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热点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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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_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为先。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要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

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特别要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把思想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那么,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之魂。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进程中,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赋予立德树人以深刻理论内涵和全新时代特征,意义非常深远。今后教育领域的所有改革,都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和帮助学生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端正政治立场和前进方向、砥砺品德陶冶情操、激发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尽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这就是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宏观政策要求细化为学校教育的具体安排,把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从过重课业负担下解放出来,使其腾出更多时间探究思考、加强锻炼、了解社会、参与实践。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必须积极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以及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清晰表明了我们党关于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政策基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然要在更新教育观念、理顺结构体系、创新培养模式、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内涵发展上下功夫,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尽快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三)坚持教育公益性质

教育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对全体国民、对国家和民族现在和未来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必须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为全体国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要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做好这

些工作,有利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必须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素质,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促进教育公平,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条件下,我国城乡、区域教育发展还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状况有待改变。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时强调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需要循序渐进和制度创新,既要把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又要善用政策手段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还要更加重视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

(五)改变“一考定终身”,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

考试招生制度就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改革方向,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提出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相信这一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政策,将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彰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为亿万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搭建符合基本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此外,要着眼于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特别要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使学生得到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要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六)着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

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协同共治,必须理清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教育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其他改革配套,否则就很难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针对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校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等进行统筹设计、系统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教育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推动教育事业整体、和谐、可持续发展。注重协商、协调、协作、协同,并妥善处理好这些关系,这是我们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提。比如政府要分权,理顺政校关系,把重心向战略管理方向转移;政府要放权,抓大放小,要舍得简政放权,把不该管又管不好的微观事务向学校放权,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同时为了预防“一

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要监权,善于运用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等综合政策工具进行监督、引导和问责。总之,要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实现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治理。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等,都是亮点,必将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要稳步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通过建立“管办评分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推进学校分类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将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

“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要求各级政府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七)教育顶层设计改革与基层首创试点改革相配套

教育问题主要反映在基层,而教育资源配置权限在上层,深化教育改革需要上下互动,把科学决策、改革试点、推广宣传相结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在中央和地方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确定改革的阶段性目标、重点领域、配套政策措施以及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协调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根据区域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实现政策创新和重点突破,为改革松绑,为基层添动力,发挥对各地各校特别是困难地区教育改革的指导、引导、督导作用,保护和激发起基层教育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人民群众蕴藏着极大的改革动力和创新智慧,是推动教育改革的决定性因素。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选点先行,发掘典型经验,由点及面推广,确保改革风险最小化,改革收益最大化,是长期教育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要把改革试点与教育科研结合起来,选准主要问题,找准改革的关键环节,认真梳理研究各地各校对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总结教育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扩大改革效果,回应社会关切,提振改革信心。

(八)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教育事业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我们坚决破除一切妨碍教育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束缚,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要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通过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积累经验,有序推进教育改革。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理顺教育改革的体制机制,把着力点放在教育体制、法规的建设上,这是教育治理体系的范畴。教育治理要现代化,首先要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面对现实问题,主动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内容,才能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各项教育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管办评分离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人才培养模式,涉及教师教书育人,涉及学生全面成长,涉及国家怎么选拔人才。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了治理体系的效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