他们已经抢过不计其数的学生了,怎还会记得我这么一个当初被打得像只死狗一样的穿着校服的小子呢?
记得那个夏天,他们四个将我围在学校工地后的一个围墙下各个都狞笑地伸手向我要钱。他们都十分轻松的斜站着,一副吃定我的样子,仿佛我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而我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十分顺从的在身上掏钱,然后又将手表啊,饭票啊什么的都掏出来,仿佛要将我身上所以的东西都给他们一样。我的举动弄得他们十分地开心,于是更加张狂的狞笑着。我将所有东西递向为首的一个黑衣混混,就在快要碰到他手心的一刹那,我反手将手中满满的一些小物件掷向身后两人的眼睛,却听见身后两人的怒吼我便知道那两双不知道见过多少学生恐惧的面庞的眼睛已经挂了彩。不理身后两人地咒骂,反手扼住了黑衣混混说出来的准备接钱的手的手腕顺势绕了一圈将其像拧毛巾一样拧成了麻花状,然后一个膝撞直接将其手肘反向弯折了90度。不理会他那如杀猪般的惨嚎,一个直蹬腿蹬在了他的小腹之上,他便如一只折椅整个人都折叠了起来。在他的头向下低的瞬间,我一记鞭腿丝毫不差地鞭在了他的左太阳穴之上使他的右半张脸与那粗糙不堪的红砖墙来了个亲密接触。
打倒那名黑衣混混之后,我径直冲向了黑衣混混身旁另一名还在发愣的混混,飞身一个膝撞击向他的胸口,借助惯性在空连踹了他的下颌骨三下。我落地之后再是一记低扫腿将他扫倒在地。这一系列的动作说起来复杂,但从我扼住黑衣混混的手腕到扫倒另一名混混不过7秒钟罢了。
那两名先前眼睛挂彩的混混恢复视力以后发现倒在地上的两名混混在痛苦地哀嚎脸色大变,自觉不是我的对手,搀扶着到在地上的两名混混逃也似的跑了,临走前黑衣混混还一脸怨气地说:“小杂种,有种说出你的名字!”
我仰着头,以一种俯视的眼神看着他们一字一句的说:我的名字
叫林濋
……
“那后来呢?”我身旁一名二十一二岁左右的女大学生兴奋地问道。她叫辜梓鑫,是今天才到这栋楼的,也就是我的隔壁,一来便请了挨得近的上下楼几个邻居一起来吃饭——这种现象到现在到现在已是极为罕见的了。我本不想对一个陌生人说太多我的事情,但看到她我脑海里便浮现出了另外一个女人的脸,就不由地多说了几句。
我盯着女生那期待的眼神,不禁想到那几个混混面如死灰的脸上镶着的浑浊的眼珠射出绝望的光芒,嘴角不禁泛起一股笑意。我看了看表,17:45,我说:“今天有些晚了,改天我亲自登门拜访与你讲讲我的故事”
(本章完)
在他身上我只学会了两个技能:第一个技能是生存,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活下去,所以我的童年便是穿梭在一座又一座的垃圾山间,臭气熏天,我宛如一只奄奄一息的老鼠在夹缝中苟且地生存。我活在那一间泛黑的没有屋檐的茅草屋,我活在那没有任何肉香的干饭野菜中,我活在他佝偻的背后。
第二个技能便是学习,他自诩为一名无所不知的儒生,自小便教会了我认字写字,他说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改变现状。我问他:“既然你懂那么多为什么现在还在这捡垃圾呢?”
