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容体系_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现条件
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现条件
1.创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和管理机制
党组织对于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及先进性的保持。少数党员保持先进性不够好,这与我们现在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有直接的关系。在目前的党员教育中还存在着重视不够、形式主义、硬性灌输、不重实效等问题,在党员管理上存在着治党不严、软弱涣散(包括组织生活、组织活动的涣散)、方式落后以及长期局限于技术性的党务管理方式(如党员的审批、评比、奖惩、调整组织关系等)为主,而缺乏督促、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性管理方式。因此,只有探索出一条融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于一体的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机制,才能开展好党的先进性建设。相关内容已在前面有关章节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2.健全以发展党内民主为重点的党内运行机制
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主体是党的各级组织,只有党的各级组织形成了科学先进的党内运行机制,才能实现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目标。也可以说,健全以发展党内民主为重点的党内运行机制是党的先进性建设最重要的实现条件。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创新党内民主机制。党内民主机制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使党内民主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在党内运行机制中,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特别重要,因为这个制度能使党员最直接的行使民主权利。党内民主在制度层面上和社会民主一样,是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结合。直接民主表现为在党员大会上直接决定党内重大事务,而间接民主就是通过党的代表大会的形式决定党内重大事务。党内的重大问题,不可能都经全体党员直接讨论决定。召开党的代表大会,通过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党的重大事务,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形式。因此,要把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内民主运行机制建设的一个重点。
二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在民主政治的发展中,选举制度的完善及其有效运作,是民主和专制的主要区别。就党内民主而言,靠什么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并落实这种主体地位呢?最重要的就是靠选举。完善的党内选举制度,也是党内优胜劣汰择优机制的重要内容。党要发展,要保持活力,就要不断新陈代谢。选举不一定达到“择优”的最大目的,但可以避免“择劣”。应该看到,目前在党内选举中,还存在着不能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流于形式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外,主要是党内选举制度不完善,某些环节和程序不健全。在选举中,要正确处理实现上级组织意图和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关系,高度重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应当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介绍办法,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更充分的了解。逐步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差额选举办法,使选举者多几个选择,达到“择优”的目的。建立并完善竞争机制,有利于被选举者充分展示自己的机会,做到好中择优。
三是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是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领导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问负责领导党的工作。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因此,党的委员会制度的健全与有效运作,是发展党内运行机制的一个重点。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长期以来,在不少地方,全委会的职责履行得不充分,开会次数太少,作用不明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全委会的权威,影响了全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容易造成在重大问题决策上由少数人说了算。因此,在党委内部,必须正确处理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不仅关系不能颠倒,而且要使全委会真正有权威。要健全全委会制度,适当增加召开全委会的次数,落实全委会的职责,发挥全委会的作用。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地区全局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党委常委会行使全委会职权。全委会要听取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以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四是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要做到科学决策,除提高决策者的素质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党的十六大把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决策评判和检验的标准只有一
个,那就是人民利益。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保证在决策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上都符合人民愿望,代表人民利益呢?一要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让广大党员群众有反映问题的渠道。二要建立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三要完善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四要建立多层次、多学科的智囊机构,多方面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特别要建立不受部门利益影响的独立研究机构和咨询机构,发挥他们在决策中的“智库”作用。
五是强化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保证党内权力正常健康的运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使党的肌体始终保持健康。针对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的薄弱环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严格按规定程序,对应批的事项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确需保留的要建立健全公开、制约的制度和机制。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出台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有关法律和法规,要进行周密论证,完善决策,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防患于未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工作机制
营造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和环境,既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目标能够实现的重要保证。那么,如何建立并完善这样的机制呢?简单地说,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贤任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察工作机制。要考察干部的宗旨意识、利益观念、服务本领、自律意识,这是从政治上考察领导干部,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改进干部选任的方式方法,健全择优选才机制。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干部选拔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任用程序机制。党中央强调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事。特别是在对人的评价、使用以及处理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党管干部原则的一种具体体现。要坚决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目前主要是要解决好“能下”的问题。必须疏通干部的“出口”,完善日常的管理制度,如试用制、任期制、轮岗制、辞职制及严格的退休制等等。要疏通干部“能下”的渠道,健全干部汰劣机制。积极探索和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制、任职试用制、辞职制度和部分领导职位聘任制,形成和完善领导干部“能下”的制度和措施。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不合格的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经过各方面的考察,凡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政绩平庸、不思进取的;不具备领导才能的;不能顾全大局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等等,都应该及时调整,不应采取迁就照顾的方法,随意留用。
