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封革命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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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砚芬

史砚芬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

作者简介

史砚芬(1904—1928),又名史久馨,江苏宜兴县人。1927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任共青团宜兴县委书记。“八·七”会议后,参与组织领导宜兴农民暴动,当选为革命委员会委员。1928年调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不久又调任共青团江苏省沪宁县巡视员。同年5月到南京巡视工作,不幸被捕。9月27日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时年24岁。

书信内容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 [定] 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姊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因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份 [分] 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点评

这封信是1928年9月史砚芬于临刑前写的。史砚芬就义后,家属收殓尸体时,从他的内衣口袋里发现了这封信。

1928年5月5日,史砚芬在南京参加共青团中央大学支部会议时,由于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狱中,他受尽了敌人的严刑拷打,始终坚贞不屈。他知道自己的时日不多,于是给弟弟妹妹写了这封诀别信。在信中,他表达了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和对革命必胜的信心,同时勉励弟弟妹妹继承自己的遗愿,进行革命斗争。9月27日,史砚芬面对刽子手,高唱国际歌,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

(本章完)