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封革命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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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硕勋

李硕勋

在前方,在后方,日死若干人,余亦其中之一耳。

作者简介

李硕勋(1903—1931),又名李陶,四川庆符县人,生于1903年2月23日,是中共早期参与领导军事斗争的先驱之一。1928年5月赴杭州,曾任浙江省委常委、省委代理书记。1931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军委书记,受党的委派,前来海南指导武装斗争。抵达海口后,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9月16日英勇就义,时年28岁。

书信内容

陶①:

余在琼已直认不讳,日内恐即将判决,余亦即将与你们长别,在前方,在后方,日死若干人,余亦其中之一耳。死后勿为我过悲,唯望善育吾儿②,你宜设法送之返家中,你亦努力谋自立为要。死后尸总会收的,绝不许来,千嘱万嘱。

九·十四

注释:

①陶:李硕勋的妻子赵君陶。

②吾儿: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务院总理李鹏。

点评

这封遗书是李硕勋1931年9月14日(就义前两日)写的。

1931年5月,中央调李硕勋去中央革命根据地任红七军政委。李硕勋取道香港,转赴红七军。当时,中共广东省委设在香港,迫切需要大批干部。为此,省委特别请求中央把李硕勋留在广东省委。于是中央任命他为广东省军委书记。

同年7月,李硕勋在去琼州(今海南岛)检查指导工作途中,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狱中,敌人对他用尽酷刑,妄图从他口中掏出共产党的机密。敌人打断了他的腿骨,打烂了他的皮肉,但他忠贞不屈,除了“我是共产党员”的回答外,没有让敌人得到一丝一毫的东西。他在狱中给妻子赵君陶写信,表达了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和对妻儿的至深情感、无限期望。

1931年9月16日,李硕勋被国民党反动军警押出监狱。由于他的腿骨被打断,不能行走,敌人用竹箩把他抬到刑场。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就这样从容就义,年仅28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