4.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
我们的党坚不可摧,就在于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就在于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在当前改革处于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走向成熟的阶段,执政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日益增加,脱离群众的危害日益严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有效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我们党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党的根基在于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正确处理权力与利益、权力与为人民服务之间的关系,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违法乱纪行为,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忠诚地为群众服务。只有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做好了,党才能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也才能无往而不胜。
二是对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进行创新。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作保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当前,对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进行创新主要应抓好以下
几个方面:一要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主要是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疏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创新群众利益表达载体,保证人民群众的发言权,使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能够得到通畅的表达,使党对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有充分的了解,保证党的群众工作能够有的放矢。二要健全党的群众工作决策机制。主要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群众工作的决策制度,包括完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等,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三要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高度重视群众的具体利益,帮助群众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协调利益矛盾和冲突要坚持依法行事,多与群众商量。有些领域法制不尽完备,要遵循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准则,并关注弱势群体。四要健全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机制。一方面要靠社会保障机制来解决,但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工程,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就要靠党的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来解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厚爱、帮助和激励。要建立健全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机制,使他们得到必要的物质利益,保证他们始终安居乐业,真心诚意地拥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三是用反腐败的积极成果取信于民。依法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和深度,以反腐败的积极成果取信于民,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腐败是寄生于党群关系肌体内的一个“恶性肿瘤”,而反腐败斗争则是一项最大、最有说服力、也最有利于改善党群关系的民心工程。腐败之所以屡禁不止,如传染病一样蔓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腐败的收益远远高于其成本和风险,腐败行为的查处率低,受到的惩罚低。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近年来,我们党加大对腐败惩处的力度和深度,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人数越来越多,涉案干部级别越来越高,充分显示出党反腐败的决心,党和政府的反腐力度和成效,已成为衡量政府是否为民的一项重要指标。我们深信,只要我们党坚持反腐败,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就一定能以反腐败的积极成果赢得人民的拥护。
5.培植党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机制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必须培植党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机制,这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实现条件。培植党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机制关键是把握好党员的“入口”和“出口”。
严格按照标准,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把好“入口关”关键是把握好党员的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端正入党动机也是争取入党的首要问题。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做一名共产党员是光荣的,之所以光荣,就在于党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能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共产党员的光荣是与责任、奉献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要求入党,只是为了脸面,为了光宗耀祖,而不准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献身,就不配做一个共产党员。如果看见别人提出入党申请,自己也随大流,盲目要求入党,为了入党而入党,这样的人即使入了党,也不可能对党的事业有所作为。从党员的标准来看,这样的人是不合格的。如果是为了用“党票”捞取政治资本,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要求入党,更是与党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任何怀有用“党票”捞好处的动机的人,想借入党为自己谋取个人私利的人,都是不具备入党条件的,都是应该在党组织的考察中被筛选出去的人。这样的人,一旦混进了共产党内,就会严重影响党的纯洁性,影响党的先进性,甚至会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纯洁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不仅要把严“入口”,还要拓宽“出口”。要抓好教育管理,对于确实不符合党员标准、不合格的,不能留在党内,这样才能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新陈代谢机制。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和对腐败分子的清除主要是为了解决党的队伍的先进性问题,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的处理主要是为了解决党的队伍的纯洁性问题。当前,不合格党员的“出口”不畅、“出党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和完全地解决。因此,各级党组织在抓好吸收新党员工作的同时,一定要把重点放在解决党员质量上来,加大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逐步形成有进、有出,优者进、劣者出的机制。实践证明,在处理不合格党员的过程中实行融教育、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行之有效的,但是这一制度仍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使之更符合时代的要求。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区别对待,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在组织处理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真正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