他只是沉默不语,终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喂喂叹了口气:“重要的还是做人,和防人啊,这些离你尚远,你现在暂且先学好知识,做人不是光说就能学会的。”
他生前一无所有,死后连一块碑也立不起来,以后路过的人也不会知道他的名字。真是残忍的老头,还没教会我怎么做人呢,就不能再活久一点么,又扔下我一个人了。
我靠捡破烂勉强维系着生活,我开始流浪,流浪在乡野田间,流浪在大街小巷。我一直没有忘记他始终挂在嘴边的“学习”,于是靠捡破烂凑了我的第一笔学费。当然没有户口的我在入学时也是四处碰壁,最后还是求助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了一系列的手续才得以上学。我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命地学习,最后以镇里第一的成绩保送县里重点中学。那年,我12岁。
是的,尽管我的成绩优异,但歧视的阴霾仍笼罩着我。有人说我除了学习成绩好之外,其他都一无是处。于是我用两个月学会了素描,一个月学会了三门乐器,一个月小成了5种棋类……我不断地完善自己,仿佛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老师们将我称之为天才,但大多数同学叫我为野种。
我第一次被抢劫是在初二,那年我十四岁。我很怀疑劫匪的眼水,竟然抢我这么一个一年四季除了校服就没有其他衣服穿的穷酸小子。但不可否认,在半工半读的几年里我的确有一些积蓄只是一直都不舍得花。所以面临抢劫我自然不会将钱交出去,最后不出所料地右腿被打成了开放性骨折,怀里死死揣着的几十块钱也被抢走,那是我自己定的这两个星期的生活费。
伤势痊愈以后,我用半年学会了自由搏击和擒拿。之所以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是因为我到县里的武馆里免费当陪练,尽管在那半年里我的身体没有一寸肌肤是完好的,但我也是心甘情愿。于是从那年起,我学会了对自己残忍,不留余地地残忍。
蓦地想起了初三的那个夏天,我经历的第二次被抢劫,主角和第一次一样,还是那几个在附近小区游手好闲的四个混混。不过这次见面,他们显然已经不认识我了。不过正常,他们已经抢过不计其数的学生了,怎还会记得我这么一个当初被打得像只死狗一样的穿着校服的小子呢?
记得那个夏天,他们四个将我围在学校工地后的一个围墙下各个都狞笑地伸手向我要钱。他们都十分轻松的斜站着,一副吃定我的样子,仿佛我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而我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十分顺从的在身上掏钱,然后又将手表啊,饭票啊什么的都掏出来,仿佛要将我身上所以的东西都给他们一样。我的举动弄得他们十分地开心,于是更加张狂的狞笑着。我将所有东西递向为首的一个黑衣混混,就在快要碰到他手心的一刹那,我反手将手中满满的一些小物件掷向身后两人的眼睛,却听见身后两人的怒吼我便知道那两双不知道见过多少学生恐惧的面庞的眼睛已经挂了彩。不理身后两人地咒骂,反手扼住了黑衣混混说出来的准备接钱的手的手腕顺势绕了一圈将其像拧毛巾一样拧成了麻花状,然后一个膝撞直接将其手肘反向弯折了90度。不理会他那如杀猪般的惨嚎,一个直蹬腿蹬在了他的小腹之上,他便如一只折椅整个人都折叠了起来。在他的头向下低的瞬间,我一记鞭腿丝毫不差地鞭在了他的左太阳穴之上使他的右半张脸与那粗糙不堪的红砖墙来了个亲密接触。
打倒那名黑衣混混之后,我径直冲向了黑衣混混身旁另一名还在发愣的混混,飞身一个膝撞击向他的胸口,借助惯性在空连踹了他的下颌骨三下。我落地之后再是一记低扫腿将他扫倒在地。这一系列的动作说起来复杂,但从我扼住黑衣混混的手腕到扫倒另一名混混不过7秒钟罢了。
那两名先前眼睛挂彩的混混恢复视力以后发现倒在地上的两名混混在痛苦地哀嚎脸色大变,自觉不是我的对手,搀扶着到在地上的两名混混逃也似的跑了,临走前黑衣混混还一脸怨气地说:“小杂种,有种说出你的名字!”
我仰着头,以一种俯视的眼神看着他们一字一句的说:我的名字
叫林濋
……
“那后来呢?”我身旁一名二十一二岁左右的女大学生兴奋地问道。她叫辜梓鑫,是今天才到这栋楼的,也就是我的隔壁,一来便请了挨得近的上下楼几个邻居一起来吃饭——这种现象到现在到现在已是极为罕见的了。我本不想对一个陌生人说太多我的事情,但看到她我脑海里便浮现出了另外一个女人的脸,就不由地多说了几句。
我盯着女生那期待的眼神,不禁想到那几个混混面如死灰的脸上镶着的浑浊的眼珠射出绝望的光芒,嘴角不禁泛起一股笑意。我看了看表,17:45,我说:“今天有些晚了,改天我亲自登门拜访与你讲讲我的故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